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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檞寄生-第4部分

小说: 檞寄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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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土风舞的时间则为晚上十点,在宿舍顶楼,星期二和星期四。
  先说橄榄球吧。
  练橄榄球很累,常常得从宿舍十楼跑到一楼,再由一楼跑到十楼。
  跑完后,双腿就会不由自主地摆荡,像风中的杨柳。
  记得第一次在成功操场练球时,是秋末的清晨,颇有寒意。
  一大早被挖起床的我们,牙齿的撞击声好像交响乐。
  一个体型非常壮硕的大三学长,双手叉腰,大声地说: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将成为追逐不规则跳动的勇士。弧形的橄榄球跟人生一样,很难掌握方向。所以要好好练球。”
  话是很有道理,不过结论下得有点奇怪。
  练习一阵子后,学长开始安排我们的位置。
  “李柏森!你是No。 8,是球场上的领导人物。所以要好好练球。”
  柏森不愧是柏森,被挑选为8号球员,比赛的灵魂人物。
  “蔡崇仁!你个子算小,反应很快。每次休息上厕所时,你都是第一个跑掉,最后一个跑回来。你当传锋,位置是9号。所以要好好练球。”
  我终于知道,“所以要好好练球”是这位学长的口头禅。
  位置选定后,练球的次数和时间都增加,直到比赛为止。
  依照传统,输的队伍全体球员要跳成功湖。
  那是成大校园内的小湖泊,淹不死人。
  成功湖常有人跳,失恋的,打赌输的,欠钱没还被逮到的,都会去跳。
  至于水深多深?我并不知道,因为我们拿到新生杯冠军。
  冠亚军之役,柏森达阵了两次,是赢球的关键。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冠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球场上的艰苦,他日人生遇到挫折时,就会轻松面对。所以要好好练球。”
  柏森的情绪一直很亢奋,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柏森悄悄地爬到上铺,摇醒我:
  “喂……菜虫,你会不会觉得我是那种天生的英雄人物?”
  我揉揉眼睛,戴上眼镜:
  “这种深奥的问题,应该去问子尧兄啊。”
  “我问了。他说英雄是被时势创造出来的,不是由老天诞生出来的。”
  “子尧兄说得没错啊。如果没有我近乎完美的传球,你哪能达阵?”
  “可是……”
  柏森欲言又止,轻轻叹了一口气。再默默爬下上铺。
  “柏森……”
  我约莫过了十分钟,在黑暗中开了口。
  “嗯。”柏森模糊地应了一声。
  “你今天好棒。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你以后绝对是一号人物。”
  “菜虫。”柏森呼出一口长长的气,高兴地说,“谢谢你。”
  “睡吧。明晚还得练土风舞,快比赛了。”
  土风舞比赛前三天,我们每晚都在宿舍顶楼练舞到凌晨12点半。
  也是很累。跟练橄榄球的累不一样,这种累还有很大的心理因素。
  要记得舞序,舞姿要正确,要听音乐节拍,上台记得露齿微笑……
  露齿微笑对我而言最难,感觉很像在卖笑。
  教舞的也是大三的学长,每次都说我的嘴巴硬的跟乌龟壳似的。
  不过柏森做得很确实,很自然。
  练舞结束后,我和柏森还会待在顶楼,爬到宿舍最高的水塔旁。
  坐下来聊聊天,谈谈心事。
  有时天气晴朗,可以看到一些星星,我们就会躺下来。
  我们一共要跳两支舞,匈牙利的击鞋舞,和亚述帝国的“些抗尼”。
  击鞋舞算是比较阳刚的舞蹈,必须一直摩擦鞋底,拍打鞋身。
  我的皮鞋就是这样阵亡的。
  至于那个什么“些抗尼”的,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只因为音乐的歌声中,会不断出现“些抗尼”的音,所以就这么叫了。
  些抗尼的舞姿简单,麻烦的是,服装仪容。
  学长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本书,上面有刊登关于亚述文明的壁画。
  壁画中的人物蓄着满脸的卷胡子,身上缠着一块布,当做衣服。
  比赛当天,学长要我们用黑色的纸,想办法弄成卷胡子形状,粘在脸上。
  先跳完击鞋舞后,有一小时的空档,全体集合在厕所。
  “亚述是大约在公元前七世纪西亚的古老帝国,由于我们学校有历史系,不能让人家取笑我们工学院的学生粗鄙无文。所以……”
  学长拿出十几条米白色的麻布,接着说,“来,亲爱的学弟。大家把衣服脱光,只剩内裤。然后把这条布缠上。”
  我们都愣住了。
  “还发什么呆?动作快。这里有订书机,钉一钉麻布就不会掉了。”
  “学长,你怎么还有心情开玩笑?”柏森开口问道。
  “这是命令。念书不忘救国,跳舞不忘历史。学长的心情是严肃的。”
