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DA俏名模-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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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他无所谓,因为他并不觉得饿。
再说,他因为寄情工作,平时吃得很随便,有时超商的便当也能打发一餐。
“随便?”她睨着他,“像你这种身份的人,吃东西应该不随便吧?”
他可是商界大亨耶!他口中所说的“随便”,搞不好是一顿要花上数万元的怀石料理呢!
不过要是他真说要吃那个,那她可真是要大失血了……
“我这种身份?”听见她如此形容自己,他不觉蹙起了浓眉。
他的身份有那么不一样吗?就因为他有钱,所以身份就异于常人?在她眼中,他是个有钱的男人,还是……只是个男人?
见他若有所思,英梨不禁有点紧张起来。
他在想什么?当他沉默,他脸上的神情就越显冷漠倨傲,不带感情,而这样的他让她觉得很不安。
“芥川先生?”她试探地叫了他一声。
他回过神,话题一转,“你知道什么是什锦烧吗?”
她一愣。什锦烧,她当然知道,那可是最平民化的食物。
“我想吃那个。”他说。
英梨怔怔地望着他好一会儿,“你要吃什锦烧?”她是不是耳背听错了?
他点头,“我已经好久没吃了……”说着,他像在认真回想着什么似的又说:“好像有几年了吧?”
“你真的想吃那个?”她蹙起秀眉,难以置信地睇着他。
她怎么都无法想像那个画面。他吃什锦烧?像他这种在商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会屈就在狭窄又嘈杂的什锦烧店里?
吃什锦烧什么都要自己来,可没有衣着正式、态度恭敬的侍者帮他张罗呀!
“不行?”看她一脸惊疑,他大抵也猜得出为什么。
“行,”她挑挑眉,“当然行。”吃就吃,谁怕谁?到时他不要后悔就好。
“你有熟识的店吗?”他问。
“有,”她咧嘴一笑,“很普通、很简陋喔!”
他不以为意地觑了她一记,“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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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什锦烧店是英梨及佳子她们最常来的一家店,虽然小又老旧,但价格公道,口味独特,是一般上班族及普通家庭最喜欢光顾的店。
一走进店里,早已与她相熟的老板娘就非常精神地大声叫着:“保崎小姐,坐!”
“老板娘,我要两份什锦烧。”她说。
见她带着谦司进来,老板娘不觉多看了两眼。
活到这种岁数,她见过的人也算不少,不过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称头、这么出色的男人。
但是回头想想,英梨是知名模特儿,也许她带来的男人也是那种名模。
“第一次看你带男人来。”因为彼此熟识,老板娘说起话来一点都不迂回。
虽说店里有点吵,但老板娘天生嗓门大,她想,他一定听见了。“干嘛那么说嘛?”她眉心一蹙,有点尴尬地睇着老板娘。
“害什么臊?”老板娘是个直爽的人,有什么就说什么,心里哪像她这种正值青春的女孩如此曲折?
“你也该交男朋友了,不是吗?”老板娘又说。
英梨几乎不敢回头去看他的表情,“别乱说了,这位芥川先生跟我只是……”她想解释,但越是解释,老板娘脸上的神情就越是暧昧。
有理说不清,她索性头一扭,径自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看她跟老板娘之间熟络得可以开玩笑,他猜想她应该是个很乎易近人的女孩。
蓦地,他心里对她的好感又增添了许多。
像她这种如此出名又如此美丽出众的模特儿,不都是娇贵且高高在上的吗?
他曾经在俱乐部里遇过一些知名模特儿,她们对自己的容貌相当自傲,而也因为自傲,她们总是摆出一副高不可攀的姿态。
但一旦发现“猎物”,也就是她们口中的“超级凯子哥”时,马上又是媚态百出,花招使尽。
他以为模特儿大部分都是那样,尤其是像她这种代言名牌的超级名模,更可能如此,但事实似乎不是他所想像。
她太简单、太纯真、太直率……卸去浓妆、脱掉时髦服饰,她简直就像是邻家小妹妹般。
发现他看着自己发怔,英梨不觉有点不安。
她皱皱眉头,以不悦取代她的不安羞涩,“你干嘛看着我?”
他微顿,旋即一笑,“你应该很习惯被这么注视着吧?”
他相信,这么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她的人,绝对不只他一人。
“我不习惯被你这么看。”她说。
话刚出口,她又后悔了,因为她觉得自己好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什么叫不习惯被他看?这不就表示任何人看她,她都已经麻痹,唯独他……是特别的?
天啊!他会不会以为她这句话是在暗示他什么?
