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命师前传之卧底-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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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一愣,反射问道:“你爸?”
圣耀的眼睛流下泪珠,说:“干我怕的要死,可是我还是要说,你们吸血鬼杀了我爸爸,我爸他是好人为什么要这样伤害他?你们毁了我的家!吸血鬼了不起啊!”
上官的表情很复杂,但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这个理由好办。
“但你自己也是吸血鬼啊,至少从今以后都是。”坐在衣架上的瘦小男孩说道。
“人都可以找人报仇了,吸血鬼为什么不可以找吸血鬼报仇?”圣耀火气压抑住他的害怕,大不了立刻结束这烂到不行的人生!
“上官给你看了你爸爸尸体的照片吧?”红发男子问,他的眼神不再那么咄逼人。
“对!我一定要找出杀我爸爸的凶手!”圣耀大声说道,脚却在发抖。
“你在这里承认你是卧底,你觉得你还有机会报仇?”上官严肃地看着圣耀。
圣耀顿时像泻了气的皮球,刚刚硬撑起来的勇气立刻无影无踪。
“求你不要杀我。”圣耀的声音在发抖,他不由自主举起自己的右拳,开始敲着自己的前额。
“喔?”上官歪着头,彷佛被这个要求迷惑住了。
圣耀觉得自己的脖子马上就要被折断了,开始祈祷秘警署的叔叔伯伯对麦克能够好一点。
“好像还欠一句话?”上官看着圣耀,表情很轻松。
“嗯?”圣耀呆住,不晓得自己还漏说了哪句话。
每个吸血鬼都凝视着圣耀,圣耀突然若有所悟,说道:“求求你别杀我,我不当卧底了。”
上官哈哈一笑,众人随即击掌大笑,圣耀的汗珠滑落鼻心。
“欢迎你加入我们。”上官微笑,伸出手。
圣耀握住上官的手,上官的手出奇的温暖。
“请多指教。”圣耀说道,不知道自己的脸上究竟是什么表情。
这两个人,不,这1。5个吸血鬼,即将写下吸血鬼历史上,最扣人心弦的篇章。
第二十二章
似乎所有的人都对上官的决定感到满意,尽管这次的突击牺牲了不少好兄弟,他们仍不愿将这个卧底少年撕成肉片。因为少年有个好理由。
他们是吸血鬼,不是杀人魔。
但,有个人例外。
红衣女子的眼神表露着不满,她无法容忍令上官断臂的家伙存在,不过既然上官已经表态,她也不能多说什么。走着瞧吧,她心想。
“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伙伴,或者,你不想加入黑奇帮也行,你可以当个自由的吸血鬼。”上官说。
“山羊提过黑奇帮吧?”红发男子说,他的态度变得很和善,判若两人。
“提过,我加入。”圣耀说。
“明智的选择。加入黑奇帮,好。”巨汉说,咧开嘴笑。
上官点点头,说:“过几天再带你参见壶老大,正式拜入黑奇帮,现在先为你简单介绍这些救你出秘警署的伙伴。”
“阿海,海洋的海。我最最机灵了。”坐在衣架上的瘦小男孩迫不及待地自我介绍。
小男孩真的很瘦,穿什么衣服都会松松垮垮的,但他却穿着异常大件的黑大衣,宛若一只营养不良的蝙蝠。
“怪力王,我的力气是黑奇帮最大的!”巨汉大声说道,他身上筋肉纠结,,似乎没有一个地方不成壮硕的肌肉,连深黑色的乳头看起来都像铁做的。
