美女入门(二)-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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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代表好莱坞的女影星们都安排有著名时装设计师。谁穿哪家的服装都会成为热门话题,设计师们此时正想一显身手,使尽浑身解数。美女们穿的就是这样的服装。我清楚日本人与这些人是无法相比的,但她礼服袖子上的假花还是太土气了。看过格温妮丝①或尤玛②就会知道,如今的晚礼服的流行趋势是简洁。力图表现用料的考究,剪裁的精良,以及身材的优雅。没有人在礼服上装饰假花。我心里一边为日本女性获奖而高兴,一边为那摆动的袖子而惋惜不已。
那么,生为女人,就必须既会穿新潮服装,又会穿晚礼服。这对于年轻人来说,非常难。首先第一个条件是要穿得惯。
我第一次做晚礼服是在欧洲社交界崭露头角的十多年前。这话有一半是真的。在泡沫经济繁荣时期,我应邀参加维也纳歌剧院举行的盛大舞会。要穿晚礼服,就一定要找森英惠老师。我请老师为我做了一件相当不错的祖母绿的晚礼服。后来,是在英国大使馆欢迎查尔斯王子和已故戴安娜王妃的招待会上。那次我穿了紫色的……写到这里,不免有些难为情。谈起晚礼服来,就会有一种傲慢的上流社会气的感觉。
后来,在为艾滋病人义演的音乐会上,在管弦乐队伴奏下我演唱歌曲,为此我也做了晚礼服。没有人说我有多漂亮或是那礼服有多适合我,但许多人说我的礼服很有感染力。
是的,我会努力的。昂首挺胸,我提着裙摆,走着。我对自己说。
我是高贵的公主,我很高雅。人们都在看着我,就是这样。
如果没有这种自我陶醉,是不能穿晚礼服的。总之要大大方方的。害羞会使自己畏缩,一定要避免。
一次我参加一个晚会,面前的桌边坐着一个身穿黑色礼服的女士。非常端庄,但她不是演艺界的。我心里一直在想:
“她是谁呢,年纪轻轻,穿起晚礼服却是如此迷人。”
原来她是制片人渡边先生的女儿。听说刚从美国留学归来,她那得体的穿着和落落大方的举止令我至今记忆犹新。
但是反正我是个普通女孩子。既不会穿晚礼服,而且穿上也不会漂亮。一定会有人这样想吧,但你错了。
一般的女孩子都穿晚礼服。那是在结婚典礼换装时。那时谁都会非常美丽。礼服穿上去谁都会非常漂亮。洋溢的幸福使你的肌肤闪亮发光,兴奋反而令你的姿态充满魅力。如果不忘掉那时的心境,女人可以永远保持美丽。
对了,今年秋天我要去参加巴黎的晚会。做一件什么样的礼服呢……不是高档的可不行,我觉得自己似乎越来越像叶氏姐妹①了。
第一部 美女是什么样的人(下)21 不合规格和自以为是
21 不合规格和自以为是
做面膜很有趣。
把脸涂成白色或灰色,“哇”的大叫一声可以把晚回来的丈夫吓一大跳。其实,更重要的是营养成分渗透到肌肤深处,用手轻抚面庞,感到光滑润泽,似乎觉得自己变漂亮了。
最近我喜欢使用假脸式面膜。涂抹式面膜倒也不错,但假脸式更简洁些。可是,一天我发现了一个严重问题。假脸式面膜在眼睛、鼻子、嘴三个地方留有窟窿,把它覆盖在脸上,右眼睛有一半会被挡住。把它稍向右移,左眼又会有一半看不到。也就是说我的眼睛的位置与面膜的眼睛的位置完全不符。我不得不承认,这就是说我的脸的宽度、左右眼睛的距离都是在标准以外。
但我原来以为是面膜的问题。我喜欢用的是MAX FACTOR①的SK…Ⅱ。美国的。
这种一定是美国妇女的脸型尺寸。像格温妮丝、朱利亚·罗伯茨那样脸型的人使用的面膜,不适合我,也没什么大不了,当然,也没办法……可我的朋友却笑话我说:
“你可真蠢,在日本卖,当然已经把尺寸按照日本人的脸型弄好了。从未听说有人用那个面膜大小不合适的。”
这真的说明我的脸不符合规格吗?
说起来我的确很难找到合适的太阳镜。眼睛常常从太阳镜外边露出来。
以前也曾说过,我有个习惯那就是快到夏天时总喜欢买太阳镜。一定会买。前些天收拾东西,竟翻出了四个几乎未使用的太阳镜。都是名牌儿。要说可惜的确可惜,不过,和泳装一样,太阳镜也和去年的有些微妙的差别。
古奇的青山分店开业了,我马上就去看了看。顾客如潮,简直和麦当劳不相上下,让人觉得所谓的不景气根本就与日本没什么关系。身穿学生装的男生也来了几个,他们要买什么呢?
