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蝴蝶兰-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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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秋风昨夜夹寒雨
丁文健夫妇从巴黎载誉而归,一连几天忙得不可开交。同业同行的招待应酬、亲朋好友的接风问候,乃至新闻记者的求见采访,简直让他们应接不暇。加上与大和商行的矛盾,公司亟待提出全面对付的方略,许多事情要由文健决定。回国以来,他不但没有好好休息,反而弄得疲劳不堪,甚至连和家人吃顿团圆饭的机会都没有。
总算到了周末,中午文健打电话告诉方丹,他将早早回来,今天晚上,哪儿也不去了。
方丹明白文健的意思,这就是说,他要家人等着他回家一起吃晚饭。说实在的,这也很难得。她通知陈妈,叫厨房多弄几个菜,又让阿红告诉白小姐,今天先生回家吃晚饭,请她也在一起吃。
阿红到白蕙房间时,白蕙正在收拾衣物。
白蕙想:丁太太已经回来,珊珊和自己过几天也都要开学。她该搬回学院去住了。本来这事应该前几天就提出,可这两天方丹忙得很,丁先生则连面都还未见,白蕙也不好去打扰。今天已是周末,想来总该有机会谈一下了吧。反正不管如何,自己先把东西收拾起来再说。
好在东西很简单,一会儿工夫,白蕙就把自己的小农箱和那些书本收拾整齐。叫她犯愁的是西平为她做的那个花冠头饰。这东西娇贵得很,放在衣箱里怕被压坏,放在书包里怕被书挤扁。白蕙一时想不出如何处置它,只好随手先把它往床上一放。
猛然想起西平说过,要和自己一起观赏蝴蝶兰的话。由此又忆起前些时他们在凉亭前度过的那些美好辰光。白蕙不觉黯然神伤,等西平回来,我已去了。这一去,谁知道还能不能再一起流连在蝴蝶兰花畦呢。
回过头去,她看到了空荡荡的书桌上放着的那瓶蝴蝶兰。这是今天早晨菊芬照例送来的。它们都还挺精神、挺鲜艳。
她侧着头凝视一番,上前小心翼翼地摘下其中一朵最大的,怕它疼似的,怜惜地看着它。然后她打开正在看的那本《梅里美书信集》,把花儿轻轻夹了进去。
从此我和妈妈一样,也有一张用紫色蝴蝶兰花瓣做的书签了。想到这儿,白蕙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
有人敲门,她答应一声。来人是阿红,在门外说:“太太请白小姐到客厅去,马上要开晚饭了。”
“好,我马上下去。”白蕙应道。
今大是和丁文健先生第一次见面。白蕙想了想,决定稍稍修饰一下。她脱下家常穿的白衫黑裙,换了件浅蓝色的旗袍。又对着镜子把头发弄整齐,然后才下楼。
她突然觉得自己有点紧张。为什么呢?因为是首次去见自己学生的父亲,还是因为这个人赫赫有名,是上海有数的大企业的老板呢?或者,竟因为他不但是珊珊的,而且还是西平的父亲,将会对西平的一切发生很大的影响?
嗐,想那么多干吗?事实上,她也无法再想了,因为她已走完楼梯,置身于灯火通明的客厅之中。
客厅里,铺着雪白台布的长餐桌上放着鲜花,女佣们正在摆放碗筷匙碟。
白蕙一眼就瞥见,一个五十出头,身穿考究西装的陌生男子正坐在沙发里。一张清瘦的脸,身材胖瘦适中,显得干练。他就是丁文健吗?
那男子显然也看到了白蕙。他没有说话,却一下子就那么专注地端详起白蕙来,仿佛白蕙使他想起了什么。
白蕙逡巡着,不知道该怎样开口打招呼。
那男子抬了抬身子,似乎想站起来。他那盯着白蕙看的眼神很奇怪。而且,他那戴着金戒指的右手竟在微微发抖。
白蕙被他打量得有些尴尬,但又不知如何避开这眼光。他们还不认识,她既不便贸然上前,又不好马上走开。
幸好方丹过来解围了。
她朝那男子叫了一声“文健”,但那男子竟毫无反应。于是她走过去,推了推男子的肩膀,又提高声音,指着白蕙说:“文健,这位是珊珊的家庭教师白蕙小姐。”
丁文健这才清醒过来似的,定一定神,含糊不清地说了句:“唔,白小姐,请坐。”
方丹又转身对白蕙说:“白小姐,这是珊珊的父亲丁文健。”
白蕙礼貌地鞠躬,问候道:“丁先生,您好。”
丁文健此时已恢复常态。他声音不高,但却很威严地说:“白小姐,来这儿有两个多月了吧。”
“是的。”白蕙答道。
“听我太太说,你工作负责,珊珊的学业有进步,我们很感谢你。”
“丁先生过奖了。”白蕙低着头轻声说。
丁文健不再说话。
这时,正好丁皓由珊珊搀着走进客厅,文健便站起身来迎着老父走去。他一边把丁皓引向一张沙发,一边说:“父亲,你还记得宋怀义吗!这次在巴黎见到他了。”
“宋……怀义……哦,宋凡礼的二儿子?”
