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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部分

最科学的符阵师-第2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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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性繁殖?”

    好嘛,何忧这才刚刚起了个头儿,就说不下去了。于是只好回过头来,给众女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无性繁殖。可是,既然提到了无性繁殖,那么就不能不提及与之相对应的有性繁殖。作为一个青年男子,面对着一群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给她们讲什么叫有性繁殖,那种场面究竟有多尴尬,仅凭想象是体会不到的!

    好不容易在一阵更加尴尬的气氛中,何忧把有关无性繁殖的内容讲完了,接下来准备讲克隆,可是带提到细胞这个词的时候,又再一次被迫停止了。面对根本不知道细胞为何物的众女,何忧又不得不从细胞开始讲起,好让众女知道构成生命个体的基本单位是什么。

    “唔,原来人是由细胞组成的啊……那人身上有多少个细胞?”跳珠问道。

    “这个……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而且人身上的细胞又是每时每刻都在跟新换代的,所以,具体数量的话,很难数的清楚。”何忧解释道。

    “奥,很难数清楚……那就是很多了……”跳珠若有所思的说道。

    “可是,少爷不是说,细胞是由细胞核和细胞质,以及一层细胞皮组成的吗?那鸡蛋为什么不是细胞?”小瓷皱眉问道,“你看,鸡蛋外面有鸡蛋壳,就像是细胞的皮;皮里面有蛋白,也就是细胞质;最后还有蛋黄,不就跟细胞核一样吗?!”

    “那个叫细胞膜,不叫细胞皮!”何忧有气无力的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然后没精打采的解释道,“细胞是很小的!通常情况下都是用肉眼看不到的!所以,鸡蛋并不能算是细胞。”

    “为什么?就因为鸡蛋能用手眼看到,所以就不能说它是细胞了吗?”小瓷追问道。

    “不是因为眼睛能看到的问题!只要是细胞,即使是能用眼睛看到的,也一样会被叫做细胞!”何忧欲哭无泪道,“鸡蛋之所以不能被称为细胞,是因为它本身就是有很多细胞构成的!它跟咱们人一样,是很多很多个细胞,而不是一个大的细胞!”

    “奥……”小瓷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终于不再继续问奇怪的问题了,这让何忧稍微松了口气。

    可是,小瓷这边才刚刚闭嘴,另一边一直皱眉不语的兰香却突然发问了,而且问的问的相当不好回答:“你刚刚说,通常情况下,细胞都是用眼睛看不到的。那是不是说,也有细胞是咱们用眼睛能够看到的?”

    “是……是啊……”何忧一听兰香的问题,心中便咯噔一声,感到有些不妙。

    “奥。”兰香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那些能被看到的细胞,是什么细胞?该去哪里找?”

    一听到兰香的这个二连问,何忧的冷汗唰的一声就下来了。能看到的细胞……何忧只知道一种,卵、子。该去哪里找,何忧自然也很清楚。

    但是真的要说吗?呵呵……

    “呃……”何忧很犹豫。

    “怎么?”兰香本来就对何忧不怎么友好,此时看到自己好声好气的问问题,何忧竟然不想回答,火气顿时就上来了,俏脸一绷,就要发火!

    何忧一看兰香的表情变化,顿时便知道大事不妙,于是便赶紧说道:“有……有……是卵……卵……子……”

    咳咳。在没有生、理卫、生课的钟灵大陆上,卵、子这个词所代表的意思,跟生物课本上的意思并不一样。它的意思,应该等同于卵、蛋。所以,众女听了何忧的回答之后,将目光齐齐投向了何忧的胯间,然后同时红了脸,重重的啐了一口!

    “呸!无耻登徒子!”兰香恶狠狠的瞪了何忧一眼之后,迅速将目光投向了一边儿,不敢看何忧的眼睛。

    他怎么敢?!他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调戏自己!虽然我知道他很想……但是怎么可以当着这么多人……至少也得等到没人的地方,只有我们两个的地方再……呸!谁要跟他两个人!偷偷瞥了一眼一脸坏笑(其实是一脸尴尬的笑)的何忧,兰香心乱如麻。胸口小鹿乱撞,活像一只受了惊的兔子!

    “卵细胞是大部分雌性生物都会有的一种生、殖细胞。因为有这方面的生、理需要,所以卵细胞的体积普遍很大。大部分都是肉眼可见的!”就在兰香心烦意乱,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何忧的主动“调戏”的时候,小九突然主动打开立体成像仪,配合着不断变换的立体影像,给众女讲解起来。先从卵细胞开始,然后讲到人身上的各种细胞,细胞中的DNA,以及用这些细胞进行克隆的原理(当然都是简化版的,众女能够听懂的最浅显的原理而已。)

    “奥,原来是这个意思啊!”跳珠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问道,“如果照小九姑娘这么说的话,那么咱们不就可以把所有动物身上,好的那dan全都放到一起去,然后制造出一个拥有所有生灵身上的优点的新生物了吗?”

