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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部分

风姿物语-第86部分

小说: 风姿物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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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们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个著名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有过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说,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过自己的老师,某个神圣宗教的救世主,让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当然仅不过是雪特人肮脏历史中的一页而已。
  每个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这个名字,就不难理解大陆诸种族对其之蔑视,之所以雪特人能长存不灭至今,除了因为这民族的草根繁殖性特强,也是因为雪特人独一无二的商业天分。
  与其品德成反比,雪特人有著相当杰出的商业头脑,只要他能停下脚步,专心做事,往往很能创一番事业,而且,雪特人固然阿谀成性,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来,他们的口才也是绝佳,特别是在如今这等世道,各国王侯往往被身边的雪特人幕僚,奉承的飘飘欲仙,而对其大加封赏。因此,尽避为人所不齿,但仍是有相当数目的雪特人,在大陆上掌握一番势力的。
  有鉴於往昔几次失败,兰斯痛定思痛,决定想出个万无一失的法子,将肥羊手到擒来,而不是反给肥羊吃了,几经思索,他终於想出了办法,预先埋伏在入城要道的唯一公厕旁,当入厕方便之时,任是什么高手,也得暂时失去抵抗力,如此一来,绝对可以收到使敌人措手不及的奇兵之效。
  这样无节操的行抢,自然是连同行也为之摇头叹气,但兰斯大爷素来脸皮厚,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该。盘算几遍,心中自以为得意,哪知道这条妙计第一次使用,居然碰到了雪特人。
  不管怎么样,遇到雪特人,总不会是一件太过赏心悦目的事,以兰斯来说,第一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个雪特人,这当然是一件大大触霉头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见那雪特人放置门边的背货架,却只看到寥寥几样商品置於其上,都并不是什么高价品,行囊羞涩,一望即知,说不定比自己还穷,这样一想,越想越火大,举手提起刀来,一下砍破木门,怒喝道∶
  “天杀的,你这雪特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我不知道……”
  “混帐东西,你这死胖子为什么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那个可怜的雪特人,本来上厕所正觉舒适,却忽然给人踢破了大门,惊的目瞪口呆,又看到来人手持钢刀,一脸凶神恶煞,开口便说要抢劫,更是吓的魂飞天外。他本来手提裤带,这时给兰斯一吓,真个是屎尿齐飞,臭气熏天。
  “哇呃……你能不能有点水准,怎么这么臭啊。”看这雪特人一副没胆的样子,再逼下去也是无用,而且,如果再这么对峙,自己可真受不了他的臭味。
  雪特人看到钢刀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哭叫道∶“别……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啊……”
  “喂!把值钱的东西……”
  “哇!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喂!”
  “呜哇!神啊,什么神都可以啦,我还不想死啊……”
  兰斯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令兰斯不知如何是好。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这样一个,除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伤脑筋的一件事。
  无奈之下,兰斯把刀一摆,大声道∶“给我滚出来!”脑中想起一事,赶忙又补充道∶“给我穿好裤子,滚出来。”
  雪特人十分畏惧地偷看了兰斯一眼,兰斯不耐烦道∶“我先不杀你。一分钟之内给我滚出来,否则马上乱刀分尸。”
  雪特人闻得此言,如临大赦,连滚带爬的跑出来,人还没站稳,就伸出一双肥手,抱住兰斯大腿,哭喊道∶“大侠,大英雄,大豪杰,您大人有大量,请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傍这么一搅和,兰斯也是啼笑皆非,心下还隐约有些飘然欲仙,火气登时消了大半,再看看那雪特人,臃肿的圆脸,涕泪纵横,也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佯怒道∶“混帐东西!”
  “是,是,小人是混帐东西,小人是混帐东西……”
  “你身上有多少钱?”
  “啊!这个……带的不多,只有些铜币。”
  “我的天,运气真糟。”兰斯暗叫倒楣,喝道∶“少罗唆,全部给我。”
  “是,是……”雪特人欲言又止,慢吞吞地把手伸进怀里。
  “快点交出来,不然马上剁成肉酱!”
  傍兰斯这一吼,雪特人才依依不舍地掏出十来枚铜币。一般说来,雪特人极度贪财,几乎已经到了嗜钱如命的地步了,他们对金钱的执著,仅在求生的欲望之下,这时若非兰斯的钢刀晃来晃去,摆明了“不给就死”,他们是怎也不肯拿出来的。
  “混帐的雪特人很多,像你这么穷的雪特人,更是混帐加三级。”
  兰斯老实不客气地一把抢来,心里著实犯著嘀咕。这番出师不利,抢不到什么大钱,再埋伏下去,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收获,还不如就此入城,好好捞票大的吧!
