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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天狼之眼-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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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是惹她生气了。
  接下来的四天时间,我是在警察局暂押处度过的。平生头一回坐牢,那滋味,真的很糟糕。
  后来接替展琳审问我的人告诉我,其实从那天审问我之后,他们一直没有放弃过对我的监视,而最近在我家里观察到的一些奇怪现象,迫使他们提前作出了行动。至于是什么奇怪的现象,他们没有告诉我,我也懒得去问。那些不知道究竟是幻觉还是真实的东西,如果能被他们看到,倒也去了我一块心病。可是心里非常不舒服,因为之前的两天,我竟是没有隐私的。
  叔叔给我请的律师对我说,这案子让他有些为难。虽然血样报告能够证实我确实经常服用一些治疗精神上疾病的药,但一来我没有任何不在场证明,二来赃物确实是从我家里找到的,因此可以说,我基本处于百口莫辨的境地。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只是把案子定在属于动机性作案,还是非动机性、纯粹出于精神上的病因而诱使作案而已。
  送走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坐在床铺上对着冰冷的墙壁发呆。周围已经时常会有人对我指指点点,我不知道现在的自己,究竟该大哭一场,还是对着他们傻笑。
  第五天清晨,我再次见到了展琳,一个人。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这是头一次,在这位向来自信而镇定的女子脸上看到这样的神情。她似乎心事重重的样子。
  “黎优,”打开牢门,她漆黑色的眸有些异样地看着我,不过,语气还是一如即往的淡然:“你可以走了。最近这几天,我们很抱歉……”
  我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可能看到我在发愣,她勉强笑了笑:“博物馆再次失窃,这次被盗的是奥拉西斯时期一枚纯金护身符。”
  听到这,我的心不禁轻轻一跳。再次失窃,那是不是说明,盗窃者另有其人了……
  “作案手法和前两次一样,有效,无声无息。整个博物馆埋伏了几十名探员都拿他没有办法……”把手一招,她示意我跟她出来。边朝着通往外界的门走着,边自顾自道:“你知道吗,那枚护身符甚至已经随同其它展品一起打包装进了集装箱。呵,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我必须承认,我们遇到了有史以来,最为强劲的对手。所以……”说话间我们已经站到了门口处,她轻轻吸了口气,侧身,为我让出一条道:“你自由了。”
  清晨的街道撒着淡淡的金,空气微冷,清新得有些发甜。乍从暂押处出来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几乎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才关了这么几天就有这样的感触了,不晓得那些关了三年五载甚至以上的囚犯们,他们从里头出来的一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和感觉。
  出警察局没走多少步,手机响了,是婶婶打来的。她不太放心我,想让我搬去她那里住一阵子。
  ‘女孩子单身在外头住本来就很不方便,何况最近又横生出这样的事儿。我们家优优这么好的姑娘怎么会去偷什么古董,那些警察简直是在胡来。’婶婶如是说。想起她弯眉细目的慈祥,心里不由得一阵暖和。但随即想到了叔叔,这弃文从商不到十年便成了大款的男子,于是我不假思索拒绝了婶婶的好意。
  打从他们搬进了市中心一寸土地一寸金的豪宅内后,我们两家几乎就不再有什么往来了,逢年过节也是差人送点礼来,感觉就跟领导慰问下属一般。这样的亲戚,咱高攀不起,若不是父母双亡婶婶执意照应,怕是连有我这么个亲戚都早已忘得干净了。
  婶婶在那边声音有些无奈,我在这边碰上红灯,笑着安抚她几句,把手机掐断了。
  记得小时候最爱去他们家,叔叔好学问,温文儒雅,不像别的叔伯舅舅只知道欺负我玩。而婶婶美丽温柔,总是微笑着给我这个那个点心,看着我同她女儿玩耍。那个时候的记忆是金黄色的,就像一张老照片,陈旧,却温暖。而自从几年前叔叔为了一个女子同婶婶闹离婚后,那样温柔的笑容极少能从她脸上找到了,她怕他,如同老鼠怕见猫,只是一味顺着他,怕他有天一开口,便再提到‘离婚’二字。
  有些心情,有些心态,有些事情,有些情感,是再也回不去了……
  红灯跳黄,周围人蠢蠢欲动,于是我跟着一同朝马路对面跨了出去。
  脚落地,却是一足的松软。似乎踏着的不是坚硬光洁的柏油马路,而是……沙滩?
