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商女:天才小神棍-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以她现在的眼界,这车没二十五万绝对拿不下来!
在小汽车不远站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长得非常漂亮,但脸上却化着不合年龄的大浓妆,长发烫成波浪,穿着白色的露肩小衣,小衣很短,不到肚脐,衣摆下有长到大腿的流苏,把露出来的小腰遮得若隐若现的。下身是短短的小热裤,露出雪白的长腿。
十五六的美貌少女,却打扮的性感成熟。而且那衣料,李玉篆一瞅就知道那是某宝二三十块的货。
少女正低头玩手机,李向珍拉开车门就朝她叫:“苗苗,苗苗!快上车吧!”
苗苗才不情不愿地走过来,正要上车,李向珍轻拍一下苗苗还在玩手机的手:“见到爷姥和表妹也不叫!”
苗苗瞪了李向珍一眼,这才不情不愿地瞥了李大海一眼:“姥爷。”
李大海开心地哎了一声:“苗苗也来了。”
李玉篆叫了苗苗一声:“表姐。”
苗苗瞥了李玉篆一眼,嗯了一声。
苗苗是李向珍的女儿,姓苗,名苗。十五岁,刚刚中考完,准备念高中。她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正在念大专。
苗苗瞅了瞅李大海,显然不想跟李大海坐,跑到副驾。
双驼村到镇上十五分钟车程,不一会儿就到了。谭丽芳找了一间饭店,要了包间,一家人坐了进去。
李玉篆坐到苗苗傍边,苗苗正在刷朋友圈,看到她的手机,李玉篆双眼眯了眯,是果七!
李玉篆知道,李向珍一家并不有钱。李向珍初中毕业,与丈夫苗志伟一起在一家工厂上班,每天上十多个小时班,起早贪黑地埋头苦干。幸得苗志伟的父母当年楼价低时在区里买了一套房子,才不用还房贷。但两个孩子一个念大专,一个读高中,还有一个老人要养,李向珍一家的生活也是够呛的。
但苗苗却用最新款的某果手机!
李玉篆记忆中的表姐苗苗是让她向往的,打扮时尚,是县城人!是高贵的!
以前的李玉篆觉得不论是大姑还是小叔一家都是有钱人,住在县城都是有钱人。现在她换了个灵魂,终于知道,别说生活在县城,就算生活在市区和省城,也不一定是有钱人!
就如前生的自己,生活在平洋市中心。平洋市是省行政中心,也是这个省的省城,而她却是穷蛋一枚!
现在李玉篆知道,同样生活在县城,但生活过得好的只是小叔一家!
想到这,李玉篆想到前生,凑近苗苗身边:“表姐。”
“嗯。”苗苗皱了皱眉,身子向一边侧了侧,显然不喜欢李玉篆靠近,她瞧不起李玉篆。她一直觉得李玉篆是土包子。
“你手机好漂亮,能让我玩玩吗?”李玉篆一脸好奇地道。
苗苗听着脸有得色:“你还懂?这是最新款的平果,我猜你也不懂了,只看见它漂亮吧!算你有点眼光。”
“最新款的,很贵的吗?”李玉篆从善如流地说。
“当然。”苗苗虚荣心得到满足,也不嫌弃李玉篆凑近了,“但让你玩可不行。”
李大海听到这就急了:“小篆你笨手笨脚的,别碰坏了你表姐的手机。”
谭丽芳瞥了苗苗的手机一眼,就瞧着李向珍一笑:“哇,大姐好大手笔,给苗苗买这么贵的手机。”
李向珍脸上笑得有些发苦:“这有什么的……耐用点是不?多用几年就是,算下来也是那个数。”
谭丽芳笑而不语。心里直笑李向珍夫妻拼死的干活,本来生活就不易,生的两个孩子却都是要喝血的货!
又想到现在自己要车有车,要楼有楼,小日子过得别提多滋味,心里暗暗得意。
想当初她嫁进来时,住在村里的老旧泥砖房的是她们一家!而李向珍嫁到了县城,虽然是打工的,但至少在县城有了房子。那时她别提多酸这个大姑子了。
那时李玉篆的爸爸是个本事的,不到三十就赚到了本钱做起了小生意,带着一家租住在镇里。
只有她们一家最穷!她的老公李向城只是中专毕业,在小工厂混日子,拿着吃不饱,饿不死的工资。大姑和大伯都是有出息的,只有他们一房最穷,最没出息。
而且她长得矮,初中毕业,家境和学历都比李向城低,人人都说她高攀了!
可现在!最出息的大伯一家死剩一个没用的女儿,当年让她艳羡的大姑一家,现在在她眼里跟本就是个生活窘迫的穷鬼!
而她谭丽芳,她的工资比丈夫高出十倍有余!一家子能在县城买车买楼都是靠她!以前她是最低微的,现在她是最本事的!
“这手机,很贵的?”李大海听到苗头,有些着急。
“哎,爸,也就贵一点儿!多用几年也就那个数!”李向珍急忙拿过菜牌:“点菜!爸,你点!”
