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教你诈-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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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好不容易有你这条肥虫上网,就更会好好“吃”你了。
所以,你可以放心自己家门边的小店,认定他比较便宜。(因为他今天骗了你,明天你再也不上门,甚至可以到四邻去告他。)却绝不可相信旅游区,尤其是异国的商家,免得被他们“连肉带骨”地吃掉。
后来居上的小董
人们失败,常因为不能替对方想。
许多人写信,不但龙飞凤舞地签名,而且龙飞凤舞地写地址,他以为自己滚瓜烂熟的地址,也应该是别人熟悉的东西,岂知可能因此,而接不到回信。
许多人在投稿时,也字迹潦草。当他写一般文句的时候,上下文串起来,主编还能“猜”到,但是当他写地名、人名或专有名词的时候,难道还要忙碌的主编去翻百科全书吗?…
他常因此被退稿。
好个豪爽的大汉
我必须强调,这世界上有些人是开“合理标”,有些人是开“最低标”。
开“合理标”的人,先算好大约应该需要的工本费和利润,来投标的人,要价过高,他固然不取。如果报价太低,他也不取。道理是——那么低的价钱,不可能做得好。
至于开“最低标”的,则是只要东西看起来差不多,推算得便宜,就买谁的。岂知生意人,往往看准这一点,先以最低价,抢下这笔生意,再一步步要你追加预算。
“对不起!物价上涨了。”
“对不起!碰到流沙层了!”
“对不起,我这样做,一定自己先倒,我做不下去了。”
碰到这种状况,你是要拿“约”修理他,还是跟他妥协?何况许多民间的交易,像小郭的屋顶,根本没有什么“约”。
除了交易,人事也一样。
包在我身上
从政的人常说,先不要考虑开出去的政见支票能不能兑现,而要知道,如果得不到政权,就连半个政见也无法兑现。
在人生的战场上,无可否认的:当两个人战斗,只有一把枪,谁先抢到枪,就可以用枪把对方撂倒。
既然对方倒了,就不再有人和你争;既然没人跟你争,就连指责你当初不择手段“抢枪的声音”,也不再会出现。
半个也跑不掉
当你不会用人的时候,不但是用错了人,而且会失去人。失去的那人,更可能成为你的敌人。
当你让下面人抢位于的时候,他不但抢到自己的位于,而且可能抢到你身边的位于。
进一步,他可以抢你的位子;退一步,他可能挡住你的视线,使你看不清周遭的情况。
看不清周遭是最危险的,当你总是跟某人合作,而不随时出去了解市场和比价时,你很可能有一大发现,这老朋友算你的价钱,比别人都贵。
不是他涨了,是别人跌了。他却因为你总是“照以前的方式”,而没有主动通知你降价。
要糟的是,当你不去要求他,他也会在伺侯你的时候,因为缺乏跟外界的接触,少了比较的机会,“你们”很可能一起老化、一起落伍。
此外,商人多半知道在老板那种“吃不下,含在嘴里也好”的道理。当你不够灵活,不去监督的时候,他们就吃定你,绑定你,甚至在必要时——牺牲你!
而且使你明明被牺牲了,还觉得他够朋友。
全靠老同学
情与法的关系非常微妙。法看来是硬的,情看来是软的。但法是人定的,也由人执行。执行的人有情,这法就有了弹性。
更进一步说,当法愈严苛,愈不合人情的时候,那执行的人,就可能变得愈重要。
法,一定要合理,不合理的法要修,而不能用“人情的执行从宽”来补偿。
因为在这执法从宽中,不但不能真正地“执法”,而且造成许多弊端。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发现别人要你签不合理或你办不到的约,你必须知道,从签约的那一刻起,除非你够大、够硬,否则每一个搅局的小鬼,都可能处理你。
情与法的不够分明,是我们社会的通病。
许多人在这当中得了好处,许多人被这样吃死。
记住!