听完她的话,他微微一怔,然后高深莫测地笑睇着她。“也许你该试着习惯。”
他知道自己不该说这么一句话,因为它听起来像是一种暗示。
他是怎么了?心里明明一直提醒自己,不该跟她这样的女孩子靠太近,但实际所做的却全然背道而驰。
人的理智跟情感是无法平衡的吗?就算是他这样冷漠决绝的人,也有失去平衡的时候?
英梨怔望着他,神情有些迷惑,也带着一种不知名的惊喜。
他的话有什么特别含义吗?还是只不过是随口说说?
她实在不想将他的话作太多的联想,就如同佳子所说,他跟她的世界是不同的,就算她多崇拜他、多喜欢他,他跟她的距离终究太遥远。
可是他刚才说的那句话,又似乎带了点暗示,她……她能当真吗?
噢,不!这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幸运的事,而她也从来不敢奢望跟他发展成什么样的关系。
芥川谦司对她而言,就像是挂在天上的星星般,她从不妄想将他占有。
她没什么奢求,能再遇见他、能跟他相处一分一秒就已足够。
但是……他为什么那么说呢?那句话听起来很像是他对她“有什么”一样……
然而,他对她“有什么”吗?
不,她不能那么想,他说过来看发表会是因为他接到邀请函,不是因为任何原因,更不是因为她。
做人要实际一点,她明白。
“你在发呆?”他睇着她问。
“我……常常这样。”她低下头,闪避了他似冷漠却又火热的眸光。
“来哕!”老板娘突然端来什锦烧的食材,往桌上一放。
老板娘睇着英梨,再瞄了谦司一眼,“你们俩真是郎才女貌。”
英梨倏地抬起头,一张脸红得跟什么似的瞪着她,“老板娘!”
相较于她的惊慌羞涩,谦司则显得相当平静沉稳,不为所动。
“好啦,我不打扰你们了。”老板娘向英梨使了个眼色,转身便离开。
老板娘的一句话,让英梨原本已经抬不起来的头,更加压低了。
真是羞死人了!什么郎才女貌嘛?当着他的面这么说,教她怎么敢正视他呀?
“你跟老板娘的感情不错。”他着手煎着什锦烧,非常熟练。
“我常来……”她讷讷地道。
“是吗?”他睇着她,“你喜欢吃什锦烧?”
“我喜欢这店里无拘无束、非常温暖的感觉。”她说。
他先打开话匣之后,英梨心里的不安及忐忑也渐渐地减少了。
“温暖?”他疑惑地望着她。
温暖是什么?她在这儿得到了什么温暖?
“嗯,”她点头,“这儿小,所以每个人之间的距离都靠得非常近,虽然不像大餐厅那样有漂亮的装潢或摆设,却很贴近顾客的心,每个人都可以大声的说话、大声的笑,不必在乎别人的眼光。”
听她说话是一种享受,因为她说话时,眼中闪烁着灿烂的光芒,就算唇角没有勾起,她的眼睛却是带着微笑的。
他喜欢看她说话的样子,也喜欢听她声音里那不同的表情
喜欢?他发现,他喜欢她的还不只那么一点点。
“怎么?”她一脸严肃地望着他,试探地问:“你不喜欢这儿?”
“不是。”他摇头一笑,“我只是好奇像你这么时髦漂亮的年轻女孩,怎会喜欢这种老店?”
“我的脑袋还是很古板的。”她玩笑似的说。
谦司一边翻着什锦烧,一边以眸光觑着她。这女孩真的很不同,她的外表十分时髦,但她的性情却是清纯而简单的。
她给了他极大的震撼,他惊讶于她的外表竟与内在有那么大的反差。
“请问……”突然,一名高中生似的男孩走了过来,一脸腼腆地望着她,“你是保崎小姐吧?”
她微怔,“我是。”
高中生喜出望外,“可以请你帮我签个名吗?”说着,他不好意思地拿出笔记本及笔。
英梨一笑,接过他手里的笔记本及笔,迅速地在其中一页签下自己的名字。
“谢谢,谢谢!”男孩拿着笔记本,高兴地回到了他的座位上。
此时,谦司已经煎好了什锦烧,并切了一半放到她的盘子里,“你真受欢迎。”
“老天爷赏饭吃。”她淡淡地表示,一点都不因为自己的容貌出众,而感到特别的得意或兴奋。
“不,”他那深沉而炽热的眸子凝视着她,若有所指地道,“老天爷是特别关爱你。”
她听得出他话中那恭维的意味,不觉有点飘飘然。
她经常听见别人对她不同的夸赞,但也许是因为习以为常,她心里总兴不起一丝一毫的欢喜。
但是,他只是一句轻描淡写,甚至需要仔细推敲的赞美,就让她心中小鹿乱撞。
对任何男人,她都有着惊人的免疫力,但是对他……她是毫无招架之力的。
从什锦烧店离开后,两人步行往停车处。沿途,英梨没有说什么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
他并没有提出下次再见面的提议,而她也已经想不到可以再跟他见面的借口。
因为这样,她的心情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他们就又要各走各的,下次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或许……根本没有下次。
“我送你回去。”他说。
“不用,我……我坐计程车好了。”
“已经不早了……”他翻腕一看,“这么晚,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回去?”
