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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吾家暴徒-第14部分

小说: 吾家暴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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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童妈妈又接着问了好几个问题,窦至中都老老实实地回答,这让她颇为满意。
  “伯母,我承认我不是个完美的人,我的脾气很差,缺点一堆,我身边的人包括员工都很怕我,只有小茜从来不怕我,所以你说这样可爱的女人,我能放她走吗?”窦至中诚恳地说。
  童妈妈点了点头。“说得有道理,脾气差可以改,只要你们俩相处得来就好了。基本上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加拿大,原本放着小茜在台湾也不是很放心。这下子好了,我们也不用担心,以后就有你了。”
  “妈,你怎么放心把小茜交给这家伙?”童乃闻又试图扭转老妈的想法。
  可惜他的反对一点用也没有。
  大家聊了一阵之后,童爸童妈宣布他们累了,要回房小睡片刻。大家说好晚上再到至中的餐厅去吃饭。
  而反对无效的童乃闻最后只瞪了至中一眼,就一脸不爽的回房休息去了。
  折腾了好一阵子,两人终于有了独处的机会。
  “眼睛都黑了。”乃茜不舍地摸了摸他的脸。“你还真勇敢,大哥要揍你,你难道不会躲吗?”
  “我若躲了,他的拳头落了空,可能会波及到你。”对他来说,这根本是不用选择的问题。挨一拳顶多是痛得哭爹喊娘,但她若挨一拳,他恐怕要心痛好久。
  只有他可以奴役她,旁人想伤她一丁点都不被他允许。
  “至中,你其实比你愿意承认的还要爱我,对不对?”她眼光中流转着温柔的波光。
  窦至中脸臊红了起来。“说什么嘛!”
  她勾住他的脖子,埋进他怀中。“不只我发现了,我妈也发现了,所以她才站到了你这一边。”
  “你妈是个有智慧的女人。”他淡淡地说,不像她那蛮乍老哥,人话都听不懂。是啦,他是监守自盗又怎样?童乃闻也不想想他老妹有多可爱,硬要叫他来照顾她。他也不想这样爱一个人啊,还又苦苦等她长大,很辛苦的好不?
  “至中,你说接下来该怎么办?”她腻在他怀中问。
  “嗯,如果你父母答应的话,我们就赶快结婚。我本来是想等你毕业的,话说回来,我本来也是想等你毕业才告诉你我的感情,结果你这妮子完全打乱了我的盘算。”
  “哼,你又没跟我求婚,我干么要嫁给你?”她轻声抗议。
  “嗯,小茜亲爱的,你想不想把我这个暴徒变成你的暴徒啊?”他的嗓音低沉而充满诱惑。
  “什么我的暴徒,你是想当吾家暴徒吗?我跟你说,你这脾气不改改,以后我就让你当无家可归的无家暴徒。”她轻声警告着。
  “那可不行,不管是土匪、坏蛋还是暴徒,我都只会是你的。”他说着抱紧了她,坚挺的鼻子逗弄着她敏感的脖子。
  “讨厌鬼,下次你再干出什么让我受不了的事情,我一定会把你推……”她忽然停了下来。
  他的唇边却缓缓绽开了一抹充满诱惑的笑容。“随时欢迎你把我推倒。”
  “窦至中!”她红着脸,用头顶了他一下。
  “痛……”他赶紧哀号出声。
  “对不起,碰到你伤口了吗?”她舍不得地帮他吹着气。
  “没关系,吹一吹好像比较不痛了。”他压抑下嘴角狡狯的笑容,双手则缓缓地兜拢,将她拢抱在怀中。
  嗯,偶尔当当哀兵,也有不错的效果嘛!
  只要能得到他心爱的女人,卑鄙一点也无妨。
  后记
  我最喜欢写后记了。
  聪明的人应该猜到了,不是阿清有什么伟大高论要发表,或是什么特别心情要抒发,而是因为后记代表——完稿了。
  今年因为手疾困扰我,严重拖延到写作的预定进度,应该会变成我在狗屋以来,出最少本书的一年。也因此爱偷懒的阿清好歹也是有点上进心的,真想多出几本书,好拉抬一下今年的成绩。可是……有的主角恋爱就是酝酿期特别长,让作者很烦恼。老早开稿也没用,跟着他们磨了又磨,简直想把男女主角一起推倒算了。
  好在磨久了也会有完成的一天,终于让这一对吵吵闹闹的家伙去扑倒彼此,作者终于可以喝茶纳凉了。
  说到手疾,我可以说是访遍名医啊!就在我医也医不好的状况下,有位中医师说我这不是扳机指,而是关节炎。瞎密!这两者可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啊!