你可以要求修法,不可以故意违法。只有当“法”能公正、合理的时候;执法才可能严明、弊端才可能减少。
当法律放假的时候
许多人,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只因缺少这分机智,为保住“身外之物”而抵抗,结果造成悲剧。
不错!东西是你的,他凭什么要抢?你当然可以反抗。但你也要知道,当东西是你的,群众是他的,而你势单力孤的时候,东西也可以变成他的。
孔子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邦无道,危行言孙”,就是这个道理。
当你不小心进入“危邦”或“乱邦”,就必须认清情势,明哲保身地想办法“全身而退”。再在全身而退之后,想办法“平反”。
记住!不要在必输的情况下逞英雄,也不必在无理的环境中讲理。
否则,你就永远没有讲理的机会了。
扒手请上钩
我们要知道,贼也是人,也有自尊。他可以失手被捕,只怪自己“手艺”差。但是,当他发现上了你的钩时,是他斗智输给你,他的面子就挂不住了。
你愈是弱小,赢了他,他愈觉得丢人,他愈可能对你不利。
所以,聪明人,除非有万全的准备,即使发现了贼,也要按兵不动,甚至故意咳嗽两声,留上条路给贼出去,再看准了他,以后动手。
孙子兵法上说“围师必阙”就是这个道理。把敌人围住的时候,与其让他作“困兽之斗”,跟你正面拼命,不如留个缺口,让他由那里逃跑,在他落荒而逃的时候,从后面追击。
想想!是正面与你拼命的敌人容易对付,还是正在逃跑的“背面露出来”的敌人容易对付?
当然是后者!
于是,你忍一时,仿佛为他留条生路,反而能自己不伤一卒,把他歼灭。
相反地,你也要知道——如果有一天,你与别人争斗,人家故意闪开,可能正是等你把弱点露得更大些,好将你彻底摧毁。
那看来像“一念之仁‘的,其实是”百谋之毒“。
所以,即使你在逃的时候,也应该有组织,有戒备地,以面对敌人的姿势离开。
何必逼人太甚
我们常批评人“不识相”。
“不识相”就是不懂得看面子,别人给脸的时候不要脸;别人给台阶的时候,又不顺着台阶下。
同样地,当别人要脸、要台阶的时候,你不给他,也是“不识相”,因为你造成彼此的尴尬。
要知道,每个“吹牛”都是一种谎言;每个魔术都是一种谎术;每个托词,都是一种谎话。
这些“谎”,多半没有恶意,而是为了表现,为了面子,你何必去戳穿呢?
他知道你有数,却不去戳穿,一定心存感激。相反地,他希望找个借口开脱,你硬是挡着不让,他也一定加倍恨你。
成长,使人能看透谎言,看穿骗局。
成熟,也使人能知道什么时候不戳穿谎言,什么时候不戳穿骗局。
如同用兵,你只是留个缺口。
你可以追杀他,使他全部落网;也可以放他走,让他感激你,成为未来的朋友。
避免正面的冲突,是处世的重要技巧。
第五纵队成军记
世上的情形就这么妙。你会发现人们似乎有一种特殊的第六感,把那些蛛丝马迹设法联想在一起,开始猜、开始问,并且由对方的反应中归纳,最后得到结论。
多残酷啊!只是没办法,为了减少阻力和“对彼此的伤害”他不得不这么做。换成你,你难道不会这么做吗?
现在,你就更可以了解,为什么无论人事、政策、成交、邦交的消息,都不能提早走漏。而明明第二天就会发生的事、当事人还故作惊讶他说:“不要胡说,完全不可能!”
你也必须由前面的故事和论述中,得到教训——即使你百分之百确定,也不能在言谈或任何行动上表现出来,即使那“掩不住的喜色”,都不可有。否则,你就可能空欢喜一场。
相对地,如果你是得到消息的那个“关键人物”,你也最好别说。因为当你“爱现”的时候,也可能给自己找大了麻烦。
通神的小尤
因此,如果你是小民,要知道那些自吹“有内线”的人,常是假的。你托他,不但可能吃亏,还可能把事情弄得更槽。
如果你是当权的长官,更要知道,每个在你身边打听消息的人,一转身,就可以把小消息扩大,然后成为“买办”,获得利益,甚至使你背上黑锅。
当然,在这世界上,哪个角落都有真通天的人。愈是“人治”的国家,这种人愈多;愈是“法治”的国家,这种人愈少。但即使在最法治的国家,消息的提早走漏,还是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结果。
临门被他踢一脚
人都有这个毛病——心里藏不住话,尤其当自己对别人有恩的时候,更巴不得对方早早知道。许多人事、生意的消息,都是这样提早曝光,结果坏了大事,或被人抢了功劳。
应该知道,如果发现你的公司或长官,已经主动考虑你希望却没说出的事,你千万不可躁进,当你以为“开个口”,可能使事情发展得更快时,很可能反而失去将到手的东西。
走下山头的时候
如果你不希望看到下面人见风转舵、一一离开的场面,就绝对不能早早让下面的人,感觉到“风向变了”。
他们跟着你,你变了,是你对不起他们,是你令他们失望,在你已经失势的时候,千万不要给他们太多反弹的机会。
尤其是,当你在“想继续”与“不想继续”的时候,更不可以露出一点“倦勤”的样子。否则,你不但不能光荣地“主动走下台”。反而会变成难堪地“被逼下台”。
这当中,有多大的差距啊!
