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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笑看千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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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狼右手向上一托,所有的兵马都停了下来,他们的脸上都有难掩的震惊,胡狼的脸色也使阴晴不定,空气重新陷入一种奇妙的安静。
  我平淡的望着他。不愧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看见猎物近在眼前,他这个老谋深算的猎手竟波澜不惊,面上依然罩着淡淡的、似有还无的微笑,朦胧的月光下,更加看不真切。
  “商兄好雅兴,月夜吹笛,小王粗鄙,望尘莫及。”胡狼言笑晏晏,仿佛是老友叙旧。
  笛声依旧。
  我亦双手环抱在胸前,静静地望着他。
  一曲终是了了。商文柏轻轻一声长叹,息声低不可闻。
  “有劳王爷十里相送,商某一介庸医,不值王爷这般兴师动众。”他浅浅的微笑扫去了脸上冰冷的疏远,仿佛刚刚听到朋友的问候,正在回礼。
  “商兄此言差矣,堂堂神医,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莫不是小王招待不周,怠慢了神医,商兄这才要离开?”
  “王爷圣眷,草民磨齿难忘,只是背井离乡已久,该到回去的时候了。”
  ……
  两个人都是转文的祖宗,不过寒暄过后,还是迅速切入正题,谈话的焦点落到了我的去留问题上了。
  “商兄执意要走,小王也不便勉强,还往商兄日后若得空,常来小王处走动。至于司姑娘,国主已经聘请她为宫廷讲师,我这个王叔也在几位小王子面前保证巴顿节后,他们的中土先生就能给他们授课了,所以还是有烦姑娘在西秦多留些时日……”
  “承蒙王爷和国主错爱,小女子受宠若惊。本当鞠躬尽瘁,以报青眼,无奈小女子才疏学浅,不堪委以重任,若勉力为之,势必误人子弟,所以还请王爷另请高明。”
  “可是王子们是非你不可啊。”胡狼忽而一笑,眼睛却淡淡的,“所以还是有劳姑娘了。”
  “王爷有所不知,中土女子最忌抛头露面,尤其是有婚约在身,更不宜出入宫廷。”商文柏懒懒的开口,“没有一个中土男人会允许自己的未婚妻进宫的,当讲师也不行。”
  他已经欺身拦在了我前面,高挑瘦削的背影仿佛在无声的安慰我:“别怕,我说过会保护你的。”
  又来了,如果胡狼真信守“朋友妻不可欺”,就不会置若罔闻了。
  “为人臣者,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国主已经下令命司姑娘为宫廷讲师,我等臣子,就必须让国主的命令顺利实行。所以司姑娘恐怕今夜得留下了。”
  不留下成吗?浩浩荡荡的马队,彪悍勇猛的士兵。
  我和商文柏相视一笑,我挥手示意他低下头,俯身在他耳边低语:“骨笛是不是也能控制狼群攻击?”
  他的眼底有一闪而过的讶然,漆黑的眸子里饱含欣赏和一种难言的情绪。他明白我的意思,狼群现在成了我们的保镖。
  “可是我实在不习惯这里的食物,我现在怀念中土的小吃了。”我巧笑倩兮,不动声色的估算追兵的数目,黑压压的一片,不知狼群能否拖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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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好办。”他笑容不减,语气温和的仿佛在哄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西秦的宫廷里有会做中土菜肴的御厨,如果姑娘吃着觉得不满意,本王还可以帮国主再寻一个。”
  “不必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实则味不同。中土的东西被强行嫁接到这里会水土不服的。王爷,小女子告辞了。”我双手作揖,“后会有期。”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何必要分别呢;不如留下。”
  “此言差矣;有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自会再见面。”我静静地微笑;让那该死的孽缘见鬼去吧。
  “想必王爷不希望与狼群为敌。”
  “这算不算是在威胁本王呢?”他笑容依旧,眼底却不复温柔,冰冷的暗芒若隐若现。
  “怎么会呢?”我假装惊讶,“小女子何来这等胆量,王爷你实在是太冤枉我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我本来就不是什么纤纤淑女。