  后来我就去查了资料,发现瑜伽对关节炎似乎有所帮助。基于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我上网找了附近可以上的瑜伽课程,某天就杀到某中心去报名了。
  第一天上课,我觉得我大概是朽木。
  不只因为我柔软度很差,这个我老早知道,毕竟大学上了三年舞蹈课程,老被老师喊:“那个谁啊,练了这么多年,还这么高,弯不下去啊?”;还有个原因,就是我发现我的身体跟我的脑袋是分家的。身体不听使唤!
  怎么我叫两脚一起转,它就没办法一起转圈呢?别人都转得很轻松,为何我的脚就不听话呢?
  虽然如此,躲在教室最后面的我还是很努力做着动作。第一堂课之后,我整晚痛得只差没哭爹喊娘。
  到了第二堂课,稍微好一点,回家后疼痛程度少了一半以上。到了第二周,不痛了,且惊喜地发现柔软度有了改善。哇啊,原来不是朽木,只是需要雕很久的木头呀!
  更神奇的是,死马还当真活了。才一、两个礼拜,肩颈酸痛的宿疾居然有了很大的改善。而手指的痛虽然还没全好,但不要过度操劳它,就可以保持不痛状态了。
  所以,各位跟阿清一样,骨头硬邦邦,肩膀已经快要不是自己的的人,可以考虑考虑瑜伽,对于身体的循环真的改善很多。所以现在,无论我怎么赶稿怎么忙,我都不缺课,准时去找老师报到。
  今年八月的时候我去圆了一个梦。
  葡萄酒、夜光杯、羌笛声、胡旋舞……对了,正是丝路。念了很多年,决定要趁年轻时早点去,以免以俊更没勇气出发。结果没想到,去一道丝路并没有想像中苦,甚至还肥了两公斤回来。
  如果你跟阿清一样对丝路有很多幻想,那么你一定要去一道,趁现在,趁年轻,趁美景依旧,趁那边的人还纯朴,因为这跟幻想中的丝路完全不一样。唯有亲自去一道,感受那跟我们生活的环境完全不同的背景,才能知道,所谓自己的丝路是怎样的面貌。
  一道行程出去,花了十五天。从最热的吐鲁番(四十几度),到最冷的巴音布鲁克草原(八度,外加下雨),从沙漠到草原,从高原到盆地,景观之丰富,让人眼睛舍不得眨。
  很多人都以为丝路等于沙漠,其实有沙漠的行程只有其中一、两天而已。新疆则是物产丰饶,漂亮得像是个世外桃源。
  不过我最爱的行程就是跟沙漠有关的。
  那天我们从敦煌石窟回来,住宿在敦煌山庄。我不得不说一说这个只有三、四星,但景色有五星的旅馆。除了饭店外观盖得像个边关建筑之外,从我们房间的窗户看出去,鸣沙山就在眼前开展开来。落日余晖中,远眺着沙漠,那种特殊的感动,应该是很少有机会有的。
  这个还不算什么,隔天早上的行程才是经典。五点钟,大家被叫起床,到饭店门口集合,然后开始分配手套、口罩跟……骆驼。没错,就是骆驼。每人骑一匹骆驼,五只骆驼串在一起,由一个领驼人带着。大批驼队就在天色昏暗中出发了。
  起先是走在小村落的乡道间,天色黑得根本看不清楚景色。接着就进入到沙漠里,开始爬上鸣沙山了。半小时的骆驼之旅,带着我们抵达鸣沙山上。七早八早来这干么呢?当然是看日出了。
  看日出不稀奇,坐在沙山上吃早餐,看日出,才稀奇。
  我们抵达时,天已经开始亮了。但饭店工作人员更早,已经把帐篷跟桌椅、食物都弄上山了。然后我们就坐在沙山上,吃着热腾腾的早餐,喝着暖呼呼的咖啡,等待着日出。
  哇啊,人生有比这个令人感动的吗?
  我真是爱死了这个行程。日出美不美是其次,当你置身沙漠中,坐在那边优雅地吃着早餐,隔壁就是着名的月牙泉,有没有给他很感动?所以啦,当天给工作人员的小费,大家都给得很开心、很阿莎力!
  当然,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很多好玩的行程。阿清也首次在旅行的途中病得惨兮兮,先是中暑,接着又感冒发烧。就连搭夜铺火车时,几乎都在发烧中度过。但是当火车穿越漠地,日出从地乎线爬起的时候,拖着发烧的身子也要掏出相机来拍照。这样的旅程,真的教人难忘哪!
  我还是得说,各位,如果你对丝路有幻想,快点去吧!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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