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将悲伤流放-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好的一个女孩子,跟着这种人,实在是糟蹋了。飘云于心不忍,试着提醒过白雨菲,最后却落得两面不是人。
后来飘云才明白,白雨菲并非不信她,而是宁愿变成聋子,变成瞎子,变成傻子,就这样一辈子掩耳盗铃,活在自欺欺人的美梦里。
唉,爱情会让人装聋作哑,闭目塞听。连带心灵也倒退了十万年?十万年前我们是什么?是虫子?还是落叶?是海虾?还是虎豹?
飘云叹了口气,本想发个短信过去,后来想想那多麻烦,还是直接打过去快点。
电话响了半天没人接,飘云正纳闷,电话通了,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很不礼貌,背景音乐嘈杂,好象是KTV的包间。
飘云正想挂电话,突然从里面传来白雨菲尖利的哭叫声,声音是那么的凄惨破碎。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齐锐,救我啊,齐锐……”
飘云的心一下就抽紧了,冲着电话大喊:“齐锐,你干什么?”
“你找齐锐,他喝多了,正睡着呢。我说你是谁啊?”一个公鸭嗓子的男人嚷着。
飘云的脑袋轰的一声,几乎炸了,齐锐在睡觉,而雨菲正在被人欺负。这个小王八蛋连自己女朋友都不管,真是狗屁不如。
“你到底是谁啊?不说我挂了。”那个声音不耐烦的吼着。
千万不能让他挂,这一挂就人海茫茫了。
飘云灵机一动,说:“我是齐锐的妹妹,他让我过去找他,我不知道地方。”
“呵呵,齐锐这小子到底有多少好妹妹啊。行,你快来吧,哥哥正想你呢。这里是……”飘云放下电话,就冲出了家门。
赶到KTV的时候,她在楼下打了110。包厢在二楼最里面,门锁着,隔音设备极好,站在外面什么都听不见。
飘云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衣着邋遢,神态猥琐的男人。
“我找齐锐。”
男人一听,用邪气的目光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就放她进去了。
屋子里很暗,弥漫着一股腐败糜烂的味道,几个神智不清放浪形骸的男女,像堆烂泥似的搂在一起,齐锐就躺在里面。白雨菲一丝不挂的缩在墙角抽噎着,内裤和胸罩泡在地上的啤酒里。两个醉熏熏的男人一边说着下流话,一边拉扯着她的手脚,让她的私密处赤裸裸的暴露在男人淫秽的目光中。一个男人站在沙发上,拿着DV饶有兴趣的拍摄这令人发指的一幕。
飘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居然有人下流无耻到这种地步。她冲过去,推开两个禽兽不如的男人,把自己的风衣披在白雨菲身上,拉起手脚颤抖的女孩,说:“我们走!”
“臭丫头,你干什么!”开门的男人挡住她们的去路,几个衣冠禽兽也围了上来。
白雨菲吓得缩成了一团,飘云把她护在怀里,冷然道:“我已经报警了,你们不想做牢就马上让开!”
()好看的txt电子书
为首的男人冲上来就是一耳光,飘云被他抽倒在地上,头磕到的桌角,眼前一黑,有粘稠的液体流进了眼睛里。
“啊,童老师,血,血……”白雨菲吓得面无血色,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
“操,老子今天打死你这个臭丫头。”男人抬脚就要踢飘云的肚子,被旁边看戏的人拦住了。
“喂,这么水灵的女人打坏了多可惜啊,先让兄弟们过过瘾,再收拾她也不迟。”
几个人渣淫笑着,那个男人揪住飘云的头发,将她脸朝下按在桌子上,开始动手脱她的牛仔裤。
飘云急了,抓起桌上的酒瓶,看都不看,回身就是一下,正好砸在男人的脑门上。玻璃碎片四处飞溅,男人的脑袋开了花,血混合着啤酒泡沫沿着下巴淌下来。男人捂着脑袋倒在沙发上,杀猪似的嗷嗷怪叫。
周围的人被突如其来的情况震傻了,张口结舌的看着这个满脸是血的女人。
粘稠的鲜血模糊了视线,眼前的一切朦胧在万丈霞光里,只剩下一个个扭曲的轮廓。飘云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一只手拉着几乎瘫在地上的白雨菲,另一只手握着锋利的酒瓶,骨节因为用力而变得雪白,指甲中央完全褪去了血色,只有周圈是触目的紫红。
“我操,看不出来,这小妞还挺野。”
“呵呵,越野越有味儿,小姑娘,别害怕,来让哥哥看看,伤哪了?”