“力气大了不起啊,还不是挨了两枪哇哇叫。我叫螳螂,变成吸血鬼以前是螳螂拳高手,当然现在也是啦,而且还更厉害哩!所以我干脆叫自己螳螂,很好记吧?至于我的本名也叫唐郎,不过不是昆虫的螳螂,而是唐朝的唐,郎中的郎,其实我就是因为自己的名字才跑去练螳螂拳的,所以练起来自然水到渠成,练——”一个绑着马尾头发的中年男子滔滔不绝。
“罗唆。”肥胖的男子打断螳螂的连篇废话,说:“我叫甜椒头,火药跟武器组装是我的专长。”肥胖的男子没什么特色,唯一的特殊之处就是他的名字。
“如果你想学螳螂拳,可以找我,至于其他的拳法,唉,不是我批评——”螳螂似乎说上了瘾。
“麦克,半年前才加入黑奇。后天努力型的神枪手。”失去半张脸的光头笑笑,他拿着炙烫的小刀贴着脸上的巨大伤口,焦烟喷起,创口不断流出的血液顿时烫结。
看样子,麦克是个相当勇悍的人,或是一个相当会表现勇悍的人。
圣耀心想:“跟我养的狗同个名字。”眼睛不敢直视麦恐怖的伤口。
“Simoncat,赛门猫,我的动作比猫还轻,下手却比老虎还重。”
红发男子说道:“我从前是山羊的手下,已故的卧底前辈,哈。”
赛门猫露出亲切的笑容,是种自认与圣耀心照不宣、默契的笑容。
圣耀点点头,说:“果然是你。”
“我下手比老虎轻,却比豹子快。敝姓张,贱名熙熙,烂人都直接叫我张熙熙,好人都叫我熙熙。我擅长各种兵器。”张熙熙是个脸白肉净的女子,虽然长相朴素了点,但一点也不脏,她赤着身子,露出大腿与胸口上的烫伤。
“热虫,干你娘的我什么也不会,大家做什么我做什么,干。”
一个双耳戴着十多个耳环、脸色青黑的大男孩胡乱咒骂着。
热虫也是全身赤裸坐在黑沙发上,不过他看起来非常格外丧气,甚至比严重毁容的麦克还要沮丧百倍,因为他一向自豪的阳具挨了一枪,下体并非血肉模糊,而是一干二净了。
“节哀。”圣耀同情地看着热虫,心道。
只剩下红衣女子没有自我介绍,圣耀从她的倨傲表情中,强烈感觉到女子对他的不满,圣耀被瞧得很不自在。
红衣女子是个治艳的美人胚子,一头亮丽长发,皮肤白中淡淡透红,唯独一双眼睛湛着莫名的冷漠。
“玉米?”上官转头看着红衣女子,对着她莫可奈何地笑笑,女子只好轻叹一口气,说:“我叫玉米,我脾气不好,不要惹我。”
“喔,我知道了。”圣耀说道,他这几年来都处于人际孤绝的状态,与人甚少沟通,现在突然被玉米憎恶,实在是非常陌生的感觉。
“哈,其实玉米脾气最好了,只是玉米——哇不要瞪我!”螳螂欲言又止,大家的表情变得很诡异,玉米凶狠地看着多话的螳螂。
上官拍拍圣耀的肩膀,说:“正式入帮时,再换你自我介绍。”
圣耀呆呆地点头,上官瞥了自己的断臂处一眼,说:“今晚的行动大家辛苦了,这几天道上恐怕不得安宁,没事的就藏好,有事的小心,有危险照例找我,我会跟阿海、圣耀在一起,我还行。三天后饭馆见。”
“老大,不如大伙聚在一起!”怪力王小声说道,眼睛看着地上。
“不需要。”上官快速回绝,玉米到嘴边的话只好苦吞下去。
众人相顾默然良久,上官看着窗缝中的天色,说:“把握时间。”
众人只好忍住伤痛站起来,从衣架上拿回自己的衣服穿上,那些衣服沉甸甸的,里面似乎还装着武器吧。
甜椒头从墙壁后扳开一个小密门,里面装满数个小型的黑色皮箱,甜椒头一个个拿出交给众人传递分配,圣耀知道箱子里面多半是冷冻血浆,但自己却闻不到血的气味,这些箱子应该是特殊的质料做的。
赛门猫从门内窥视外面确认安全后,打开门让众人鱼贯走出,圣耀跟在上官后面,看着众人个个拎着皮箱,或快速隐没在夜色中、或招呼计程车离去、或漫步在小巷里。
“大家在一起养伤不是比较好吗?”圣耀问,落单又负伤的吸血鬼被逮到的话应该会完蛋大吉,为何不聚在一起好有个照应?