  我微微一愣。
  只是那样片刻的迟疑,眼前的景物,却面目全非了。
  熙攘的闹市流水般化成一片沙海,触目所及一片金色。金色的阳光,金色的沙浪。原本清晨温文和煦的太阳一改谦和,张扬得急于将一身光芒四射的滚烫抖撒给大地,刚才还因衣衫单薄而微微有些发颤,此刻,我却真真切切感受到一股热浪,沿着足底,朝整个身体缠绕上来……
  远处传来悠扬的驼铃声,伴着如风的呜咽,那是蜿蜒在沙海中连绵起伏的笛音。曲调有种说不出的耳熟感,似乎在很久很久以前,曾一次又一次地回荡在我的耳边……天晓得,我是连流行音乐都很少去听的那种人,怎么可能会对这种单调的民族乐产生熟悉感。
  不等我细想,耳边随着笛声隐隐响起的天籁般诵语,让我不由自住地……哆嗦了一下。
  眼前辽阔无际的大漠中忽然黑压压跪满了大片大片的人,白色的衣,黝黑的肤。他们无比虔诚地朝着我的方向膜拜着什么,嘴里念念有词,听不懂他们在诵读着什么,那声音,同他们的脸庞一样,暧昧而模糊。
  我的头突然疼起来,就好象服了安眠药,却迟迟不肯入睡后脑神经给予的抗议。太阳穴突突跳着,我整个人摇摇欲坠……
  “叭……叭……叭……叭叭叭……叭……叭……”一阵杂乱尖锐的嚣叫,而我的眼前,波浪般一旋,一片就在片刻之前被莫名吞没了的世界,突然间铺天盖地般朝我倾泻下来!
  建筑,马路,车辆,人流……四周汽车喇叭声呼啸而过,示威般在与我插肩而过的瞬间叫嚣。
  “喂!叫你多少遍啊要?还在那里站着不动!就你!喂!”发出这样愤怒的吼声的,是正从远处横眉竖目朝我走来的交警。他的嗓子有些沙哑和变调,看来,真如他所言,叫了我有半天了。
  知道什么叫作一桶凉水从头浇到脚吗?当你梦醒睁开双眼,看到自己站在车流滚滚的马路中心时,就会知道了。
  我的头皮冰凉,逃一般窜上人行道,对着警察抱歉地直点头。
  不晓得撞上什么邪了,竟然会在这种地方产生幻觉,十字路口的中央,车水马龙的中心。我,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优?”
  就在我对着马路为自己行为发怔的当口,一辆漆黑色尼桑无声无息停泊在我的身边。车窗摇下,露出张熟悉的脸庞,以及一头金红闪耀的发。
  “阿森……”见到他的头一个反应,我是想逃的。涉嫌了博物馆文物失窃案,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他。可惜晚了点,在我转身的同时,他已经将后车门打开,恰好挡住我的去路。然后用那种平时根本极少会见到的,他谈公事时的淡然眼神扫了我一眼:
  “进来。”
  我很没骨气地坐上了他的车。
  不是我懦弱。有些人别看平时大大咧咧悠闲散漫,一旦对你较真,那种压迫感,平常没事就板着脸装酷的人,是学不到其中那万中之一的。
  阿森的尼桑是辆二手车,给他从发动机开始零拆重组了一遍,现在据他所说已经有了奔驰的性能。我曾开玩笑地问他老爸那么有钱为啥不干脆让他买辆奔驰,他颇为自负地对我说:你不懂了,关系,现在要靠老爸发展,钱,却不能用老爸的。
  一度我曾厚颜萌发过想每天搭他顺风车去上班的念头,毕竟我们住同一幢楼,又在同一个地方工作。结果,同样一句话,被他用另一种方式,重新对我演绎了一遍:优,你又不懂了。论关系,我们是好邻居,我们常常互相照应。论当司机,却不能白当,那是要等价交换的。
  说这句话时,他看着我咪咪笑,一脸很纯真的样子。
  于是,做了他那么久的邻居,搭他顺风车上班的念头,我从此不再有过。
  而现在,我很端正地坐在他的车里,那排很舒适的座位上,忐忑不安。
  后视镜映出他的脸,安静,一丝不苟注视着前方。他似乎没有开口的打算,而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呆呆看着窗外的风景,从眼前一道道划过。
  许久,我看到他嘴唇似乎动了动,而边上恰好一辆卡车急驰而过,巨大的声音掩盖了他的嗓音。条件反射般的,我应了一句:“不是我干的。”
  “什么?”他眉峰挑了挑,透过后视镜,飞快瞥了我一眼。
  “不是我干的,那些文物被盗,不是我干的。”不敢看他的眼睛,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心虚些什么,只是直直望着窗外,一次次重复着那句话:“不是我干的。”
  他不语,依旧专心开他的车。可越是这样,我越觉得,这平时马虎大意经常被我随便欺负的男孩,他此时同那些警察一样,在不信任着我。我有些着急,坐起身,搭着他的椅背:“真的不是我干的!”
  阿森的嘴角忽然轻轻一牵,笑了:“优,干吗呢?发急了?”
  “你干吗一点声音都不肯吱一下!”
  “吱什么吱啊,我又不是耗子。”
  “你好歹回句话啊,我在跟你坦白交代你倒是听见了没有!”
