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玻璃鞋-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些面子挂不住的寇玫瑰又开口,“跟你说噢!我可是很有气质的,既不会打呼、不会磨牙,更没有半夜作恶梦会把人当沙包打的事。”这些事她一样也没少做过!
有哪个累到一沾床就睡着了的人不打呼?更何况她气管不好,打个呼不会这么天地不容吧?
她实在不知道叶逢春今晚有幸可以遇到几种?因为这些不良举动又不是在她有意识下的举动,她很久没有“枕边人”了,哪知这些恶习改了没。
又是失笑,“你在为我打预防针吗?”
“在为你心理建设。”
他声音带笑。“我心脏很强的。你知道有些手术是必须病人放了屁之后才能喝水进食吧?就算是大美人、玉女红星有时也得用放屁来宣告自己是OK的。”
“比起放屁,打呼好像是有格调了一点。”
“玫瑰?”
“嗄?”
他的手摸上她的,轻轻扣上。“玫瑰真的有刺。”
一想到她和祖父杠上的样子,他就忍不住发噱。他是知道玫瑰绝对不是省油的灯,可也没想到她这么悍!而且最厉害的是,她不但骂人不带个脏字,脸上的柔美笑容也始终没褪去,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叫嘴底不饶人、说话尖酸刻薄的祖父被损得毫无招架之力,气得快全身冒火……
强吶!在谈笑间能使敌人灰飞烟灭的,在三国有孔明,在现代还有个寇玫瑰!
“被发现啦?”她摸摸鼻子。“我一直很努力当一株不刺人的小蔷薇说。”他的手看起来修长美观,原以为这样的手牵起来一定都是骨头而且偏冷,没想到却是温暖而别有一股温润感。
叶逢春轻笑,慢慢的将身子侧向她,他有一双眼型漂亮的电眼,不笑的时候很冷傲,真心在笑时会弯成一道月桥。“我一直都不认为你是小蔷薇啊!”
“咦?”她极力的压抑着心里的讶异。
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十七岁就长了刺的艳蕊怎会是小蔷薇?”
“……”
第八章
外头正飘着细雨,过午后下雨的天气持续快十天了。
一成不变的天气,一成不变的生活……什么都一成不变,老实说她快发霉了!
以前可能只有度假时才会去住饭店,因此感觉还不差。如今天天住饭店,天天吃饭店,忽然很想念她的小屋和自己煮的饭菜。
叶逢春似乎很忙,常常不在饭店,而她呢?就得努力自己找乐子。于是她打电话、看书的时间变长了,连以前最懒得做的运动,她现在也会下水游游泳,到网球场打球。
而她现在就正进行着她的重要消遣──上网聊天。
南丁格尔:许久没上网了。
红色:最近常上网。
南丁格尔:哗!你很闲喔!你知道吗?对于我这种忙到巴不得一天有四十八小时可用的大忙人而言,你这种闲人是很令人嫉妒的。
红色:下一次记得干件过街老鼠的事,然后你就可以安稳的找个地方隐居,闲到数毛孔过日子。
南丁格尔:(失笑!)听起来好像不怎么愉快,不过,在这么闲的日子真的没什么好事发生?
红色:多了些时间可以和之前不常连络的朋友聊聊吧。以前在美国的时候,我有一个好友,回台湾之后我搬了几次家,那个朋友也搬了几次家,后来就失联了。
前天地在美国巧遇我爸妈,才取得和我连络的方式。
南丁格尔:是老外帅哥?
红色:是老外美女,算是你大哥的学生,也可以说是他的学妹吧!
南丁格尔:咻~哈佛医学精英!
红色:我昨天和她在MSN交谈才知道,她这几天要来台湾了。
南丁格尔:旅行?
红色:嫁到台湾。
南丁格尔:哇!以后你有伴了。
红色:是啊!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你们同样是学医的,应该有不少话题。
南丁格尔:好啊!期待中~
南丁格尔:聊到现在,我一直对一件事很好奇呢!
红色:问吧。
南丁格尔:嘿嘿嘿(笑得异常暧昧)和我大哥一起去开房间的感觉如何?
红色:……烂透了!(长叹~)
南丁格尔:烂、透、了?!是指我哥,还是指你?我哥不会美人当前,他还是很有坚持、很有洁癖的不为所动吧?
红色:学医的听说满脑子都是黄色颜料,果然名不虚传。
南丁格尔:我大哥也是学医的耶!而且还是公认的天才,你幸福了你!
红色:……
南丁格尔:有人快变脸了,不闹你了。
红色:识相!对了,外头的情况如何?那天的订婚宴取消后,你阿公对于主导你大哥的婚姻一事,应该是死心了吧?