“你知道我的头值多少钱吗?”上官笑笑,把头发拨到额前盖住青疤,将门锁上。锁很平常,一般的锁。
“一亿不是?”圣耀疑道。
“明天大概又会升值,翻上新的历史纪录吧。”上官苦笑:“你跟阿海现在跟着我,倒是最危险的。”
原来众人是被上官支开的,天晓得黎明破晓后,会有多少不要命的人马在追缉上官?
圣耀吓得脸都绿了,却见阿海摇摇头,笑说:“老大这次想住哪个窝?”
“鱼窝。”上官说。
第二十三章
鱼窝在市中心,一栋平凡老旧的公寓地下室二楼,地下室原本有些潮湿、有些阴暗,但终日开启的冷气除湿效果不错,通道的灯光在几天前也换新了,圣耀一进鱼窝,便觉得十分意外,跟他想像的吸血鬼窝截然不同,至少,跟十分钟以前的阴暗房间差异甚大。
地下室二楼虽然很窄小,但暗门后是个相当宽敞的干净房间,白色磁砖地板明亮,两个四尺大鱼缸靠在墙上,两张柔软的大床,地上有几个相当沉重的哑铃,另一边的墙上则挂了个在夜市买的圆形飞镖靶,桌上摆着电脑,书柜上摆着电视机与音响,大约有十五坪的宽敞空间。
上官打开另一道门,里面是间窄小的浴室,上官很快地冲了冷水澡,浑身湿透坐在地板上,阿海将一大袋冰血浆递给上官,上官咬破袋子,慢慢喝着。
阿海迅速将上官的断臂伤口包扎好,上官并非钢铁男子,圣耀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上官对断臂的遗憾。
“对不起,害你的手——”圣耀不知怎地,竟对他的卧底对象感到歉咎。
“是挺可惜,不过能够活着出来也真是奇迹。”上官看着断臂处,手上的血浆袋已经瘪了。
“幸好你不是在秘警署最底层,那里的厚重银门相当难搞,时间一拖,说不定大伙都会死在警署,人类只要聚上一群,那可是厉害的不得了。”阿海收拾着纱布、剪刀,自己换了件白衬衫。
“原来如此。”圣耀说,试图想像混战的场面。
“你不必介意,我不当你是手下,我当你是朋友,好朋友。”
上官说,躺在床上。
“因为我救了佳芸?”圣耀问:“其实就算佳芸中枪了,你也可以咬她啊?”
“山羊没跟你说过你很幸运吗?子弹是纯银做的,就算及时成为吸血鬼,佳芸也会因为银子弹而死的。”上官叹口气,却又笑道:“况且,吸血鬼的人生不适合佳芸,其实,也不适合任何人。”
圣耀想继续追问,阿海却说:“让老大先睡吧,现在快天亮了,老大很累了,要多休息。”
上官没有反驳,说:“明晚再跟你聊吧,天快亮了,先睡了。”
上官抓了条粉红色的大毛巾盖着,躺在床上睡了,阿海知道圣耀刚睡醒不久,还挺有精神,于是跟圣耀坐在鱼缸前看鱼,说:“在老大醒过来前,我们都不能睡,学着点啊。”
圣耀以为是单纯的阶级关系,但阿海很快补充道:“我们睡着后特别脆弱,体力还没恢复前很难自己醒过来,老大今天这么累了,警觉性一丁点也没。我们要守在老大旁边,等老大醒了我们才能睡。”
圣耀点点头,却又问:“要是有危险的话怎办?背着老大逃啊?”