“但是……”
“别但是了,就这么决定吧!”说着说着,他们已经来到他的崭新轿车旁。
他刚拿出钥匙,扭开门锁,一旁的暗处里突然出现两名混混般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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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混混怪笑着,“香车美人呀?”
两名混混似的男人不怀好意地逼近,看来他们是这附近的地头蛇。见情形不对,谦司立刻将英梨护在身后。“两位大哥,有事吗?”
看他西装笔挺又开着高级轿车,这两个地头蛇立刻判断出,他应该是个事业有成的生意人。
对他们来说,这种肥羊最适合拿来痛宰一顿。
“你很上道嘛!”混混咭咭一笑,“能借点钱来救急吗?”
“当然。”他笑说。
若是只有他一个人,他根本不会跟这种地头蛇多费唇舌或是妥协,但他身后还带着一个英梨,他有保护她不受到任何伤害的责任。
男人天生是逞英雄的动物,他当然也没例外。
不过当一个男人有想保护的人时,他也会学着装软弱。
他从皮夹里拿出十多张的纸钞,二话不说地递给了其中一个混混。
见他出手大方,这两个混混更加觉得这头肥羊不宰不行。
“我看你把车也留下好了。”
听见他两人的过分要求,谦司顿时纠起了浓眉,脸上明显地有着愠色。
但为免惹来更多麻烦,他并没有立刻做出反应。
可是正当他还在思索如何应付这两个人时,一直站在他身后的英梨突然气愤地出声,“你们太过分了吧?”
她一站出来,那两名混混便被她的美丽所吸引。
“唷,真漂亮的小妞。”其中一人非常轻佻地向前欲占她便宜。
他手一伸出来,就被不动声色的谦司自他的手腕处掐住。“够了!”
“你!”那混混见他胆敢出手阻止他,立刻脸色一变。
“你们已经拿了钱,可以走了。”谦司厌恶他们这种贪得无厌的混混,正所谓盗亦有道,他无法容忍他们要钱又要人。
“你敢惹我们?”混混横眉竖眼地瞪着他,然后猛地挣开了他。
“我很配合,是你们太过火了。”他脸上没有惧色,反倒是一脸冷肃地望着两人。
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面对对手或敌人,都不可以轻易露出惊畏之情,这是他纵横商场多年的经验所得。
“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为首的混混眼见有人不买他的帐,当下动了肝火。
“你们也别得寸进尺,免得什么都得不到。”他把话说得很绝,丝毫不留情面,也不示弱。
“什么?!”那两名混混在这一带为非作歹、霸迫蛮横已有多时,但他们不曾遇到敢反抗他们的人。
见眼前的肥羊突然变成狮子,他们无法接受,脸上更觉挂不住。
“逞什么英雄?!”混混凶恶地瞪着他,“你想挨拳头吗?”
谦司冷睇着他们,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他不准备向他们妥协,但也不主动出击,只是冷静、强势地挺立在他们面前。
见他不肯认栽低头,那两名混混再也忍不住地对他出手。“找打!”说完,为首的混混突然朝着谦司击出一拳。
“啊!”见他们真的动起手来,英梨吓得惊叫一声。
他是个斯文人,平时拿的是笔、动的是脑,不是拳头、不是利器。
虽然他长得是人高马大,但真动起手来,他一定不会是这种流氓的对手。
“啊!”突然,她听见一记男人的惨叫。
定睛一看,发出惨叫的居然是那动手的混混,因为此刻,他的手臂已经被谦司狠狠地箝住。
另一人见同伙被擒,立刻扑上前来帮手;他们三个纠缠成一团,也不知道是谁打谁。
英梨简直不敢睁开眼睛细看,这种打架的场面她是第一次见到,因为是第一次,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她所崇拜的男人,因而她更为心惊肉跳。
若他挂彩受伤,那……天啊!她刚刚真不该逞口舌之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