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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部分

吕汉-第84部分

小说: 吕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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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的是好日子不长久,许是我安逸得让人嫉妒,那一干子小人居然撺掇新来的县令大人抽我出去服役。那可是骊山,去一整个人还不知能不能回来半个。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我如今虽然也是有钱人了,可还在县令辖下,他只要不高兴照样能一句话就送我进牢房,估计那些动手的人还不带慢半拍的。    就这样,我去了咸阳。    一句话,乡下人进城,大开眼界。    到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竟有这么大的城,这么漂亮的房子,这么多的人。    还有就是,我老婆竟然在咸阳城里还有那么大的铺子,难怪她花起钱来眼都不眨一下。    后来有人拿我那句“大丈夫当如是”做文章,其实我当时和满街的人一起被秦军喝令着伏在路边,哪里敢抬头,直到车驾走远,才敢偷偷用眼角瞄瞄,干咽口唾沫,咕哝一句,“男人当到这份上,值了。”    在我心里,当女人就得像我老婆那样,当男人就得像皇帝这样,不过我用脚趾头想,也没想到过老子有一天真能混到皇帝那个位子上。那可是皇帝啊,是天上掉下来的神,哪会轮到我这种小混混。    在咸阳玩了一把震撼,依旧还得回老家乖乖过我的小日子。老婆又给我生了个儿子,叫如意,不错,自从我娶了这个老婆后,有钱有地,有儿有女,确实如意得很。而樊哙这小子倒有本事,居然泡到了我老婆娇滴滴的小妹子,艳福好像也不比我差多少。    不过这天下似乎要变了,味道怎么闻怎么不对,有时候和老萧说起来,他也说是。但我也没啥想法,变就变呗,老子如今一有钱人,各处都有铺子,哪儿不打仗去哪儿,饿死别人也饿不死我,等天下太平了,养得白白胖胖再重出江湖。    不过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自从知道县里又要老子押人去咸阳,我就知道这条命玩完了,没戏了,到头了。回来和老婆一说,我还以为她准得大哭一场,拽着我的衣角不让我走,可她压根儿连眉毛都没挑半下,只吩咐下人替我收拾行李,好像我不过是出门走个亲戚,让我请教老萧之后才准备好的满肚子安慰话生生憋在肚子里,化作了胀气,撑得我整晚上只喝了半碗粟米粥。    我这老婆啥都好,就是太矜持,矜持得有时让人觉得冷得很,她要和曹家的取长补短一番就好了。我那天晚上躺在榻上瞎琢磨,又想,都这地步了还想啥呢,随她去吧,她这性子也好,以后我如果没了她也没那么伤心。就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像我这样的人,动心思去勾引我老婆这个新任小寡妇,若那样,老子可就亏大发了。    一夜胡思乱想,第二天照样得出门。    路上走了一天又一天,人是跑了一个又一个。    我没追。    跑吧,跑掉一个和全跑光了也没啥区别。我一边喝酒一边想,我老婆要真当了小寡妇,又有钱又漂亮,那可比曹家的撩人,看来我吃亏的可能性大得很啊。    当时满脑子尽想这些个,哪想过我老婆居然会追过来,而且……还把自己家的房子一把火烧了,那都是钱啊。我看着她拎着条死蛇一本正经有说什么赤帝白帝,那不就我刚宰的一条破蛇嘛,至于忽悠得那么悬乎?    不过篝火映照之下,她的脸红润诱人,仿佛一个冰美人突然活了,让我的心一阵的砰砰乱跳,忍不住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别说,我老婆生完两个孩子以后倒比刚成亲的时候更有风韵了。    那天晚上,我发现我老婆吕大小姐有当神婆的潜质。当然,过了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她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对未来的预知。于是我稀里糊涂的落草当了土匪,带着手下这帮人开始从事这份看似很有前途的职业。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觉得老婆除了漂亮能干以外,还有些神秘,这让我隐隐产生了些许的不安。但不管怎么说,从那夜开始,我刘季就不再是沛县城里的一个小混混了,而是个有理想、有追求、有身份的土匪头子。带着沛县和我一起混大的兄弟们,东拼西杀,在乱世里为自己搏前程。    现在想一想,那段日子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辛苦得很,但人却活得有滋有味。