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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邪心暴君-第1部分

小说: 邪心暴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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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邪心暴君
  作者:陈毓华
  男主角:独孤胤
  女主角:平凡
  内容简介:
  她向来就知道自己的名字和人再贴切不过,平凡、平凡──平淡又平凡的一个贫寒女子。
  就在平老爹准备将她卖给那个俗不可耐的胖员外时,独孤胤及时将她收为后宫三千佳丽之一。
  他的人生没有正邪观念,更没有道德枷锁,礼教规范于他,更是比一个屁还不值。
  平凡的人生即将葬送在这个邪心暴君的手里…
  正文
  第一章
  群龙资料和由来——
  独孤吹云:孤星龙。黑长发,披在肩上,黑瞳,双眼皮,额端有男人少见的美人尖;因为长居天山,经年都是一身皮裘兽靴,擅使飞刀;个性忧郁的他沉默寡言,洁身自爱,是群龙龙头,也是最标准的痴情种。
  独孤胤:黑天狂龙。曾在沙漠生活很长的时间,皮肤黧黑,爱穿黑衣,一对灰瞳生气时会变成深褐。目中无人,傲慢冷戾,十足十的坏胚子,虽是九五之尊的高贵身份,行事却全照自己喜怒,绝不受礼教局限;虽然冷僻邪恶,却是能够擎天的罕世枭雄,亦是群龙中最精明的人。
  海棠逸:兽王龙。兽王堡堡主,斯文尔雅,气质斐然,外表温和,实际上,性格耿烈,是难得可放可收,气度恢宏的奇男子,惟一的缺憾是具有人格分裂的倾向。曾是独孤吹云麾下最忠心的部属,惯使长剑,但是平常最常用的是算盘。
  蓝非:胭脂龙。英俊潇洒,风采翩翩,注重穿着,顶玉冠,戴金锁,传说是贾宝玉投胎转世,全身散发着贵族气息;对女人向来来者不拒,去者不留,一日无粉味就会觉得人生乏味;长年不离身的武器是柄纸扇。
  戚宁远:珍珠龙。绑长辫,眼睛狭长幽邃;群龙里,最是清静无争,纯情专一。他常年住在海滨,以捞珍珠为生,是谓珍珠客;个性无欲无求,离群索居,看似平淡无奇,真心爱上他的女人却如过江之鲫。
  戈尔真:杀伐神龙。脾气火爆、狂狷、桀骛不驯,不说话则矣,只要开口,即是尖酸刻薄得教人骇怕。他星眉剑目,迷离的眼神最是惑人,五官阴峻,眼下有道破相的长疤。专长医术,但个性别扭,只要他看不顺眼的人绝对不医;酷爱做家具,尤其是高贵的经典家具,常为了找寻适当的木材而流浪各地。
  独孤吹云和独孤胤乃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独孤胤庶出,海棠逸、蓝非、戚宁远、戈尔真全部都是独孤吹云在位时的左右手,他为情所困远走天山,一干人也云飞流散,八年后各自成就一番事业,群龙传的故事就从八年后揭开序幕……
  云层浑厚,是要下雪的征兆。
  天山下,婉蜒的河贯穿森林,河岸旁有栋简陋的木屋。
  松皮削成的木门走出一个垂辫的姑娘。提着大水桶,她呵着雾气,踱往河边。
  这是她每天例行的挑水工作。
  河水冰沁入骨,她只抖了下,便毫不迟疑地将水桶沉入河底。
  她没有余暇多想什么,单只挑水就要花掉她许多时间,而一天里,她要做的工作可不止这些。
