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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喷火女郎-第4部分

小说: 喷火女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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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的“鸡婆”,哦,不!“鸡公”。丁绯要真穿这身浓纤合度至极的衣服到学校去,他不敢相信一向自诩拥有超合金心脏的阎罗王,是不是会受得了!?
  他非常非常非常地不确定。
  而他自己呢?他现在已经有股冲动,想在她身上多加件外套了。
  “这副打扮够‘正点’了吧!?”不晓得情况严重的人,还一本正经地询问沈野的意见哩!
  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沈野觉得自己像透了照着镜子的猪八戒。为免良心过意不去,只好把眼光迢迢地斜睨到不相干的地方,然后才哼哈地点头充数。
  “我送你去学校,反正我要上班,顺路得很。”
  “拜托!学校就远在天边,近在我家马路对面。”太夸张了,她又不是三岁小孩,还得跟个保镖、保姆。
  “顺路嘛!”他口气虽云淡风轻,意思却是坚持的。
  顺就顺,丁绯耸耸肩。
  这回是真的出了门。
  “走内侧!”沈野命令。
  她乖乖地听话,在短短的一怔之后。
  仿佛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习惯。从小到大,只要和沈野出门压马路,他永远坚持——她走内侧,他则靠马路那边。
  “手!”他发出第二道命令。
  出于反射神经作用,她毫不考虑地伸了出去,然而半途突然一顿。“沈野,不要走火入魔好不好,我可是二十五岁的成熟大人了,过马路还要人牵吗?”不伦不类嘛!
  沈野微微笑,心中却掠过一抹似有还无的失落感。
  他讪讪地收回自己的手。
  横过马路,丁绯笑眯眯地走进南开的大校门,及至她的背影淹没在学生浪潮中,沈野才踯躅着步子往回走。
  曾几何时,他的小丁绯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不过,那也是他长久以来一直所希冀的,不是吗?
  话虽如此,但是依照她那大事精明小事糊涂的个性,他不敢奢望她能明白他的一片苦心。
  丁绯呀丁绯,他希望她能真的懂!
  他三十三岁了,剩下没多少时间了。
  他急,真的好急,这么多年了……唉!老天,千万要帮忙啊!
  不知是不是听见他由衷的叹息,天际的薄云悄悄地聚拢而来,像沈野一贯漫不经心的脸,蓦然飘过一抹少见的阴霾……
  这已经是他在台湾的第三天了。
  他必须赶在下午的班机起飞前回到台北。
  和沈氏科技的事,早在他抵台的第二天便干净利落地处理妥当。他难得来一趟台湾,可不想让紧凑的行程里再添一笔令人厌烦的送往迎来。那天原来纯粹为了逃避接踵而来的洗尘餐会和正式会面,所以他临时起意借来一部车,漫无目的地前台北近郊而去。车子越开越顺手,他干脆舍高速公路,专挑省道走。
  台湾的乡村景色和他居住的小城卡梅尔风格截然不同,夹岸逶迤的稻田,闪着黄金般光泽的稻穗,这一切对龙骧而言是项难得的经验。
  卡梅尔有澄澈优美的海湾,公路上开满了花,美则美矣,却从来无法给他任何深刻的感受。
  世界之大,无所不括,却少有东西能撼动他的心。他的过去其实是不堪入目的。从他十五岁起,爱他的亲人,在南非一场政治风暴引起的内战中被炮火击中,全死于瓦砾中;他虽侥幸留下一条命,一颗心却完全失去了再爱人的能力。
  人类的感情对他来说,成了可有可无的配件。
  长长的十五年,他在商场无所不用其极,为的是要生存,要争口气,还有自己都理不清的活下去的理由。他将孤介不群的特性发挥到极致,常常,他会忘记,自己也是个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把自己当成机器,而机器是没有感情的——他相信,没有感情的人比较容易生存。
  他着魔而无意识地想着,不知不觉超了红灯,十字路口右侧,有辆红色的小小欧宝(OPEL)像火箭筒似地冲了出来——
  年少时逃躲兵燹的经验,训练出他超人一等的肢体反应,踩煞车是最直接的动作,下一秒,惊天动地的金属擦撞声,便连绵地响彻数条街道。
  所幸——安全气囊及时发挥了作用。
  车身一停止住剧动,龙骧便不留恋地跳出车门,身子未站稳,凑热闹的人潮和来自四面八方涌入的喇叭声,已紧紧地捆束住他的神经。
  这种不可饶恕的错误怎么可能发生在他身上?
  在迈阿密,在华尔街,他每天经手处理的金额以千万美金论,投资与否是绝对不容许有一丝判断错误的,只要稍微有什么不对,后果就会像这次和沈氏科技合作企划案一样。前车才殷鉴不远,今天又发哪门子呆,莫名其妙引来一场追撞车祸?
