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玻璃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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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两人共同回忆从前的点滴,彼此讶异居然会记得如此仔细,如此深刻。
“……那家大菠罗起士还真不错,是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对吧?每回经过那里的时候若时间对了,我还会走进去买一个吃。不过,后来变成忠实客户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前前后后吃了几年,他的长相越来越适合替大菠罗起士代言了。”
寇玫瑰笑了出来。“他是每天人家一出炉他就一手全包了吗?”
“两个,他每天都在吃完中餐后,又抢了两个回来啃。”
说真的,大菠罗的份量真的不小,她的食量在女生中已经算不小了,一次吃掉一个都会饱的!“你那朋友挺能吃的。”而且中餐还吃了东西。“不过我也曾有过一次吃掉两个的纪录喔。”
“是吗?”不敢相信。“那种面包很适合在下雪的天气里热热的吃。”
“我就是在那样的天气里享用了两个的,只可惜面包凉了。”犹豫了一下,她说:“其实……那两个面包其中有一个是买给你的。”
“什么时候的事?”
“在我离开美国回台湾的那个平安夜。”
“我不在啊。”
“嗯,所以我把那两个大菠罗在公车站的倚子上一并吃了。”寇玫瑰笑了,可心里却是有点酸酸的,为着十七岁那年的失恋吧?收拾了一下情绪,她说:“其实那年的平安夜,我是有点小遗憾的。”
“遗憾?”
她横了叶逢春一眼,讪讪道:“我还以为我可以收到你的礼物。”
他送了,可是送货人员在圣诞节当日送达,东西又给退回,因为无人签收。
之后他一直等到爱丽丝度完寒假,他才把东西交给她,要她转交给玫瑰。因为她始终不透露玫瑰在哪里,还说她转交东西给她后,若玫瑰愿意给他知道她在哪里,她自己会告诉他。
很显然的,爱丽丝并没有把东西交到她手上,更别说他后来写的信和卡片了。
这可恶的巫婆!
没关系!听说她嫁到台湾来,这几天就会过来,他已经取得她的连络方式,且看看她怎么说。
既然玫瑰没收到东西,那他有送不也等于没送?“你想要什么?礼物可以补送吧?”
“算了,都过那么多年。不过,我的另一个遗憾是……没有和你跳支舞。”
叶逢春扬眉,做了个邀请的动作。“寇玫瑰小姐,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可以,不过国际标准舞例外。”两人很有默契的笑了出来。
她家大姐就是被秋阳强迫跳国际标准舞给吓晕的。
寇玫瑰将手交给他,身子慢慢贴向他,步伐随着他缓缓移动。她轻轻闭上眼,想象这是十七岁那年的平安夜……
叶逢春的心跳平稳而令人安心,可她的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即使她现在二十六了,可在面对叶逢春时,她还是青涩得犹如十七岁那年?
感觉额头上被吻了一记,今天这样美丽的回忆在另一个九年后,不知道她会记住多少?叶逢春会记住多少?
以往她讨厌这种没有一定正确答案的问题,可现在留个空间也没什么不好,有些东西说死了就没希望了,就像是……
可以肯定的,另一个九年后,她和叶逢春不会有机会再像今天这样,回忆着九年前的点滴了。
九年后啊?那个时候叶逢春想起今晚又是什么感觉?发现她其实是有点情绪化的?先前冷冰冰的拒绝沟通,后来变得凶巴巴的,再来……却又可以话当年,倚在他身上共舞。
幼年时,她幻想着成为另一个聪明的灰姑娘,可她也是有条件的;她要穿上合脚的、舒适的,而且只专属于她的玻璃鞋。
而今呢?她看上的玻璃鞋很显然并不合脚。也难怪,那只鞋本来就不是她的,又怎会合脚?
可她恋上了王子,曾一度忍痛的想将过大的脚塞进鞋里,幸运的是,她还有脑袋,及时醒悟,不适合就是不适合,是别人的就是别人的,这才没做出削足适履的蠢事!
只不过……适合她的玻璃鞋到底在哪儿?
欸,王子要迎娶灰姑娘了,她却又要开始灰头土脸的逃亡生涯了。只是这回她应该不会离开太久吧?因为她纯粹只是要避开伤心事而已。
离开前,先约爱丽丝出来叙叙旧,两人好多年没见面了,见老友的喜悦可以冲淡一些些心里的惆伥吧!
“我可以知道你在想什么吗?”叶逢春突然开口。他发现只要她有点心不在焉的时候,就表示她又在暗中计划着什么事。
他并不认为玫瑰在没有弄清楚她才是他心中的那个人之前,会这样冷静的面对他。他今晚刚来时,她的冷淡和有些不痛快,那种反应才是正常的,而现在……她却可以温柔得像只猫似的依偎在他身上。
他从来不认为态度的极速改变是好现象。
玫瑰她一定有所决定,有所计划!