  来来回回,厨房的水缸总算被装满。在围裙上抹抹手,哪有空搭理已经转为红肿的手掌,一转身由外头抱进一捆木柴和干稻草,七手八脚地起火熬粥,等她将酱菜和稀粥上桌,薄薄的日头刚爬上山头。
  在围裙上擦过发疼的手,她先叫醒平骏——她的小弟——继而掀开另一扇隔间窗帘,轻喊床上的男人:“爹,起来用膳了。”
  平无章不理,翻身又呼呼睡去。
  平凡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吞回涌到喉咙的声音。
  要是惹恼她脾气火爆的父亲,搞不好又一顿拳打脚踢,尽管挨惯了,可拳脚真正加到身体的痛楚还是教人难以忍受。
  踅回只有四角桌的前厅,平骏已经咽着口水,眼瞪热腾腾的食物。
  “姐,我好饿。”
  看着不满七岁的弟弟,平凡瞄了布帘一眼。
  “你先吃,想来爹爹一时半刻还不会起床。”
  “我们一起吃吧!”他开心地坐上板凳。“姐不饿,你乖乖把粥吃完,记得,别去吵爹。”盛了碗粥给平骏,她再三叮咛。
  “平骏知道。”他机灵地眨眼。
  绞住围裙,她走向角落的纺织机,直到这会儿,她才抚着小腹。就算肚子饿得受不了她也没有先果腹的勇气。
  平骏不同,他是家中的男丁,就算先吃饭,也不致招来什么不好的下场。
  她总是吃剩下的,问题是并非常常有剩饭剩菜可吃,她最常赖以为生的是野菜野果。
  长年的营养不良令她孱弱得像个小孩。
  发黄的头发,清瘦的肩,平胸,惟一稍有看头的眼睛因为瘦弱,也显得大而无神。
  极其珍贵地从猪油罐中舀起半小匙桐油,仔细地抹匀她粗糙长茧的手。没有过过油的手根本无法碰触织布机上的布料。
  为人做嫁衣是她养家的工作,一针一线,所有的美丽全是为别人。
  这件锦织尤其珍贵,它是前村王员外特地为他即将出阁的女儿由苏州带回的罗纱,它在套印版印出花样后还必须用手工绣出更丰富斑斓的云草纹,所以,为了这块料子平凡已经赶了一个半月的夜工,现在只剩细部修饰便能完工。
  三两银子,那是王员外允诺给她的价钱,一旦挣到这些钱,便足够她在隆冬之前替平骏和老爹添件冬衣,或许,还能留些零头购买过冬的存粮。
  她想得出神,冷不防被浓秽挟带诅咒的声浪给拉回现实。
  “死丫头!你居然没叫我,他妈的,你又皮痒了是不是?”
  一头乱发,衣衫不整的平老爹睁着红丝眼狰狞地怒视平凡。
  “爹。”平凡绣布下的手立刻被针扎了一下,血珠渗透布面,立即被纱布吸收了。
  糟糕!如果不马上处理,苦心付之一炬不说,要拿什么赔人家去?
  “聋子,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找死啊你!”平老爹抡拳就要往平凡身上招呼。
  “爹,我不是故意的,这件嫁衣只剩牡丹花蕊,赶明儿个给王员外送去就有工钱可领,我不过想快点完成它。”她吓出一身冷汗,嗫嚅哀求。
  “哼!看在银子的分上饶了你,下次再磨蹭,小心老子修理你。”他长年拉风箱练就的粗拳停在半空,酒意未消地说道。
  “是,爹。”她死里逃牛,连忙布菜装饭。“去他奶奶的,每天都吃这些。”他呼噜灌下一碗稀饭,看也不看平骏。
  平骏识相地滑下椅凳,躲到平凡身后。
  “对不起。”她坚强地握住平骏的手,声音卑微。
  “赶明儿个领了钱先买只嫩熏鸡回来,我要下酒吃。”咧开黄板牙,他粗鲁地吩咐。
  “可是……”她为难地低语,“许婶已经来催过好几趟,咱们还欠她三个月房租呢。”
  “不要拿这种小事来烦我!”