几个男人缓过神来,嘻皮笑脸的合拢过来,像一只只流着涎水的土狼。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男人猥亵的嘲笑让飘云浑身发抖。可是她不能认输,现在认输就什么都完了。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包间厚实的隔音门被石破天惊的撞开了。飘云心里一阵狂喜,警察叔叔终于来除暴安良了。
可是仔细一瞧,那十几个仿佛神兵天降的男人,穿的不是警服,而是黑色的西装,清一色的平头,肃杀的气势,怎么看都不像维护正义的执法者。
后来龙天佑想起这事,曾问过她,当时怎么就那么傻?如果我不来,你岂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飘云摸摸鼻子说,谁叫我碰上了呢?事情赶在那儿,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飘云握着酒瓶把,摇摇晃晃的望着一脸杀气的龙天佑,越过众人笔直的向她走过来。她还在想,又不是八点档的肥皂剧,怎么偏在这种时候,这种场面碰到他呢?这个自己惟恐避之不及的男人。
还没想明白,人就像个麻袋似的倒在男人的怀里,结结实实的当了一回英雄救美的女主角。
龙天佑看着怀里面无血色的女人,额头上的血珠子像一滴滴猩红的眼泪,顺着眼角落在他的黑衬衣上,右手也被玻璃割得血淋淋的,伤口横过整个手掌,皮肉翻开着。
这就是那个在他怀里抵死不从的小女人吗?他都没舍得碰一下,却被几个畜牲糟蹋的像个破布娃娃。
他重重吸了一口气,交代下去:“给我往死里打!”
第二十二章
落子无悔,愿赌服输。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恒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第二天早晨,飘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华丽的大床上。高高的天花板,漂亮的壁灯,昂贵的原木地板。眼前的一切似曾相识。这是哪?
这是龙天佑的家,她前两天刚来过。一想到这个,飘云差点从床上弹起来。
原本站在阳台上边看风景边沉思的男人,发现她醒了,走到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我怎么在这儿?”飘云问
“不然你想在那儿?”龙天佑白她一眼。
“那你怎么在这儿?”飘云又问。
“那我应该在那儿?”龙天佑又白她一眼。
飘云发现这男人应该是从火星来的,没法用人类的语言跟他沟通。索性坐起来,一不小心触动了手上的伤口,立刻疼得直咧嘴。
“干什么?还嫌自己伤得轻?”龙天佑把她按在床上,自己坐在椅子上,从果篮里拿出一个苹果,笨手笨脚削起来。
飘云揉了揉疼得发涨的脑袋,突然想起了什么。
“我的学生呢?”
“女的受了惊吓。我让人送回家了,听说家里很困难,就一个老太太。男的嗑药了,已经让他老子带回去了。那些都是他老子的人,跟他老子一个德性,玩疯了,从来不拿女人当回事。”
“你认识齐锐的父亲?”
“见过两次,不是很熟。”天佑把削得奇形怪状的苹果,递到飘云手上。看得飘云一阵心疼,起码少了一半。
苹果倒是很鲜美,可飘云此时此刻实在没什么胃口。只是若有所思跟它两两相望。
天佑瞧了瞧她,冷道;“现在知道怕了,早干什么去了?要不是我今天一直派人盯着你,你现在哭都没地方。”
飘云看了他一眼,疑惑的问:“你派人盯着我做什么?”
看着飘云防备的眼神,龙天佑没好气的说:“这不是担心你咳嗽没好利索,万一有个什么闪失,身边没人照应吗?救了你,还被你当贼似的防着,真是好心遭雷霹。”
飘云没声了,被他这么一说,仿佛是自己小气,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他真是君子吗?显然不是。他龙天佑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自然不会平白无故对人好,飘云有种从狼窝掉进虎|穴的感觉,只觉得今天所领受的一切,他早晚有一天会连本带利的要回来。
“喏,这个给你。”龙天佑擦了擦手,递给飘云一样东西。
飘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那台DV,不觉抬眼重新打量了他一番,看不出,这人办事还真是细致,连这个都想到了。忽然想起被自己打伤的那个人,不禁有些担心,小心的问道:“会不会给你惹麻烦?”
龙天佑横她一眼:“麻烦大了,现在两帮子人正准备火拼呢?到时候少不了损兵折将,血流成河。我看你怎么赔给我?”
飘云有些吃惊,结结巴巴的说:“那,那怎么办?”
