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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面包树上的女人-第6部分

小说: 面包树上的女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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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迪之说。
  我瞒着林方文,约了迪之和光蕙在画廊对面那间酒吧喝酒,其实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那天没有画画,她站在画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着一个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种玻璃瓶可以倒满八杯白开水。
  「她很饥渴呢。」迪之说。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说。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只拳头。」我说。
  「她的样子很特别。」光蕙说,「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凑在一起又不太难看。」
  「象专门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说。
  「所以你的林方文给她吃了!」迪之大笑。
  「你笑得很淫!」我说。
  「是吗?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从手袋拿出一面镜子照照看,说:「果然很淫,男人喜欢这种笑容。」又说,「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
  画廊里,出现了一个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换了男伴,也是廿岁出头的年轻男子,比上一个更俊朗。
  迪之站起来说:「我们上去。」
  「上去?」我犹豫。
  「怕什么?反正她不认识我们。」
  沿着大厦楼梯走上一楼,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画廊。画廊只有七百多尺,卖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数是人,正确一点说,是一些看来象人的人。
  大嘴巴女人并没有特别注意我们,她正在向一双外籍男女介绍一幅画。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转楼梯跑上上层。林方文说,大嘴巴女人住在画廊楼上,可以想象,上面有一张很宽敞很凌乱的弹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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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籍男女并没有买画,离开的时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说:
  「再见,费安娜。」
  她的名字叫费安娜。油画上的签名也是费安娜。
  画廊里只剩下我们,大嘴巴女人费安娜并没有理会我们,我们三个看来实在不象来买画。当费安娜在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别的味道,不象香水,也不象古龙水,是橄榄油的味道,还有一点儿松节水的味道。
  我问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吗?」
  「是她的内分泌吧?放荡的女人身上会有一股内分泌失调的味道。」
  「胡说!那是画家的味道。」光蕙说,「颜料要用橄榄油调开,画笔要用松节水洗涤。」
  「是,正是那种味道。」那种味道使她显得很特别。
  「你怎么知道?」我问光蕙。
  「孙维栋也画油画的。」
  「离开吧,这里没有什么发现。」迪之说。
  我在画廊的尽头看到一张画。一个少年站在一条空荡的街上,那个少年是林方文。
  「什么?他是林方文?只有一只眼睛,没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认出他是林方文?」她们不相信我。
  「不象,不象林方文。」光蕙说。
  「这个根本不象人,象头独角兽,你说这头独角兽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说。
  她们凭什么跟我争论呢?当我第一眼看到那张油画,我的心怦然一动,我意识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画中,存在画中那条空荡的街道上,虽然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没有完整的身体,却有林方文的神韵和他独有的、喜欢叫人失望的神情。恋人的感觉不会错。
  「是他,我肯定这个是他。」我说。
  迪之和光蕙还是不同意。
  「这幅画要卖多少钱?」我问大嘴巴费安娜。
  我要从她手上拿走这幅画,我不要让林方文留在那里。
  「你疯了!你哪来这么多钱?」迪之跟我说。
  大嘴巴女人走过来,看见我指着林方文的画,淡然说:
  「这张画不卖。」
  「不卖?那为什么放在这里?」迪之跟她理论。
  「不卖就是不卖。」
  「要多少钱?」我问她。
  「我说过不卖。」她回到沙发上,又拿起那个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卖,我无法强人所难,只好离开画廊。一条空荡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个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内心世界?在她空虚的心里,来来去去,只有林方文一个人。她只怀念他,她对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里,不是过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这个发现对我来说,太可怕了。
三 除夕之歌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属于他的版权费,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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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喜欢什么礼物?」他问我。
  「不用送礼物给我。」我有点违心,我当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礼物。
  他凝视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欢什么礼物,说吧。」
  「你喜欢送什么礼物都好。」我诚恳地对他说。
  我一直热切期待那份礼物,并且越来越相信,会是一枚指环。可是,我收到的,却不是指环,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为什么送小提琴给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样子会很好看。」他说。
  「但我不会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贵的小提琴,他送给我,却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舍不得浪费它。
  「你认识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师吗?」我问迪之。
  「你想学小提琴?」她很惊讶。
  「是的。」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很久:「你学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吗?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
  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
  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
  「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
  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
  「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会糟蹋这个琴。
  「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
  「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他脸色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
  「你应该--」他说。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
  「你应该先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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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忘了交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
  「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
  「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
  「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
  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
  「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说。
  「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
  「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
  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
  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闷。
  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
  「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卫安驾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
  「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
  「没有听他提过。」
  「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
  「我可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殉情啊。」我对迪之说。
  林方文的确没有跟我提过颁奖礼的事,他不会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谈恋爱,决定一起度除夕,地点我自私地选在卡萨布兰卡,我希望以后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会在那里度过。
  我提醒林方文:「这一次,你别再忘记。假使你忘了,送歌给我,我也不原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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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乖乖的没有忘记。迪之和卫安都穿了黑色皮夹克,十分相衬。光蕙和孙维栋同来,孙维栋穿西装,光蕙穿了一条隆重的长裙,把头发盘在脑后,看来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显得平凡了,不够新潮也不够隆重。
  三个男人因为三个女人的缘故走在一起,他们其实并没有共同的话题。卫安不断说车,他准备参加澳门格兰披治大赛。孙维栋纠正我们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里,原来只有两件东西--牙齿和光蕙。林方文比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们之间显得特别可爱。
  还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数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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