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男我第一-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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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起来很小。”
“她二十三了。”
“不像是你会喜欢的型。”她直言。
他拧下眉头。“我倒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喜好的类型。”
话毕,两人之间是一阵别扭的沉默,萧旭维转开话题。“工作还顺利吧?”
“还不错,就是累了点。”她眯眼望着远方。“你是真的关心,还是没话找话。”
萧旭维不悦道:“你是故意找麻烦吗?”从刚刚到现在,她的口气一直不是很好。
她转而看他,其实谈不上找麻烦……或许是意难平吧,尤其是看到他交了女友,还在她面前卿卿我我,心里堵得慌,早知道应该在上面待久一点。
明知道自己与他已是不可能,而且还是自己放弃的,但偶尔还是会想他为什么要如此坚持已见,为什么非得回来,就算是独子又怎么样,现在很多独子也不一定跟父母住。
她知道这些话听起来有点自私,毕竟她自己也坚决要待在台北,可心底深处还是希望他能为她做出让步。如果他够爱她的话,不见得没有解决的办法,或者他的态度再软一点,再拖个几年,自己说不定会软化。
当两人出车祸时,她以为这会是个转机,他得在台北养伤,还有一年的时间,或许他们能再试试。但他拒绝了,说他们已经分手,她不需因为愧疚而想复合,再说他们的问题始终存在,难不成一年后他回南部,又要分一次手?
他的态度坚决而无情,而她也有她的自尊,这件事就此没再提过,当初两人会在一起,她看重的是他的理智与成熟,没想到最后分手,却也是因为他的理性。
“故意找麻烦又怎么样?”她反问。
没料到她会这样回答,他拢下眉头。
“放心,我不是恶毒前女友。”她自嘲一笑,心里有丝苍凉。或许她不能接受的是他已经往前走,而她却还在原地。
“什么意思?”难道她的阴阳怪气是因为他交了女朋友,但他们都已经分手一年多了……
第10章(2)
“你们在这儿?”换了裤子的胡瑞丰跑了过来。“怡萱呢?”
“我去叫她,一起到上面的步道走走。”也不等两人反应,郑庭竹迳自走开。
“你们在说什么?”胡瑞丰低声凑近。“我是救了你还是打扰到你们?”他是见萧旭维的脸色似乎有些不好才走过来。
萧旭维摇摇头。“我搞不懂女人在想什么,我看……我还是不跟你们一起比较好。”
胡瑞丰愣了下,问道:“为什么?是庭竹讲了什么吗?”
“没什么。”他淡淡地说:“我请阿宏陪你们。”
“不用,我们也不是小孩子。”胡瑞丰想了下。“就依你说的,我们自己玩吧。”
想必是他跟庭竹相处尴尬,只能说阴错阳差,原本想着将错就错,让分手的恋人再聚聚,说不定会死灰复燃,谁晓得一方已经展开新恋情了,庭竹虽然看起来不在乎,或许心里还是介意,既然如此,还是别硬凑在一起儿。
胡瑞丰拍拍他的肩。“下次换你上来找我吧。”
萧旭维露出笑。“那有什么问题。”
“……如果两个杯子一起带,有打八五折。”
郑庭竹走进服务处时,秋月正在推销黑白情人怀,看着特别刺眼。
看见她时,秋月与胡怡萱一脸讶异。怎么这么快就谈完话了?尤其是秋月,她还以为他们会聊十几分钟,刚刚到现在五分钟都不到,但转头一想,分手的情侣大概很难自在地谈话吧?
虽然刚才大方地让他们独处,并不表示自己一点芥蒂也没有。常听人说吃小醋是调剂,但若没事就来个醋海翻腾,对关系反而有害无益,再者她也不是那么没度量的人,不过说说话嘛,实在没必要小题大作,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
郑庭竹走了过来,面无表情地瞟过她的脸。不知是不是自己多心,她的眼神带着冰冷的敌意。
胡怡萱小声问道:“怎么?”