叶逢春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她,脑海里转过几种可能,最后锁定一个最有可能的计划,他深邃的眸透着一些些的冷意。
这女人!
她抬起始终低垂的脸,笑道:“现在才发现一件事呢!”
“嗯?”
“今晚的月亮好亮、好圆,很像某个夜里的月亮。”她的手攀上了他的颈项,笑得风情万种,只要是男人应该很难拒绝美女这样的邀请。
这样的话是勾引,他更加证实心中所推测的了。
玫瑰不是当狐狸精的料,在言行之间对第三者她也同样无法认同,而今她却在认定他心里另有人的情况下想勾引他?
她决计不可能以此为筹码,拿来和她认为他喜欢的那个女人谈条件,甚至搞破坏。那唯一的可能就是……
她想要个纪念,然后又要逃得远远的了!
一想到她又想离开他,叶逢春一阵恼意,可他隐藏情绪的功力绝对不会亚于寇玫瑰。
她要纪念品?没问题,小Case!身为大男人若连这样的纪念品都给不起,那就实在太逊了!
她要他就给,给多少是他的自由吧?!
寇玫瑰啊寇玫瑰,你、完、了!
当年二十五岁的他,给一个年仅十七的未成年少女“盗垒”成功!这件事一直到今天,他都还十分耿耿于怀。
今天人家自己送上门,此仇岂有不报的理由!
一阵契合的法式热吻开启了云雨前奏……
这场云雨会持续多久没有人知道,至于叶逢春究竟给了多少纪念品,想必再另一个九年后,寇玫瑰还会记得巨细靡遗吧?
七年多没连络的好友呢!
寇玫瑰一看到多年不见的爱丽丝,彼此先给了个特大号的拥抱。
爱丽丝变胖了,幸好基本上外观变化还不到认不出来的地步。爱丽丝在美国的时候就曾说过,日本料理是全世界最好吃的美食,因此约见面的地方会选在日本料理店她并不讶异。
彼此寒暄过后才坐定位置。爱丽丝还忙着打量她。“萝丝,你还真是没什么变呢!噢!你们东方人真是得天独厚,想必十年后再见面你还是这个模样吧!”然后有点哀怨的说:“我比起几年前胖多了吧?”
寇玫瑰看她气色颇佳,心情似乎很好,无名指上的钻石也不小,便避重就轻的回答,“听人家说,爱情得意的话,体重就会增加。”
她果然笑哈哈,“我老公就是喜欢我这样有点肉的样子。”说到爱情……“那个……萝丝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寇玫瑰怔了一下。她这避重就轻对她自己而言还真是“避轻就重”!算了,女人聊天,哪次不是聊着聊着就聊到这里来了?“应该算是……单恋吧?”她苦笑。
她搭明天的飞机,要飞到巴黎找三姐寇水仙。
大造型师在法国买了别墅,这段时间她可忙了,别墅空在那里养蚊子,她正好可以到那里住一段时间。
“你确定是单恋?人有时候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会缺乏自信,一旦没了自信,平常灵敏的感觉就容易在这个时候判断错误。”爱丽丝把进来时带来的大纸袋交给好友。
“这是……”
“早在你回台湾不久就该转寄给你的东西,打开来看看吧!”
大袋子里有一个看起来有点旧旧的大盒子,从那盒子上的名牌Mark可以知道里头的东西一定不便宜。
盒子一掀开,里头是一件少女穿的白色可爱洋装,盒子底还有几封信。“这是……”
“叶逢春给你的东西。”爱丽丝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你回台湾的那一天,听说这件洋装就寄来了,这是他给你的圣诞节礼物,可是没人签收又退了回去。”她大略的把叶逢春送她东西和寄卡片要她转交的事说了一遍。
“你为什么没有寄给我?”看着那件她十七岁时该收到的礼物,而今早过了穿上它的年纪的洋装,她的心情……不无遗憾。
“那年你才十七,我总是以大姐姐的身份照顾着你。”她没有妹妹,萝丝贴心又可爱,所以她真心把她当妹妹在对待。“我知道你迷恋叶逢春,他若是和你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我当然乐观其成,但他是个二十五岁的男人,又花名在外,你即使一再保证你没事,可我还是忍不住的会担心。”
啜了口茶,爱丽丝接着说:“后来你为了你姐姐的事回来台湾,我一方面舍不得你,另一方面却觉得松了口气,生怕你留在美国会和叶逢春纠缠不清,最后会受到伤害。
“这也就是后来他送东西、写信给你,我都未转交的原因。”爱丽丝说:“我想,他对你真的是挺有心的吧?近几年他好像都不在波士顿,可他每年的圣诞节还是会寄一张卡片过来给你。我看上头的住址,有在英国和日本寄的,也有在衣索匹亚寄的。
“事隔这么多年他还惦着你,我想,他不是什么坏人,而且你也不再是十七岁的小女生,该有很好的判断力了。后来我曾想把东西寄给你,可我们失联了。”
“这些卡片……都写些什么?”寇玫瑰的心慢慢的激动了。原以为叶逢春是扰乱她平静心湖的石头,却不知道在她的自以为是中,她也曾经大剌剌不脱鞋的走入了叶逢春平静的生活。
爱丽丝有些尴尬。原本打算丢掉的东西她当然就……就拆开看了,不过后来的几张卡片她就没看了。现在萝丝问了,她又不能说她没看。“我看了几封,除了第一封之外,其他的卡片都只写了两个字──平安。”
“嗯。”眼眸低垂,寇玫瑰没说什么。
“当年咱们也是认为,你应该也只是单恋,却没想到叶逢春也动了心。”爱丽丝看着好友。“你现在单恋的那个人,还是……当年的那个他吗?”
