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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三国之诸天万界-第14部分

小说: 三国之诸天万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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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自己去开垦。

    而接下来,便是大时代的开端了。一百多位干劲十足的天选者们,纷纷来到了边疆,使用着从别的世界获得的先进技术,建设封地。

    与此同时,大汉朝廷则是仔细地观察着天选者们的作为,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结果,整个大汉朝,都进入了一个大力发展的黄金时段。

    可以说,如果不是遇到了张角和董卓这两个家伙,灵帝的计划还是很成功的。

    “不错,我们都已经是爵爷了,是贵族。下一步,便是达到京城,选择封地。”林扬高兴的道。

    自从进入这个世界以来,林扬便一直处在一种很是紧张的状态。

    先是面对贪婪的王昆,使得当时的林扬,必须小心谨慎,使用全部的力量,以图干掉此人。否则,一旦苏青儿的悲剧重演,恐怕此时的林扬,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杀掉此人之后,便进入了轮回世界。也幸好遇到的队友,史阿、蔡琰二人都不是什么心术不正之人。后来的任务,也挺简单的,一路便顺利的活着回来了。

    回来之后,又面临着王华和众多巡检。虽然林扬嘴上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完全不将杀官造反放在心里。可是实际上,他却比谁都紧张。拥有原身记忆的他,当然明白,此时的大汉,是多么强大。

    幸亏,一切都没有改变。历史还是和原来一样,灵帝终究还是颁布了这道圣旨。

    而且,和别的天选者不同,林扬完全可以将原身记忆之中,未来得到了大力发展的技术,提前拿出来,作为贡献,到时候一个伯爵是少不了的。

    一个实封的伯爵,即便领地在边疆,即便需要自己去开拓,也有着足足一个县的大小。这是一个县,不是一个村落,也不是一个乡,而是一座县城。

    一座完全属于自己的县城,只不过这一切需要从头开始,慢慢开垦。历经千辛万苦,才能发展起来。但是美好的前景,却已经注定了。

    ……

    不得不说,不管在什么时代,每座城市的中心,总是在市政府附近。尽管这里是三国世界,也同样如此。

    此时的林扬,手中握着一块晶石,而后晶石自动发出了七彩光芒,看上去很是美丽。

    见状,县令胡峰不由得睁大了眼睛。而后感慨道:“飞鹏果然是年少有为,少年俊杰啊。这枚晶石乃是朝廷所发,专门用来检测天选者的。也只有传说中的天选者,才能让这块晶石发光。”

    由不得他不感慨,想他自己出身寒门(也就是小地主,乡下土豪,就和王老头的家境差不多),家境贫寒,和那些世家子们完全没有可比性。

    可谓是修仙无路,肉身之道同样因为没钱的原因,走不通。后来发现自己的武学资质,实在是不咋地,武道也走不通,便开始一心一意的修炼文道了。

    后来,潜修整整二十年,开始参加科举。迄今为止,已经四十多岁了,才混到了县令也就是百里侯之位。其中搞得艰辛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可是眼前的这位小哥儿,据说也是一位读书人,而且,家里比自己还穷。可是如今,却直接鲤鱼跃龙门,成为了天选者,而且即将成为高高在上的勋贵。

    那可是勋贵啊,有封地的,与国同休的铁饭碗。怎么自己就没有这样好的运气呢?

    闻言,林扬微微一笑,说道:“多谢老父母夸奖,飞鹏能有今日之成就,不过是运气使然而已。哪里比得上老父母,为政一方,造福于民呢?”

    所谓的老父母,其实就是父母官,也就是百姓对于县令的别称。林扬用老父母来称呼胡峰,可谓是诚意十足。即使胡峰,也不由得高兴了起来。

    只不过,想起了林扬的剽悍战绩,胡峰可不认为,这单单是运气好的结果。

    杀王昆、杀王华、私蓄甲胄、私蓄强弩、后来更是毫不犹豫的灭人满门,这些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哪一条不是死罪?

    可以说,如果林扬仍旧是那个普通的读书人的话,此时的他早就完蛋了,又怎么可能好好地坐在这里,和县令谈笑风生呢?