  正想行动,却见那雪特人的一双猫眼,贼兮兮地望著那十来枚铜币,兰斯不由一凛。
  “臭家伙,你看什么看。”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著兰斯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挨。”兰斯给他笑得心里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虎背熊腰,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著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说著,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唔!好险,差点忘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兰斯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钱,我是不可能会还你了,不过,本大爷现在心情不错,可以破例一次,不杀人灭口……”
  “谢谢,谢谢。”雪特人又趴又拜,好一会儿,才很畏惧地抬起头来,小声道∶“多谢英雄,不知……不知……”
  兰斯道∶“不知什么,有话快说,本大爷最讨厌别人说话吞吞吐吐的。”
  “是。是这样的……”雪特人看了兰斯一眼,搓著手道∶“像您这等伟人,能与您多相处一刻,也是小人的福气,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这等荣幸,陪您入城,让小人多多瞻仰您的风采……”
  兰斯一怔,没想到对方会有这等要求。仔细想想,这雪特人被抢了钱,非但不生气,还把自己捧的舒舒服服,真是标准的奴才性,不过,既然受了他的礼,若不答应这小小要求,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了,况且,这一路上,再多被他奉承几下……不也挺舒坦的吗?
  思索几定,忽然想起,这雪特人该不会是要到城门口高喊抢劫吧!素闻雪特人多诈,此事不可不防。
  兰斯便要开口,瞧这雪特人卑躬屈膝的样子,又觉得自己太多虑了,有人会相信一个雪特人的告状吗?
  主意拿定,兰斯抖了抖手上的铜币,把刀收起,道∶“那,念在你说话还像个样,就答应让你多瞻仰一下伟人的风范,不过呢,你只能陪我进城,一进城,便得分手,省得你的霉气沾到本大爷,害我也倒楣。”
  “是,是;不敢,不敢;一定,一定。真的只能到入城为止吗?”雪特人微微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
  “没错,只能一进城门,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是绝对不会变的。”
  “真的驷马难追吗?”
  兰斯没好气地答道∶“那当然,你怎么那么烦。伟人是可以随便瞻仰的吗?”
  “走吧!”
  迈开步子,兰斯朝城门的方向步行而去。
  背後雪特人露出微微的笑容。……………………………………………………………………………………………………………………………………………………
  “唔!好疼,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揉著左眼的黑眼圈,兰斯觉得自己上了大当。
  罢刚在城门口,兰斯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架。本来,一切便如预定,同行的两人,一入城便要分道扬镳,可是,在入城的时候,守城的卫兵见到兰斯与雪特人结伴,便依法要求交出钜额的入关税。
  兰斯不明就理,一来没那么多钱,二来只觉得刚入口袋的钱,立刻便要吐出来,心疼无比,而那雪特人忽然大声嚷嚷起来,一面指责这是贪官污吏不好,一面又“大哥,老大”的叫个不停,再加上兰斯的口气也不好,一场言语冲突就产生了。
  混乱中,也不知是谁先动手的,反正有人偷偷的踢了卫兵一脚,卫兵反手一肘,却打中了兰斯的左眼,兰斯本能地还以一脚。这立刻引发了化学效应,城门口混战连篇,许多携带违禁品想趁机闯关者、不想付关税者,一哄而散,卫兵们追不胜追,混乱中又不见了兰斯的踪影,只给气炸了肺。
  “人家说,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这话果然不错。”兰斯揉揉眼睛,斜视那雪特人。
  雪特人把货架里的东西稍稍整理,往身後一背,笑道∶“感谢伟大的大哥,让小人瞻仰了这么久,实在是心满意足,为了不拖累您,就此告辞了。”刚才那混乱中,他是第一个趁乱开溜的,高额关税自然落不到他的头上,与兰斯抢去的铜币相抵,反而还大大的省了笔钱。
  “混帐东西,谁是你大哥。”兰斯暗骂道。他便算再笨,此时也明白自己给利用了,这雪特人如此可恶,岂可放过,好歹也要捞点医药费回来。
  “大家萍水相逢,也是缘份,就这么分别了,实在可惜。”兰斯道∶“再说呢?能遇到本大爷这样的伟人,也是你天大的运气,你难道不想多瞻仰一下吗?”
  “可是,大哥不是说过,入城以後,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吗?”
  “呃……那种事啊!你我既然投缘,那这就是小事了。”兰斯信口胡诌∶“刚好我对这城不熟,也需要个向导,你就再陪我些时候吧!”
  “这样啊,好,要当向导,小人绝对是第一把的好功夫。”雪特人笑道∶“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
  “喔!丙然是好名字,一听就知道名字的主人,一定是高大威猛,英伟不凡,天生丽质,花容月貌,沈鱼落雁,玉洁冰清,天妒英才,残花败柳……”
  兰斯脸上堆满了笑容,听他胡说八道,心里却在计算,等会儿怎样找个奴隶商人,把这王八死胖子给论斤卖了,多少弥补点损失。
  “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雪特人打蛇随棍上,一听到兰斯有求於他,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笑得灿烂无比,肚里的火气已经烧到百来度高。
  两人举步前行,穿越小巷,步入市街。
  “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
  “天地有雪,嘿嘿,好怪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没我的好。”
  “这个自然,小弟的贱名,怎能跟大哥相提并论呢?”
  “哈哈哈哈……说的好……(等会儿一定宰了你)。”……………………………………………………………………………………………………………………………………………………
  暹罗有著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柄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
  地气车的固定轨道,在城外不远处设站,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著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於其他的外来者,多半抱持著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而此刻,兰斯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怎么看起来这么怪啊!”
  “哈哈,大哥,因为这里是南国啊!”
  一如有雪所言,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看傻了眼。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
  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的风格,佛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东方式宝塔,竟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的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维多利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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