南丁格尔:咳咳……请叫他九命怪猫。死心?!哪有那么容易?要这么简单就叫他放弃,大哥早在三年前就自由了,也不会有这回的叶杨联姻。
红色:这样还不死心吶?你哥都在我手上戴信物,在那么多人见证下“订婚”了欸。
南丁格尔:订婚在法律上不具法律责任,更何况订婚的人是你,结婚的人也许不是你,他老人家还在打如意算盘呢!
红色:你哥知道这件事吗?
南丁格尔:怎会不知道?
红色:那他现在打算怎么办?
南丁格尔:找女人来结婚喽!
红色:嗄?
南丁格尔:这是一定要的啦!他要是不结婚,一定会三不五时被骚扰。
红色:嗯,也对。
南丁格尔:啊!方才说到你和美国朋友连络上的事,你知道吗?大哥今天好像去接一个从美国来的朋友欸!
你想,那会不会是他说的那个令他动心的女孩?
红色:也许吧!
南丁格尔:如果是她,也许大哥会顺道把婚事办一办。
南丁格尔:喂!你还在吗?怎么那么久没回应?
红色:我在。
南丁格尔:其实大哥把婚事办一办也好,要不然啊,我阿公不知道又要使上什么绝招了。
红色:嗯。
南丁格尔:还有件事要麻烦你,我哥有份研究论文说要借我写博士论文参考,但他可能最近忙忘了,你到他信箱里读取,然后E给我好吗?
红色:可是我不知道他的帐号和密码。而且我这样私自进入他的信箱好吗?
南丁格尔:拜托!是他昨天说要把东西E给我又没E,而且放心啦,他那么小心的人,是不会把什么重要信件放在信箱的,这年头的网路骇客这么嚣张,他也得以防万一吧?
红色:如果知道他的帐号和密码,你直接进他信箱看不就得了?
南丁格尔:咳……我有苦衷的,见面再跟你说。
红色:可……这样好吗?
南丁格尔:安啦!天塌下来有高的人顶着,你怕什么!
红色:知道了。只是你怎么知道他的帐号和密码?
南丁格尔:呵呵呵(白乌丽子式的笑声)……你以为什么叫网路骇客?
红色:谢谢你提醒我要防着你。
南丁格尔:咳咳……他的帐号是他的英文名字加生日,他的生日和英文名字你知道吗?
红色:知道。
南丁格尔:密码是Micle0803。咦?是巧合吗?0803好像是你的生日耶!
红色:别瞎了!天底下8月3日出生的有很多好不好?更何况Micle可不是我的英文名字。
南丁格尔:说的也是。时间不早了,改天再聊了。记得,马上把标题为“参考”的资料E给我,很急的!
红色:我知道了,马上E!
下了MSN后,寇玫瑰马上回主页,然后登入叶逢春的信箱。成功登入后,她在信件匣中很快的找到叶知秋要的东西,并且将它E给她。
她现在做的事情其实和小偷没两样,因此完成任务后,匆匆的就想登出,可她却在无意间看到一个标题名为“Dear”的信件,那封信已被点阅。
亲爱的……这样的称呼很亲密!只是字面上的感觉,寇玫瑰却在不自觉中皱起了眉。
理智一再警告她,这是别人的信件,不经同意的任意阅览是十分不礼貌的事。可另一方面又有个声音在扰乱她,看一下又不会怎样!而且已经点阅过了,你去看看叶逢春也不会发现,就看一下下,一下下就好!
理智情感拔河之际,她的手替她做了决定,“答答”两声,信件打开了……
那是一封来自美国的信件。
亲爱的叶:
你这回回去台湾好久,我和小约翰都好想念你,他成天跟我吵着要爹地!
之前一直念着有机会一定要到台湾走走,我想,这几天正好心情还不错,想出去走走,我就带小约翰去看看你。
对了,你爷爷作主的婚事处理得如何?希望一切圆满!
为你担心的安娜
打开了夹带的档案,里头有一张五岁左右小男孩的相片。
男孩长相颇为清秀,而且一头黑发,像极了东方人,可不太像混血儿。
父母一方为东方人,长得像纯东方人的虽不多,可也不是没有。一想及此,寇玫瑰的心情直往下荡……
标题为“Dear”的信件还真不少,可见双方信件往返频繁。原本她还想点看其他封信件,可……
幽幽的叹了口气,她点了登出,杜绝自己再偷窥的念头。
下了网,关掉电脑后,她慢慢走到半圆弧状的吧台,为自己冲了杯花草茶。
那位安娜小姐百分之九十是叶逢春今天去接机的对象。而从她写给他信中亲密的用语,说她和他是情人,也不会有人说不像,即使外国人对朋友的文字表达一向比东方人亲密。
信里头的小孩叫叶逢春“爹地”?寇玫瑰满心的恼意一下子涌了上来。
又是亲爱的,又是想念他的小孩!而那个男人却和她关在这里搞暧昧,这算什么?她又算什么?