  “你以为区区几头长毛畜牲就能拦住本王?司姑娘再机敏过人也始终是个闺阁弱女,商兄,你实在应该好好劝劝她。”
  “没法子,我们商量好了,正式拜堂之前,我什么都得听她的。这年头,想讨个媳妇实在不容易,我若不顺这点她的意思,我老商家怕是要绝后的。”商文柏唉声叹气,无辜的望着胡狼,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商兄的意思是陪着司姑娘胡闹了。”胡狼的脸色完全阴沉下来了。
  “她就是要放火烧着玩,我也只能舍命陪娘子了。”商文柏平静的微笑,骨笛重新抵在唇边
  静谧,诡秘的静谧。
  幽幽的笛声从他的唇边逸出,狼群骚动起来,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敌意的盯着追兵。
  胡狼脸色铁青,他突然用西秦语说了句什么,马队立刻分成两列。商文柏脸色微动,低声一转,声势陡然加剧,似有金戈铁马。狼群咆哮着向追兵扑去,商文柏拉着我在混乱中东躲西藏,望着那些冲向我们的追兵,我了然,论狠,十个我也比不上一个胡狼,他居然以一部分士兵为饵去缠住狼群,自己率部追捕我们。
  商文柏趁乱讲两名士兵斩杀于马上,不用他多说,我咬牙骑上了其中一匹。马匹认生,不肯前行,我狠狠心,拔除小藏刀向马屁股扎去,马儿吃痛,向前狂奔。商文柏也很快赶了上来,因为要抓着缰绳,他只能停止吹笛,希望刚刚的笛声能够多控制狼群一点时间。
  追兵已经就在身后,有部下的舍命相护,胡狼根本就没被狼群纠缠多长时间。好在追上的人并不特别多,狼群一旦解除笛声的禁锢就绝对没有对眼前的“美食”视而不见的道理。商文柏索性勒马而立,幽幽笛鸣,凄清暗哑,远远的,有绿莹莹的光芒迅速向我们的方向移来:商文柏又招揽狼兵了。
  我看过的最恐怖的好莱坞巨片是《狂蟒之灾》,又名《人蛇大战》,当时看完后,我吓得好几夜不敢合眼。
  眼前的人狼大战比银幕上电脑3D技术更加直迫人心底。鲜血淋漓,到处是残肢断臂,嗜血的群狼仿佛来自地狱的阿修罗使者,看的我不寒而栗。用狼群拖住追兵是我的主意,可是眼前这幅人间惨剧却是我不愿看到的悲惨。咬紧牙关,我拼命告戒自己,这与你无关,是他们自寻死路,硬要和狼群为敌。
  我不能丢下吹笛的商文柏先行逃走,只好静立在马上,不动声色地观看人狼大战,士兵们已从最初的慌乱中恢复镇定,在胡狼的指挥下与狼近身搏斗;西秦男儿多彪悍,又是从小在草原上爬滚长大,杀狼自是好手,很快与狼群胶着上了。
  卓玛是个从不撒谎的好女孩,她会如实告诉胡狼她所见的一切:我只骑那头枣红马。她没说错,我在此之前只骑过那头马,就好象我出门向来只乘公交和地铁一样,这不表示我赶时间时不会拦辆出租车。人们总说眼见为实,也确实相信自己所看见的东西,可事情发展却往往出乎意料,与自己的推断大相径庭,欺骗他们的其实不是眼睛,而是头脑的定势思维。
  我骑术不精,又只骑同一匹马,加上我也有意诱导她往这方面想,所以卓玛很自然的认定我有认马的习惯。难怪胡狼见我策马而逃,脸上的表情会又惊又怒。
  追兵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嘶杀声,我与商文柏面面相觑,明白若不赶快脱身,等他们的后援一到,就再也没机会逃走了。可是没等我们顺利甩掉眼前的追兵,又有一队人马杀到。
  阴魂不散,又是那个青衣僧。众人惊讶,胡狼的神色亦是不豫,淡淡的跟他说了句什么。
  也许是我冷笑里的嘲讽悲凉意味过浓,商文柏策马过来,微笑着抓紧了我的手:“别怕,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他的手干燥而温暖。
  我抬头,对他淡淡地微笑。
  狼兵已经渐渐败退,人类不愧是地球的主宰。
  拔刀在手,准备血刃。我的个性中有一种古怪的执拗,只要是我决定了的事,我都会竭尽全力的去做,不管后果有多可怕。
  士兵很快就将我们团团围住,一马当先的就是那个青衣僧;胡狼沉默的在一旁作壁上观。猫在吃掉老鼠之前总会狠狠的戏耍自己的猎物一番,直到老鼠晕头转向。看过美国动画片《汤姆和吉利》的都知道,小老鼠也不是乖乖束手就擒的主。
  商文柏长刀屹立,目光灼灼的盯着来犯者,从容而镇定。我不着痕迹地估算逃生的可能,微乎其微,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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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高估自己了。……也不是没可能,或许他会轻敌大意。
  赌这一把了。
  我忽而一笑,策马奔驰。士兵并没有用锋利的刀剑招呼我,看来我赌赢了,胡狼并不想伤我性命;一个死了的司嘉洛不仅毫无利用价值,而且还得浪费棺材钱。士兵们的攻击对象无一例外是我跨下刚劫来的马,希望马匹吃痛,会将我摔到地上。我手忙脚乱的应对追兵,不惜用身体保护坐骑。忌惮会伤到我,士兵们束手缚脚,一时间攻势竟有些不成章法。
