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传奇秦始皇-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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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没想到大王还有这种癖好啊。
“大王,您要的酒好几种,有一种麝香味的,入胃一刻就能叫人酩酊大醉,毫无知觉;有一种芳芷味的,片刻就能叫人飘飘然,有羽化登仙之感,情愫暗生;还有一种则比较狠,只需一小杯就能叫人难以把持,****烈烈,然后……”
嬴政:“……”
我去,他们想到哪去了啊,这三种酒有一个是正常的么?怎么感觉都是给一些富家子弟用来调情的?又或者是江洋大盗用来采花的?
他一脸疑惑,完全摸不着头脑,自己只是叫他们弄点酒而已,怎么好像是要嗨皮快活啊。
直到看见起初被踢飞的那个侍卫神色恍惚,盯着他身后发呆,嘴角带着迷之笑容,嬴政随之一转头,看到了正在吃瓜子的荆轲。
面色一僵。
竟一时无语凝噎。
卧槽,这尼玛,老司机啊。
有没有天理了,寡人可是堂堂的大王啊。
我有女人的啊,好多的,我有楚晴儿,虽然她还没跟我那什么,但迟早会的啊,我还有……我还有……好吧,没有了。
你们……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我怎么可能会喜欢男孩子嘛。
就算……就算喜欢也是那种白白嫩嫩一笑倾城的那种啊,里面那个傻不拉几的谁要啊。
呸呸呸!
妈的,自己是在瞎想什么啊。
嬴政突然感觉脸有点烫,心跳还略微加快了,再看两个侍卫的眼神,沃日,这尼玛什么眼神啊。
“咳咳,别乱想,寡人不是那种人。”
“去,给寡人拿两壶最烈的酒,要那种喝了之后神智恍然什么秘密毫无保留的说出来的那种。”
“你丫的,什么眼神啊,寡人的意思是两个男人喝的酒,单纯的交心用的,交心!交心!知道什么是交心嘛!”
嬴政发现自己现在是越描越黑了,索性懒得再跟他们说,赶紧叫他们下去准备。
那两人去了一个,剩下的那个则在这里继续看守着,以免有什么事发生。
看着他的迷离的小眼神,嬴政突然觉得自己太单纯了。
古人不“古”,还很会玩啊。
(本章完)
第108章 冰冷的时代
在两个侍卫猥琐的小眼神下,嬴政啪的一声关上了大门。
在荆轲身旁的地上放有一大壶烈酒和两口大碗。
可是这家伙对酒一点也不感冒,还在低着头一个劲地嗑着瓜子。
“这样可不行啊。”嬴政自语,上前两步,坐在了他的身边。
他随意瞄了一眼荆轲,自顾自地拿起酒壶,倒满了一碗酒,闻着扑鼻而来的酒香,食指和中指轻轻地夹起一粒瓜子,放入了嘴里,牙尖碰了三下,瓜子壳就窜了出来,然后端起大碗,轻轻抿了一口,神色为之一爽。
“痛快,真痛快,此等仙物唯有以酒为佐才能品出其中美味啊,一般凡人怎么会懂。”
言罢,斜睥了一眼荆轲,摇了摇头。
这一连串的动作确实唬住了荆轲。
只见荆轲张大嘴巴,痴痴的看着地上的一壶美酒,愣了好一会儿。
眼睛眨了几下。
再看几眼一脸陶醉的嬴政。
这,真的是打开瓜子的最佳姿势吗?
此时此刻,嬴政觉得胃里一阵发热,这酒,真烈!
只一口,就叫他精神有点恍惚,摇了好几下头才定住了心神。
不过话说回来,这份甘洌润滑、沁人心脾,当真是叫人难以“住口”啊,要是他忍不住把一碗全给喝了,估计先倒下的就是他了。
然后,他看了一眼,荆轲,这家伙好像只是愣住了,没有什么反应啊。
这可不行,戏演不下去了啊,要是他再喝多点,到时候铁定是荆轲听他说故事了。
没办法,他只能颤颤巍巍的再夹起一粒瓜子,心里想着一次少喝点,看能不能吸引到他再说吧。
于是,那口大碗再一次贴到了他的嘴唇。
“等等!”
荆轲突然大声,用他极快的功夫一眨眼就把嬴政手中的大碗拿到了自己的手上,而且滴酒未洒。
“喂喂喂,那是寡人的碗,你的在地上呢!”
嬴政心里松了一口气,嘴上毫不含糊,大大咧咧的说了好几句,也没见他把地上的碗拿起来用。
这边,荆轲完全没有理他,也没有学着他的模样,半天才抿一口酒嗑一粒瓜子,而是将一小把瓜子扔进了嘴巴里,然后倒上一大口酒,混着甘洌的美酒给舌头与牙齿间的瓜子洗了个澡,再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喝着烈酒,脸上的表情已经表达出了他现在舒爽的心情。
“好!好!果真是仙物,得配酒才能品尝出其中的美味!”
