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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夫君爱穿破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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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够高大,但没有气魄!”紫秀衣马上否决了。
  “周尚伦?”紫萝衣再推出另一号人选。
  “不够力量!”紫采衣也否决了。
  “齐云恩?”第三号人选。
  “不够粗犷!”紫醒衣再否决。
  “……侯兢天?”
  “他?”紫晨衣失笑。“他未免太超过了吧?高大得像只猩猩,又全身都是黑毛,那种粗犷谁敢领教?更何况,他的蛮力连小弟都可以轻易打发掉,要说他有气魄,倒不如说他是傻呼呼的不怕死,这个人选太离谱了!”
  紫萝衣低咒了一句男人才会说的脏话。
  “话都是你们在说,你们自己去嫁那种男人吧,我就是要嫁我的读书人!”
  “可是,三妹,当有一天你碰上那种你喜欢的男人,你一定会后悔的!”紫醒衣叹道。
  “放心,我绝不会喜欢上任何男人!”紫萝衣傲慢地说,自信一百分。
  在她看来,男人不就那个样,高一点、壮一点,上面少两块肉、下面多一块肉,就那样,也没什么了不起,要让她喜欢?
  下辈子吧!
  “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紫醒衣还在说。
  “我他妈的绝不后悔,”紫萝衣不耐烦了。“行了吧?”
  闻言,其他四姐妹不禁啼笑皆非的面面相觑。
  这么粗鲁的女孩子,一个读书人丈夫,真能改变她多少吗?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虽然秦老夫人格外小心的意图掩瞒住整桩事件,并计画把秦娟娟送到远处去待产,至生产后再回来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但很不幸的,秦娟娟尚未出发,秘密已经悄悄泄漏了出去,迫使秦老夫人不得不半途变更计画……
  “娟娟又……订亲了?”
  厉千魂不可思议的瞪住秦老夫人那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正在发噩梦?
  “对,而且要尽快成亲!”秦老夫人说得快又流利,像是早已练习了许久,又像是担心他反对,故意说快点好让他没机会插嘴、反对。“否则一旦整件事都暴露出去,你应该了解,谣言总是比事实夸张、严重,娟娟很可能会被人们误以为是毫无羞耻心的荡妇,如此一来,将来谁还敢上门来求亲?”
  “可是……”
  “对方虽是个鳏夫,还有三个孩子,年纪也稍微大了一点,但人老实又安分,家境也相当富裕,”秦老夫人果然不打算让厉千魂说话,厉千魂才说两个字,她已经自顾自又说了落落长一大串。“娟娟嫁给他还是可以得到幸福的。”
  讲完了吗?轮到他说话了吗?
  厉千魂等了一会儿,见秦老夫人不再出声,他才开口。“我只有一个疑问。”
  秦老夫人迟疑一下,才问:“什么疑问?”仿彿猜得出他要问什么。
  “对方为何肯娶娟娟?”
  既然对方家境富裕,自然不会在乎娟娟的嫁妆,老实的人也不会想要娶一个任性的娇娇女做老婆,尤其是一个已经不清白,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的女人。
  那么,对方究竟为何愿意娶娟娟?
  秦老夫人的视线飞快的瞥他一下,很快又转到别的地方去。“他弟弟惹了一点麻烦,我承诺你会替他解决。”
  承诺?她替他承诺?
  “什么麻烦?”
  “他弟弟在跟人家抢一座铜矿。”
  “跟谁抢?”
  “阴阳笔。”
  闻言,厉千魂的眉头不由得紧紧锁了起来。
  阴阳笔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性情乖僻,素来少有人愿意去招惹他,但这并不是厉千魂之所以叹息的原因,阴阳笔根本放不进他眼里,他顾虑的是在阴阳笔背后的人:南枪楚无极,那才是真正扎手的人物。
  要他去对上南枪,一个是北六省的武林霸主,一个是南七省之武林霸主,要真战起来,恐怕会是惊天动地,神哭鬼嚎的一战。
  “不用皱眉头,我知道南枪才是问题,不过这也算不上什么大麻烦,”秦老夫人早已算计好了。“听说他一直想把女儿嫁给你,你就跟他说,只要他叫阴阳笔把铜矿让出来,你就同意娶他女儿,这不结了!”
  为了这种原因娶南枪的女儿?
  太荒唐了!
