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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我不是教你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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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处的“位置”。
  一个成熟的人一定要知道——在看别人立场的时候不可忽略那个“人”。绝对不要用立场否定“人”,或否定“人性”。
  因为有一天,你也可能换成对方的立场。如同前面故事中的小牛和小草,你原来的朋友,一下成了敌人;你原来的敌人,又一下子成为了朋友。
  等到这么一天
  你绝不要以为站在今天职位上,所获得的推崇,当你换了职位,依然能够保有。当你在大公司工作顺意,似乎外面厂商、客户都对你奉承有加、形同兄弟的时候,你千万不可乐昏了头。甚至想,如果我跟老板闹翻了,自己出去另立门户,大家都会跟着我走。
  据统计,客户跟业务跳槽的比例是非常低的。因为:“第一,原来的厂,已经合作很久,既然没出问题,何必自找麻烦换地方。
  第二,原厂的老板也是老交情,甚至交情远在那跳槽的业务之上,何必为个部属得罪老朋友。
  第三,许多人认厂不认人。如同猫常常认屋子不认主人一般。这是一种人性。
  第四,做老板的常向着做老板的。他下意识也不会愿意跟着对方老板的叛徒跑。何况这样做,会给自己手下,留下坏榜样。所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何必呢?
  第五,当有人跳槽另起炉灶时,原厂为了留住老客户,并打击新对方,常会加强服务、降低价钱。既然已经在这“矛盾之间”获利,也就不必换厂了。
  由此可知,除非你自立门户之后,条件远优于原来的东主,你是很难在短期获胜的,即使获胜,也常会两败俱伤。所以,不论跳槽或自立门户,都得好好策划,而不能因为自己“狐假虎威”地得到些掌声,而错估真正的形势。否则,你会败得很惨,甚至惨到在原来的圈子呆不下去。
  用非常的手段,应付非常的对手,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
  高人出手挡不住
  “这小子最近有笔大生意过我手上,我不打算放水,所以今儿准没好事,你讲话小心,什么都不能答应,就算帮忙也办不到,更绝对别占他便宜,他给什么都不能拿!”临下计程车,他还叮嘱老婆:“三请、四请,面子上不能不去,我可是真不愿意,所以他要开车来接,我都回了,我说‘你要是来这一套,我就不去!’咱们这包礼也不轻,只得他一顿饭,两不欠嘛!好聚好散,老同学一场。”又转身捅了捅儿子:“你也听着,别拿人家东西,事关老子的操守,不是开玩笑的!”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院子大得像个小公园,还带荷花池呢!池边木莲树,正开着一朵碗大的白花。
  “在台北,这已经是稀有的植物。”他感慨地说:“小时候,我家院里有一棵,公家改建挖掉,十几年不见了。”
  “挖起来送你,如何?”
  “笑话!我哪儿有院子种?”心里一惊,他马上把脸挂了下来,回头看老婆,正在那儿赞赏女主人的衣服:“这名家款式的衣服,只有你这高个儿穿起来漂亮!”
  “这哪儿叫款式?没腰没身的,谁穿都一样,不信换给你穿穿看!”说着就把他老婆往屋拉,却被他及时吼住了。
  红木大圆桌,薄胎米瓷,外加银托银盖,菜更不用说了。
  “桑岛的海鲜,寻香园的排翅,福寿齐的小点心……”主人一样样地介绍:“你坚持不上馆子,我只好出去打点了,要是再来个你老家的名产汾酒。就更妙了!对不对?哈哈哈………”
  他支吾地点头,心里却在计算一桌菜的价钱。
  拍!主人一击掌:“您老哥这一点头,我还真想起,多年前有位高人送过这么一瓶酒,没舍得喝。”说着打开酒柜。
  他赶紧冲过去阻止:“已经开了一瓶XO,不要拿别的了。”
  “哈哈!你慢了一步。”砰地一声,主人已经打开了瓶盖。
  “不成!不成!放回去。”他胀红着脸坚持。
  “已经开了嘛!老同学,不要这样嘛!你不喝,我喝行了吧!”
  正巧那边儿子打翻了果汁,太太急着拿餐巾擦桌子。
  “桌子没关系,应该先照顾小孩儿嘛!”倒是女主人掏出白手帕,跪在地上为孩子擦拭,跟着自己进去换了衣服,想必身上也被弄脏了。
  “都十六岁,明年考大学了,还跟小孩子一样冒冒失失的。”他皱着眉对孩子说:“快点吃完;自己坐车去补习。”
  “我们送他。”
  “不用!他认得路,每次到附近打电玩,都自己坐公车。”
  “打电玩?”
  “可不是吗?非要玩那种叫什么‘火鸟’的进口机器,动不动就是几十块钱!”老婆拍着儿子,还笑呢!