  我们只好开始宽衣解带。
  我瞥了柏森一眼,笑了出来。因为他今天穿红色内裤。
  上台后,随着跳舞时身体的振动,柏森身上的布,慢慢松动,然后下滑。
  我们是手牵着手跳舞,所以柏森根本没有多余的手去调整那块下滑的布。
  我跟在柏森后面,看着他身上的布,离地30公分……20公分……10公分……
  接触地面,然后我踩上去。柏森往前走,麻布却在我脚下。
  嗯……柏森背部的肌肉线条很性感。这是我当时心中的第一个念头。
  “轰”的一声,全场爆笑。我也第一次非常自然地露齿微笑。
  有个坐在第一排的女评审,双手遮着脸,但仍从指缝间偷看。
  谢完幕,灯光一暗,柏森马上捡起麻布,冲到厕所。
  结果揭晓,我们拿了第二名。
  “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亚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舞台上的笑声,以后穿内裤时,就会选择朴素。李柏森同学,你的身材非常迷人,土风舞社的学姐们赞不绝口。她们强烈地推荐你进土风舞社,而且免缴社费。”
  柏森一直红着脸,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我探头往下铺,告诉柏森:
  “喂……柏森,这次你不用再问了。我觉得你绝对是天生的英雄人物。
  而且是悲剧英雄。“
  “菜虫,别闹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应该是喜剧英雄。你看今天大家笑得多开心啊。”
  “菜虫!拿命来!”
  柏森准备爬上我的床铺时,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就这样边笑边聊,过了几个钟头后,才模模糊糊地睡去。
  柏森说如果我也进土风舞社,我就不必因为踩掉他的布而去跳成功湖。
  我衡量利弊得失,就决定跟进。
  在土风舞社的期间有点无聊,每次要跳双人舞时,我都邀不到舞伴。
  这要怪我的脸皮太嫩还有邀舞的动作太差。
  学长们邀舞的动作洒脱得很,右手平伸,挺胸缩小腹面带微笑。
  往身体左侧下方画一个完美的弧度时,直身行礼,膝盖不弯曲。
  可是我邀舞时,脸部肌肉会因紧张而扭曲,然后既弯腰又驼背。
  画弧度时手掌到胸口就自动停止,手心竟然还朝上,像极了乞丐在讨钱。
  而柏森总能轻松邀到舞伴,经过我面前时,还会对我比个“V”手势。
  这让我心里很干(明菁还没出现,所以不能苛责我讲脏话)。
  我只跳过一次双人舞。
  那是因为柏森跟学姐们反应,说我老是邀不到舞伴,请她们想办法。
  有个日行一善的学姐就带了一位女孩,走到我身旁。
  我只稍微打量一眼,这时圆圈内的学长便高喊:
  “男生在内圈,女生在外圈。男生请将右手放在舞伴的腰部。”
  我不好意思再看她,右手伸出45度,放着。
  “同学。这是,肩膀。不是,腰部。”
  她的声音简洁有力。
  我疑惑地往右看,原来她比一般女孩矮小一些。
  所以原本我的右手该轻搂着她腰部,变成很奇怪地放在她肩膀上。
  我说声抱歉,有点尴尬。幸好学长已开始教舞。
  学长教完舞姿和舞序后,音乐响起,是华尔兹旋律。
  有几个动作,是要让舞伴转啊转的,我总是让她多转半圈,甚至一圈。
  “同学。我是,女孩。不是,陀螺。知道,了吗?”
  在舞停后,她有些不满地说。
  “同学。实在,抱歉。不是,故意。原谅,我吧。”
  我真是尴尬到无尽头。
  于是我再也不敢跳双人舞,连邀舞都省了。
  柏森告诉我,那个女孩是中文系的,跟我们一样是大一新生。
  我心里就想,她用字这么简洁有力,写极短篇小说一定很棒。
  几个月后,她得了成大凤凰树文学奖,短篇小说第一名。
  篇名就叫做“像陀螺般旋转的女孩”。
  后来社里的学长要求跳舞时,要穿西装裤和皮鞋,我就有借口不去了。
  过没多久,柏森也说他不想去了。
  凭良心说,参加土风舞社是很好玩的,只要不必常邀舞的话。
  话剧社也不错,我后来不去的原因,是因为被赶出来。
  那是在社团迎新时所发生的事。
  我是一株檞寄生
  为了欢迎新进社员,社上决定在学生活动中心举办一个小型公演,戏码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朱丽叶由社长担纲,至于罗密欧,则从新社员中挑选。
  但没有人想当罗密欧,一个也没,而且态度坚决。
  我想那应该是社长的问题。
  话剧社长是个大三的学姐,每当我看到她时,就会想要丢颗橘子给她。
  因为在我的家乡,每逢建醮或大拜拜时,常会宰杀又大又肥的猪公,然后在猪嘴巴中塞一颗橘子,放在供桌上祭拜神明。
  所以我都偷偷叫她橘子学姐。
  橘子学姐一看没人要当罗密欧,就说那么抽签吧。
  所有新进男社员马上跪下来高喊:社长饶命。
  于是她突发奇想,叫我们在纸上写下最令人脸红的事,写的好免交社费。
  我写的是:“在女朋友家上完大号后,才发现她们家的抽水马桶坏了。”
  最后决定由我演罗密欧,因为投票结果我写的事最令人脸红。
  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无奈这是我悲哀的反射习惯。
  柏森是第二名,他写的是:
  “去超市买保险套,结账时店员大喊:'店长!Durex牌保险套现在还有特价吗?'”