  厉千魂颇不以为然地暗暗摇头。
  更何况,南枪的真正用意是想以岳父的身分硬把他压下一头,如此一来,南枪就可以轻而易举、顺理成章的成为整个武林的霸主了,否则双方都是白道中人,南枪总不能无缘无故找他干架,就为了要分出高下,生性好虚名的南枪绝不会干那种会让人说闲话的事,再说,南枪也没有把握一定会赢,要输了怎么办?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战而胜”,南枪打的就是这种如意算盘。
  不过,他可没有兴趣为了南枪的虚荣而去娶南枪的女儿,他也不想争什么虚名,南枪最好也别来惹他。
  更何况,南枪的女儿就跟秦娟娟一样,是个爱惹麻烦,骄纵又任性的娇娇女,要娶那种老婆回家,就得先有一辈子麻烦缠身的觉悟,他也没有那么多精神去伺候那种女人。
  不过,真正令人伤脑筋的问题还在后面。
  “还有……”秦老夫人瞄一下秦娟娟。“娟娟说,要等你替她报复过那个女人之后,她才肯成亲,所以,你最好先去替她动手,再回来处理阴阳笔的问题。”
  会这么说,原因只有一个,秦娟娟有她坚持的报复方式。
  缓缓地,厉千魂的目光移向秦娟娟。“你要我如何替你报复?”
  秦娟娟下巴抬起,坚定地说:“我要她跟我一样,在成亲前十天被强奸!”
  厉千魂嘴角抽了一下。“还有吗?”
  “事后,要让大家都知道她是只用过的破鞋了!”
  “……”
  “最后,”秦娟娟指指厉千魂。“我要大哥你亲自动手!”
  眼神倏转冷硬,“为什么?”厉千魂慢吞吞地问。
  “听说那女人的武功不弱,大哥你的手下里能够制得住她的可能不多,而那些能够制得住她的人多半不会愿意做这种事,就算大哥你下了命令,他们大有可能只是去绕一圈就回来跟你说他们下不了手,那不如一开始就由大哥你亲自去,才不会错过下手的时间,告诉你,要是等她成亲后再动手,我可不认。”
  厉千魂的下颚又绷紧了,目光更森冷,这就是他一直难以决定该如何对付对方的原因。
  对方卑鄙,难道他们也要跟著卑鄙吗?
  以牙还牙,这本是最好的报复方式,偏偏对方是个女人,那颗牙又是那样龌龊卑鄙的烂牙,人家用烂牙咬过来,他也要用烂牙咬回去吗?
  即使他真愿意用烂牙咬回去,问题是,他也没有满嘴烂牙啊!
  “我被强奸,她也得被强奸,这才公平!”毫无转寰余地的语气,秦娟娟的态度十分强硬。“否则我绝不嫁,就算你把我关到死,我也不屈服!”语毕,她便转身回房去了。
  秦娟娟离开了,但秦老夫人还在。
  “千魂,别忘了你在武林中的声望,要是让江湖上的人知道你的妹妹被欺侮,对方又没有得到相对的惩罚,你的声名将会毁于一旦,你不在意吗?”
  厉千魂冷哼。谁会在意那种无谓的声望,重要的是怎么做才是对的!
  见风势不对头,秦老夫人马上改口,“好,就算你不在意声名被毁,但你娘呢?你娘在临终前对你的嘱咐,你忘了吗?”
  是的,这才是他在意的事,母亲在临终前的嘱咐。
  虽然父亲糊里糊涂的把妹妹过继给秦家,但她依然是他妹妹,而母亲在临终前一再嘱咐他,要他好生照拂妹妹,这点他始终牢记在心里,无论如何不敢忘。
  他不在意自己在武林中的虚名,但母亲临终前的交代不能不顾。
  妹妹被人欺侮,他能不理会吗?妹妹还是有得到幸福的机会,他又怎能不帮她抓住机会。
  想到这里,厉千魂猛一咬牙。
  好吧,为了过世的母亲,为了唯一的妹妹,他就烂一次牙吧,毕竟,这也是那女人自己招来的惩罚。
  最多,咬过之后再把烂牙拔掉!
  “老大,你真的要去……”庄绍飞好像刚吞下一颗枣核似的咽了口唾沫。“干那种事?”
  厉千魂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横横的瞪他一眼,继续打理包袱。
  “但,老大,咱们的规矩……”
  “这是以牙还牙的报复,可以不理规矩。”
  “也是啦,不过……”
  “没什么过不过的,”厉千魂拎起包袱,走人。“家里交给你。”
  “好。可是……”庄绍飞紧跟在后。“老大,你真的要干?”
  “……”
  “但老大你不是会干那种事的人呀!”
  “……”
  “到时候老大你的小弟弟不肯合作怎么办?很丢脸耶,想干那种事却掏不出武器来……呜!”
  当厉千魂策马上路时,庄绍飞还四平八稳地躺在地上呻吟,爬不起来。
  “看首饰?”紫萝衣呻吟。“我才不去!”
  “但那是要买给你呀!”
  那就不必了,虽然她有穿耳洞——被紫夫人掐著脖子硬逼的,但打从她懂事开始,她身上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首饰的影子,买首饰给她干嘛?
  “不用!”
  “娘交代的,非买不可!”