荆轲打了个饱嗝,大吼一声,深吐一口浊气,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嗑起了瓜子。
他的脸颊已经通红,眼神迷离,嘴里嘤嘤呀呀地不知道在叫些什么,明显已经有点醉了。
并且,这酒越喝越有瘾,不足片刻,他就喝了大半了,有一次拿酒壶拿了半天,连酒壶的位置都快看不清了。
嬴政见了,赶紧乘他一个不注意把小半壶酒全给倒在了地上,不然再让他这么喝下去,就不是醉了,而是要睡了。
他要是睡了,自己听什么故事啊。
唉,是不是有点不厚道呢?
嬴政觉得他好像把荆轲带上了一条不归路啊,万一这家伙以后迷恋上了美酒,那不全是他的过错嘛。
“咳咳……”他清了清嗓子,反正事情做都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古哪个刺客不饮酒嘛,随即将荆轲袖子抓住,拉到自己的身旁,问道,“荆轲啊,刚才你不是要说自己的故事吗,继续说吧,寡人听着呢。”
“故事……说……说故事?”荆轲眯着眼,头不停的往一边摆着,口里吐出带有酒香的浊气。
“嗯,故事,说故事,'她’和'他’。”
“对……对……对,说我和……他们的……故……故事!”
荆轲断断续续地说着,前言不搭后语,毫无逻辑,但是他还没醉,嬴政问一句就能答一句,虽然一句话要说半天,但时间长了,问的问题多了,嬴政也大致能理出一条比较清晰的思绪,知道了荆轲的过去。
卫怀君二十九年冬,荆轲出生于卫国朝歌。
算起来,现在他虚岁十七,周岁十六,比看起来瘦弱的样子要大一些。
听老人们说,那年的冬天很冷,冷得北风吹僵行人,大雪覆盖数月。
那年秋天,魏国覆灭了卫国,使卫国成为了其附庸国,后来秦国人又打了过来,帮助卫国复国,然而紧接而来的是成为了秦国的附庸国。
苟延残喘而已。
卫国的版图小得可怜,国力略等于无,秦王一个不乐意很有可能从此再无卫国。
那里的百姓就是这样卑微地活着,看不到曙光。
荆轲就是生长在这样的环境。
彼时,卫国人得不到应有的尊严,国家也给不了他们任何保护,秦国人可以随意的欺负他们。
拉货物、做杂工,修城墙、造宫殿,这些脏活累活全部都是由他们来做,一天只许吃一顿,不干活就打,不听话就打,看你不顺眼也可以任意的打。
荆轲辗转迁移多地,身份一天比一天低,到了最后,才十岁,因为家人死的早,流落在外,就被士兵强制抓去修城墙。
每天都累的腰酸背痛,全身无力,从朝阳初生到夜幕降临,无一例外。
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快活不下去了,眼见城墙修好了,他们大声欢呼雀跃的,却不曾想到又被带到了另一处去修城墙。
他有想过死。
但被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家拦住了。
那个老人说,我都六十有三了,我都没想着死,你这毛娃娃有什么坚持不下去的?
他说,看不见希望的曙光。
老人说,他也看不见,但是人活着,希望就在。
国土动荡,时局混乱,天下大变。
不变的是各地都需要劳工。
不变的是各地都要修建工事。
不变的是他就是修建工事的劳工。
三个月后,那个老人死了,是在一个傍晚,霞光四溢,微风拂面。
尸骨混着冰冷的砖石,一同筑成了高大的城墙。
他觉得自己以后也会这样死去,成为一座墙,守护着一方土地。
然后被攻破,踩在脚底下。
再被另一伙人重新筑造,成为另一座城墙,只不过换上了新的旗帜。
他渐渐的不会笑。
甚至,不会说话。
每天都在想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是清晨,正午,还是傍晚;是少年,中年,还是老年。
除了冰冷的砖石,他能见到的只有蔚蓝色的天空和飞翔的雄鹰。
有一次,一只大鹰飞得很低,低得叫人害怕。
他偷偷的用木条把露出来的手臂划了一个大口子,鲜血汩汩地流下来。
只希望,雄鹰能把他叼走。
哪怕,哪怕,从云端跌落也比屈辱地死在这里好。
可是那只鹰只盯着他看了会,便,飞走了。
果然,自己低贱的连雄鹰也看不上了么。
他以为自己会一辈子这样了,直至死去。
直到,遇见了她。
(本章完)
第109章 思乡
然后呢?
