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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早熟家家酒-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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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生气,他分明在暗示我和衣仲文的感情是在办家家酒。“老师……”
  “晴,算了,别恼了自己。”衣仲文相信真爱不死,不需管别人的想法。
  “我讨厌他。”我很小声地向他埋怨,不甘心平白被人将了一军。
  “我们是我们,他是他,我们改变不了他,他也改变不了我们,何必让他影响我们?”爱她便是他的决心。
  短短几句话让我茅塞顿开,化散成一口气。“衣仲文你好聪明哦,我以前都小看你了。”原来他才是大智慧的人。
  “课堂之上是来追求学问不是谈情说爱的,你们未免太张狂了。”冷着脸的阿塞克步下讲台,站在两人桌侧。
  “抱歉,我们失态了,是我的过错请不要责怪晴。”揽过并非头一回,衣仲文习惯保护心爱的珍宝。
  “晴?”他的笑容中不带一丝暖意。“这位旁听的同学,你认为自己够成熟去爱人吗?”
  他这句话问错了。
  衣仲文本就是个早熟的男孩,打从十三岁起开始在流虹企业磨练,由基础学起,一步步在有心人的引导下,逐渐展露领袖气度。
  现在虽然他只是个刚满二十一岁的大学生,但是社会历炼不逊于一个三十岁的主管人物,如今在公司管事的权限直逼总裁,有时总经理杰生·汉还会请益于他。
  二十出头的年纪,二十五岁男人沉稳的外表,三十岁成熟的智慧,他一向比同年男孩思考得透彻深远。
  爱情是没有时间限制,一旦爱上就抽不了身,与年纪无关。
  “爱一个人需要成熟吗?”他不卑不亢的直视阿塞克,眼神正大光明,没有一丝退缩。
  我心里生起了一股小小的虚荣,衣仲文不愧是我的挡箭牌。
  他回头看着我,目光里尽是轻柔眷宠。“我无法选择爱情,是爱情选择了我,我只是卑微的顺从。”
  此话一出,全堂喧哗,所有的女孩都为之动容地羡慕着为他所爱的人,而男生不是取笑便是赞同的鼓掌叫好,诚心祝福他的爱情顺顺利利,永远不会走到尽头。
  “你……”
  下课的钟声阻断阿塞克的蔑语,众人也收拾起东西准备离去,无视他铁青的脸色。
  哲学系的学生本就是一群怪人,非常自我和懒散,别指望他们会尊师重道,等待老师一声“下课”。
  “不好意思哦,老师,我们走了。”鲁炮摆摆手,踩着破功夫鞋往外走。
  而我和衣仲文当然也要走人,谁要留下来听训,又不是脑袋坏掉。
  收拾好书本和垃圾,我们居然是最后离开教室的人,这些懒人倒是溜得快,好歹帮忙关窗关门嘛!一群没良心的家伙。
  “等一下,于问晴同学请留下。”
  哼!谁理你。“老师还有事?”
  嘴巴说着,我依然目中无人的拉着衣仲文的手往外走,一道紧跟的足音就在身后。
  “单独的,我和你。”阿塞克的口气是全然的命令,狂妄而霸道。
  我像无知的小白兔吗?“老师,金色的眼睛说:”爱我,否则我就摧毁你所爱的一切。‘毁灭是很可怕的事,我不够勇敢。“
  “你……”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居然能一眼看穿他的企图?
  “狮子或许是威猛强悍,惯于狩猎,但是请挑对猎物,有毒的花花草草还是少碰得好。”
  管他金眸是否一直追逐着我们的背影,我设定好的人生,绝不容许他人破坏,必要时,我是魔鬼。
  而魔是不懂留情的。
  他最好别做愚蠢的尝试,否则我会挖出他的金眸当装饰品,肚子塞满石头要他沉入海底去,永不见天日。
  我是具有魔性的天使,来自天堂与地狱的交界点,名为黑暗地带,在暗魔的统御下我是绝对的坏,不过我伪装得无懈可击。
  天使,有时是致命的陷阱。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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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仲文,我们去流浪好不好?”
