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之眼-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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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错,虽然只在博物馆的陈列处见过它两三次,这精美奢华的样子我不可能记错的。
我把它用力捏在手心,然后朝门外走去。
“优,你去哪儿?”我听到他在身后叫我。
“出去走走。”找到阿森,说明一切,然后,警察自然会给你安排一个免费的住处。我在心里这么盘算着,脚步变得有些急,以至于没有听清声后那个男子,他意味深长的话语:
“早去早回。”
我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阿森家门口的,铁门半掩着,露出里头暗色的木门。窗户里黑洞洞,想来,他早就睡死了,这头猪。
把铁门拉开,我手用力砸了上去:“阿森……”话音未落,我只在门上敲了一下的手,半空中蓦地滞住。
门没有锁死,被我一掌拍上去,竟‘呀’的一声敞开了。
走廊里游走的风从我僵立在门口的身体边打了个转,散开。空气很干净,散发着一种说不清楚的味道。
我的心没来由地一沉。
“阿森……”试探着喊了一嗓子,发出的声音却轻得连自己都不晓得在叫些什么。四周突然一暗,楼道里的感应灯,灭了。
用力跺了一脚,响亮的声音再次让感应灯点亮,借助那些昏黄的光,我一步一步朝里头走了进去:“阿森……”
声音穿过门廊,竟带着回音。我突然有种不怎么好的预感:“阿森……”硬着头皮,我再次叫了一声,虽然隐隐感觉,不论我再怎么叫,似乎都不再可能叫出那个高高大大,经常一脸坏笑的男孩了。
我站立在客厅中央,客厅这会儿显得很大,窗外的路灯照射进来,一眼的冰冷和空旷。
阿森家客厅高级的家具和装饰,竟然都消失了,消失得彻底。如果不是墙壁,天花板和地板上高档的装潢还昭示着这里原本的华丽,我会以为自己不小心走进了一个待卖的毛胚房……
‘咔……’房间里忽然响起一声细微的声音。我眼皮轻轻一跳,不假思索,几步朝那里奔了过去:“阿森!”
没有家具了之后的房间,原来是这么宽敞的。光洁的地板上零星飘着几张纸,以及几团布,我认出来,这几团柔软洁白的布头,是原先悬挂在落地窗上,那些精致美丽的窗纱。而此刻,它们安安静静散摊在冰冷的地板上,仿佛殉难的贵妇……
‘咔……’又是一阵轻响,伴随清冷的夜风,在整个空旷的房间内回旋。于是我看清了,发出声音的东西,原来只是一扇半启的天窗,在风中颤抖着,发出细微的呻吟。
我的脚底一软,直直跪倒在这被掏空了的屋子中央。
第五章 不速之客
“阿森在哪儿!”冲回自己家的时候,那个男人正坐在沙发上,无动于衷地闭目养神。我用力踢上门,站在通道口狠狠瞪着他。
他似乎被关门声震醒了,懒懒扫了我一眼:“他在哪儿,我想你应该比我更了解。”
“今天一整个下午你都和他在一起,你敢说你不知道?!”
“不知道。”
“撒谎!”他若无其事的淡然让我火气飙升。
“你刚才说出去走走,就是为了找他?”
话锋一转,倒让我微微一愣:“这和你无关。”
“没找着他?”身子一倾,他整个人斜靠入沙发,一手支着头,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我脑子有点发热,因此没有发现在不知不觉中,自己说话从主动逐渐变成了被动:“是的。”
“也许和你一样,出去走走。”
我的脸一红,不过随即恢复正常:“他家里空掉了,什么都没留下。我是说,他搬走了,就在今天。”
“很突然。”他薄薄的唇含着笑,温宛而迷人。
“是的很突然。”我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试图从那片黑夜般的色彩中找出些不同的东西,可是没有。他的眼睛漂亮温和,安静得无懈可击。
我忽然有些气馁,连口气,都仿佛找不到了刚才义愤填膺的感觉:“他到底去哪了,告诉我。”
“你很在乎他。”话锋再次一转,他似乎打定了主意带着我的话绕弯。
我不语。
“他在乎你吗?”