买了一个夏天用的背包,无意间一抬头,发现橱窗上装饰着非常漂亮的蓝色太阳镜。凭多年的经验,我觉得它适合自己,或者说瞬间的直觉告诉我,感到眼睛不会跑到镜片外边。试了一下,没问题,OK。
过去曾为了寻开心,从朋友那借了一副约翰·列侬①型太阳镜,当场就戴上了,结果所有的人顿时安静下来。她们一定觉得我是在拿自己开涮。所以,我绝不会戴那种圆镜片。古奇店买的那副太阳镜,横向很长,似乎眼睛不会露出来。
回到家中马上戴上,秘书说:
“好时髦啊。简直像是演艺圈的人。这眼镜真会打扮人。”
这样倒也没什么,可一旦太阳镜过于时髦,衣服就会显得不配套。是不是选择更大众化一点的好呢,我犹豫不决。
早春时节,通往神社的正街上,飘然走过身穿大衣、头戴太阳镜的女性,那样子非常迷人。就在前不久,有人身穿雪白的T恤,外罩一件夹克衫,佩戴约翰·列侬型太阳镜,感觉也不错。
不可思议的是,我讨厌的女人戴上太阳镜的话,我对她的厌恶之情会平添三四倍。我的性格比一般人想的要沉稳,并没有太明显的好恶。但有几个人却让我无法忍受。
一天,我去听歌剧。场面盛大,皇子、大臣、都知事①青岛先生也被邀请来。这些要人们在众人的注目之下,被工作人员领到前排就座。
但是比他们来得更晚的是“自诩媒体第一女子”的A女士。自认为是超级名人,其实不过是偶尔主持个文艺节目,会有多少人知道她呢?
她一溜小跑,由女服务员领到位子。令人吃惊的是,居然戴着太阳镜,还用节目单半遮着脸。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居然戴太阳镜看歌剧。我虽也有些自我意识过强,但还有自知之明。因此我对她越发地反感,把这件事说给了许多人听。
我说:
“当时她戴的是约翰·列侬型太阳镜,可真滑稽。”
约翰·列侬型太阳镜,如果不是绝世美女,或是极其有形的女人的话,是不能戴的。像我这样的人如果不是特制的太阳镜,眼睛一定会露出来,一辈子也戴不了。她越来越使我厌恶。
第一部 美女是什么样的人(下)22 见鬼去吧,土豆烧牛肉女士
22 见鬼去吧,土豆烧牛肉女士
催起稿来毫不客气的哲夫,突然不再打电话来了。
我故意把交稿时间拖延了三天,他依旧没有和我联系。我觉得很奇怪,原来他突然患病卧床不起。到了这个岁数还独身的男人,就会这样。哲夫几乎总在外面吃饭,营养不足而且饮酒过多。
还是应该尽快找一个像我这样又喜欢做菜又体贴的妻子才好哇。
最近一期的《安安》是烹调专集。每年一到春天,都会开始着手实施这个计划,对于像我这样的专家来说,其意图了如指掌。四月一到,许多女孩子开始过独立生活。她们首先考虑的就是留男朋友过夜。于是,烹调专集应运而生。
设想夜里两个人打开一瓶葡萄酒。这时,一定会想做点特别的菜。或者说,女孩子们更伤脑筋的是早晨起床时,该准备什么吃的。刚烤好的奶油面包加牛奶咖啡,还有放了许多水芹的沙拉……浮想联翩。
很久以前有一种“土豆烧牛肉信仰”。一家女性杂志曾经写过这样的一段话。男人总是很留恋母亲做的菜。特别是土豆烧牛肉。男友留宿时,端上这道菜,他会高兴得不得了。于是,他的心就属于你了。当时还真有许多女孩子信以为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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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最讨厌这种所谓的什么土豆烧牛肉。土豆烧牛肉,一种穷兮兮的感觉。不,应该说,土豆烧牛肉本身并不穷兮兮的,而是那种想用土豆烧牛肉来获得男人心的女人穷兮兮的。做不做菜无所谓,好女人就是好女人。没有魅力的女人终归是没有魅力。
好女人会不经意地、漂亮麻利地烹饪。所以,男人才会感悟颇深。
最近的年轻的研究烹饪的专家,可谓美女如云,气质优雅。不系围裙烹饪的倩影,登载在杂志的彩页上,非常像样。其中就有井上绘美,漂亮极了。其实她是一个非常温柔体贴的女人,曾给我送来亲手烤焙的蛋糕、面包,味道好极了。让人无法相信如此美味竟然会出自那涂了漂亮指甲的纤纤玉手。