  “那你们去吧,我到饭馆等你们。”话落,拔腿就跑,免得被捉去受刑。
  也许她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打从第一次来潮之后,娘就禁止她和弟弟再混在一块儿玩,即使如此,她也没多大进步,粗鲁依旧,对姑娘家该懂的事都不感兴趣,女红中馈一窍不通,梳妆打扮更嫌麻烦,甚至不小心看到裸体的男人,她连脸红一下都不会。
  总之,她一点女孩子家的味儿都没有。
  相反的,除了站著撒尿之外,男孩子会的她都会,平时还好,一火起来就出口成脏,连串三字经骂得连最粗鄙的男人都自叹不如,酒量奇佳,无聊时就赌两把,喜欢练武,喜欢干架,她还会驯马。
  幸好她对看女人没兴趣,不然问题就大条了。
  不过她虽然没兴趣看女人,对看男人同样一点兴趣都没有,连自己的未婚夫她都懒得先去看看到底是玉蜀黍或冬笋,更何况是看别的男人,真是浪费时间!
  可是,当那个风尘仆仆的家伙一踏进饭馆里,顿时就像是丢进来一颗超强力的磁石,所有人的视线都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包括掌柜的、胞堂的、客人的,还有,紫萝衣的目光。
  好个男人!
  古铜色的肌肤,强健的体魄,高大俊朗中透著豪迈的粗犷,一看就知道是个北方汉子,那双斜飞入鬓的剑眉,那对冷锐又倔强的黑眸,更让人感受到一股强悍犀利的勇猛,深沉浩瀚的男性魄力。
  然后,她听见邻桌传来小小声的讨论,纳闷那人大老远跑到南方来干什么,于是,她的视线更拉不开了。
  南枪北索,长久以来,这两人便分别为南七省与北六省之武林霸王,同样声名显赫,同样威望远播,是力量的象征,也是霸权的展现,唯一不同的是,南枪喜欢在江湖上跑动以炫耀他的威名,而北索除非必要,否则鲜少出现在江湖上。
  而眼前这人,正是北方之霸主:阎王索。
  厉阎王,江湖上少有人知道他的本名,只知道他姓厉,名号阎王索,于是便称他为厉阎王,他的武器即是缠绕在他腰际的那条黑索,听说他那条索是活的,无论盯上了谁,就好像被阎王盯上似的再也逃不脱,所以被称为阎王索。
  她对看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但她对看这个男人十分感兴趣。
  虽然不想承认,但事实就摆在眼前,姐妹们说得没错,她果然喜欢这种有力量又有气魄的男人,以前是她没碰见过,所以不知道,一旦碰上了,她才发现这种男人真是对极了她的味口。
  老实说,倘若不是她早已决定非读书人不嫁,她肯定会觉得这个男人比较适合她,他那种浑然天成的男性气魄实在教人折服,倔强好胜的她,头一回有情愿臣服的感受,不是因为他是男人,而是因为他是那种有力量、有气魄的男人。
  可恶,为什么他不是读书人呢?
  “该死,紫萝衣,娘一再警告说不准你喝酒,你又喝了!”
  紫萝衣一惊,刚喝下的半口酒霎时喷射出来,尴尬地望著气势汹汹走向她的姐妹们,她呛咳得快没气了,没注意到那个厉阎王飞快的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阴惊、冷森,令人不寒而栗。
  找到她了!
  紫萝衣,一点都不像他想像中那种阴险狡诈的女人,不过他不会被她的外表蒙骗过去,他相信紫萝衣就如同他妹妹,只要不说话,怎么看都是个端庄规矩的大家闺秀:然而只要她一开口,表相就破功了——百分之两百的表里不一。
  厉千魂收回视线,默默斟酒慢饮,寻思该如何完成妹妹的要求?
  两天后,就在紫萝衣成亲前十天,夜半时分,一条黑影无声无息地侵入紫月马场,不消片刻,黑影又出,腋下挟了一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地逸去。
  黎明前一刻,宣城西门外一家十分简陋,只有苦哈哈的贩夫走卒才会进住的小客栈里,厉千魂慢条斯理地挪腿下床,先用一旁脸盆架上的毛巾拭去办完事后的血迹和残余,再套上长裤、穿上靴袜,然后默默坐在桌旁等待,背后是一双燃烧著熊熊怒火的目光,某人不能动、不能言,只能用目光凌迟他。
  半晌后,日光透过破窗悄悄映射进房里来,房外开始传来人声来回走动,他才起身,转而面对床上的人。
  “以牙还牙,这是你自找的!”
  冷冷地说完后,他便出手点了她两指,再拎起内衫外衣搭在肩上,就这样赤裸著上身出房离去,任何男人都可以看得出来,他经历过多么享受的一夜。
  “客倌您要走了?”
  “是。”
  “客倌请慢走。”
  客人离去,店小二自然要来整理房间,以待下一位客人使用,偏偏店小二进房来时,某人也才刚刚能动而已,结果可想而知。
  “紫紫紫……紫三小姐,你你你……你怎会在这里,还还……还这副样子?”
  新娘子一双眸子拚命眨了又眨,眨得新郎开始担心她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一个不小心被眨掉了。
  迟疑一下后,他不得不点开她的哑穴,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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