以前,家里内外事务都被老婆悄没声息的一手料理掉了,我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也懒得往前凑,每天只是闲得发慌,好饭好菜吃得让人心虚。直到起兵之后,我才终于觉得老子也是个能护家的男人,讲出话来有人听,吐口唾沫就是个钉,对老婆说话气都能粗些。    我和老婆在家里的重要性正在对调,这种感觉让人心里很痛快。    如果就这么下去,我老婆总有一天能从大小姐变成小女人,我刘季的小女人,虽然她心里的那些事,我还是弄不太清楚。不过这不重要,女人脑子里还能有什么,家长里短罢了,就算我老婆比别的女人能赚钱,骨子里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不过,事实证明我实在是过于乐观了。    虽然我从小小的沛公一步步爬到了汉王的位置,无限风光,但却始终没有让骄傲矜持的吕家大小姐俯首低头,乖乖做我的女人。    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坚持什么狗屁东西,这一面似乎是在为我尽心谋划,那一面又背着我搞东搞西。不是我疑心变重了,实在是自从我知道她有那种莫名其妙的预知本事后,就忍不住要想,当初她嫁给我,是不是因为早就知道了什么。要不然,她一个漂漂亮亮的大姑娘怎么甘心把终身交给我这个破落户。    当时只以为是飞来的艳福,现在却觉得处处都是古怪,再联想到她在芒砀山做的那些安排,竟像是事先排好了个套子让我钻似的,让人脖颈子后面一阵阵的冒冷气。    女人还应该傻点才好,像是当初曹家的,小手段耍个不歇火,一哭二闹三上吊,其实真正的心思一眼就让人看穿了。不像我现在的这个老婆,深得摸不到边,永远搞不清楚她究竟在想什么。    直到听到有人私下里议论我老婆去咸阳会帅哥的事,我才猛然醒转,她既然心思不在我身上,定然就是有了别人。妈的,老子还没死,她还没当小寡妇呢,就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转而又想,要不是她出嫁之前就有了那些事,又哪会便宜老子。只有错买的,没有错卖的,我既然买了,就得打落牙齿和血吞,认了。    但自从知道那些事后,我就很少和老婆睡在一起,没法子,心里像有无数只苍蝇在爬,难过。憋得很了,宁可去找别的女人,反正我如今最不缺的就是女人,招招手就能扑上来十几二十个,完事以后我连她们的名字都不知道。    生平第一次觉得委屈,扪心自问,我刘季对她不错,比对曹家的好。曹家的跟我那么多年,白给我生了个儿子,最后啥也没落着,而她如今都已经是王后了,地位尊崇,难道不比沛县乡下一个富婆强得多。再说女人吧,我刘季确实好色,但自从有了她以后,还真没对别的女人动过多少心思,也不过是偶尔招来解解闷罢了。若要依我以前,肯定早就娶了百八十个姬妾回家,哪还能让她这么省心。    这个姓吕的女人,怎么就不这么不知好歹呢。    不过虽然和老婆越闹越僵,我的地盘倒是大了很多,除了巴蜀,还一口气拿下了关中,又指挥着五十多万兵马一举攻下了彭城,把项羽赶得无家可归。    在彭城的时候,我真有种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感觉,除了老婆,还是不肯投降,而且看我的时候越发没有表情,像是用一副死人面具盖住了下面的七情六欲。    我开始想,算了吧,天底下的女人又不是死绝了,我非要一门心思的对她下功夫,不值得。有这时间,我早把项羽赶回江东去了,谁耐烦还和她磨磨矶矶。    但事实上,被赶走的人却是我。    彭城,好一场惨败。什么五十六万军队,在项羽面前就是一群离死不远的羊,只能慌不择路的乱蹿。    老夏侯驾车,后面只坐着我和老婆、儿子三个,再后面就是穷追不舍的项氏铁骑。    逃不掉了,我可以想象项羽捉到我以后会有什么手段对付我,脑子里“砰”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断掉了。老子不想死,只要能活下来,让我做什么都行。    我回过头,看见老婆用一种警惧的神色看着我,仿佛当前大敌不是后面的追兵而是面前的我。我的目光在她们母子俩中间游移,每次看向老婆,都觉得心里闷痛得想吐血。我不敢看她,最后,我的目光停留在了如意身上。    我有两个儿子,肥儿已经长大了……    “不!”我老婆发出一声极其尖厉的叫声,像一只母兽一般抖起了全身的锐刺。    “刘邦!”她在叫着一个奇怪的名字,“你不就是想让车子变轻吗?我比如意重,我下去。夏侯!”她又叫了一声,“我把如意交给你,他要有什么好歹,我做鬼都不放过你。”她的眼神透着种逼人的灿亮,推开了已经呆掉了的如意,扶着颠簸的车壁吃力的爬到车后。    “不要!”我不禁喊了一声,伸出手去,却不知为什么又在半空中顿住了。    她最后看了我一眼,然后用力撑起双臂,将身子挪出车外,落地时一阵翻滚,转眼被烟尘淹没。    我看着她消失,呆呆地想,就这么走了。我的老婆,就这么走了。    好干脆。    注:因正文情节发展所限,刘邦与其它女人的故事暂未写到,请大家继续关注《吕汉》的最新更新。