阿海搔着头,嘻嘻笑说:“用银叉子捅老大的身体,他很快就会跳起来的。”
圣耀觉得好笑,但阿海的上衣口袋真的放了支银色的小叉子。
或许是因为房间明亮的关系吧,圣耀觉得这里并不可怕,他又想:也或许是因为自己已经是个吸血鬼了,所以对身在咫尺的两个吸血鬼有种同侪感。尽管生嫩,但毕竟还是同侪感。
这种同侪感,圣耀刻意遗漏很久了。
不如,就让致命的感情联系再度启动,覆灭吸血一族吧!
“你养的鱼啊?”圣耀看着鱼缸。
一个鱼缸住的是大鱼,展现出强壮之美,两只深黑色的成吉思汗淡水鲨幽雅地在散步,两只带着毒刺尾巴的□鱼翩翩贴着碎石地滑行,巨大的长颈龟伸长脖子与圣耀对看。
另一个鱼缸漂亮的多,是生命缤纷的美,数十只小灯鱼悠游于绿意盎然的水草山洞中,几只蜜蜂虾在水草上呆晃,颟顸的八字娃娃不成对地啄食青苔上的苹果螺,几只雄猫鼠不停啃着玻璃。
“算是大家合养的,你喜欢哪一缸?”阿海问,他开了盒夹心饼干,圣耀拿了一片吃,阿海将饼干碎屑扔进小鱼的鱼缸里,看着灯鱼冲上争食。
“不知道,小鱼的缸子吧。”圣耀说。
“养过鱼吗?”阿海说。
“没养过,不过我养了条狗,也叫麦克。”圣耀说:“为什么不弄个更大的鱼缸,把两边的鱼养在一起?”
阿海吃吃地笑,怪声道:“果然是没养过鱼的白疑,大鱼会把小鱼通通吃光啊。”
圣耀“喔”了声,自己也感到可笑。
第二十四章
“两只淡水鲨鱼是怪力王养的,长颈龟是热虫养的,魟鱼,就是那一只,是昨晚任务死掉的老B养的。”阿海介绍,饼干一片一片吃。
“小鱼呢?”圣耀问,也吃着饼干。他想念老狗麦克。
“八字娃娃,胖胖的那些,是玉米跟张熙熙合养的,雄猫鼠是昨晚死掉的霹雳手养的,蜜蜂虾是我养的,灯鱼是老大养的。”阿海指着灯鱼,说:“老大的灯鱼不容易生小鱼,因为缸子太小了,差不多要七尺缸以上的大小,灯鱼才会正常繁殖。”
“怎么会想养鱼?”圣耀问。
“人会做的事,吸血鬼都会做啊。我们这一群以前都是人类,跟着老大的,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吸血鬼。”阿海看着灯鱼吃着饼干碎屑,说:“小鱼好养多了,几天不喂东西也不会葛屁,水草缸里面有种奇妙的生态平衡,微生物、青苔、虫卵,饿不死小鱼的。”
“大鱼咧?都吃小鱼啊?”圣耀问。
“我们都买朱文锦,也就是夜市给人捞着玩的便宜小鱼,给大鱼吃,朱文锦称斤论两卖,一两大概是15到20元。”阿海说:“不过有时后会懒啊,就丢几片鸡肉下去。”
“我还没看过喂鱼,下次要喂要叫我。”圣耀说,他真的想看。
“嘿,以前我也喜欢看,但看久了会腻,倒是钓鱼钓不腻,你看。”
阿海拿出小小的自制鱼竿,那根本是扯铃的棍棒,上头绑着棉线,棉线系住一只胶勾。
“很怪耶。”圣耀发笑,看着阿海那支白疑小鱼竿。
“以后钓给你看,现在没有活饵不好玩。”阿海说:“不过我只钓到过成吉思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