    “呵呵,不管怎么说,贤侄此去京城,必将是龙入大海,鱼跃龙门。这里有一些小礼物,就提前送给贤侄了。”胡峰笑着道。而后,便从袖子中掏出了一叠银票。

    这些银票,每张都是一百两,属于不记名的,乃是当今天下第一钱庄,大发钱庄的票据。可以说,凭票即付,童叟无欺。至于数目,加起来大概有一万两银子的样子。

    见状,林扬不由得笑了笑。这位县令能够从一介寒门,在没有背景,也没有钱财的情况下,混到如今的位置,果然不是等闲啊。

    一万两银子,对于一个管理着至少十万户,百万人口的县令来说,不算多也不算少。可是会对于此时的林扬来说,却算是一大笔财富。所谓的风险投资,也就是这样了。

    胡峰看好林扬的前途,所以就投了一万两银子。等到日后林扬发达了,真的成为勋贵了,胡峰也必定会获得回报的。

    而且,林扬相信,在接下来前往京城之前,类似的风险投资,一定会越来越多的。毕竟,真正愿意暴露在阳光下的天选者,就只有这么多。可以说,对于天选者来说,只要不死,总会出头。

    如此大好的前景,谁不愿意分一杯羹呢?即使失败了,也就是万儿八千两银子。可是,万一成功了呢?一本万利,不外如是!

    “伯父客气了,不过既然如此,那就多谢了。”林扬笑着道,说完便直接将这一万两银票接了过来。而且,就连老父母,也一下子换成了更加亲切的伯父。这就表示,接受这份人情。

    看到林扬干脆利落的收了银票,胡峰不由得点了点头,而后开口道:“不知贤侄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呢?是打算直接前往京城还是怎么办?”

    “当然是先找些人才了,伯父也知道,等到了京城之后,就该前往封地了。到时候,不管是人才或者是钱财,统统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而京城居,大不易。所以,以防万一,我打算先在县里或者郡城之中,找些人才。如果,能够收几个家将或者门客的话,那就更好了。”林扬笑着道。

    可以说,天选者的传说,在这个世界之中,早已流传了一万年。每一个天选者,只要不死,几乎都是一个活着的传说。

    就比如辅佐光武帝打下江山的云台二十八将,此时他们的家族,可是仍旧存留于世的。他们,可都是有封地的实权诸侯,尽管封地在边疆,尽管封地不是很富裕。可是裂土封侯,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诱惑。

    闻言,胡峰不由得笑了笑。“哈哈,贤侄此举可谓是精明无比,老夫在此有一事相求。”

    “哦,不知是何事啊?”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不成器的儿子,他……”
………………………………

第二十一章: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哒哒哒,伴随着一阵整齐有力的马蹄声,一面迎风飘扬的大汉红色军旗,当先而来。旗帜之下,则是十余名趾高气扬、气势不凡、很是英武的矫健虎贲。

    在这十余名骑兵之前,则是一位白袍小将。和后面衣着简单,只着皮甲的伴当们不同,这名小将身披白袍,在剧烈劲风的作用下,直接就飞扬了起来,很是惹眼。

    白袍之下,则是一副更加骚包的明光铠,胸前的护心镜打磨的光亮无比,日光照耀之下,即使隔得很远,也依旧醒目无比。不用说也知道,这种隋唐时期才流行的明光铠,这么早就出现,和轮回者们,也是分不开的。

    与此同时,腰间还别着一柄横刀,马鞍上还挂着一幅弓箭。手中,则是拿着一杆丈二红枪,长长的枪杆,美丽的红缨,麾下还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彼此映照之下,更加显得英武了。

    不用说,这个骚包到了极点的家伙,就是胡县令的那个不省心的儿子胡永了。

    见状,林扬不由得有些无语,这么骚包,还骑着白马,身穿如此亮堂的明光铠,手里还拿着颜色如此鲜明的红缨枪,当真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啊。

    一下子,林扬就感觉有些牙疼了。当即苦着脸道:“额,伯父啊,这位是不是评书听多了?别人白马银枪,一身明光铠,那是自己实力不凡,不是四阶就是五阶。所以,才故意如此穿着,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以起到振奋己方士气,打压敌方士气的作用。”

    “可是,这位实力不过一阶圆满的样子,也就是练皮圆满而已,竟然也如此穿着,不消多,只需几名善射的弓箭手,便可以直接取其性命。这么显眼,逃都逃不掉。”

    说完,林扬就感觉有些头疼了。大不了一会儿在看看他的实力、性格、气运等。如果真的不合适,就算是得罪这位县令,也不会收这种人当小弟,这不是坑人吗?