龙天佑扑哧乐了,伸出拳头戳了一下她的脑袋:“傻丫头,骗你呢。连那几个瘪三都摆不平,我龙天佑也不用混了。”
飘云向后稍了稍,跟他这么亲昵,让人觉得不适应。龙天佑也仿佛有些不自在,两人一时无话。
“我明明报警了,怎么警察一直没来?”飘云是没话找话。
龙天佑受不了似的斜了她一眼:“说你傻还不乐意听。选择性执法听说过没有?你还真当警察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飘云被他呛得彻底没声了,心想这人不但眼毒,手狠,说话更是不给人留活路,一句话就能噎死人。
接下来的日子,飘云一直呆在龙天佑的公寓里养伤。她很愿意回到自己的小窝里去,可是人家龙大少爷不答应。说什么就她一个人呆在家里,手又受了伤,饿死了都没人知道。
可飘云总觉得他居心不良。看着飘云狐疑的眼神,龙天佑白她一眼,说道:“我要是想搞你,你还能全须全尾的站在这儿?早被我吃得连渣都没了。留你在这儿完全是看隋洋的面子,你真当我那么稀罕你?”
飘云想想也是,再说她现在的确需要人照顾,回家是饿不死,可是每天只能靠方便面过活。还受着伤,想想都觉得凄凉。
趁他不在的时候,给寒城打了个电话。把遇险的经过简单交代了一下,寒城吓得不轻,一直追问她在哪?听语气好像恨不得立刻飞到她身边来。
飘云说自己在隋洋父亲家,诸多不便,养好伤就立刻回去。寒城只得悻悻作罢。又寻问了一下白雨菲的情况,寒城说没看见她来上课。弄得飘云又是一阵担心。
男友明明在身边,却放任一群人渣作践自己,任何一个女孩遇到这种事都受不了。何况她还如此的年轻。
不过担心也没用,飘云现在是鞭长莫及。只有先把自己料理好,再琢磨其它的。
与龙天佑同居的日子,她由开始的战战兢兢,到后来的随遇而安,倒也没费多少波折。
龙天佑不是难相处的人,除了心狠点,手辣点,语气冲点,其他都还好。一日三餐有酒店上门服务,房间的清洁有钟点工按时打扫,什么都不用她操心。
晚上他在客房,她在主卧。他们各睡各的,和平友好,互不侵犯。
()免费电子书下载
白天,他不在的时候,飘云就一个人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小说。《沉香屑》,《倾城之恋》,《茉莉香片》,《金锁记》。张爱玲的爱情传奇永远那么直逼心肺。透过那些别致到忧伤的文字,仿佛看到旧上海逼仄狭窄的弄堂,爬满阳台的葡萄藤,滴着雨水的油纸伞,蛮荒世界里的女人和郁郁不得志的男人,辗转在每一个黄昏的窗前,每一个凄凉的雨夜,每一个惨淡的黎明。就这样爱了,分了,散了,算了。还有那咿咿呀呀的胡琴,绕梁三日,余音不绝,说不尽的苍凉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抬头望进满眼金色的阳光,飘云惊异于自己的变化。
上大学的时候,在那青春年少裘马轻狂的岁月里,她是顶不喜欢张爱玲的。总嫌她下笔太狠,好端端的人生,如花似玉的爱情,被她写得如此绝望。更讨厌她的哀艳清冷。明明没用什么了不起的字眼,却能让人心寒如雪。
后来,却因那篇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色戒》而惊为天人。尤其喜欢结尾处这两句: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真是毁进骨子里。
爱到如斯地步,还有什么可说的?落子无悔,愿赌服输。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恒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有时看得累了,从落地玻璃窗向外望出去,十八楼相当于一座小山的高度,能看到火材盒似的平房和鳞次栉比的普通楼房,还真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偶尔向下看,车如流水,马如龙,行人如虫蚁。
常常就这么一直坐到天黑,看着楼下的万家灯火,一片一片的亮起来,宛如涨潮的星海,还有那璀璨的霓虹,车前的灯光,天上地下光灿灿的连成了一片。让人欢喜的几乎想就这么跳出窗外去,狠狠融进那片金碧辉煌的人间仙境里。
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龙天佑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子缩在藤椅上,身上盖着一本厚厚的书,怀里抱着一大包零食,仔细一瞧,睫毛还是湿的。
男人粗糙的手指想贴上去,抹掉那让人心烦的液体,可是又不敢真的贴上去,怕惊了她。
所以每次飘云醒过来,总是看到自己身上盖着毯子,CD机里的《四季歌》依旧水一样静静的流淌着,晚归的男人疲倦的靠在沙发上,桌上的菜已经凉透了,一口都没有动过。
他们一起吃饭,起初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有电视里一波一波的噪音,充当空气调节剂。龙天佑把肉夹到飘云的碗里,飘云再把他们一块一块的夹回去,把盘子里的青菜吃个底朝天。慢慢的,龙天佑摸准了她的胃口,送来的伙食清淡了许多。
飘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安静的人。龙天佑也绝不是一个惜字如金的男人。可是他们在一起的日子,语言似乎成了多余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