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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清清的爱情位子-第4部分

小说: 清清的爱情位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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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医生宣布死亡的讯息。清清像瘫软的棉花,哭著伏在宗华的身上。我惊讶地倒退一步。清清她哭的如此伤心。我终于明白了一切。妈一面抽搐的哭著,一面拍著清清颤抖的肩膀:“清清,别哭,乖,不能让眼泪滴在往生的人身上,他会舍不得走。”说到这里,妈的声音哽咽的更厉害:“你不要这样,宗华会舍不得走。”接著妈哭倒在宗华身边。我一面抹著眼泪,一面扶起妈妈。这已经比我想像的情况要好得很多。我原以为妈一定会不支倒地,哭晕过去。或许,大家都心知肚明大哥得癌症后的最后结局。在不断的哀伤当中,默默地使人能够坚强的面临最后的一刻。丧事极力从俭,送殡仪馆火化后,安置在灵骨塔中。在祭拜大哥,清清离开后。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为什么不告诉我?”“没头没脑的,在说什么?”“清清和哥谈恋爱,为什么不告诉我?”“这还用说吗?不然清清整天往我们家跑干什么?”因为我啊!但我没说出口。原来不是因为我。“唉!可惜像清清这么好的女孩,不能当我们家的媳妇。”我脑袋轰轰、轰轰地响。
  我记得大哥和清清第一次见面是在浩宇当兵的前一天,大伙儿为了帮他饯行,到了宗华驻唱的Piano Bar,同行的还有大顺、豆子和阿吉。清清忽然兴致一来,坚持要为浩宇献唱一首。
  “这是餐厅,又不是卡拉OK,不行的啦!你想唱什么,点歌就是了。”我急急反对。
  谁知清清执意要自己唱,才知道她拗起来,谁也没办法。
  最后还是顺了她的意。
  我到了钢琴旁在宗华耳边说了几句,指了指清清,他看了她一眼,没想到向来谨慎的哥,竟然一口答应。
  清清站在钢琴旁,宗华帮她伴奏,她唱了一首<不了情>
  虽然是很老的歌,在清清的口中唱出来,却是娓娓动听。
  原来清清还有一付好歌喉。
  “喂,清清和你哥看起来很登对耶!鼻子长得还挺像的,有夫妻脸。”向来口没遮拦的阿吉评头论足了起来。
  我用手推了推他。他才识趣地住了口。幸好浩宇太专注于清清的歌声中,并没有听见。
  或许,就在那时候,他们彼此有了好感。
  夜里我骑车载阿吉回去,风从耳边呼啸而过。
  阿吉不知在后座说些什么,咿咿呀呀的全被风吹散。
  “你有没有听见?”阿吉用手敲我的脑袋。
  “什么啊?”
  “赌多少?我赌清清等不到浩宇当完兵,她一定会‘兵变’。”
  “你不要乱猜。清清不是那种女生。”
  “什么乱猜,看眼睛就知道了,她有桃花眼,很会勾魂的。”他笃定地说。
  “不会。不会。”我用力地大吼。谁知道阿吉的话却一语成谶。
  “咦,那么紧张,是不是被她勾魂过?”说完,还加上两声奸笑。阿吉有办法说些令人不舒服的话。
  我很想对他狠狠地骂几句,结果我只说了句:“无聊。”而且我的声音大概又被风吹散了吧!
  4
  大哥死后的一个月,我不断的记起大哥那双弹琴的手。
  我跑到了城市舞台,那个大哥最后一场独奏会的舞台。
  大哥的海报已经取下,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知名的大提琴家马茵茵的海报。
  海报上的她穿了件白纱洋装,笑容甜美地抱著大提琴,眼睛水盈盈地看著镜头,好像看进了正在看著海报的人的瞳孔深处。
  她最擅长的便是流露真情,在演奏之时常常感动的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多感动,不过我倒是知道她的眼泪倒是感动了不少少男、熟男的心,纷纷掏腰包去观赏。
  她是朱丽亚学院毕业的,据说比大哥小一届,但她凭什么?凭什么受大家的喜爱?凭什么年纪轻轻就集光环于一身?