  所以他饰演死在罗密欧剑下的提伯特,朱丽叶的堂兄。
  为了公演不致闹笑话,那时一星期要彩排三次。
  排罗密欧与朱丽叶在花园夜会时,我得忍受橘子学姐歇斯底里地狂喊:
  “喔!罗密欧!拋弃你的姓氏吧!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啊!我愿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你,补偿那根本不属于你的名字。”
  “喔!罗密欧!围墙这么高,你怎么来到这里?如果我的家人看见你在这里,一定不会放过你。”
  “喔!罗密欧!我好像淘气的女孩,虽然让心爱的鸟儿暂时离开手掌,却又立刻将它拉回来。这样我怕你会死在我自私的爱里。天就要亮了,你还是赶快走吧!”
  令人悲愤的是,我还得跟在橘子学姐后面,念出下面这些对白: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
  “我借着爱神的翅膀飞越围墙,围墙再高也无法把我的爱情拦阻在外。
  只要你用温柔的眼神看我,任何锐利的刀剑也无法伤害我的身体。“
  “但愿我就是你的鸟儿。如果我能够死在你的爱里,那真是比天还大的幸福。以我的灵魂起誓,亲爱的朱丽叶,我的爱情永远忠实坚贞。”
  橘子学姐的叫声总是非常凄厉,很像欧洲中古时代女巫被烧死前的哀嚎。
  我曾经拜托她,可不可以在念台词时,稍微……嗯……稍微正常一点。
  “喔!罗密欧学弟啊!我饰演的是伟大的莎士比亚的伟大的戏剧作品中的伟大的女主角朱丽叶啊!她惟一的爱来自于她家族惟一的仇恨啊!
  这是不应该相识相逢而相恋的爱啊!她的内心是非常痛苦而挣扎啊!
  所以讲话时自然会比较大声和激动啊!你明不明白啊!“
  我当然不明白。
  我只知道我晚上作噩梦时,都会听到有人在鬼叫:“喔!罗密欧!”
  每次彩排完回到宿舍,我都像是刚跟武林八大高手比拼内力后的疲惫。
  洗个澡,躺在床上休息。柏森就会突然拿起衣架:
  “罗密欧!你这个坏蛋。你已经冒犯了我,赶快拔出你的剑吧!”
  我立刻从床上起身,跳下床铺,抽出衣架,大声说:
  “提伯特!我要为我的好友马库修报仇,你准备下地狱去吧!”
  “罗密欧!你这只该死的畜生!我的剑就要穿透你的胸膛了!”
  “提伯特!你只是臭水沟里的老鼠,让我来结束你卑贱的生命吧!”
  然后我们就会把衣架当剑,决斗起来,直到柏森被我刺死为止。
  有时子尧兄也在,他就会将视线暂时离开书本,微笑地看着我们。
  后来子尧兄背包的书,就多了《西洋戏剧史通论》和《莎士比亚全集》。
  罗密欧刺死提伯特后被判放逐,如果不离开就会被处死。
  临走时的夜晚,他还不忘利用绳梯爬上朱丽叶楼台上的窗口。
  我就只有这点跟罗密欧比较像。
  然后罗密欧和朱丽叶经过一夜缠绵,成为真正的夫妻。
  感谢老天,我不用跟橘子学姐演出这一幕。
  只要用昏暗的灯光跟煽情的旁白,带过即可。
  但是我还是得再忍受朱丽叶的哀嚎。
  “喔!罗密欧!你现在就要走了吗?我的丈夫,我的心肝,我的爱人。
  令人诅咒的大地啊!为什么这么快就射出晨曦的曙光呢?“
  橘子学姐滚倒在地上,紧紧抓住我右边的牛仔裤管。
  “喔!罗密欧!别离去啊!你怎能狠心留我一个人孤单地在这楼台上?
  为何你英俊的脸庞变得如此苍白,是悲伤吸干了你的血液吗?“
  连左边的裤管也被抓住了。
  “喔!罗密欧!我的挚爱。请用你温热的嘴唇狂野地给我最后一吻吧!让我尽情地吸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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