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第8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侧著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子,可是听不懂“粉头”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吗?
有雪迟疑道∶“这个嘛,就是问您,有没有要好的婊……呃!红颜知己,对,有没有要好的红颜知己……”发现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来,有雪在百忙中把“床上的”这补充词省略掉。
兰斯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个人,算吗?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偷溜下山,路上遇见了个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之後,之後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她带著轻笑,一直陪伴著养伤中的自己。
在养伤的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床边说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他不致气闷。
她告诉兰斯,自己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来至黑鲁曼。前两天游湖时,遇到暴徒调戏,幸亏兰斯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过去。
听完了这些解释,兰斯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兰斯对所谓的贵族没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去救一个千金小姐。刚开始,兰斯对苍月草的家世还有几分忌惮,不敢随便乱说话。想不到,这女子外表看来高贵优雅,内里却是放荡之至。
没等兰斯伤愈,在某天夜里,她就藉口要报答救命恩人,偷偷摸上了兰斯的床,恣意挑逗,然後……两人就这么勾搭上了,在那段时间,每天夜里,春宵不断,内中的激烈处,让兰斯想起来也不禁脸红。
伤愈後,兰斯离开杭州,到处旅行创业,可没想到,从此竟给那花痴缠上,不得安宁。兰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可说也奇怪,不管兰斯走到那里,每隔一段时间,她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离去,如此数次,兰斯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兰斯静心想想,这苍月草其实也是个好女孩啊!对自己那么好;脑袋瓜很聪明,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不穷;样子也很美,至少在看过的那么多女人里,还没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应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兰斯不敢确定,他只知道,如果自己要讨老婆,绝对不会娶这样的女人。
对男人的态度那么轻挑,找个理由就可以和男人勾搭上,这样的女人,娶回家难保不红杏出墙,记得两人共度的第一夜,她“已非初夜”的这个事实,便令兰斯心生不快。兰斯甚至在想,这女人平时对其他的男人,是不是也这样浪荡,随便看上哪个身强力壮的家仆就可以勾搭上一腿,就像她摸到自己床上一样。
不管怎样,对这女人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如果说她只把自己当作消耗性欲的对象,自己也没理由把她定位的太高,免得以後失望,不是吗?
“没有。”兰斯回答有雪道∶“现在没有。”
“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逛逛,您别瞧这暹罗城不是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还是挺有异国风味的……”有雪说完,乾笑两声,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问话,兰斯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情势,跑堂的伙计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也是极普通的本地菜。有雪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那是清迈的名产;送给兰斯的,则是很普通的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里的软果冻,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还有一壶冰镇椰子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里加去。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苏、小豆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还有一种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後加工的酱,『鱼露』,暹罗语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鲜美。
兰斯对有雪疯狂加调味酱的举动,显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盘中的料理,微黄的暹罗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带绿的咖哩酱,扑鼻的辛辣味,适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么看都是佳馐。这家店的水准果然是一流,就连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这么好,真该好好打赏。
暹罗料理大多都是汤汤水水,故而绝少用筷,改以汤匙取代。兰斯舀了一匙饭,正要往口中送,却见周围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著自己,几个伙计聚在一起,惊讶地向这边指指点点,口中不住说著什么“普力奇奴”。
兰斯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家伙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神经病,落後地方就是落後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敝。”兰斯没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便觉得自己的口中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著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著兰斯。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个……那个……喷火龙!”
『吼!』
兰斯狂吼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哪里还等他,瞥见旁边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的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著,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通红著脸,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罢才,在兰斯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後,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著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奇力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沙哑著嗓子回答,这是表演喷火的後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吗?”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後,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兰斯一肚子的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心想,雪特人具有商业天分,此话果然不假,要不是这人只会拿身边的朋友来发财,倒是个大大的旅游良伴。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说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你听我说就是了。”兰斯问道∶“这暹罗城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说著,对著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问道。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後,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自我锻链、招募伙伴上,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是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著从死老头的支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著,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的能凑出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炳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著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著兰斯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後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後终於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了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於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罗!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扁嘴摇头,就像是『连这都没听过,你怎么不去死一死再回来』的眼神,望向兰斯,只是瞥见兰斯拳头重新握紧,赶忙又堆满笑容,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对於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提起这些後生晚辈。
有雪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馀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著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里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之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兰斯本是粗人,对各国局势解不多,此刻虽然听的有趣,却还是一个头两个大,有雪只得跟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