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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不情愿的新郎-第3部分

小说: 不情愿的新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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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不丁
  与毓慈相处久了之后,孟玉云发现毓慈由于自己的残缺,使得她有一颗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
  认识毓慈至今,她从没见过毓慈表现出那么坚定的決心,她真心希望这个律爵值得毓慈这般对待。
  “睡吧!”孟玉云不再多说什么,“既然你这么说,我想,我也不能再说什么阻止之类的话。”
  “谢谢你,大嫂!”坐在床上,毓慈目送着孟玉云离去。
  熄了灯,她缓缓的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嫁给律爵是她毕生最大的心愿,或许绝大部分的人都说她太冲动,但她一生从未冲动过,只想冲动这一次,她相信,她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十一年没见,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脑海里。
  十一年前,她十二岁,律爵二十二岁,就在她国小刚毕业那个暑假,她的腿还像个正常人般时。
  律爵陪着他的爷爷回台南扫墓。
  她还依稀记得左右鄰居对他的指指点点,再年长点才知道律爵的父亲死于非命,而律爵二十二岁那年才从监狱放出来,但她从没有看过有人能长得那么好看,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看。
  看着这个大哥哥,她不怕他,她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怕像律爵那么好看的大哥哥。
  律爵真的很英俊,她常偷偷的躲在一旁看着律爵,发现他很喜欢到海边,手拿一本书,坐在堤防上看。
  有时夕阳下山,那种感觉,律爵就好像是从天而降的神祇一般,令人深深望着他着迷。
  律爵不喜欢说话,总是没什么笑容的看着人,他不粗鲁,只是与所有人都维持一定的距离,显得冷漠。
  但她就是喜欢跟在他的身后,像个小跟班似的,也不知律爵是否知道她总是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
  总之,就算是他知道,他也没有赶她走,所以她就常常跟着他,偶尔也会学着他拿着书到堤防上,离他一定的距离,跟他一起看书。
  一直到多年后的今天,虽然她在堤防上有着一段不太愉快的回忆,但是她依然改不了这个习惯,常在太阳下山时,坐在堤防上,望着远方想事情。
  年纪尚幼的她,总是不顾奶奶和爸爸的警告,硬是想与律爵亲近,才十二岁,她就喜欢上他。
  毓慈依然记得当时还在世的奶奶不准她去跟律爵交朋友,她还为此生了好久的气,有一天还跟奶奶吵架,跑了出去。
  她跑到海边,也就是律爵常独处的待上一整天的堤防,她闷闷不乐的一个人,独自走在村庄里的人用大石和土临时搭建的堤防上,夏季的白晝总是特别长,长得令人失去时间的观念。
  等她发现走远时,天际已经黑了,她幼小的心灵立刻感到黑暗的恐惧,她连忙走回来时路。但因为天已经黑得差不多,海边又没有路灯,而且这堤防只是暂时使用,根基根本不稳,她就在莫名其妙中摔下堤防。
  脑中唯一清晰的是右腿传来的强烈痛楚,和下半身全都浸在漆黑的河水里,她张开口想呼救,但声音却只像只虚弱的小猫。
  “别怕!”
  浑浑噩噩中,不知多久,好像从远方传来安抚的声音,有一剎那,她以为是她的大哥,但对方随即脱口而出的脏话,立刻让她明白,这人绝对不会是她目前正在唸大学的大哥。
  “你是怎么弄的?”律爵使尽力气也搬不动压在毓慈腿上的大石。
  她认出了这个人是她所喜欢的那个好看的大哥哥,嘴角因他搬动大石而逸出一连串的呻吟。
  原本只有微黑的天际,现在已经是一片漆黑,现在是什么时候?她在水里待了多久,她完全没有概念。
  她最后失去全部的意识,再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了。
  “我就知道那个小子不是个好料,”奶奶气急败坏的声音传进毓慈的耳朵里,“你看,小慈变得这样,都是他害的。”
  “妈,事情还没查清楚,你不要这么快下定言。”孔云日苦口婆心的劝道:“要是冤枉了人家不好,等小慈醒了再说。”
  “爸!”毓慈睁开眼睛,立刻感到右腿刺骨的疼痛,她立刻忍不住的掉下眼泪,很痛!一辈子从没有受过的痛。
  “醒了、醒了!”