  餐后四个大人坐在荷花池边聊天,木莲的香,让他有些陶然,却又不得不随时提高警觉,所幸男主人居然没再提那笔生意。
  告辞已是近黄昏了,女主人提个小袋子出来,拉着他的老婆的手:“你老公说什么礼也不准送,我们女人例外,而且是旧的,我原来穿的那件,刚才已经叫佣人送出去改过,下襟剪短,一定正合适!”
  他老婆吓了一跳,近乎尖叫地喊:“不行!不行!声音直发抖。”唉!剪都剪了,我也不能穿了,又不是新衣服,你怎么这样呢?“
  老婆回头看他,两眼惶恐。他点了头。
  “这才对嘛!”男主人拍拍老同学的肩膀:“你不准我送东西,一根小树枝总成吧!”举手便折下那朵木莲花,递到他手上:“童年!童年!回忆一下。”
  他的脸又胀红了,倒退着往大门移动,竖直食指:“君于一诺啊!不推开车送。”
  “当然!当然!”男主人举起双手作成投降的样子:“而且车子送令郎去上课了,等在补习班门口,说不定正送令郎回家呢!”
  七天之后,他的孩子再不用老远到天母打“火鸟”了,因为有人运了一台到门口。他一生不曾见过孩子那副兴奋的样子,东西又没处退,只好留了下来。
  十天之后,他又看到那个案子。犹豫了一整天,临下班,批了“可”。
  “想一想”
  “他”为什么会签原本不打算批准的公文?
  因为接受了对方的盛情的款待,并收了礼物!
  但是让我们回想一下,“他”得到了什么?
  不过是一餐丰盛的午饭、两瓶酒、一件衣服、一朵花、孩子上下补习班的一趟私家车接送,和一个电玩。全部加起来,也值不了什么钱!
  “他”不是原先坚持不接受对方的馈赠吗?为什么还会接受?
  这就是故事的重点了——因为那都是无法拒绝的东西,当他要拒绝时,已经来不及了!
  那不是一百万块钱,一辆车,一只都彭打火机或一只劳力士金表,那些具有有形价值,又可以退还、拒收的东西!
  菜是由各大餐馆叫的,你能退吗?
  酒已经“砰”地一声打开了,你能再密封得跟以前一样吗?
  白手帕为孩子擦身体,你能让手帕不脏吗?
  衣服已经剪短了,你能再把布接回去吗?
  唯一一朵木莲花已经折了下来,你能使它长回去吗?
  孩子已经送了,你能叫时光倒流,车子退回吗?
  电玩已经放在你的门前,你能运回给不知名的发货人吗?(虽然你猜到是谁送的,但无法证明)
  送礼人的高明,就在这儿了!他知道你不会接受,所以送出你不得不接受的东西。
  有一种人敬酒,你非喝不可,因为他说:“如果您看得起小弟,就一定喝了这杯,我先干为敬!”
  一仰头干了杯,你能不喝吗?不喝就是看不起他。
  更狠的人,是当他把酒倒人口中,酒杯先不离嘴,两眼圆瞪瞪地盯着你,看你喝不喝,如果你还是不喝,他一低头,原来“含”在口里的酒,又吐回了杯子!
  真脏!也真狠!
  问题是,世上多少英雄、豪杰,坚守原则的人,就这样不得不妥协了下来!
  日本帮会的人犯了大错,常自己切下一截小指,呈给帮会的长老或被亏欠的人、对方如果接受那用白布包着的血淋淋的手指,就表示原谅犯错的人。
  有几个人看到这种场面,会不接受呢?
  手指已经切下,再也接不回去,你忍心不接受吗?
  当禅宗大师慧可,拜达摩为师的时候,达摩本来不想收,但是后来为什么收了呢!
  因为慧可砍下自己的手臂呈上去!
  连达摩祖师这样“定”的人,都不得不改变初衷啊!
  再往前想吧!
  公元前二二七年,燕太子丹用什么方法?使荆轲愿意赴那“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死亡约会——刺秦王!
  很简单,也很简单!
  当荆轲跟太子丹出游,捡地上瓦片丢着玩的时候,太子立刻捧上金块,来替代瓦片。
  当他们一起骑千里马出去,荆柯无意中说了一句“千里马肝美”,太子立刻杀了千里马,把马肝奉上。
  当荆柯看到弹琴的美女,赞赏一句“好巧的一双手”时,太子立刻把美女的双手剁下,用玉盘盛来送给荆柯……
  好狠的燕太子丹!又是多么懂得“送礼之道”的燕太子丹哪!因为他知道,最毒的礼。是当对方想拒绝时,已经来不及的东西。尽管“千里马的肝”和“美女的双手”,都是那么不合情理地被牺牲,却如同“慧可的手臂”一般,叫你无法“不领这份情”!