哪个他?当然是……
想当年她还是小小哈佛人时就因为听学姐说,系上有个超美型的助理教授,他的课深入浅出没修到会后悔,所以就跑去选修,因此结下了孽缘。
他就是那个只因为她爱玩扑克牌算命就叫她“巫婆”的叶逢春!
那位先生手脚倒快,她前脚才踏上台湾土地,在先生家接到的第一通电话不是美国的家人打的,却是他打的!
打来干什么?叙旧、关心?想得美喔。他是打来算帐的!
算帐两字一说出口,她当然得乖乖的找上萝丝了。其实,即使他没找上她,她也会找萝丝把当年的事说清楚,要不然她就不会从美国把东西带过来了。
寇玫瑰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这次和上一次情况不一样,真的是单恋。”
“是吗?”爱丽丝有点疑惑。
“他是真的有喜欢的人,而且还有孩子了。”
“可是……”如果真是这样,他干啥急着要她把东西带给萝丝?
两人话说到这里,就听到和式包厢外一阵小男孩的吵闹声,因为对方说的是英文,因此格外引起寇玫瑰的注意。
小男孩可爱的童音说着,“这里这里!就是这一间!”
另一个声音是个外国年轻女人的,“约翰,小声一点,会吵到其他客人。”
约翰?寇玫瑰对这个名字特别敏感,因为叶逢春的儿子也叫约翰。
“妈咪,爹地,快点、快点!我要快点看『爹地』的女朋友,爹地说她美丽得像白雪公主!”
这是什么“怪用语”?妈咪爹地走在一块,他们要一起去看“爹地”美丽得像白雪公主的女朋友?!这是……另类捉奸吗?
寇玫瑰觉得真的很奇怪,很显然的,坐在对面的爱丽丝也把全副注意力挪到隔一扇和式门的通廊了。
爱丽丝忍不住好笑,压低声音,“这是台湾新『奇迹』吗?”
“我也很想知道。”
不久,更大的“奇迹”出现了,有人叩了她们包厢的和式门。
两人互看了一眼,很清楚的明白,那有趣的一家人就站在外头。
犹豫了一下,寇玫瑰才开口,“请进。”
门很快的被推开,寇玫瑰一眼就认出,那笑得很阳光,一点也不怕生的东方小男孩,是她在叶逢春信箱里看到的那个男孩子,而站在后头的褐发、身材微中广的男人……她没见过,至于他旁边的金发美女……
天!是她!那个在多年前的平安夜和叶逢春紧紧抱在一起,他还送她红宝石项链的那个女人!
他们……他们到这里干啥?
“哈啰!我是安娜,是叶逢春的好朋友。”金发美女开口了,“这位是我的先生安迪,另外这小顽皮鬼是我们的儿子约翰,我们可以进去和你聊聊吗?”
寇玫瑰一脸刚从外太空神游回来,一时心神还归不了位的模样。
旁边那男人是金发美女的丈夫?天吶!到底是怎么回事?!
因为寇玫瑰一时回不了神,客气的一家子在主人未同意前也不敢进来,最后还是爱丽丝开口,“进来吧!”
寇玫瑰一路畅行无阻的进入了叶逢春在饭店顶楼的房间。
一推开门,房间里头并没有开灯,落地窗的帘幔是向两边勾妥的,有一抹高挑身影正背对着她看着外头的霓虹灯海,即使在她进入,他还是没有回过头。
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她缓步来到叶逢春身后,双手环住了他的腰,将脸贴近他的背,然后她低低的、含糊的开口道:“对不起,真的真的对不起……”所有的误会都解释清楚了。
原来……原来那个令他心动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她!
其实她早该在爱丽丝拿出叶逢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