  三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在对牛弹琴,我们坐捷运到淡水边吃小吃边赏海景。
  都怪那首“流浪到淡水”让我此刻涌起想去浪迹天涯的豪,他会听不懂也不奇怪,要他猜测我稀奇古怪的脑中废物着实难,他不像我一肚子坏水老在打不良主意,正直的学不会拐弯角。若是同样和我鬼灵精怪的左慧文肯定会骂我神经病,最好浪到天国省得我糟蹋一个大好青年。
  我一直不清楚衣仲文到底喜欢我哪一点,为何如此死心塌的恋着我,再美的女孩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他都无动于衷,仿佛入定的老僧波澜不起。
  可我只要一靠近,他马上面红耳赤地慌了手脚,为了讨我欢反而频频出错,一头汗地不知所措。在我面前他是可爱的,不设防的将自己表现给我看,我可以是了解他最深的人,但他并不明白我是双面人,盲目地只当我是爱玩的女孩。
  老妈说我是前世烧好香拉到他的,老爸不避讳地直夸我尽他真传,爪子一扑就不放手逮到个好人才,而我却觉得自己有小人,不够真诚。在大家眼中是他付出得多,我只是在享受而已,像个少心少肺任性娃儿长不大。
  不过他们都错了,其实我对衣仲文是很好很好的,我让他牵我的手漫步夕阳下,给他我的初吻,还允许他拥抱我,以我不和人肌肤相触的怪癖而言,他真该要欣喜若狂。
  要说利用不如说是他甘于任重道远,企业管理也是一门功课,反正将来他也得养家活口,这个权高薪高楼梯高的工作就让给他,与其受人使唤吃暗亏,能使唤人不是更好。
  所以说我对他好得超乎朋友的界线,凡事为他设想周到,别说我为自己的恶行脱罪,他也是乐在其中。
  瞧他笑得多呆,吃着我咬了一口的阿婆铁蛋,分食我的淡水鱼丸,一脸傻乎乎地捧着我吃不完的鱿鱼羹大快朵颐。
  基于行善心态,对于这种濒临绝种的稀世物种当要善加保护,此等伟大任务舍我其谁,我有天空一般大的胸襟容纳他的傻智
  “晴,想去关渡大桥赏鸟吗?”无视自己一头汗,衣仲文关注地用干净的手帕为我拭汗。
  关渡?我比较喜欢烤小鸟。“不要,我吃得太撑走不动。”
  “我可以抱你走一段,你太瘦了。”她很挑嘴,不爱吃的东西绝不沾口。
  “五十公斤还算瘦,你对母猪有特别癖好呀!”这人真不会说话。
  “抱起来很轻呀!我会觉得没好好照顾你。”以她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身高而言,五十公斤真的轻了一点。
  我朝天翻翻白眼,用力抱住他精瘦的腰杆。“人家要当赵飞燕嘛!一身轻如燕,一飞冲天。”
  咻!白光一道入云霄,底下的人类全是一捧泥。
  “不行,我会心疼。”唯有此刻他才会略显大男人的霸气。
  “小仲仲,我今天有没有说过你很帅,帅得沉鱼落雁。”我撒娇地蹭着他的胸口,看他俊朝一点一点的染上红烟。
  还发着烫呢!他一向受不了我的柔情攻击。
  “咳,女人才用沉鱼落雁来形容,我……我很普通。”拥有她,他就像拥有全世界的幸福。
  他知道她和左慧文老在背后笑他呆,可是他从小就好喜欢和她亲近,看着她一嘟嘴、一挤眼的顽皮娇态,心口就暖呼呼地直泛笑意。
  她有少女的娇俏和天真,有时故意流露女人的风情妩媚,她很懂得如何让自己发光,飞扬的眼神载满对世界的热爱。
  很真,很灵性,很净美,她不会让自己流于庸俗,偶尔的淘气是为博君一笑,不曾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她只是讨厌静止不动。
  虽然她老说自己很懒,但他很清楚她有着活跃的灵魂,即使睡眠时也不见得就安分。
  她想飞他就让她飞,她想要多刺的玫瑰他也会扎了满手血的摘给她,只要她开心他就会很满足,她是他生命中最灿烂的一道彩虹,霸占整个天空和他的心。
  喜欢不足以说尽他对她的感情,他是贪心的,愿以日月星辰换取她的朝夕相伴。
  “才不呢!你哪里普通,有好多女生暗恋你,看得我好想饮一缸醋。”一缸可能不够,要一湖醋。
  我善妒嘛!
  衣仲文紧张的澄清,“我没有勾引任何人也没有对她们笑,我连理都没理过她们。”
  “可是你每天都收到好多情书和礼物,你不会想翻墙吗?”我好像是不称职的女朋友,没给过他半点值得纪念的小东西。
  这点我承认是失败了些,但是我会补过嘛!他生日快到了。
  “为什么要,她们哪有你可爱甜美,你是绝无仅有的人间太阳。何况我一收到情书和礼物全交给你处理了。”
  要不是晴事先交代过他,他连收都不肯收呐!
  一堆麻烦。
  我吐了吐舌拉着他的手直甩。“万一出现个比我更可爱甜美、令你情不自禁的女孩,你难道不心动?”
  “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你,我早就心动了。”他用半埋怨、半恼竟的眼神直瞅着她,责怪她满口的胡说八道。
  心只有一颗,一旦给了她就不会为其他人悸动,再美的女子也不及她在他心头的一半牵挂,他只为她沦陷。
  “衣仲文,你在嘴上抹了蜜是不?我尝一口看看。”很坏心地,我踮起脚尖往他来不及回应的唇上一啄。
  男人喔!绝对是感官动物,我不过轻轻地一碰,他反应极为激烈的双手一搂,反被动为主动的侵略我红艳香唇,一口一口地像是饥饿难民般啃咬着。
  微痛,却有一丝甜蜜。
  他的接吻技巧越来越高明,也益发贪婪,每一回不吸干我肺部的空气不罢休,害我老是快喘不过气想喊sos———求救讯号。
  外表沉稳内敛,内在火热不羁,他是我经心调教的衣仲文,属于于问晴专有,他身上只能有我的味道……
  咦?等等,这根挑染的红发是谁的?