今后烹饪的女人应该既了解法国或意大利烹饪时用的素材,又会卷越南料理用的卷纸。虽不算精通却也要略懂一点葡萄酒的知识,最重要的是要会打扮而且靓丽可人。不系围裙,在厨房边品果酒、聊天边烹制拿手好菜。这样才会迷人。在男人睡觉期间卖力地削干松鱼,或是拿掉沙丁鱼的头,早已过时了。往往就是那样的女人,睡相不好,一觉醒来胖头肿脸。
好女人应该与男人一起起床,并让他做些什么。在男人品尝咖啡时,撕些生菜放到沙拉盘里,同时,煮鸡蛋。但不像从前的女人那样把鸡蛋切成圆片装饰一下,而是放一点含羞草。然后从冰箱里拿出干酪或干沙丁鱼稍作修饰。能做到这一步的女人大体都很漂亮,而且讲究。不,应该说,因为漂亮又讲究所以才能做到这一步。
昨天,我去住在附近的朋友家做客。边欣赏开始飘落的樱花,边开晚会。朋友身穿最近在北京买的旗袍,仔细端详,上面原来是樱花图案。
还有粉色的餐巾、樱花形状的吃碟,筷子挡也是花瓣形。菜肴以煮菜和沙拉为主,可谓独具匠心,与白葡萄酒搭配得完美和谐。
不久她的丈夫做起手擀荞麦面来,博得一片掌声。之后炸牡蛎也适时地登场了。配以大虾和鸭儿芹,满满一大碗,鲜美无比。鸭肉加葱的荞麦面汁,丝毫不逊色于行家。
这真的不是附近的家庭妇女做的吗?事业一流、品位极佳的她,烹饪技艺竟如此高超,着实令我赞叹不已。
这回将要搬入新居,厨房我选择了库奇纳①的开放式格局。我像念咒语一样念着这句话:
“美女在做菜时也是那么迷人。”
要是早就发现了这一点,我就不会在那个公寓里那么费劲地做饭做菜了。我顽强地用一个炉灶做汤和古老肉,却得不到任何与之相符的成果。女人首先应该尝试着允许男人花钱。时常做点什么。无论如何不能让他看到自己努力的样子。夏天难以入口的菜肴和疲惫不堪的女人最被男人不齿。
第二部 如何成为美女(上)1 樱泽给我带来的刺激
第二部
如何成为美女
1 樱泽给我带来的刺激
因为生孩子和搬家赶在一起,我的生活突然拮据起来。有东西要买时,一考虑到婴儿纸尿裤的费用,和要购入新居的B&B家具,我就只好打消了念头。
因此,最近几乎没有买什么衣服。疯狂购物的那段日子就像是一场梦。
但我还是想好好度过这段久违的手头紧巴巴的日子。这种拮据生活从很年轻刚工作时开始就再也未经历过。那时为了买上班穿的衣服,我辛苦工作,为了翌日的约会,我吃力地熨衣服。
与那时的我不同,看那从卧室冒出来的一件件衣服就一目了然!在单位邮购的那个容纳150件衣服的衣架子,已不堪重负了。带价格标签的衣服也多的是。
我从中选出今年大概能穿的衣服。还是喜欢白色的。还有两年前买的至今几乎没穿过的皮夹克和裙子。实在是没有信心一起配着穿,干脆分开穿算了。还有配了缎子料的连衣裙。
不好处理的是前年流行茶色时买的一大批衣服。今年有时也穿茶色,但那是与白色搭配很协调的浅驼色。流行趋势一过去,这些茶色就显得那么土气。干脆拿到旧货市场去算了。
哎呀,还有真丝的薄大衣。标签还没有摘掉。大概应该内衬坎袖衫,穿出一种宽松的感觉吧。但像我这样上臂很粗的人,该怎么穿呢?不过还是想想办法吧。
翻出一件平时喜欢穿的深蓝色夹克衫,真想把它卖掉。随便挂在衣架上,肩部竟沾上些许灰尘和猫毛。这样的衣服也该拿到干洗店保养一下了。
休息时,我翻开每期必读的《银座》,这是登载潇洒名人最近购物动向的专刊杂志。
在同一个地方学跳日本舞蹈的牧濑里穗①,穿起衣服来还是那么漂亮。她的休闲装也很可爱,很会打扮自己。
让我惊叹的是漫画家樱泽艾里克。我曾在一次晚会上和她见过面,那是个身材高挑的美人,相当会打扮。目前,女作家、女漫画家中不乏美女,但说起气质,让人摇头的也不少。即使是超级畅销作家,也往往是钱攥得很紧,或者说因为不懂花钱之道而过着朴素的生活。
樱泽可以轻松地穿起加里阿诺牌黑色镂空式连衣裙,或是10公分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