    “额,那个叫DNA。”小九先指正了一下跳珠话中的错误,然后才回答跳珠的问题道,“从理论上来讲,是存在这种可能没错。但是,因为DNA对于生物本身各种特点的影响实在太过复杂,所以仅仅只靠咱们现有的力量,就像找出所有生物身上控制着它们身上的有点的DNA,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甚至终咱们一生也不可能完成,所以,这项工作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


………………………………

第六百三十三章 天涯若比邻(十三)

    “奥。”跳珠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然后又问道,“那如果仅仅只是把两种细胞上面的好的DNA集中在一起,是不是很容易做到?”

    “嗯,如果只是两种细胞的话,工作量会小很多,做起来自然不难。”小九答道。

    跳珠一听小九回答说不难,立刻便指着洞天福地的某处说道:“既然这样的话,那是不是也可以把人的细胞和蛇的细胞结合在一起?比如把那个人的细胞,跟小黑的血细胞结合?”

    “那个人?”何忧微微一愣,顺着跳珠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但却只看到一片白茫茫的灵雾。

    “那边有人吗?梅香姐和小男应该在另一个方向……咦,等等!难道你说的是那个人!”小九本来还以为跳珠说的人是梅香和铁新男呢,可是在回忆了一下跳珠手指的方向之后,突然间想到,在那边的某块地方,确实还有一个人,一个半死不活的活死人!

    “厉魂?你是说,那个害我被灵宇符传送到这个地方来的混蛋!”何忧惊叫道。

    “对啊!那厉魂明明都已经变成一堆肉酱了,但是一直都还没死,这说明他的细胞生命力很强,活性很高!”小九兴奋道,“如果把他的细胞和小黑的血原细胞相结合,克隆出一个新的增值能力足够强的细胞的话。那么咱们今后就只需要直接增值这种克隆出来的新型细胞,而不需要再从小黑的体内抽血了!”

    “如果真能克隆出这种细胞的话,倒不失为是一个好办法!”何忧也兴奋道。

    “好,咱们现在就过去收集一些厉魂的细胞,我先对他的细胞做一下分析,然后再进行之后的克隆工作。”小九说道。

    事不宜迟,难得能够想到这么一个好主意,既解决了大量提取灵兽因子的血源问题,又能让那一滩令人作呕的烂肉发挥一些作用,最后,还能趁机逃离兰香的视线。面对如此机会,何忧根本不需要小九再说第二遍,便三步并作两步的往厉魂所在的方向跑去。

    当初刚一来到这片洞天福地的时候,因为一同被灵宇符传送过来的四个人中,只有何忧有离子护具保护,所以待到三人来到这里之后,只有何忧是安然无恙的。置于其余三人,则全都在穿越空间隧道的过程中,被空间隧道中四处流窜的粒子流给冲击的粉身碎骨。

    三人中的吴天碎成了千块万块,当场死亡。而厉魂和跳珠两人则因为都有厉魂的异能傍身,而幸免于难。虽然两人当时也跟吴天一样,碎成了千块万块。但是,在细胞超强的生命力以及近乎变态的恢复能力的作用下,血肉模糊的两人逐渐开始复原。

    当时小九察觉到了这一点,并且让何忧用在跳珠身上淋灵液的方法,帮助跳珠加快恢复速度,所以才有了跳珠的迅速复原。而对于和跳珠有着同样遭遇的厉魂,何忧则选用了与淋灵液相反的方法,在厉魂的周身布下隔绝灵气的法阵,使之无法吸收灵气,从而减缓他的恢复速度。

    但是尽管如此,在事隔一年之后,原本只是一堆烂肉的厉魂,现如今也已经大致恢复了人形,并且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进行着体表皮肤的修复,相信用不了多久,即使得不到灵气的滋润,他也一样能恢复如初!

    “真不敢想象,人类的生命力竟然能如此顽强!这简直就是不死之躯啊!”何忧惊叹道。

    “恩。”小九恩了一声之后,示意何忧赶紧取样,同时若有所思的说道,“其实我一直在想,就算这里是一个法术文明高度发达的世界,会发生任何神奇的生物都不稀奇。但是,像这种类似不死之躯的存在,却依旧是神奇的有些过分了!”