  推开他,我用严厉的雷达眼扫他一眼,表面装做漠不经心地比量他手指的长度,我的举止无聊又幼稚,可是他无二话的纵容。
  “怎么了?你鼻翼张了一下。”低下头,他无法忽视我鼻下微张的红唇,忍不住诱惑地凑近摩挲。
  他果然了解我的小动作。“你,还是处男吗?”
  看得出来,他明显被我的突发语吓得手足无措,滑动的喉结上下起伏、猛咽口水,好像我不该问他这个问题。
  “是不是处男你最清楚,我尊重你的意愿。”心跳加速,他是渴望她的,不管是心灵或是身体。
  “你没碰过别的女人?”这个年纪的男孩最容易冲动。
  衣仲文露出苦笑地揽紧她的腰。“我可不想冒着失去你的风险,对于感情你是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换言之他只要有一丝出轨的迹象,她决计会翻脸不念旧情,不带半点温情的全面封杀,绝不让他有回头的机会。
  投怀送抱的女人不是没有,宽衣解带、主动求欢的更不在少数,早在他初中二年级时就有学姐引诱过他,还有年方二十五岁的音乐老师。
  诱惑和意志的拉锯真的很艰辛,有好几回差点把持不住想豁出去地一宣积欲。
  幸好终究最后都能及时悬崖勒马战胜欲望,一想到她会拂袖而去的情景他就害怕,冷颤一打地收起不该放纵的兽性,他不拿短暂的欢愉赌一生幸福,她有FBI干员的精明能明察秋毫。
  他敢肯定当年她故意不考高中跑去日本的原因,是因为有个女生突然冲上前吻他,而他没立即闪开被亲个正着,所以她要惩罚他,足足十个月不和他说话,还寄了好几张她和不同国家的男孩亲密相片给他。
  那一年他情绪低落到想自杀,郁郁寡欢地不曾对谁展露过笑颜,直到爸妈看不下去大骂于阿姨不会教女儿,四个大人联手将她逼回来此事才告终结。
  一次的教训够他受了,此后他是避女人而远之,除了她和左慧文他不接近名为女人的生物,甚至矫枉过正的不许她们靠近。
  “那这根头发打哪来的?我的头发没这么短。”我拎起一根细细的红发质问。
  他的表情先是错愕,然后是啼笑皆非。“你忘了阿川很迷樱木花道,他是我队上的主力。”
  不是篮球是剑道,剑道队的主攻击手,刚拿下大学杯的亚军奖牌。
  “阿川?”我想了一下,似乎有点印象。
  “有一回你来看比赛,他叫嚣要追你,结果被我一掌击中小腹倒地的那个。”他提醒着。
  是红发小子。“你好暴力哦!那是我第一次看你对人用武耶!”
  好兴奋呐!热血激荡的一刻,可惜不到三秒钟就结束了,害我看得不过瘾。
  “晴,你在怀疑我吗?”他声音放得很柔,柔得叫人听不出火药味。
  但我发觉了,“呃,我……我哪有,我是哲学系的学生嘛!”胡思乱想是我们的小天性。毛要顺着抚,他也有小脾气的。
  他生气的次数少之又少,五根手指头伸出来数还有剩,但是他不会对我发脾气,而是以自虐的方式一个人生闷气,让我心惊胆跳。
  像三年前我错怪他和秦诗诗出游,他表面镇定地解释,还去我家煮了一顿晚餐,一回到家却有若被恶鬼附身似的猛然以拳击墙。
  他卧室里挂着一幅我画的大树乘凉图,画框后有个十公分见方的凹洞,那就是他的杰作。
  他爸妈吓坏了,我爸妈笑翻了,两家的家长都没人骂我,只想着要如何补墙,而我则是想笑不敢笑的憋着,为他擦去指关节的斑斑血渍抹上各色的药水,有红有蓝也有紫,好不漂亮。
  他在我面前是顺从的,但在我背后却是乖张不驯,他和我一样都有一道黑色气流在体内。
  只不过他会顺势发出去,而我是顺手收集。
  “晴,我不喜欢你怀疑我,我不是见异思迁的人。”他的心会受伤。
  喔!他在撒娇。“吃醋有益身心健康嘛!你干嘛小气的不让人家吃一口。”
  先声夺人是制伏他的第一招。
  “我……”
  “先警告你喔!你从头到脚都是我的,要是让我瞧见你身上有一点伤,我会不理你。”我很任性,这点又像了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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