  “还抗拒从严呢。听见了,你想要我说些啥?嗯?优。”后视镜里,他一双漆黑的眼笑得像只睡懒觉的猫:“我都还没开始审呢就有人来不及要坦白了,这么笨的罪犯不晓得上哪儿去找。”
  我一把揪住他那条滑溜溜的小马尾:“老说我笨,你没搬来之前我可聪明了,从你搬来后就被你越说越笨。”
  “大姐,我指名道姓了没?别没事老往自个儿身上揽,不是啥事都很光荣的。”
  “你还说!”
  “手下留情啊大姐,一会儿我还得接客去。”
  “呸你!还接客呢,”我松开手,忍不住笑了。刚才那些尴尬和不安,不知不觉中,竟一点点都找不着了:“让你客户听见不气死才怪。”
  “气死才好,他们不气死,我得先被他们累死。”
  笑容在脸上一凝,我靠回椅背,将目光重新投向车窗外:“听说博物馆最近又失窃了。”
  “没错,估计运回埃及之前,那些文物得都让贼给搬空。”
  “你还乐。”
  “这事一辈子可碰不上几回,还挺有意思不是吗。”在说这句话时,阿森的语气淡淡的,让我分不清他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说认真的。
  送我到楼下,阿森开着车离开了,他还有一大堆的事要办。如果不是凑巧经过那条街看到我站在马路中央发呆,只怕现在早已在客户那里了。看着他的车卷着尘土远去,我有点感动,这个阿森,虽然有时候嘴很坏,品性也吊儿郎当,但,他人真的不坏……
  抬头看着自己家这幢楼,几天没回来,不知道为什么,它给我的感觉有些陌生。
  四周没有看到熟悉的鬼魂在附近游荡,也因为是上班时间,楼里楼外格外安静,只有一两声小孩的嬉笑,在远处时不时飘来荡去。我在楼梯间犹豫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挖出钥匙,朝楼上走去。
  看到自己家门的瞬间我有点好笑,这广告还真是无孔不入,才几天没人看家,门上就被各种广告给塞满了。
  费了点时间把那些广告弄下来,我随手揉成一团,打开门走了进去。把包丢在沙发上,走进卫生间洗手,洗脸。镜子照出我的脸庞,真没想到,几天牢狱生活,倒让我的脸上有了几分血色。还真别说,在那里,每天早早就睡下了,别说幻觉,连个噩梦都没做过。
  连脑神经都害怕警察吗?我看看镜子里的自己,然后冲它做了个鬼脸。
  把脸擦干净后,我走进自己的房间。从桌子上找到遥控器正要对准电视摁时,目光不经意扫过床,而随即,那视线再也挪不开了。
  床上竟然靠着一个人,不知道那究竟是真实,还是幻觉。
  我僵在了原地,捏着遥控器,半侧着身体。
  那是个年轻的男子。
  一头柔软冗长的黑发近乎奢华地披散在他身旁,发间掺杂着几缕银丝,在那浓重的黑中,闪烁着璀璨的光泽。
  他的五官惊人的美丽。
  那是一种天赋的丽质同与生具来的高贵气质胶柔而成的完美,一种美丽到虚幻的美丽。如果不是因为裹着他身体的白色床单上那触目惊心的艳红色血迹,我几乎以为,有个天使躺在了我的床上……
  大片大片鲜红色的血,散发着若隐若现的淡腥,在雪白的床单上怒放出一朵朵瑰丽无比的大波斯菊。对比他恬静迷人的脸庞,绝美中隐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
  是谁,是谁把这样一个人杀死并放在我的床上,是谁?!
  我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窗关得很紧,房间仅有的几件家具没有可供人容身的余地,除了血腥味,我感觉不出丝毫有陌生人存在的气息。
  平缓了一下心跳,手摸到靠墙放着的扫把,捏在手中,我试探着朝那尸体跨出一步。
  尸体静静躺在那里,安静得像个睡美人。
  于是我再次朝他的方向跨出一步。
  他是个外国人,没有欧洲人那么白,也不像非洲人那么黑,而混淆性别的细腻五官又让人辨别不出他的国籍……国际人士在我家里被杀,我不由得考虑,等会儿报案时,我该对警察怎么样说才算最好。
  不知不觉中,我朝他的方向跨出了第三步。
  也就在这一步刚刚落地的刹那,我整个人蓦地一抖,手不由自主松开,任凭扫帚‘啪’的一声脆响跌倒在地。
  因为那尸体突然动了动,甚至,轻轻发出一声呻吟。
  我一把捂住自己的嘴,在一声尖叫险些从喉咙里冲出的刹那。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那静躺在床上死尸般的男子,原本紧合着的双眸,慢慢掀了开来。我似乎看到一缕蓝光从那眼帘底下一闪而逝,然后,那双眼睛睁开了,疲倦而安静,对着我的方向,轻轻眨了眨。
  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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