“对,他在驻巴黎的使馆供职,要我问候你呢。”
“难为他还记挂着。有二十多年没见了,他也有五十多了吧……”
父子俩交谈起来。珊珊无事可做,便走到白蕙身边,轻轻叫她一声“蕙姐姐。”
白蕙拉着珊珊的手,坐到一边去。她想,丁文健对她的“接见仪式”大概就算已经结束,其实倒也简单得很嘛。
方丹朝白蕙走过来,见白蕙想站起来,赶紧伸手示意:“别客气,白小姐,坐。”她自己也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下。
“珊珊,来,让妈妈看看你的手。”
珊珊跑到方丹身边,伸出小手。
“啊,不够干净,”方丹笑着说,“去,让五娘给你仔细洗洗,马上要吃饭了。”
珊珊去后,方丹才对白蕙说:“白小姐,我有几句话对你说。”
白蕙坐得端端正正,表示洗耳恭听。她已经作好充分准备:就是方丹不开口要她走,她也要提出搬回去住。
“白小姐,我不在家的日子让你多费心了。”
白蕙静静地听着,心想,这当然是照例的开场白,客套话。
“现在我们回来了,”方丹说到这儿,略略停顿一下。“可是,我身体不好,需要养病。再说,珊珊很喜欢你,她的学习与练琴也离不开你,所以,我想请你继续留在这里,以便照顾她。”
继续留在这里,这是什么意思?单单指继续当珊珊的家庭教师,还是包括住在这里?这可含糊不得。
“丁太太,我们原先说好,暑假期间,您不在家的时候,我暂住府上。等您回来,至迟到开学,我便要住回学院去。当然,我可以象从前一样,每天来教珊珊小姐。”
“哦,方才我没说清楚。我的意思正是……请你开学以后还是住在这里,这样与珊珊在一起的时间可多一些,工资则跟暑假时相同。不知白小姐能否同意?”
白蕙说不清听了方丹这番话后是什么感想,她一时想不透,这位向来说话简洁明了的太太,为何今天说得含混而犹豫。是觉得要自己开学后仍留住在这儿难以启齿呢,还是她心中另有打算,本来不太情愿?
但无论如何,方丹提出的条件是诱人的。
白蕙迅速地盘算一下自己的情况:开学后不住校而住在这里,除了自己辛苦些,对照顾妈妈倒是一样。因为按学院住校生规定,每周只能周末回家。而住在这里,工资可以加双倍,再过几个月,妈妈的住院费也许就积攒得差不多了。何况……何况……西平……她多么渴望能常见到西平,至少,不能让他回家后因为她已离去而失望。
方丹注意着白蕙的脸色,见她不开口,便说:“反正不急,明后天答复我也行,白小姐。”
这倒促使白蕙下了决心:“不必等到明天。我同意,丁太太。”
“那好,我们就这样说定了。”方丹说着站起身,去吩咐陈妈开饭。
白蕙从来没在丁家吃过如此别扭的饭。饭桌上没人说话,只有碗筷声和偶尔响起的让菜声。爷爷平时吃饭总爱说说笑笑,今日也闷声不响。还有珊珊,更是十分乖巧地只顾吃妈妈夹给她的菜,而不象平时那样要这要那的。两个女佣站在身后,一本正经地侍候着,端汤、上菜、盛饭,一律都是脚步轻轻的。因此尽管席上菜肴相当丰富,白蕙却吃得无滋无味。
她这才明白,她和爷爷、珊珊以及后来西平在家时,四个人吃饭的样子和气氛,并不合乎丁家的规矩,大概今天这模样才算跟丁家的身分、地位、以及修养相称?
幸好这位丁先生丁大老板并不常回家吃饭。而只要他不回来,他太太也就不会下楼来吃饭。但愿这样难受的场面愈少愈好,白蕙暗暗地想。
方丹仅从冷眼观察中,就可以断定,文健今晚非失眠不可。
瞧他初见面时打量人家白小姐的样子,瞧他在饭桌上不时转脸细觑白蕙侧影的神态!
方丹心里当然明白:文健之所以如此,倒不一定是起了什么非分的歹念,而肯定是白蕙令他忆起了某些往事。
是的,往事如烟。可是如烟的往事并未真正消逝,它在人的生命中,在人的情感里一定会留下某种印记。到时候,那些平日里虚无飘渺、不知所在的烟雾,就会聚拢来,构成一幅影影绰绰的画,勾起你心头不灭的回忆。
方丹深信,丁文健今晚就难以逃脱这种必然是痛苦的回忆。
她没有估计错。二十多年的夫妻毕竟不是白做的,异常灵敏的直感也并没有欺骗她。
丁文健确实在自己的卧室里难以成眠。他躺下坐起,坐起躺下,反复好几回。后来干脆趿着皮拖鞋在屋里踱起方步来。
她和她为什么如此相象?而且竟那么巧,都穿着一模一样的浅蓝色的布旗袍,连打扮都活脱相似。
难道真和她有什么关系?