下一刻她拨电话给曾立乔,明白店里目前的情况,然后下定决心她要回家了!
总不能一辈子在这里当缩头乌龟吧?
那个叫安娜的女人来台湾,最好也和叶逢春把婚事办一办,省得……省得叶逢春老婆的位置悬在那里,还招了一些痴心妄想的女人不放弃!
“我爱你!爹地!”
“我好想你!爹地!”
叶逢春手上抱着一个东方脸孔的漂亮男孩,小男孩拚命的向他灌迷汤还不吝惜的大方献吻,吻得他满脸都是口水。
一旁站的是位金发碧眼的美丽女郎,她一看到过份热情的孩子,笑着把男孩从他身上“拔”了下来,一面用流利的英文对小孩子说:“好了好了!再热情下去,你爹地快吓跑了!”
叶逢春拿起他们的行李,“饿了吧?先在这里随便用点东西,待会儿送你们回饭店。”
“好。”
二十分钟后,他们在机场的餐厅开心用餐。
“安娜,最近过得好吗?”他其实还不饿,所以只点了简单的下午茶,一杯咖啡,一块蛋糕。
“很好。”她笑咪咪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然后她放下了刀叉,用餐巾拭了下嘴巴。“叶,有件事除了安迪之外,我们决定第一个告诉你。”
叶逢春看着她,发现她眼底有喜悦、有激动。他隐约猜到了什么事,只是逗着她玩。“看来是件大喜事!嗯,让我猜猜……你和安迪赌马赢了?”
她笑了。“不是。”
“早上一醒来,看到安迪裸着身体,对你暧昧的眨眨眼?”
安娜大笑。“噢!真受不了你!”
“那就是……你有了。”他笑了,很替她高兴。
她笑着瞪了他一眼。“你真是的!连假装一下不知道,让人家亲口告诉你都不肯。”一想到努力了多年都无法如愿怀孕,常常受到婆婆冷言冷语,她就忍不住激动。
她的婆婆有一半东方血统,而且安迪又是他们唯一的孩子,因此结婚没多久,婆婆就不断在询问她的月事有没有来。
第一年没怀孕,婆婆就开始不耐了,第二年、第三年……眼见一年一年的过,婆婆甚至逼安迪和她离婚。安迪为了维护她还和家里弄得很不愉快。因为住得近,婆婆甚至常常上门骚扰她,最后安迪索性由东岸搬到西岸。
“多久了?”
“三个多月。可能是我太瘦,还看不太出来。”她开心的搂着小约翰。“安迪说,约翰是我们家的幸运小天使,他一到我们家他就升官,没多久我就怀孕了。”当初会到育幼院认领小约翰,一方面是安迪想他常到国外出差,她一个人在家太寂寞了;一方面则是他们到育幼院看小孩时,小约翰阳光的笑容。
再来就纯属私心了,因为小约翰是东方人。
她和安迪都很感激叶逢春,因此小约翰除了有安迪一个爹地,他们也让他叫叶逢春爹地。
每每她看到叶逢春,就忍不住的想起那个将她疼得像宝贝,和她的缘份又何其短的哥哥。
她的哥哥是叶逢春同系的同学,不幸的是,他在医二的时候因为常感觉到四肢不明原因的疼痛,后来连止痛药都止不住痛,住院检查才发觉是骨癌!
哥哥病了快两年才撒手人寰,原本生活就不算宽裕的家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只得到处跟人家借钱,最后在不得已之下,她只得签给黑道赚皮肉钱。
这件事本来哥哥不知道,后来妈妈哭着跟阿姨诉苦的时候被他听见了。之后他的病情疾速恶化,在死之前,他开口请求叶逢春,希望他能救她脱离黑帮,别再赚那种钱了。
九年前的圣诞节,她请他到她家,是因为爸爸和妈妈在哥哥生病时只见过他一次,所以虽然他们都知道有个大恩人,可却从来没有好好道过谢,因为叶逢春始终神龙见首不见尾。
九年前的圣诞节也是她和安迪订婚的前夕,他造访了她家,还送给她漂亮的红宝石首饰当订婚礼,他说,他是代替哥哥送的。
因为有一次在闲聊的时候,哥哥曾提及有个美丽得像红宝石般的妹妹,如果以后他有钱,一定买来送她!
“你这几年真的辛苦了。”
“辛苦的是安迪。我知道他很爱他的父母,可因为我的关系他变成夹心饼了。不过,我想等孩子生下来后,情况能够改善吧。”
叶逢春啜了口咖啡。“安迪呢?最近好吗?”
她笑着眨眨眼后说:“他在台湾出差,这回出差比较久,约莫一个月。”
接了她的话,“所以你就索性携家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