“这关你什么事!”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很八卦。
他笑了,对我眼中流露出的鄙夷和不耐不以为然:“如果在乎,他必然不会什么招呼都不打就悄悄搬走,最起码,也会有个暗示之类……”用顺溜的中文,他轻描淡写地说着,那美丽的笑容在我眼里逐渐融化成一团模糊,唯有两片粉色的唇,清晰而缓慢地上下开合:“而他走了,连个道别都没,足以证明你在他心目中并不重要。既然他并不在乎你,又何必在乎地追问他的下落。”
“你错了,他给我留过话。”
似乎有些意外,他扬了扬眉,只是脸上依旧带着浅钱的笑,看着我。
“他叫我在他家等着他。阿森这个人,当他让别人等的时候,必然不会让人空等。”我没有信口开河。阿森在今天给我的最后一个眼神,温暖而深远,那不是道别的目光。
沙发上的男子忽然敛了笑容。
静静看了我半晌,他垂下头叹了口气:“你变得很奇怪,西……优。”
“别说得好象我们以前有多熟悉一样,他到底在哪儿。”
“你似乎认定我知道他的下落。”站起身,他在厅里巴掌大的地方轻轻踱着,不时看看天花板,蹙眉:“这地方真矮。”
“他到底在哪儿。”
“他在……”他停下脚步,一个转身看向我,嘴角轻轻扬起:“不知道。”
我想我体会到了膛目结舌的感觉。
就在一愣神的工夫,他的手忽然伸向我,毫无预警地托起我的下颚:“我说我不知道,你,信不信。”
漆黑的眸子像个黑洞,深而氤氲……他似乎在期待着什么,当他问完那句话的时候,我不敢确定,因为我正在努力找着自己那根忽然间变得有些不听话的舌头:“……不信。”
“不信,”他点点头,朝我靠近了一点:“你不信他会不辞而别,也不相信他的离开和我没有关系,是吗,优。”
我眨了下眼,表示肯定。
他笑了笑。而我却在刹那,似乎从这笑容中捕捉到一丝无奈,虽然,那表情稍纵即逝:“那么,我给个会让你相信的回答吧,”凑着我的耳,他声音轻轻的,带着点暗哑:“我,确实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在哪里。”我一眨不眨看着他的眼。
他的目光一凝,随即忽然化开了,如同一汪被微风吹皱的山泉,清透,却望不穿底:“等哪天我心情好,没准会告诉你。”
话音未落,他的指已从我下颚松开,后退半步,略带戏侃地欣赏着我的脸,由苍白,勃然涨红到可以滴血。
我失业了,在发现阿森突然搬走的第二天。也是在那一天,我明白自己彻底失去了同他的联系。
那天去博物馆报到,目的其实不是为了上班,而是抱着一丝希望,希望能在那里找到他的踪迹。我想博物馆最近那么多事,都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他懒散但做事向来负责,所以必然会在博物馆出现。
可是我却错了。
他们告诉我阿森不会再到博物馆上班了,至于他去了哪里,也许除了他的亲人,没有任何人知道。然后他们再告诉我,我被停薪留职,案子结束之前,都可以不用再来博物馆了。
那天我没有直接回家,只是一个人沿着博物馆外那条干净的街道慢慢走着,走了整整一天。身后十米开外跟着那个不知道该称作是神还是魔的男子,他身上套着我问邻居借来的衣裤。
记忆中似乎从那天起,他就没有离开我超过那个距离。
过马路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叫住了我,然后对我说,他叫俄塞利斯。他说如果你觉得脑子有点糊涂的时候就好好念念我的名字。然后他牵着我的手,把一脸不屑的我带过了马路。
是的,现在,这位叫做俄塞利斯的怪人,他和我‘同居’了。
如他所愿,我退步让他留在了我家。
客厅已经俨然成了他的领地,他似乎对那张胖忽忽的沙发,格外感兴趣。于是每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只能靠边坐坐冷板凳。
他不是一般的懒,甚至我觉得他还很有差遣人的天分。他总是窝在沙发里用最优美的姿势指挥我干这干那,擦这洗那,因为懒人有着同他懒惰成正比的洁癖,懒人的眼睛里和身体上容不得一点点不干净。
顺便说,他差遣女生给他干活的时候,脸上是从来找不到一丁点不好意思的。
泡面头两天他用筷子盘着吃,吃得挺高兴,到第三天说什么都不肯再吃了,他坚持要吃煮出来的食品,并且是带佐菜的那种。一周后我做菜手艺大增,不晓得是该感谢他,还是诅咒他。
扫地的时候我总是不由自主会想到灰姑娘,忽然发现自己几乎和她没啥两样,只是她的苦难来自后母,我的苦难……来自那位把沙发当宝座的‘王子’。
白白养着这尊活菩萨,洗衣烧饭拖地板不算,还得掏腰包给他买衣裳,甚至包括内衣裤。好在现在超市里有塑封的那种,和一堆东西混一起,买的时候好歹还不让我太过尴尬。
每天每天我都他妈想咒死他,尤其是他跟在我身后去超市,一路吸引来大团大团惊艳忘形的目光的时候。但我又不得不忍,使劲的忍,只为了有一天他心情好了,能没准把阿森的下落告诉我。