  先是让一个惹火女郎坐上他从不轻易对女人敞开的车门,当下又迷糊撞车,这接二连三的失误要是传回夏威夷,后果一定不堪设想。
  “喂……该死的你,发什么愣,快来帮我一把……”
  在一片喧嚣的沸腾中,他的耳朵钻进一连串压抑着痛楚、咬牙切齿的呻吟声。
  那辆小欧宝车头全毁,声音是从破碎的破璃窗内传出来的。
  龙骧回过神来,疾步趋前。
  一团浅浅的紫被困在驾驶座上。
  龙骧想也不想,朝着身后的人群低吼:“别净站在那儿,快去叫救护车!”随即弯下高头大马的身躯钻进小小的空间。
  他那天生领袖群伦的气势慑服了一于看热闹的路人,立刻有人从车里拿出大哥大叫救护车,也有人捋袖解扣加入救人行列了。
  “呵呵呵,丁绯,几年不见,你出落得更漂亮了。”一个胖墩墩,圆滚得像尊弥勒佛似的老人笑眯眯地说道。
  只见他巨大的身体“沉”在印花布沙发里,双手闲适地放在膝上,庞眉皓发,一副标准老好人的模样。
  丁绯还算有坐相地坐在他对面,晶莹闪烁的眼底净是顽皮的光芒。“您倒是变得有点‘中广’了。”
  “呵呵呵,”他不以为意地陪笑。“你许多年没回学校,待会儿我请阎主任带你到各处参观一下。”
  她打量校长室内数年不变的摆设,无所谓地摆摆手。“不必了,学校就像我家厨房,我熟得很。”
  “呵呵呵,那就好……”
  嘿,这种说话口气、自信满满、目空一切的调调,怎地如此似曾相识?啊,难不成……不不不,绝不可能!
  一直坐在一隅的训导主任阎罗心中陡地一动,他倒吞了口口水,原本柔软的脸部线条因挑起的眉而变得严肃起来。
  足足过了好几分钟,他才把原本放在膝上的手臂伸得像尺那么直,喔,更正,是手指。“你……你是那个丁……绯?”
  丁绯回眸一笑。
  她的笑可不是唐朝大美人杨玉环式那种倾城倾国的笑法。丁绯的笑是那种阳光灿烂、憨憨傻傻,甚至还有点笨笨的一种毫无心机的笑容。偏偏,这种甜蜜如精灵的笑法挂在她美艳绝伦的脸上,硬是教人容易生出非分之想。
  她的笑容虽攀不上倾国倾城之列,但却会教见过的人终生“怀念”,尤其是阎罗。他身受丁绯招牌式的笑容戕害之深,足教他没齿难忘。
  他自诩是现代有教无独的孔子。献身杏坛四十年,再顽劣的学生也逃不过他“春风雨沐”(口沫横飞,三寸不烂之舌是也)的如来佛掌心。
  偏偏,他这半生辉煌“战迹”全毁在……她……就是她,对他永远是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的丁绯手里。
  超级头痛人物,她回来了。
  “校长,我反对!”
  “呵呵,呃?”
  “她……她有哪点为人师长的样子?”
  她那身穿着让阎罗不寒而栗。当年,她背后有一整旅师连那么多的“亲卫队”天天守在身边,全是远近学校慕名而来的,而他,呜……只能不甘愿地“屈服”在她恐怖的“恶势力”下,睁只眼闭只眼地任她游走校规边缘。至今想起,他犹觉浑身发寒,怎知那噩梦般的丁绯又回来了,而且,以后、天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失去的理智早已忘记有寒、暑假及春节这档子事),都无法避兔要见到她的命运。啊!完了,他的人生一片黑暗……
  丁绯眨也不眨的大眼睛,俏灵灵地看着阎罗王那灰白不定的脸色,忍不住吐了吐舌头,悄悄地做了个小鬼脸。
  她也才在怀疑“阎罗王”刚才对她过于客气的态度哩,原来他压根没把她认出来。
  “她不错呀!”老校长挪挪镜框。
  阎罗王一时语塞。
  撇开丁绯那些“轰动武林惊动万教”的闯祸事迹不谈,其实她是个成绩一等一的优等生。功课之佳,年年都拿校际奖学金,说她不足以当校医的工作,的确有失偏颇、言过其实了些……
  “朝会要开始了,我们去向学生们打个招呼吧!”老校长撑起分量颇重的身躯,率先朝门口移动。
  阎罗急急追赶老校长的步子,经过丁绯身边时,以一种前所未有、如临大敌的口气训戒她:“从明天起,要注意自己的服装仪容,学校里全是些血气沸腾的年轻孩子,不要随便误导他们的视觉。”
  丁绯还是笑。“是,‘阎罗王’,喔……”她顿然发现说错话,飞快地吐吐舌头,立即更正。“阎主任。”
  阎罗拿她没辙地瞪她一眼,转身出去。
  “我跟你有仇吗?你是故意来整我的……”隐约的声音从薄薄的夹木板门内透出。
  丁绯上气不接下气地找到这间头等病房,想也不想就一脚踹开门(门把对她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门里的一幕教她目瞪口呆。而她惊天动地的一踢也把病房里的两个人骇呆了。
  “这是什么状况?”丁绯来不及喘气,便看见洁白被单上类似打翻的食物。
  “你来得正好,丁绯,这个男人蓄意谋杀我!”坐在病床上的女孩一开口便是指控。
  丁绯瞄了眼闯祸的人,美丽的眼睛不由地闪过一丝惊讶。“是你?”