郑庭竹收回视线。“没有。”她扫过面前的猫咪产品。
秋月尽责地介绍。“旁边还有我们民宿的纪念品,明信片、书签、杯子、T恤、小抱枕……都有折扣。”这些全是她亲自设计的,平常介绍时她都会附加说明,但不知怎么地,在她们面前她避而不说。
郑庭竹看了看,并没有买,离开前又凌厉地瞪了她一眼,秋月被她瞪得发毛,深怕她冲上来揍她一拳。
但终究没有如此戏剧又歇斯底里的事情发生,她与胡怡萱离开了服务处,秋月坐回柜台沉思。
十分钟后,萧旭维进来时,就看到她双眼呆滞、表情呆板地望着不知名的虚空,嘴巴还微微张着。
才刚与胡瑞丰三人道别的他,原本心情有些闷,见到她痴呆的模样后,笑了出来。
“发什么呆?”他捏了下她的鼻头。
秋月回过神,拨开他的手。“我没发呆,我在想很严肃的事。”
他的笑意更深。“说来听听。”
她严肃道:“人生的悲欢离合。”
他笑出声,表情荒谬。“原来你也会思考如此严肃的议题,说来听听。”
知道他在取笑她,她也不以为忤,摇头晃脑地长叹一声。“唉……只有一两个字,无常。”
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萧旭维怔了下,摸摸她的头,微笑道:“然后呢?”
“要珍惜身边的人事物。”她认真地说。
“嗯。”他又摸摸她的发,转了话题。“我们等一下就回去。”
她诧异道:“你不是要招待他们吗?”
他摇首。“他们说要自己玩,我在也尴尬。”
她恍然大悟。“你们是不是谈得不愉快?刚刚她看我的眼神好犀利。”
他一怔。“其实没说到什么。”
秋月没再追问,颔首道:“我把剩下的工作交代一下,等一下我们就回去。”
前任女友、现任女友处在同一个空间太尴尬了,今天的事只能说是意外,他们都没料到郑庭竹会出现。
“可惜了……”
他挑眉。“可惜什么?”
“我还特地带了相机,想帮你拍个写真集。”她叹气。
他笑出声。“这就不用了。”
这时,正好阿宏与瑞姨走了过来,秋月随便找个理由,说家里有事得先走,阿宏也没多想,就让他们先回去,还说会好好招待萧旭维的朋友。
远山的树林苍翠玉立,云朵白净如棉,阳光洒在草地上,更显得绿油油的,花片落叶铺于地,随风滚动。两人走出服务处时,便是如此景象,午后的热气迎面而来,反射的光线让秋月眯起眼。
她戴好帽子,勾着萧旭维的手循着凉处走,随意地问着他在北部的生活。
萧旭维望着远方的青山白云,说着他与几个好友认识的经过,也提到学校的生活,秋月感兴趣地听着,偶尔说上一、两句话,悠闲地走到停车处。
“以后有机会再介绍你们认识。”
“好。”低头望着两人互勾的手臂,秋月扬起嘴角,双眼弯弯笑着。
“笑什么?傻乎乎的。”他低头问。
“想我一路走来也不容易啊。”她感慨地说。死心眼地喜欢着他,没想到最后真的梦想成真。
他笑道:“才几岁的人,什么一路走来。”
她开心笑着,没跟他争辩。能握到他的手真是不容易啊,幸好没有错过,终究还是握在手上了。
“你放心,我会好好珍惜你的。”她豪气地拍拍他的肩膀。
他笑着拍了下她的头。“上车了。”
她开心地坐进车内。“回去吧,我有好东西给你看。”
“什么?”