    闻言,胡峰不由得苦笑了起来。林扬所说的这些问题,他也知道。可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舍不得管教啊。

    这时,胡永已经来到了林扬的面前。白色的战马在他的操控之下,直接人立而起。整匹战马几乎是两条腿站了起来。紧接着,碰的一声,前蹄重重落地。彼此碰撞之下,就连脚下的大地,似乎都晃了一晃。

    这一手确实不错,至少马术不差,可是想要当做下马威的话,林扬只能说你想多了。

    此时彼此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胡永睁大了眼睛,仔细的打量着林扬,似乎他的脸上有花儿似得。

    “你就是那什么天选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

    闻言,林扬便来是仔细的审视胡永起来。看上去很是生涩,估计今年才十三四岁的样子,当真是个小年轻。刚刚脱离小孩子不久,如果放在后世,此时还是叛逆的青春期呢。

    因此,对于小孩子的满嘴胡说,林扬还是可以容忍的。不过,虽然人很小,可是身体却壮实的很。尽管才十三四岁,可是却已经高达七尺,浑身上下的肌肉,更是爆炸无比。

    细细观察之下,就连手指头也光滑如玉,没有一丝老茧。林扬知道,这就是练皮圆满的体现。这就说明此子虽然年轻,可是一身根基,却很是牢固。至少,没有偷奸耍滑,对于一个少年人来说,这就已经够了。

    “不错,年轻轻轻,基础便如此扎实。不骄不躁,就是修炼的功法差劲儿了点,实战经验不足。估计到现在为止,还么见过血吧。”林扬一副我是过来人的样子,满口教诲道。

    只不过,越说胡永越是气愤,整张脸都黑的不成样子。估计如果不是他爹胡峰就站在一旁的话,他肯定会忍不住上来就给林扬一枪的。

    见状,林扬不由得点了点头。不错,脾气也还凑活。虽然很生气,但总算是忍住了,没有当场发作。如果命格和气运不是太差劲的话,好好培养一下也不是不行。这么想着,林扬便开始查看胡永的气运了。

    “命格是三阶黄色命格,也就意味着在未来,成长为三阶高手之前,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

    “气运是二阶红色,只不过是淡红。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他爹只是一个县令,他们家也不是什么大家族。能够有淡红的气运,就已经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了。”

    “这就说明,即使没有任何奇遇的情况下,他也可以顺顺利利的成长为二阶强者。在一个小县城中,二阶强者,已经算得上是顶级高手了。”

    这么一想,林扬就觉得此子还是很有前途的。只需略施手段,恩威并施,帮助他突破二阶,传授一套功法,便可以直接将此人收为弟子。到时候,师父有难,弟子服其劳,不就是天经地义的吗?

    “贤侄基础牢固,就是可惜了。如果生在世家之中的话,此时说不定早就突破二阶了。”林扬摇头晃脑的道。

    闻言,胡永忽然大声说道:“没有生在世家又怎么啦?难道寒门就没有出头之日吗?就算没有,我胡永也要走出一条大道来。”

    闻言,胡峰不禁一脸苦笑。想当年,他年轻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可以说,这八个字,便是绝大多数寒门子弟的写照。

    数十年的蹉跎奋斗,到了最后,不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因此,胡峰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自己的儿子,走自己的老路。

    可以说,寒门出身,除非你自己真的天赋异禀,像蔡邕那样,直接靠着读书,硬是读出来一个五阶亚圣。这样的话,你自然是可以当大官的。

    或者,你崭露头角,显示出自己的不凡,而后向世家靠拢而去。比如,娶世家女当妻子。这样一来,成为世家的一员,自然也是可以当官的。除此之外,可谓是难若登天。

    “既然贤侄信心百倍,那我们就战上一场吧。如果贤侄胜了,当家将一事儿,自然是不用再提。可如果贤侄败了的话……”

    “如果我败了,便直接拜入你的门下,当你的家将便是。”胡永还不等林扬说完,便直接大声说道。

    闻言,林扬不禁笑了笑。对付这种少年人,激将法永远是最有效的不二法门。而且,到时候和他来一场拳拳到肉的深入交流。相信在自己的一双铁拳的教育之下,胡永一定会印象深刻的。

    ……

    校场之上,此时的胡永站在东边,林扬站在西边。只不过,胡永全副武装,还骑在白马之上。而林扬,则是一副书生打扮,一旁放着一幅弓箭,一柄横刀,一柄宝剑。甚至,连马都没有骑。

    可以说,看到这幅装扮,胡永便已经气坏了。

    “杀杀杀……”

    伴随着喊杀声,胡永的气势一下子就调集了起来。整个人就像是一头饿狼一般,直接朝着林扬冲锋而来。

    见状,林扬忍不住摇了摇头。真是年轻人啊,整个校场的直径长达一千米。即便骑着宝马,也不能一上来就冲锋啊?这么长的距离,你的注意力能一直保持巅峰?只能说,年轻真好!

    左手轻轻一晃,三石的铁胎弓便被拿了起来。而后,一只箭矢便搭在了弓弦之上。至于目标,自然就是胡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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