李大海这才把注意力转到菜牌上。
苗苗暗地里翻着白眼,暗恼李玉篆引出李大海说她手机一事,但却不放弃这个炫耀的机会。她打着浓浓眼影的杏眼瞥了李玉篆一下:“你想看什么,我给你看。”
李玉篆道:“看看新闻呗,昨天的新闻就好,就咱们本省的,省城,平洋市有什么新闻!”
她想知道昨天车祸之后怎样了,能不能找到新闻。
不料苗苗嗤一声笑了:“没见识。平洋市的新闻有什么好看!不都是那些无聊的小事。我给你看娱乐版,那才叫好看!”
只见她点开某新闻软件的娱乐版,翻了翻,没翻到她满意的,最后她只好自己搜索,搜到当下最红的某男明星,指着给李玉篆看:“这是现在最红的小鲜肉,帅吧?颜值要逆天了!他演过……”
叭啦叭啦!拼命地介绍这个明星有多红,演过什么戏,拿过什么奖,颜值爆了几个表……居然,在给李玉篆安利自家爱豆来了!一副就算你是土包子,也得见识一个她家爱豆的魅力!等她回到学校,可以对爱豆的死对头的粉丝说,瞧瞧,就算是我家土得掉渣没见过世面的表妹,也对我家爱豆一见倾心!
李玉篆嘴角抽了抽,没查到她前世的信息,她反而松了一口气,过去已成昨日,就让它真的成为过去吧!
☆、第五章 买卖
李大海和李向珍埋头点菜。
谭丽芳拿起手机正在打电话:“向城啊,你回来没?我跟你爹在饭店咧。”
李玉篆眉头皱了皱,她的小叔也来了。
过了不到十分钟,果然包间的门打开,只见一名中等身材的男人走进来,三十多岁,却带着点俊朗,脸上笑眯眯的,正是她的小叔李向城。
后面还跟着一名少女。这是李玉篆的堂姐李静华。
李静华与李玉篆同岁,都是十一岁,大两个月。但李静华比李玉篆高出一个头,已经有150cm了,穿着白色T恤衬配背带裙,脚上是板鞋。头发扎着半丸子头。她不是特别漂亮,只是面容清秀,但皮肤白皙,把人衬得斯文秀气,显得乖巧又有教养。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一笑:“爷爷,小篆。”
“静华也来了。”李大海没想到会见到李静华,乐呵呵地一笑。
李玉篆甜甜地叫了一声姐。李静华点头,在谭丽芳身边坐下。
苗苗看到李静华,暗地里撇了撇嘴。
苗苗非常不喜欢李静华,她说不清那种感觉,反正她在李静华身上找不到优越感,李静华住电梯房,她家住老旧楼,李静华家里有车,她家没车!李静华的爸妈这么光鲜,她爸妈却这么土鳖!
但李静华长得没她漂亮!在苗苗看来,李静华特装!反正,她讨厌李静华!
苗苗对李静华鄙视又嫉妒,自卑又自傲!
如果可以,苗苗宁愿跟李玉篆待在一起,也不愿意跟李静华在一起。这几天她买了新手机,听到要回村看爷姥,她想炫耀一下,所以跟回来了。而且她也喜欢回姥爷家,因为在爷姥家她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要是她早知道李静华也会一同前往,她才不会答应回来。
李向城拿起茶壶给李大海倒茶,又给桌上所有人加了一遍水,笑着说:“爸,本来想进村的,但想到要接你和小篆出来吃饭,车子坐不下,我就跟静华到镇上转转!看到镇上的石硖这么好,就买了几斤,来来,都吃。”
说着把一袋石硖龙眼放到桌上,李玉篆拿起一个,剥开,真不愧为石硖,肉厚核小,水灵灵的,清甜化渣。
“静华不用上什么补习班和跳舞了?”李大海记得很清楚,李静华假日不是什么补习班就是舞蹈班。
李静华摇了摇头,细声细气地道:“不用,妈妈让我回来看爷爷。”
李大海听着立刻眉开眼笑,谭丽芳嗔笑:“这次期末考她拿了全年级第一,否则我才不饶她!”
谭丽芳一句似训实夸的话让整桌人一阵哄笑。
李向珍笑过后脸色便有些讪讪,因为不论是她的女儿还是儿子,成绩一直是班里的倒数。她微微一叹,笑着:“咱老李家,最出色的还是静华。”
苗苗撇着嘴低哼一声,装着玩手机没有抬头。所以她才最讨厌李静华!念重点学校,每个学期考前三,节假日不是补习就是学跳舞。典型的别人家的女儿!