  “爹,许婶家也不好过,您知道她就靠房租维生。”
  对她爹亲而言,没有什么是重要的,除了酒和赌博,原来赖以维持生计的打铁铺也因为他三天两头不在,顾客全流失了。
  “别再罗里巴嗦,呸!跟你娘全是一个死样子!”他不耐烦地端开长条凳,被酒精浸淫过久而逐渐松弛的魁梧身材霍地站立。
  躲在平凡身后的平骏抽了口冷气,通常这就是他父亲揍人的前奏。
  意外的,平老爹只狠瞪他们姐弟一眼,随即摇晃着庞大的身躯走掉。
  他们俩松了好大一口气。
  他们父女的对话总是不欢而散,其实谈不上对话,大多数是平老爹以怒吼和平凡挨打的碰撞声作为一件事的终结。
  “没事了,你到一边玩耍,姐赶紧把事做完再去找你,好吗?”
  “我可以帮忙。”
  “不用了,要是让爹看见就不妥了。”
  平老爹是标准的大男人主义,他坚持只要攸关这间房子的一切,平凡都必须负责,谁也不准帮助;平骏曾努力要帮她,就那么一次却让她在平老爹的拳头下躺了一天一夜,幸好许婶过来探视发现她昏迷不醒,才连忙请大夫诊治,千钧一发地保住她的小命。鬼门关前兜了一圈,说什么她再也不会让别人插手她的工作。
  匆忙吃掉残羹剩粥,将碗盘收拾妥当后,她马不停蹄地提起竹篮往树林仓促而去。
  高耸入云的针叶树,枝桠积着断续飘落的雪花。
  平凡蹲在树下努力地拨开积雪找寻野菜,但收获少得可怜。
  捶打酸涩的腿,眼角不经意瞧见一丛色泽鲜艳的菰菌长在松树的气根旁,她几个箭步拣起其中的一朵。
  “太好了,这样就不怕……啊!”她由那朵奇大的菰菌往下看,一双被兽皮包裹的足笔直地站在她跟前。
  兽靴、皮裤、豹袍、狐帽,在皮革的包裹下是头完全不经矫饰的长发,他身高腿长,不见一般猎夫的剽悍粗扩,清癯的脸,五官深邃,锋芒深敛,在眉睫间微凝的忧郁造就他冷淳如天外孤星的感觉,不冷,却相形遥远。
  他瞅了菰菇一眼,才将目光投向平凡。
  她不只脸红,呵出的气亦急遽短促,干净却满是补丁的衣服薄得遮不住寒,是个穷人家的孩子。
  “那东西有毒,吃不得。”
  “它可以的,如果我空手回去——”战栗掠过她薄薄的身子,恐惧浮上了眼。
  她的恐惧那么明显,她怕的是什么?洪水猛兽?
  “如果生命的威胁抵不过你心中的畏惧,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我……”这些东西是她半天来仅有的收获,午膳没了着落,回去怎么交代?
  她挣扎许久后再抬头,四周哪来什么人迹,寂静的雪花飘啊飘,落入她脚边两个浅显的鞋印里。
  她遇见的到底是怎样的人?