阿森,到底在哪里,我很想他。为什么那么想他,我却不知道。也许就像某个经年陪伴在你身边的物事,溶入你的生活几乎成了一种呼吸,一种习惯,在身旁时,几乎察觉不出它的所在。只是当有天它突然消失了,你会发觉自己没来由地失落,失落到发现自己原来竟非常想它,狠狠地想它……
但是生活还得继续。
我一面用着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执着和毅力去捕捉阿森的消息,一面数着日历翻着报纸寻找着新的适合我的工作。
常常会在报纸翻到一半的时候,抬头看看那个窝在沙发上猛看电视,有着怀旧名字的俄塞利斯大人。然后感叹一声:当男人真命好,尤其是当个漂亮而恐怖的男人。
和俄塞利斯逛商店是恐怖的。
他喜欢买衣服,男式女式都买,色彩越张扬越丰富越好。我曾问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色彩浓烈的衣服,他说,优,当你只有白色可以选择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些丰富的色彩有多么诱惑你的眼睛。
可是往往到了最后,发觉总还是白色的衣服最适合他,我汗颜。不过恐怖的地方倒不是指这个,真正恐怖的地方是,每回逛完了,采购完了,拎着大包小包的衣服回到家,我总会发觉,我们在商场居然一分钱都没付。
和俄塞利斯坐车是恐怖的。
记得第一回和他一起坐地铁,开始他一直没言语,目光安静地望着窗外。过了大约十分钟后,他冲我说了句让我毕生难忘的话:‘这么窄的通道,前面的马跑着不挤吗?’
我正在周围无数怪异的目光中如若芒刺扎身时,他又来一句:‘其实我早想问你了,一路上那么多车,怎么就看不到一匹马,你们这里是怎么安置那些马的?’
我只能当做不认识他。
而最恐怖的,是接受俄塞利斯的房租。
有句话叫‘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当白吃白住地供养着这么个大少爷,却又每天还得被他时不时挑剔上几句时,我想如果再不爆发,自己就得消亡了。
于是我跟他大谈特谈金融危机,失业几率。从暴发户,谈到小乞丐,从大老板,谈到下岗职工……谈了足有大半夜,最后是俄塞利斯忍不住了,他静静看着我,然后说:“优,你到底想表达什么,干脆一点。”
于是我说:“你是不是该考虑付个房租,你在这里的开销我负担不起。”
他笑了,手按在桌子上,望着我的眼睛:“好啊。”
我没想到他那么干脆,早知道这样,何必浪费几个小时的口水。于是巴巴望着他的手,等他去掏钱。
他的手指很漂亮,修长,干净,指甲像半透明的水晶。从桌子上移开的时候,我看到桌面上闪烁了一下。
看来,手靓,连个桌子都会因此而放光,并且还是金色的光。
金色?
我愣了愣。当不可置信的眼神与桌面上闪闪发光的东西再次对撞了一次之后,我懵住了。
圆盘状,一厘米厚,五厘米长,上面有着细细的纹路和古朴醇厚的色泽,单纯的金,厚重的金……那居然是块金饼。
而一旁的电视不失时机地跟着来一句:“老庙黄金,千足纯金……”
这块金子直到现在还被我好好收在卧室的抽屉里,因为他拒绝收回他送出的东西。我也不敢把它拿去换钱,因为我想起了和他一起时在商厦里从不付钱的采购。
鬼知道这金子是不是被他从哪里偷梁换柱弄来的!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和俄塞利斯一点点熟悉,慢慢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并且给博物馆上交了辞呈。
可是阿森依然消息全无,那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
天气越来越冷,我的衣服从T恤变成了长袖外套。已经习惯了无论走到哪里后面都有俄塞利斯跟着,十米开外的距离,如影随形。
工作的地方离家很近,是附近的麦当劳快餐厅,我在里头当收银员。从那里到我家,一直线,中间横着两条不算宽的马路。
一路上种满梧桐。
常听人说这座城市浪漫,也只有走在这条被梧桐枯黄色的落叶铺满地的街道上,我才深有同感。生活中常常会有那么一点点小事,或者一点点小东西,能在不经意的一瞥间,让你体会到内心柔软的颤动,比如说,这随秋风四起而旋散开来的梧桐树叶……
漫天瑟瑟的轻响,漫天闪烁的金色。
习惯性掏出手机,在这一片落英纷尘中,拨响那个已经被我快要拨烂了的号码。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为空号。”
必然的声音。也许这号早被废了吧,可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每天时不时去尝试着拨打一下,仿佛非要听听看,才能够安心。
苦笑着合上手机盖,我回过头,朝身后望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