然后荆轲烂醉如泥,瞌睡上来挡都挡不住,一头栽在地上呼呼大睡了。
嬴政很郁闷,相当郁闷。
故事才听到了一半啊,这货早不睡晚不睡非得在说到高潮部分的时候睡着了,真尼玛太折磨人了。
“你这个家伙,下次再灌你酒!”
嬴政费了一大摊子劲才把荆轲给扛到了里间的大床上。
准确地说,是扔到床上的。
那是他的温暖舒适的床啊,现在被荆轲呈“大”字型给霸占了。
“算了,借给你睡了。”
嬴政觉得自己现在精神很好,完全没有睡意,再加上荆轲占了他的床,一身都是酒气,他断然是不会在这里待着了。
索性,出了门。
那两个侍卫还是一个在认真的站岗,一个在做着美梦,只不过这次换了过来。
“大王,您还有什么要吩咐的吗?”睡着的那位也起了身,两人上前几步,走到了嬴政的跟前。
嬴政冲他们笑了笑,摆了摆手,“没什么,寡人睡不着,就想随便走走,要不你们陪我一起走吧。”
“喏。”
“喏。”
两人异口同声回答着,虽然大王是用询问的语气问他们,但作为侍卫,他们可不会拒绝大王的任何要求。
夜,已经很深了。嬴政随意算了算,应该在凌晨一点左右。
今晚月亮不大,时不时的又有乌云,并不是很明亮。但宫里缀满了火红色的灯笼,所以四周还是能看的很清楚的。
嬴政挑了一条通向大花园深处的一条小径,这里实际上是外围种植着一些花花草草,里面则是密密麻麻的树林,未免失火,灯笼少有,昏昏暗暗的。
照平常来说,他肯定是有点害怕的,不过现在身边有两个侍卫跟着,自然是毫无惧意。
“对了,你们俩老家是哪的啊?”
嬴政实在是睡不着,无聊得很,又见身边两人不停的打着哈***脆想着和他们聊聊天。
两个侍卫左顾右盼,面色尴尬,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呃……你们是……哪国人?”
愣了半响,嬴政才想起来战国乱的很,各国人交杂着,尤其是秦国,作为强盛的大国,更是有无数的他国人跑到这里来谋一份差事,养活自己和家人。
再看两人欲言又止的样子,心中猜想他们多半不是秦国人了。
果不其然,其中一个侍卫恭敬地回答道:“小的是卫国人,旁边的这位是韩国人,都是流浪之人,辗转来到大秦,幸得王将军赏识,能让我们守卫王宫,保护大王。”
嬴政点了点头,这时另一个侍卫神色略微有点慌张,郑重地说道:“大王,自从我们跟了王将军当了兵,便把自己当成秦国的利剑了,请大王当心,我等绝不会背叛秦国、背叛大王的!”
“别乱想,寡人就是随口问问,可没有探查你们忠诚度的意思啊,可别提心吊胆的!”
两人弯腰齐声道:“谢大王信任!”
听闻两人不是秦国人后,嬴政笑道:“想家么?”
“不想。”
“真不想?”
“呃……一点。”
“哈哈哈哈!”嬴政大笑,“哪有人不想家的,我看你俩是不好意思说吧,肯定是很想的!”
蓦地,他收起了笑容,抬起头,痴痴的看着从云层里探出脑袋的月亮,喃喃道:“我也很想啊。”
两个侍卫一愣,不知道他何意,这里不就是大王的家么?
当然,他们身为侍卫,对信息的捕捉能力也很强,自然听到了“我”这个字,而不是自称为寡人,多多少少有些疑惑,但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只能在一旁看着发呆的嬴政。
朦胧的月光下,嬴政神色恍惚,一时之间有些伤感。
可能是被荆轲还有这两个侍卫想家的思绪感染了吧,他也有点想那个世界了。
不对,不是有点,是很,是非常。
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近一个月了,他忽然觉得有些乏了,很想靠在网吧的椅子上和几个好友开黑LOL,痛痛快快的享受着欢快的时光。
他最喜欢的一个英雄就是“时间刺客”艾克,这是一个祖安的街头小混混,发型是杀马特的那种,同学们都戏称为导弹头发型。
之所以喜欢艾克,是因为这英雄是飘逸的,灵活的,玩起来很有节奏感,不是干巴巴的那种。
而且,艾克是掌控时间的少年,可以回到过去,扰乱时间线。
“我现在算是和他一样,回到过去了么?”
嬴政自嘲着,只可惜,艾克是回到四秒前,而他,回到了两千多年前。
“艾克,你和现实只差四秒,伸手仿佛就能触摸到,而我,差了两千多年,又该如何去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