    何忧正在按照小九的吩咐,从历魂的身上去小一小块肌肉组织,放进小九的微型万用分析仪的凹槽中。听小九突然说出这种话,他便禁不住皱眉道:“还好吧,虽然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的话,确实有些不太敢相信。但是,其实真要仔细想的话,应该也不难理解。毕竟这里的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灵气,不停的对生灵的细胞进行滋润。所以,会发生这种事情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说完这句话之后,何忧似乎是觉得自己的话有些欠缺说服力,所以便又继续说道:“你不是也看到了吗?那只叫独眼的巨龙,但是被金诚用青阶灵符打的那叫一个惨,乍一看就算当场没死,也仅仅只剩下半口气了。可是,它却靠着那半口气,硬生生的挺了过来。虽然最终是靠着那三枚龙涎果的力量,让它得以保命并完成了脱胎换骨。但是,它所表现出来的生命力,却是是实实在在的。”

    “所以,可能是因为灵气的存在,使得钟灵大陆上的生灵体内的细胞,与咱们那个世界的细胞有较大的差……”

    “不可能!就算是因为灵气的缘故,使得细胞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但凡事都该有个度!像独眼那样,虽然身体受到重创,但是总的来说,身体还是完整的,体内的各个器官都还能勉强能够工作。”小九否定何忧的话道,“对于独眼的这种情来说,咱们还可以认为它是单纯的生命力强。”

    “可是历魂却不一样!你想想他当时的样子,他身上恐怕连一个完整的器官都没有了,更不用说身体的完整性了。可是你再看看他现在,如果再给他一段时间的话,我完全相信他有机会复活过来!”

    “这种即使被碎尸万段,却依旧能恢复如初的变态恢复能力,你觉的是仅靠一句细胞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就能解释得了的吗?”

    其实即使小九不说,何忧也早就已经感觉到了历魂身上所发生事情有多古怪,而造成这种古怪的原因,绝对不是仅仅只靠某个神奇的法术就能达成的!

    这是生物科技!而且是一种最新的生物科技!


………………………………

第六百三十四章 天涯若比邻(十四)

    这要稍微有一点生物常识的人都知道,生物之所以会有自愈能力,是因为细胞是可以分裂的。由老的细胞,分裂出新的细胞,增加细胞的总数。同时,也对老的,即将失活的细胞进行替换。在某个范围之内,生物自愈能力的大小,与单位时间内细胞分裂的速度和次数成正比关系。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细胞的分裂速度越快,分裂次数越多,生物的自愈能力就越强。因为,细胞的分裂不是无限制的,当那些细胞的分裂达到一定次数之后,细胞就会启动自毁程序,开始衰老死亡。这是自然界的铁律,在何忧原本生活的那个世界里,人类经过数千年的探索和研究,在数以亿万级的各种各样的细胞中,却只发现了一种细胞不受此铁律的限制,癌细胞。

    只有癌细胞可以超出细胞分裂次数限制的铁律,进行无限增殖。而且,人类虽然破译了癌细胞能够无限增殖的秘密,找到了打破铁律的基因序列,但是当他们尝试让那段基因序列在其它种类的细胞内进行表达时,却发现,那种基因序列要么无法正常表达,要么就是以将那个细胞同化成癌细胞的方式进行表达。

    虽然何忧和小九都知道,在他们原本生活的那个世界里,几乎所有的文明都在偷偷的研究癌细胞。其中,利用癌细胞的无限分裂能力,提高士兵受伤后的自愈能力,是其中一个关键性课题!而且小九还知道,在经过了数千年的能力之后,大多数文明在这项研究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战争中士兵的死亡率直线下降便是最好的证明!

    但是,小九同样也可以肯定,这种所谓的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仅仅只是降低了战争中士兵的死亡率而已,想要让士兵成为像厉魂那样的不死之躯,暂时还没有那个文明能够做到!

    “这应该就是各大文明对于提高士兵自愈能力的研究的最终目的吧?”何忧看着面前的厉魂,面无表情的说道,“变态的自愈能力,不死的士兵!”

    “不,不是。”小九说道,“据我所知,像厉魂这种情况,虽然在这种近乎不死的生命力上,确实达到了此项研究的目的要求,但是这种自愈能力却依然不够强!”

    “这样的自愈能力还不够强?那什么样的自愈能力才够强?”何忧惊愕道。

    “见过液态金属机器人吗?不管受到多重的,不管被摧毁成什么样子,只要核心部位没有受到致命伤害,就能在30分钟之类自动复原。”小九说道,“在他们的项目计划里,这项研究的目的,至少要让士兵的自愈能力达到甚至超过液态金属机器人才行!”

    “他们疯了!人和机器人怎么可能相提并论!就算真有人能够拥有那种变态的自愈能力,也一定会因为身体无法承受而崩溃掉!”何忧摇头道。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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