  伴随着惊喜的声音,病床旁剎那间围了一大群人。
  “小慈。”看到爱女没事,范淑怡激动的跟着掉眼泪。
  “小慈,你说,是不是律爵把你推进海里去的?你老实说,律爷爷替你做主。”律朝庭颇具权威的声音盖过了所有人的声音。
  有一会儿,毓慈根本不知道周遭的大人在说什么,她只知道她的脚好痛,痛得令她受不了,她只有在一旁哭泣的份。
  “你们够了吧!”冷酷的声音昇起,大伙儿的目光都投向声音的来源,“你们看不出来她很难过吗?”律爵双手抱胸,神色漠然的站在病房门口,他的目光鲜少留在毓慈的身上,“就算是我推她下去的又怎么样?你们去告我啊!我不在乎,反正大不了坐牢。”
  “律爵!”律朝庭严厉的看着自己的孙子,“你认为你还有几个十年可以让你在牢里蹲掉啊?!”
  律爵的反应是冷冷的看了律朝庭一眼,头也不回的离去。
  “大哥哥,你不要走!”毓慈因听到律爵的声音而忘了哭泣,看着他似乎也令她忘了疼痛,所以她连忙说道:“是大哥哥救了我,他把我从水里拉起来,是他救了我。”
  她的话才说完,室內立刻静得连根针掉下来都可以听得见。
  “谢谢你,大哥哥!”冲着律爵,毓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左右的鄰居最喜欢看她笑,连教会的牧师都说她笑起来像个可爱的小天使,她希望让她的大哥哥觉得她像个小天使。
  看着她,律爵久久嘴角才微扯出个弧度。
  从他十二岁起,他就一直是孤独一人,而这十年来,除了在狱中那三个生死之交外,她是第一个让他感到心中盈满温暖的人。
  这世界上的人,总是落井下石的多,雪中送炭的少,她很可爱!他微对毓慈点了下头,不发一言的转身离去。
  从出狱开始,他的身上就已经被烙印下他是个罪人的痕跡,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跟他太亲近,会侮辱了她。他知道这个小丫头常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但他从不理会她,毕竟与他太接近的人都会被帖上同样的记号。
  看着律爵离去的宽阔肩膀,毓慈立刻撒娇的拉着父亲的手,“爸爸,我以后要嫁给律哥哥。”
  “胡闹。”孔云日的话还没出口,奶奶极具权威的声音响起:“小孩子乱说话。”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律朗庭留意到了律爵离去时嘴角的笑意,他从未见过这一面的律爵,可能吗?
  在心中想着这个小女孩与律爵共处的未来,十年后──律朝庭心中对自己发誓。
  他要用十年的时间来重新栽培律爵,使他能够独当一面,十年后,若真有缘,这女孩会再回到律爵的生命中,教律爵学习欢笑与爱。
  “小妹妹,”律朝庭和藹的露出一个笑容,看着毓慈,“若想当大哥哥的新娘,要好好的用功唸书、平安的长大,十年之后,若你还想嫁给大哥哥,我就叫大哥哥来娶你好不好?”
  “好!”毓慈闻言,天真的猛点着头,对她而言,律爵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还是她所喜欢的人。
  律朝庭满意的点头离去。他的话在孔家人心中种下了一丝的恐惧,因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一定会得到。
  若十年后毓慈真的想嫁,那律爵肯定就会娶的。
  神清气爽的起床,毓慈一向是个早起的鸟儿,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样早起。
  十一年前的意外,被大石压到的右脚骨头破碎严重,不得不截肢。
  演变到最后的结果,便是今日的情況,变成了跛子,走路一拐一拐,走在路上,总会引起他人的侧目,不过她已经学着对这些目光处之泰然。
  在国中时代,她因为这双脚而受了不少的耻笑,让她曾经沮丧得不想再继续唸书,但是在家人的支持与坚持下,任性的她完成了学业,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学文凭。
  认识的人愈来愈多,使她的心境也愈来愈开朗,不再以有这么一双脚为耻,她学会了知足,因为她知道,比起许多人,她算是幸运了。
  “大嫂,早!”才将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孟玉云就从主臥室走了出来,她一看到,立刻朗声打招呼。
  “你怎么那么早?”孟玉云有点吃惊的看着毓慈,“怎么好麻烦你做早餐?应该是我来才对。”
  “没关系,”毓慈笑了笑,表示无妨,“大嫂每天都要上班,我来了,当然得分忧一下,反正不过就早餐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那就谢谢你了。”孟玉云知道自己这个小姑一向好相处,她若再多说些什么就会显得见外,所以她只默默的动手帮忙。
  “听说日子已经定了是不是?”孟玉云问。
  毓慈不用问,也知道孟玉云口中所指的日子是什么,她点点头,“嗯!下个月一号。”
  “那么快?!”孟玉云显得惊讶,“这么赶,怎么来得及办嫁妆?”