“对了,小篆这个学期考第几了?你和你姐一样,下个学期就上六年级了,到时一起考一中!”谭丽芳说。
李玉篆只淡笑:“我成绩一直一般般,不上不下的。哪能跟姐一样考到一中。”
谭丽芳早知道李玉篆成绩,心里越发得意,脸上却在叮嘱李玉篆好好学习,一定要考一中之类的话。
中午吃饭的人不多,不一会菜陆续上来,七个人点了七菜一汤。
谭丽芳站起来拿着手机照相:“我公司要定期请客户吃饭,我哪这么多客户,咱们自家吃一顿,拍个照送上去就交差了。”
李玉篆眉头跳了跳,她这个小婶是卖保险的。保险门槛低,特别是在他们这种小县城,初中学历都能酌情给考保险证。
而谭丽芳就是那样的人。没啥学历,也不会啥技术,但那嘴真的能把树上的小鸟哄下来!
七年前谭丽芳被人带进了保险业,虽然不算风山水起,但也小有成就,没几年就在县城买车又买楼,从此腰杆子直了,说话也大声了,小叔在她面前也得低眉顺眼。
吃过饭,谭丽芳又拍了几张照,放好手机,不出李玉篆所料地从包里拿出一个文件袋,放到李大海面前:“爸,你买的那只寿险升级了,每年多交两千,以后能多拿十多万,你看看这数据。”
李玉篆一听,差点气晕。
李大海原本就老了,眼也不好,一看那些数据就有些晕头转向的,听着谭丽芳说话,只哦哦地点头。不知听没听明白。
谭丽芳又拿出一份文件:“上次给你们说好的分红险,我已经把文件打印出来了。给小篆买最合适,交费十年,每年四千三,如果得了保险上面的病,最多可以赔十五万!如果到了八十岁没病的,不但全额退款,还有利息。交足十年后,每年还有分红。”
李大海点了点头:“这么快打印好了。”
“还有,大姐,你给苗苗和苗栋的,小孩子金贵,说句不好听的,要真病了就是天塌了,这个分红险啊,钱放进里面,就跟放进银行一样,将来还有分红,比银行强多了。”
李玉篆抬头,只见小叔李向城低头不说话,李静华脸色有些不自在,苗苗像聋子一样在刷朋友圈,跟人聊微信聊得像个傻子一样,在那痴笑痴笑的。
而李大海和李向珍被谭丽芳忽悠得一个满脑子浆糊,一个云里雾里,最后点头,想要签字。
李玉篆小脸一沉,轻轻一推手中的杯子,一杯白开水就把那份合同给淋了个透心凉。
“啊……小篆,你—”谭丽芳就等着李大海和李向珍签字了,不料却被李玉篆一杯水给捣了!
“对不起,小婶,我不是故意的。”李玉篆像受了惊吓一样跳起来,拿起几份合同,又“不小心”地碰到碟子里剩下的一些粘绸的汤汁,几份合同再次污染,跟本不能用了。李玉篆抬起头,一副怯怯地看着谭丽芳。
谭丽芳浪费了大半天的工夫,居然全白瞎了!心里有些恼,但见李玉篆怯怯的模样就是一笑:“哎呀,算了算了。”说着拿过纸巾堵着流在桌上的汤汁,没得流到她的衣服上:“服务员,拿布来擦一擦。”
说着又瞧李玉篆笑:“没事的。”对李大海和李向珍道:“爸,大姐,明儿个我回公司再打印一份,咱说好了的啊!”
李大海哎了一声:“那过两天再签吧。”
☆、第六章 嘲讽和丢魂
谭丽芳的合同没签成,显得兴致缺缺,很快就叫服务员过来埋单,吃了两百多块,但李玉篆相信以谭丽芳的能力,回去一定能报销的。
几人下了楼,车子是五座,七个人坐不下。
李向城道:“静华陪你爷爷回村,我在这里等着。”
李向珍道:“苗苗在这里待着,一会咱们回来再接你。”
苗苗巴不得远离李静华,连忙点头。
于是谭丽芳、李向珍和李静华陪李大海和李玉篆一起回村。
十五分钟回到村里的泥砖屋,谭丽芳从车里拿出一袋东西,放到屋里的桌上,笑着叫李玉篆:“小篆,这些是你姐的衣服,新着,给你穿。等小婶有钱了,再给你买新的哈!”
李大海笑眯眯的:“能穿就好,破费什么。”
李玉篆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捡李静华的衣服穿,她只淡淡一笑,不说话,走到门外。
换作以前的李玉篆,会觉得窘迫。因为到了这个年龄已经懂很多事情了,脸皮又薄,觉得捡别人的衣服穿那是丢脸的事情。
李静华脸上有些尴尬,这些不要的衣服丢给堂妹穿,反正说不上来,觉得老不好意思。
她见李玉篆在屋外,她走出去,从包包里拿出两个发箍,发箍上面竖着两个小猫耳朵,很可爱。她红着脸说:“刚刚在镇上买的,你要哪个?”
两个发箍一个粉蓝,一个粉红,李玉篆拿了一个粉蓝的:“我要这个吧。”
李静华就笑:“刚好我喜欢粉红的。”又把中指放到唇上:“嘘,别告诉我妈!”
可刚说完,谭丽芳就看到了,眉开眼笑:“爸,你瞧她们姐妹多好,静华特地买了两个发箍,跟小篆一人一个咧!”
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