她神秘地笑着。“秘密。”
萧旭维已经很久没来到秋月的房间……算一算大概有十五年吧,今天一进来,就看到上次她用手机拍的照片,有他抱着甜甜,也有他们三人的合照。她用绘图软体做了一点处理,除了正常的版本外,服装还有古代的、希腊长袍、斯巴达战士跟近代的长袍马褂,还有他穿医生袍,手里拿着手术刀的样子。
他满脸黑线,哑口无言。
看着他从错愕、瞠目结舌到别扭古怪,秋月忍不住开心直笑。“怎么样?不错吧。”
“嗯。”他扫了一下墙面,发现除了他之外,最多的就是甜甜。她帮照片里的甜甜加了一对翅膀,看起来就像天使。
另一面墙贴着两人小时候的照片,有她哭的,有她跳到他背上的,还有两人扮鬼脸的,一张一张都是她珍惜的回忆,上头甚至还有她小时候的画作,把他画成戴皇冠的王子,骑着一匹马,只是画得不好,比例不对,马看起来像狗。他记得自己笑了好久,最后她恼羞成怒地跳到他身上打人。
看着她布置收集的杰作,他的心暖暖胀胀的,还来不及消化这股情绪,她忽然拿起相机朝他拍了几张照。
“下次我弄一个连环漫画,来,你做几个表情,我拍下来。”
他正经道:“不用了,主角就用甜甜……”
她根本不理他,继续拍着。“你别害羞,我这是私人出版,不会外传……”
他伸手要夺她的相机,她早有准备,笑着闪躲。“我不会乱搞的啦,我帮你做一本‘萧神医传’。”
他笑出声。“我还活着,不需要帮我立传。”他一把揽住她的腰,夺过她的相机。
她叫道:“好嘛,我不帮你立传,至少我们可以拍几张照吧?到现在都没有两个人的情人照。”她抬手要抢回相机,他却举高相机不让她拿。
“可以拍,但不许改成奇奇怪怪的样子。”他警告。
她连忙点头。“好。”她私底下加个小花、星星应该没关系。
“不许外传。”他再说一个条件。
“好。”她用力点头。
其实照片在她这儿,她要改成怎么样他也无法管,最起码不要外传。
“如果让我发现流出来。”他给她一个警告的眼神,随即低下头在她耳边说道:“后果非常严重。”
话毕,他咬住她的耳朵,她惊叫一声,缩起肩膀,虽然不是很痛,可是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放开、放开,我听到了……”
他这才松口,她的脸红得像番茄,他则笑得得意洋洋。
与她在一起后,自己好像也变得孩子气了。
眼角瞥见一排书,他的注意力立刻转移。“怎么有内外科护理学的书?”他指着几本年代久远的书。
她不好意思地讪笑两声。“你当医生嘛,我就想当护士也不错,医生护士不是很配吗?还可以一起工作,可是后来发现我怕血,而且一堆医学英文搞得我头好痛,就放弃了。”她满脸通红,尴尬地解释。
虽然知道她喜欢他很久了,但却如同挖宝一样,不时因为意外的小发现而感动,一点一滴地汇聚成海……
他伸手抱住她,紧紧地,而后是他长长的叹气,吵哑地说着:“我会好好珍惜你的。”
她环住他的背,在他怀中点头,感动道:“好。”话毕,又乘势加上一句。
“以后如果吵架,你要多让我一点,不要对我太凶。”
他轻笑。“好。”低头温柔地吻她。
秋月高兴地回吻他。她还有好多法宝呢,以后一点一点拿出来给他看,虽然有些狡猾,不过在爱情里,有点小心机应该没关系。
“笑什么?”他柔声问。
“开心。”她拿起相机。“来,笑一个。”
对着镜头,两人同时勾起嘴角,绽出笑容。
后记 淘淘
《追男我第一》原本叫“南台湾小姑娘”,是我随意取的一个档名,因为想写轻松又热情洋溢的故事,带着南台湾的热力与活力,所以取了这样的书名,虽然后来没采用,不过我自己还满喜欢的。
书里我没特别去写男女主角的家乡地名,因为只是想写个充满阳光、而且活力四射的故事,真正的地点其实不那么重要。
南部我只去过垦丁,阳光海滩、蓝天白云是最深的印象,在那里度假很放松,虽然我不喜欢太热的地方,但是阳光真的会让人心情振奋。
我一直对青梅竹马情有独情,但近几年反而少写,这本书严格来说也不是那么青梅竹马,毕竟男女主角差了六岁,很难说他们玩在一起,大概比较像母鸡带小鸭吧。除了男女主角外,书里我最喜欢的是甜甜,小宝宝真的很可爱。
现在还不确定这个故事会不会发展成系列,但确定会写王蔷与戚慕生的故事,所以本书提到他们的一些梗我没正面回答,不然都破梗了,反而没动力延伸两人的故事,因此他们的部分大家轻松看就行了。
这几天笔电一直出问题,已经使用七年了,感觉好像要跟我说拜拜了,很舍不得,但要感谢仗义借我电脑的朋友。就说到这儿了,下次聊,拜拜。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