  “妈说她有办法。”对于老一辈的观念,毓慈是抱着尊重但不认同的心态,所谓“嫁妆一牛车”的时代早过了,但在台南这个古老的城市里,却依然拥有这种观念。
  想劝毓慈不要那么匆忙的将自己给嫁出去,但一思及毓慈的坚持,孟玉云所有的话全都吞进了肚子里。
  刚踏出校园,便走进婚姻里,承诺一生、一辈子。对个现代人来说,不管是男是女,似乎都稍嫌快了点,不过这只是孟玉云心中的想法,她当然不会开口说,因为毓慈肯定不会认同。
  “不要担心我,”细心如她,毓慈当然看出了孟玉云的担忧,她对自己的嫂嫂露出一个微笑,“我相信我会过得很好的。”
  盂玉云听到这话,也只有点头认同的份。不过,她的思绪一回到自己的丈夫身上,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痛。
  孔行书的态度摆明了不接受像律爵这样的男人做妹婿,这场冲突看来是不能避免了。
  偏偏,她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劝孔行书,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不要把与毓慈未来的丈夫的关系给弄僵,因为到时难做人的可是自己这个善良的小姑。
  “从没见过那么轻松的新郎,对不对?”辛凯文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刑于军,调侃的说道。
  想他要结婚的时候,可说是忙得焦头烂额,虽说这新娘不是他挑的,但总是嫁进他辛家,他毕竟姓辛,理所当然得要对得起人家。
  不过说来有些洩气,至今他还是不知道自己的太太长得是圆是扁,毕竟在他的心目中,好友的事可比他妻子的长相重要太多了。
  刑于军反应冷淡的看了一脸调侃的辛凯文一眼,目光又移回坐在办公桌后的律爵身上。今天早上,他毫无预警的出现在律爵的办公室里。
  律爵听从爷爷的话,穿着一件白色的西装,襯着他贵族的五官更立体,身材更壯硕。若不要那么硬着一张脸,他会是个最出色的新郎。
  “我不赞成你娶她。”终于在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刑于军终于开口,不过他一开口就是极具震撼力的话。
  抬起头,律爵的手在文件的最后签下自己的名字,等着刑于军解释他话中的意思。
  “她不适合你。”刑于军直截了当的开口进一步解释:“你娶了她,只会伤了你自己。”
  目光来回穿梭在两人的身上,辛凯文无声的吹了声口哨,没想到刑于军竟然会为一个女人说话,这情況可真是前所未见。
  “我对这个可能成为你未来太太的女人没有兴趣,”刑于军不愿律爵产生误会,于是率先表达自己的立场,“我只单纯的认为她是个特别的女人,所以我不想你害了自己。”
  “太迟了!”看着时间,律爵知道自己该下去,出发到台南迎娶新娘,他拿起搁在桌上的纯白丝织手套,“我已经答应了。”
  门砰然关上,留下办公室的两人沉默以对。
  “我可以问你为什么要山不娶那个女人吗?”辛凯文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开口问道。
  “那个女人不适合他。”
  “去你的!”辛凯文将手一挥,“你口口声声说这句话,他们又还没有见过面,不一定还能王八看绿豆给看对眼。”
  “你跟我一样清楚,只要山是为了得到律家的财产而娶那个女人,他纵使对这女人有好感,他都不会给她好脸色看的。”刑于军的话可说是一针见血。
  外表看来,留着几乎遮住整张脸的落腮鬍的刑于军,外表粗獷,但骨子里却是心细如针的大男人。
  辛凯文撑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山这个人就是太死心眼了。”
  关于此,刑于军不予置评。
  每个人有每个人心中的苦,这些苦是说也不能说出口,只是闷在心中,压迫自己的思绪与精神。
  “那个女人哪里奇特?”辛凯文的话锋一转,绿眸投向刑于军问道。
  想了好一会儿,似乎在寻找适合的用字遣词,最后刑于军缓缓的开口说道:“有颗温柔的心和像天使的笑容。”
  辛凯文眨了眨眼,不敢相信刑于军所用的形容词。
  “温柔的心?!天使的笑容?!”辛凯文不太相信的重复一次,是他听错了吗?这么一个大男人,竟用如此的形容词。
  刑于军肯定的点点头。
  辛凯文脸色更加的难以置信。
  “她今年大学毕业,”刑于军继续说道:“若不是与山结婚,她将会是个国小老师。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很在乎山。”
  微皱起眉头,辛凯文觉得疑惑,“Sorry!我是否可以大胆的假设,你调查错人了呢?”
  刑于军瞪了辛凯文一眼,开玩笑可以,但他不允许辛凯文质疑他的能力。他顺着自己的心情帮人调查,不算是个偵探,因为他随缘分,有时未必有钱就能请到他出马,但只要他点头要帮,一定可以将托付的事办得完美。
  辛凯文看到刑于军的表情,立刻开口道歉:“对不起!我只是觉得有点惊讶罢了!若我没记错,山好像并不认识这个女人,同理可证,他未来老婆应该也不会对他太熟悉,若说她在乎山,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
  “相信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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