  龙骧忍不住苦笑。
  他跟这家人还真不是普通的有缘——
  “你就是那个撞伤拾叶的罪魁祸首?”老天爷做事向来没什么准则,这次,它又打什么主意啦!
  龙骧苦笑以对,她说话还真是一针见血,丝毫不给人留情面啊!
  “他不止撞了我,而且你看,他还想毁我的容。”沈拾叶用她那洁白纤秀的指头,指着面前那堆看来惨不忍睹的食物。
  这是怎么回事?丁绯挑挑眉毛,无声地问龙骧。
  龙骧皱起他那双又浓又粗的眉,说实在,他拢聚眉毛的样于还挺唬人的,连一向胆大包天的丁绯都忍不住眨了眨眼。
  “她喊肚子饿,吵着要吃饭……”
  向来只有别人伺候他,曾几何时他沦落到这种地步?最教人呕气的偏偏是他自己理亏,所以,只有忍吧!忍过这一天,以后就是特别护士的事了。
  “结果,他笨手笨脚地把饭菜端进来就往我头上扣,幸好我闪得快,要不然又是二级烫伤啦!”沈拾叶俏丽的脸蛋满是乌云。
  龙骧摇头蹙眉,脸色难看得像吃了泥巴一般。
  丁绯“噗哧”地笑,连忙打圆场:“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龙骧,你去请护士小姐来把被单换走,顺便到了7—ELEVEN去买点吃的,OK?”
  堂堂一个跨国企业总裁,居然沦落到让两个女子呼来喝去,这种滋味真是不好受。
  尽管满心不快,龙骧还是一言不发地离开,趁此机会,他得打通越洋电话给风从虎……唉,乱糟糟的一趟台湾行啊!
  “我恨他!”龙骧才离开,沈拾叶所有压抑情绪立刻发哮成怒气,一爆而发。
  “啊,有那么严重?”
  沈拾叶刷地翻开覆在身上的被单,露出上石膏的脚踝。“我的脚断了,这全是拜他所赐。”
  丁绯原本嘴边吊儿郎当的笑容不见了。“这么严重?”
  接到奶奶的电话,起先她是十二万火急的担心,待看见沈拾叶似毫发无伤的外表,她才放下一颗心来,不料……
  “现代外科手术这么高明,没问题的!”等会儿她可得去找她的主治大夫要张X光片看看。
  “希望如此。”沈拾叶语气稍软了些。折腾了大半天,她精神一松懈,睡意便随之而来了。
  “我去打个电话给你大哥。”她对着快合上眼的沈拾叶说道。
  “好,我就是来找他的,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
  重要的事?
  沈野一家早年和丁绯家仳邻而居,七、八年前沈父的事业一日千里,之后,沈家便卖掉故居,举家迁往台北发展。两年前她前往台北任职,沈野却阴错阳差、鬼使神差地被分发到乡下来,两人又无巧不巧的错过。
  沈家三兄弟,只有沈野和她走得最近,从小到大,她都是和沈野玩在一块,仅管沈拾叶是沈家唯一的掌上明珠,和她又同是女生,可是两人感情还是不若她和沈野之间来得扎实。
  哎!说到沈野,这家伙连自己妹子出了车祸都“莫宰羊”,该不会又藉办案之名偷偷跷班摸鱼去了?
  凭良心说,她不是没怀疑过,以沈野那IQ二百的智商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警校毕业成绩,实在没有理由无怨无悔地在一间破警局一待数年,年年领那一毛二的最低薪饷。可是他却始终乐此不疲,到底所为何来?
  唉!这个问题太过艰深,不是她一个小女子所能理解,于今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到沈野再说。
  丁大美女只要一碰到束手无策的问题,立刻置之脑后。绞尽脑汁、钻牛尖角容易长白头发,这般吃力不讨好的事能免则免,这才符合“青春永驻”的卫生学。
  确定沈拾叶已经睡熟后,丁绯溜出病房。
  没想到前脚才跨出门外,冷不防玉手立即就被人扣住。
  “医生,快来!”是个护士装扮的女孩。
  “我不是……我还有事。”就算她是医生,也是早八百年前的事了。
  “有一个患者刚从别的医院转送过来,内脏大量出血,骨骼有五处断裂必需立刻动大手术,手术小组已全部准备妥当,就等医师你一个人。”护士果断清晰地报告了一串病患的病情。
  “我说你……”丁绯一举手瞄见的白色制服,蓦地,恍然大悟。刚刚她接到奶奶的电话后便匆匆忙忙地赶来,竟然连医袍都忘了脱,难怪会被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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