  天山下的兽皮交易市场——白杨沟。
  白杨沟资源丰富,除森林外,还出产雪莲、党参、贝母等名贵药材。山区还有许多珍贵动物,如银狐、雪鸡、扫雪,更有獐、麝、白狼、苏门羚等等。
  也因为天然资源这般富饶,诸多的山夫野樵猎人终年都在此地徘徊,又将狩猎的成果带到白杨沟的兽货交易地点“野人铺”换取吃食及银两。这天,又是半年一次的易物大会。说是大会只因更往远方或深入博格达峰山脉的猎人都会在这一天聚集到白杨沟,或许换取相互资讯,或许更新猎器,总之,诸般理由,不一而足。
  原来还暖的气候在晌午时分飘起了初雪,寒风凛冽。
  陆续由野人铺出来的猎人们个个面带笑容,揣着银两不约而同地往不远处的茶楼酒肆而去。辛苦大半年,如今,手头宽裕,总该犒赏一下自己的辛苦。
  这也是白杨沟在一年里最热闹的时候了。只要是开门营利的商家莫不是门庭若市,交易热络。
  忙碌的野人铺里,年轻的掌柜五指如飞地拨弄着算盘,结算一天下来的进货量,一旁收购的皮毛则由学徒负责将之搬到后头的仓库。
  他拨了会儿算盘,心不在焉地频频眺望屋外天色。
  学徒来去好几趟终于忍不住了。
  “掌柜的,你不会在等天山顶那个怪人吧?外头风雪交加,或许来不了了。”
  “你懂什么?干活去。”掌柜赏他大白眼,顺手又拨了颗珠子。小学徒耸肩。说来,他们掌柜的也算怪人一个,明明长得一表人才又什么都懂,这白杨沟识字的人没几个,他却春联书信样样皆通,怎么看也不像是肯屈居在这荒郊野外的人,偏偏他就是待了下来。
  “掌柜的!不是我爱说,你瞧,风雪都吹进屋子里来了,再不关门,咱们野人铺就要变成死人铺了。”他冷得猛打哆嗦,连鼻涕都要结冰了。
  “等他来交货咱们才关门。”
  “等……”想他小宋对白杨沟的一切,上至徐家大婶前天添丁,那小兔崽的屁股有颗斗大的痣,下知平家酒鬼老爹昨儿个又因为赌输打女儿出气,偏偏对自家掌柜和天山怪人之间扑朔迷离的关系搞不清楚。
  谈到他们之间呐……
  “你来了!”是掌柜掩不住兴奋的声调。
  好个说人人到,说鬼……呸呸!
  “你晚了?”掌柜潇洒从容的笑靥里潜藏着好奇。
  “嗯。”走进屋里的人惜言如金,除了把一叠上等皮货交付掌柜的之外,仍是静止的状态。
  掌柜一点也不见泄气,那男人的到来已经抵过漫长的等待,见他平安完好,才是重点,至于闲聊,那简直是奢望了。
  “还是老规矩?”生鲜瓜果,不可或缺的老酒。他要的就是简单又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他不在乎高昂的皮货究竞价值多少,只取他认为必要的。
  男人沉吟:“另外,我要一锭金子。”
  年轻的掌柜面露一丝惊讶。
  “有问题?”虽是问句,却不见他冷寂的脸有任何不寻常。
  “你从来不要钱的,为什么?”就算他要的是这间小店,他绝无二话,只是他的要求太稀奇了。
  对任何人来讲,钱是不可或缺的东西,但是对他——独孤吹云,他会坚持夜空里的满天星光比黄金高贵得多。
  “不为什么。”
  看来是休想从他比蚌壳还紧的嘴巴套出什么,这认知他早就有了,多此一问,总是不甘心嘛!
  他每年守在这荒山野地,半年开一次店,全是为了独孤吹云,盼他多说几个字的话,是人之常情。
  “一锭就够了?”
  独孤吹云连回答也放弃,只拿黑色的眼瞳看他。
  海棠逸弯腰拿出两锭黄澄澄的金子。
  “喏。”
  独孤吹云对多出来的一锭金子看也不看,收进随身的褡裢中。
  “明年见。”
  “大哥……不,吹云,眼看暴风雪要来了,赶明早再上山吧?”
  他从不在白杨沟留宿,就算大打雷劈,刮风下雨,总是交完皮货马上回天山顶去。
  “云虎在等我,不能。”
  海棠逸自我调侃地露齿一笑。
  “你在乎的根本不是它。”
  独孤吹云不语。他经年累月不愿和人类打交道,就算面对的是曾跟随他多年的战友,仍是缄默居多。
  “别以为我会打退堂鼓,咱们这辈子是耗上了,你一天不下天山,我就等你一天,反正八年都过了,我不在乎以后再一个八年或十六年。”要不是他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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