  怪不得荆柯要感叹他说:“太子对我大厚了!”
  总而言之,这世上送“有形礼物”给你的人,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以一种莫明其妙、毫不合理的方式,捧上礼物,又使你不得不接。即使不接,也不得不百分之百领情的人!
  如果真碰上这种人怎么办?
  一、你要保持高度警戒,在他开酒、折花,掏手帕之前,先一步挡住他!
  二、你用苦肉计对苦肉计。将那电玩放在门口,任它日照雨淋,或捐给公益团体。
  把那名贵的衣服捐去慈善义卖,再送一个大红包,给带孩子上下课的司机!
  用非常的手段,应付非常的对手!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
  情归情,理归理,好话丑话最好都说在前面。
  谁教你不早说
  从乡下的老盾,搬进台北的高搂,小李真是兴奋极了。楼高十八层,小李十七楼,站在阳台上,正好远眺市中心的十里红尘,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李那十几盆花。阳台朝北,不适合种。适合种的东恻,却只有窗,没阳台。
  “何不钉个花架呢?什么都解决了”有朋友建议,并介绍了专做花架的张老板给小李。
  只是,自从订了花架,虽然还没钉上去,小李却一直作恶梦。梦见花架钉得不牢花盆又重,突然垮了下去,直落十六层楼,正好掉到路人的头上。当场脑浆四溅……
  小李满身冷汗地惊醒,走到窗前,把头伸出去往下看,深夜两点了,居然还人来人往,热闹非常,想想!这时候花架掉下去,都得砸死人。要是大白天出了事,还能不死一堆?
  想到这儿,小李打了个寒颤,可是,花架已经订了,花盆又没处放,看样是非钉不可了。
  钉了花架的那天,小李特别请假,在家监工。
  张老板果然是老手,十七层的高楼,他一脚就伸出窗外,四平八稳地骑在窗口,再叫徒弟把花架伸出去,从嘴里吐出钢钉往墙上钉。
  张老板活像个变魔术的,不知道事先在嘴里含了多少钉了,只要一伸手就是一支,也不知钉了多少。突然跳进窗内:“成了!你可以放花盆了。”
  “这么快!够结实吗?花盆很重的!”小李不放心地问。
  “笑话!我们三个大人站上去跳,都撑得住,保证二十年不成问题,出了问题找我。”张老板豪爽地拍拍胸口。
  “这可是你说的,”小李马上找了张纸,又递了支笔给张老伯:“麻烦您写下来,签个名。”
  “什么?还要……”张老板好象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看小李满脸严肃的样子,又不好不写,正犹豫,小李说话了:“如果你不敢写,就表示不结实。这要掉下去,可是人命关大,不结实的东西,我是不敢收的。”
  “好!我写我写。”张老板勉强写了保证书,搁下笔,对徒弟一瞪眼:“把家伙拿出来,出去!再多钉几根长钉子,出了事,咱可就吃不完兜着走了。”
  说完,师徒二人,又足足忙了半个多钟,检查再检查,才气喘吁吁地离去。
  (想一想)
  这是个发生在台北的真实故事,只是后来,故事的主角小李对我说,他还是放心不下,而一直想,会不会张老板起先只是马马虎虎地钉,直到发现他要签保证书,才出去补救。
  “我怕他先钉的钉子根本不够长,可是能钉的地方已经钉满了,后来虽然要补大钉子,却没什么地方能补下去,因此,用了那么多时间。”小李对我说:“如果我在他钉之前,先讲明要他写保证书,事情恐怕就好得多了!”
  他的这句话,可以说“正中要害”,也是我这篇文章要讨论的重心。
  记得我有一次叫工人送印好的新书来,书很多,堆了一落又一落。因为堆得不整齐,我特别请工人别堆太高,免得地震时倒下来伤人。
  几千本书总算堆完了,我看工人忙得汗流侠背,除了运费,还额外给了他不少小费。
  看到小费,他怔了一下,很不好意思他说。
  “哎呀!早知道你要给我小费,应该特别给你堆整齐一点。”说着,居然就跑到书堆前,东推一下,西推一下,已经堆完了,再推也没用。
  这件事,让我得到个教训——在国内,因为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所以给小费或任何好处,最好先讲明。有处罚和原则,也应该事先说好。前者是“好话说在先”,后者是“丑话说在先”。
  人性是很妙的,基本上,对于负面的事我们会假设:“即使我做得不够好,对方也可能看不见;就算看见了,也可能放一马。”
  对于正面的事,我们也会假设:“即使我做得好,对方也可能看不见;就算看见了,也八成不会给额外的奖赏,而认为这是当然。”
  在这个基础上,一般人做事,是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坏的。如果你希望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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