  青衣僧怒喝,率着他带来的人马冲了过来,我左闪右避,最后干脆翻身下马,躲藏于众多铁蹄之间,马上功夫我技不如人,下了马,孰优孰劣,那可未必。对商文柏突然间大喊一声,趁众人微怔之际,藏刀霍霍,刺向马肚,与此同时,心领神会的商文柏刀背拍上青衣僧的脑袋,后者一声惨叫,被吃痛的坐骑重重地摔到了地上。我上前用血淋淋的藏刀抵住他的背后,他的手下害怕会伤到他,只能踯躅不敢上前。左手捏住他的下颚,强迫他张开嘴,在他惊恐的眼神中,一颗碧绿的药丸应声落入其口。我刚松开他,他就食指插入喉咙,极力想吐出来。
  “没用的,碧酥清风入口即化。服用者三日之类浑身不能动弹,若是男子,三个时辰内若无解药醉忧仙兰,必全身经脉寸断而死。”商文柏淡淡的陈诉,笑容温文尔雅。
  药性已经发作,青衣僧瘫软在地上,商文柏以刀挑其衣襟丢在马背上,我也翻身上马。青衣僧就象一条垂死的老狗趴在马背上,你也有今天,讥讽冷酷的笑意浮上嘴角。
  “商兄意欲何为?切不可伤了国师的公子。”胡狼感受到了我眼底的恨意,连忙出口劝阻。
  “人质在她手里,”商文柏朝我一努嘴,笑容淡淡,“我作不了主,我也劝王爷不要惹毛任何女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我乜了他一眼,目光转移到胡狼身上,平静地保证:“王爷放心,我从来不会亏待还有利用价值的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一次,我姑且放过他,只要王爷让我们离开,我保证不会伤害‘大师’的性命。”
  “他是死是活,与我何干?司姑娘高估了他的利用价值了。”胡狼也恢复了惯有的宠辱不惊,语气平淡的仿佛在说一个真理般的事实。如果不是我平日审时度势加上从21世纪带过去的搜集各种信息的习惯,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归纳分析,断定胡狼有拉拢收买国师的必需性,我真的会被他漠不关心的表情给骗过去。
  “不。我不会给货物标错价,商品的价值随着时间的变化和购买者兴趣的转换而时涨时落,我相信他的价值正处于最高点。”
  卓嘎沉默。西秦阶级森严,王爷不开口,众僧侣尽管急的抓耳挠腮也不敢造次。只能干瞪眼的怒视我,我波澜不惊,正常人都不会关心猪如何看待自己。
  “王爷,已经过了半个时辰了。从这里到姆布桑王爷的属地,以司姑娘的马术需要半个时辰,从那里到国师爷的神庙需要……当然,王爷的坐骑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肯定是来得及送他回去的。”商文柏打破了沉寂,这简直是赤裸裸的威胁,胡狼果然脸色铁青,恨恨地一摆手,所有人向后撤去。
  “多谢王爷。夜色已晚,就不劳王爷再远送了,后会无期。”我回眸浅浅一笑,纵马前奔。平心而论,胡狼是个不错的人,而且还救过我的命,可惜命中注定我们是敌非友。
  利箭破空的声音,夹杂着尖锐的风声,我知道背后遭人暗算了,可是我无能为力。唉,老天爷,你是不是习惯性让我功亏一篑,好叫我明白人算不如天算。
  背后一紧,我的肩头被人抱住了,奇怪的是没有疼痛从身体的任何部位传来。我讶然,回头迎上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
  “我说过,我会保护你的。”
  生死存亡的瞬间,他居然从马上纵身一跃,落到我的背后,用身体挡住了那支射向我的利箭。
  与此同时,他的刀也呼啸着飞出,有人惨叫落马。
  我的视线兀自越过他的肩头,冷漠地斜睨胡狼,后者的脸色在一群慌乱的追兵中静如秋水。落马的是一个僧侣,商文柏的长刀将他牢牢的钉在了地上。
  你希望赢得他的喜爱,那么请对他微笑;你希望赢得他的尊重,那么就迎面给他一拳。
  探身、取箭囊,拔箭、弯弓,长箭破空。西秦的男子左耳上都佩有银制的大圆耳环,卓嘎王爷也不例外。
  他左耳的银圈就是我眼中的10环。正中红心最好,一箭震群雄;不小心误伤了王爷也不赖,擒贼先擒王,主子受伤,他的兵马势必会乱成一团,这样子更方便我们逃之夭夭。
  苦练卓有成效,我的箭按既定路线顺利穿过10环,呵呵,后劲还不小,箭深深扎进了他身后的枯木。
  马蹄不停,飞奔离去。身后有僧侣和士兵的怒斥声。
  “半个时辰后来寻这头猪。”
  转头微笑;月光下卓嘎的脸波澜不现;骄傲地昂起头;我忽而一笑:“王爷;人生何处不相逢;不劳相送。”
  冷月无声
  我快马加鞭,青衣僧为人虽猥琐,坐骑却是一等一的宝马。我的背后湿湿的,不是冷汗,而是商文柏的血,他已经陷入轻微的昏迷状况了。刚才跟士兵肉搏时,他们可没有因为他的神医身份而有所顾忌,长衫几乎成了破布片,就我亲眼所见已经有两刀落在他的背上和腹间。以怨报德就是这么回事,不为己所用,则毁之。
  青衣僧被我抛到了半路上,因为我希望马能跑快点。要不是时间紧迫,我没准会阉了这个淫僧,反正我只是说不伤他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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