天下有那么奇巧的事吗?或者竟是上天在冥冥中的安排?
文健从不吸烟,而且一向最怕烟味。今天却忽然烦躁得想抽一支。他翻遍自己房里的抽屉,找不到一包烟。只好到方丹那里去讨。
方丹一句话也没问,就从考究的镂金烟盒中抽给他一支烟,并用打火机帮他点着。
不久就听到文健在隔壁咳嗽起来,时紧时松地咳。
陷在自己喷制的浓浓烟雾包围之中,文健打开一瓶法国酒,咕嘟咕嘟倒出半杯,猛地灌下去。他很快就变得晕乎乎、昏陶陶起来。
如烟的往事开始在他的脑海中聚集成形。
哦,那也是一个饮得烂醉的夜晚……
那时候,方丹带着四岁的儿子到南洋她姑母家去了。
他们婚后的日子过得并不愉快,虽然因为这门亲事,他成了方氏企业的继承人,实现了创建恒通公司的野心,并在方汝亭去世以后,举家迁入西摩路82号,把方家花园改成了现在的丁公馆。他们夫妇间似乎从一开始就不和谐。熟悉他们的人都知道,方丹是个富于浪漫气质的女子,而丁文健却实在太少风情。
方汝亭死后,方丹大病一场。她在南洋的姑妈特意派人来接她,要她去换换环境散散心。她便带着儿子西平走了,一走就是半年多,连信都没有一封。
丁文健此时年方三十有二,不能不感到孤寂。特别是当他回到这个大而无当、到处显得空荡荡的家,独自举杯消愁的时候。
一个夏日的晚上,外面下着大雨。丁文健一如往常,在客厅里独斟独酌。一杯接着一杯,他自己也不知喝了多久。只有在这醺醺然的境界里,他才有一种超脱感。他想笑,但不知不觉中,眼泪却滚下面颊。他想大叫,但却出不了声。他想找个人倾诉一下心中的疼痛苦闷,但宽大的客厅里,只有他和被灯光映在墙上的巨大的影子……
这时,她来了。她是方汝亭在世时就请来的特别护士。为的是照料方家一位长期患病的亲戚。方汝亭去世后,她仍按原议留了下来。
每天这个时候,她给病人服完最后一次药,就回三楼自己的卧室中去休息。因此,她几乎天天都看见他在喝酒。偶尔他也感觉到她那充满关怀的忧郁眼光。不过,她从不停留,总是匆匆地上楼。
就在那个大雨滂沦的夜,她却走进客斤,来到他的桌旁。一身浅蓝色的布旗袍裹着她娇小苗条的身子,两耳垂挂着的珠环更衬得她的脸庞白嫩细洁,在他朦朦胧胧的醉眼里,象是飘进来一朵蔚蓝色的云。
“姑爷,你不能再喝了。”她手里端着铝制的注射器消毒盒,轻柔地说。
他不理。一仰脖子,满满一杯酒已一饮而尽,然后又去抓酒瓶。
她却已把酒瓶抢到手中,还是那么柔柔地说:“姑爷,你不能这样作践自己!”
“作践自己,嘿嘿,我作践自己,”他冷笑一声,突然瞪大眼睛,吼道:“你松手!”
她不说话,只是痛心地朝他摇头。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所流露的神色,几乎是在向他恳求。
他突然气馁了,把酒杯一推,埋下头。
她也把酒瓶放下,说:“上楼休息去吧,借酒浇愁,不是办法。”
“我有什么愁!”他猛然爆发地,“我事业发达,家有娇妻贵子,谁不说我丁文健福气好!”
他把脖子挺得硬硬的,眼睛里却迸出泪来。
“不管别人说什么,我知道,你……心里很……苦。”
苦,有谁真正知道我心里的苦楚?听听,这是什么话:不知是丁皓的儿子娶了方家的女儿,还是丁文健嫁给了方汝亭的家产?难道我是出卖了自己?我到底得到了什么?除了这瓶使我忘忧的酒,我一无所有!
他痴痴地看着她,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梗在心口,酸楚疼痛而且气闷。他没有别的办法,他只有再去抓酒瓶。
一转眼工夫,他已经又倒好一杯。他左手颤巍巍地端起酒杯,右手持着酒瓶,对她说:
“来,陪我干一杯!”
她本能地退缩着。
“来呀,你……”他踉踉跄跄地险些跌倒。
她一把扶住了他。
“干,我们干……”
突然,她一把夺过在他手中泼洒得只剩半杯的酒,露出坚决果断的神情,说:“我干了这杯,你不准再喝,上楼睡 觉去!”
“你喝,你喝。”
“你听清楚我的话没有?答应不答应?”
“喝,喝!我答应,答应……”
“好,你看着。”她端起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