我觉得有必要。我认为每个人,无论你是长官或部属,政客或小民,都应该了解“不成熟的事不可说”的道理,许多人都由于不能做到这一点,不但坏了别人的好事,也坏了自己的好事。
老赵的镇馆之宝
在收藏界,这几乎已经成了一种当然的道理——由于你是新手,你理当缴学费,从“学习”中避免“上当”,也从“上当”之中“学习”。新手吃一次亏、学一次乖,渐渐变成老油条;又用老油条的本事把新手唬得一愣一愣。
大家为什么都这样作呢?道理很简单。
你既然废寝忘食沉迷其中,成为收藏家,成为“痴”。成为“癖”。
你当然爱那样东西,爱得要死。
这世上最大的问题,往往出在爱上。
当你看上一块王、一个瓷器、一张画,举世只有那一件,你爱得要死,还会让给别人吗?
一个人可以非常廉洁,绝不贪非分之财。但是当他爱物成痴的时候,看到那个物,就另当别论了。你绝不能用他“对钱”的态度,来推想他“对收藏”的态度。
因为钱随时可以赚到,那稀世的收藏品,却可遇而不可求。
如果你问我收藏东西最稳当的方法,我要建议:一,你可以请行家介绍,或直接向他购买“虽是上等货色,却非他看得上限的精品”。既然他看不上限,就心中“无争”,也就能客观地为你着想。
二、如果你真打算收藏好东西,自己又不内行,你有两条路可走。
去国际知名的拍卖场,买“见诸图录”,也就是知道以前由谁收藏过,而且印在收藏目录的东西。
或先去宝石或古董鉴定班,好好学,学会之后,再自己出去,冷冷静静地买。
记住!这世界上,最难改变的是人性,最可能信任的是自己。
导游有礼
我说这许多,是告诉你什么是人性,我也建议你:如果介绍朋友到熟店去买东西(尤其是贵重的),应该当着朋友面,对店老板说:“这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要任何好处,你把他当成我,尽量算便宜!”
而当你后来居然像前面故事中小英一样,还是拿到回扣的时候,则应该还给朋友。
如果你是老板,要常注意来往厂商与你职员的关系。公是公、私是私,逢年过节厂商送点小礼,是人之常情。你理当让员工分享。
假使“他们”愈走愈近,你就要防止弊端。
如果你是职员。
我盼望你在这个浊世,作一济清流。当来往的商家要给你“不合理”的优待时,你要知道,那是不当得的好处。
郑重地告诉他,甚至在一开始为公家采购时,就对他说:“我不拿任何好处,既然我自己向你买东西,也不会要求特别的折扣。请你给我公司最便宜的价钱。”
你必因此获得他的尊重,传到你老板的耳里,你更能获得重用。最要紧的是,由于你对道德的不妥协,使你能不遭受更大的诱惑。
我不是教你诈,是教你认清每个人,包括你自己的“人性”。
拳王与小女生的对决
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在男女争斗的情况下,同情女性,也是人的天性。
人们会想,弱者明知打不过强者,为什么会反扑?当然是被逼急了!被逼迫的人,理当获得同情!
这就好比,当一只小猫扑向大狗时,无论小猫是不是在撤野,总能得到喝彩。
同样的道理,当比你弱小的人决定拼命,即使你的实力强得多,又有一百二十个道理支持你,也最好不要跟他正面冲突。
不错!你很强,你是可以一刀砍下他的头,而他顶多只能砍你一条腿。到头来,你一定赢,他一定死。
问题是,你非但赢得不光荣,而且当你断了一条腿之后,还能称得上英雄吗?
悲悯的悲哀
“别跟不要命的人斗!”
当你发现对手,不惜牺牲他自己的生命、亲人的生命,或“第二生命”,而与你周旋到底的时候,就算你有理,也最好避一避。
当你发现一个人爱你,超过爱他自己,甚至为你不惜牺牲自己亲人的时候,也要好好想想,他会不会有一天牺牲你。
你愈是成功、强大、有钱、有名,愈要小心这些!
不好也不坏的人
想来想去,我发现,其实世上许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