    本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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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不少热心书友为《吕汉》写了同人文,非常感谢。我觉得这些同人文虽然是从不同角度出发,写得各有特色,但都感情真挚,让人十分感动,所以特开一卷,专门转载读友的优秀同人文。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自己写同人文发在书评区内,我会及时予以置顶并转载。    另外,这些同人文在公众版中转载后,书评区将不再置顶。
    审氏同人之一(作者:uruviel)
    黑暗里,全身酸痛的倒在榻上,头痛欲裂,想是有些受寒了。他蜷起了身,寒夜的凉意却仍一丝一丝侵蚀而来,慢慢冷了手足,僵凉了骨节,但脑中却仍是炙热一团,停不下来的飞转着。    日里小姐也觉出了他的不适,竟难得的对他嘘寒问暖了几句,虽则脸上仍是淡淡的,眼中波澜不惊的扫过他熬得通红的眼,想是他白天脸色也极灰败了,竟引得小姐说出让青鸟离了他,离了任何一人都能转下去的话来。小姐的话是正理,他事事都要揽上身,再熬下去,铁打的身骨也要散了,况且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终会有照应不周的时候。这些事他也早想过了,但真到了小姐亲口说出的时候,却还是一下就空落得难受,仿佛心头似有若无的什么被那几句话给搅散了一般。    他在榻上想侧身,周身关节却不听使唤了,试了试,一阵酸痛袭上全身,头也有些晕眩了,只能重又仰天躺着。    黑暗中的屋角,仿佛有人坐着,想来又是红玉,他好像都听见了她衣裙的琐碎之声,在屋角细细的摩擦着。    红玉活着时,他从未细细看过她,虽然她与他自小相识,后来也作了他的妻子那么久,他却没把她好好放在心上几天过。在她死后这些年,他却开始时不时想起她来,细细想着她往日的样子,一丝丝一缕缕,越来越清晰。她在人前总是俏丽泼辣的样子,在他面前却多是无言,低头做着家中的杂事,偶尔抬眼望他,眼中总也似有若无的纠缠着什么似的,现在想来竟似有一抹烟也似的哀愁浮着一般。    只是他那时从没好好想过她的心思,那样纠缠在他身上的眼神,一转身也就弃去了。只到了她已墓草青青的今日,那样淡淡纠结的眼神,却总在夜深人静时浮上他的心头,时隔多年,那时看不清的现在却看得越发分明起来,缠缠绕绕,历历在目。    乱军之中,他也就这样弃了她,甚至都没想到再看她一眼。小姐坠马,他合身扑在小姐身上的那一瞬起,他确实再没想到过她,也不知道那时她眼中是什么样的神色,就这样任她,本该由他来保护的妻子孤身陷在了如狼似虎的乱军里。红玉那时一定是看着他的,想来也是在那时了断了对他的最后一丝期望。    二人再见时,他面前只剩了她面目全非的尸骨,他在那一刻,感到彻骨的冰凉,面前血肉模糊的仿佛不只是他的妻子,而是他少年时的憧憬,热血,活泼的梦想,在那一刻,都随她化为了尸骸,蒙了尘经了灰,被狠狠蹂躏至血肉模糊。    他都不知道她的死可以让他觉得那么痛。    有时他甚至会想,如果早让他知道红玉会死得那么悲惨,他那时还会不会那么决绝的抛下她,可会再多护着她一些。    还是一样的,只要小姐坠马,他还是只会护着小姐一人。所以,红玉,你要怨就怨恨我吧,是我对不起你,不论再重来多少次,我都对不起你。    屋角红玉的气息似乎消散了,这几年来总是这样,她在夜深人静时,悄悄来了又去,总也不说话,只那细细的气息叹息似的萦绕在黑暗里,丝丝缕缕的。    屋外好似有鸟儿的响动了,想来天快破晓了,再不睡一会儿不行,一早起来又要去小姐身边当值,再带着惨淡的脸色,只怕小姐又要说出什么他不爱听的话来了。    这些年来,他把小姐的事事无巨细的揽上身,除了为小姐尽心外,也是存了小姐不知道的私心的。他要小姐离不了他,事事都要靠他他才觉得高兴,旁人的窃窃私语,他早已听得惯了,这世上只他一人最明白小姐的喜好心意,只他一人能把事情办得妥妥帖帖,让小姐满意才好。只要小姐一日离不了他,他就一日跟随在小姐身边,他审时其,原就与旁人不同,除了小姐身边,再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了。    远处,他仿佛听见小姐的丝履踏在地上的声音,虽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在他眼里小姐永远是步履轻盈的女子,在月光下的一隅,翩然而过。    他一直觉得聪慧的小姐与旁人不同,和月光很相像,看起来冷淡而疏离,却自上而下流淌在这个尸骸遍地的乱世中,没有这月光,他原也早变了这乱世中的枯骨一堆。    所以,他就把这一辈子都交给了小姐,为她四处奔波,事无巨细的照应。也许,他总有一天也会如红玉一般死去也说不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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