  而我大哥却要在病房里跟病魔搏斗?
  这原是贴大哥海报的地方啊!
  物换星移,有谁会记得曾经呢?
  海报的右下角贴的不很牢靠,一阵奇怪的风吹来,海报的边角翻飞。
  原来下面竟然还有一张海报。
  又是一阵风,大热天的却吹得我毛骨悚然。
  我左右张望正好四下无人,我撕下马茵茵的海报,大哥侧脸跃然眼前。
  “喂,你在干嘛?”一个看起来像管理员的人大喊。
  我本能的反应拿著海报就往前一直跑。
  “不要跑。”那个声音听起来好像在喊抓贼一般。
  于是我跑得更快。
  “不要跑。”
  我回头一看,那人只是喊著,完全没有追来的意思。
  第二天的报纸综艺版的头条,斗大的字写著:“疯狂Fans偷走马茵茵海报”。
  完全没有人提及大哥一事。
  原来人是如此健忘。
  我活著,活著便是一切。
  这竟是我胜过哥的唯一一件事。 大哥走了后的一个月,清清突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陪我喝杯酒吧!”
  我们在酒馆里,两个人默默地各自饮著酒,怀著同样的悲伤。
  我望著清清,极力地想把她从悲伤拯救出来。
  可是我只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甚至幻想死的人是我,清清的悲伤也是我。
  如果不是因为死亡才拉进我们之间的距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在浓浓的酒精、与浓浓的哀伤当中,我竟然记起了一个酒的广告。
  酒的广告内容,在我脑海中渲开:
  一个男人坐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旁边坐著一个穿套装的女人,男人手中拿著一瓶白色的瓶装酒,瓶上红色的字标著酒名。
  男人喝了一口酒,醉眼迷蒙得看著身旁的女人,女人挑逗地看了他一眼,脱下了她的外套,男人露出了兴奋又窃喜的眼神,又喝了一口酒,女人脱下了贴身的洋装,男人更开心了,又喝了一大口酒,透过他的七分醉的双眼,女人的手正把黑色性感衬衣的肩带往下滑。
  “啪”响亮的一个耳光。
  “我知道你在幻想什么。”依然穿著套装,一件未脱的的女人气呼呼地说。原来一切都是男人的幻想。
  欧洲某个国家,好想是德国,又好像是比利时,不记得是那个国家,我总是不记得任何事情,不管重要还是不重要。总之,那个国家的汽车杂志做了一项调查,塞车的时候男人都在想些什么?结果第一名是性。
  男人连塞车时都能想著性,所以我在酒吧里,面对一个伤心对我吐漏心事的女人,和自己痛失亲人的压力之下,作著逃避事实的幻想,也应该没什么不对。
  我专心地想著解开清清衬衫上的钮扣,第一个钮扣、第二个钮扣、第三个钮扣。
  可是我想到了死去的哥,他的身体变成灰紫色,眼睛炯炯有神地看著我。
  此刻我并不想悼念大哥,我把他从我脑袋里抹去。
  我从新专心想著解开衬衫上的钮扣。
  光线是刚刚好的昏暗,昏暗的足以引起人的遐思,又不至于有抱错人的窘境。
  清清新月般水灵的眼睛,忽然变成了美晴狮子狗般呆呆可爱的眼睛。
  昏暗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如果那天我问美晴她喜不喜欢我,她的回答不知道会是什么?
  我从洗手间回来之后,看见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正在跟清清搭讪。
  最后清清抛下悲痛的我,随著那个男人离开。
  后来的我一直在想:
  那天在酒吧,当她靠在我肩膀上痛哭的时候,我应该抱住她的。
  给她男性的拥抱,然后我们会造爱。
  或许这就是她找我来酒吧的目的。
  可是我却没有,我什么也没有做。她一定是失望的吧?所以才跟那男人离开。
  我总是在事情结束之后,才失望的搞清楚真相。
  而比较好的情况是:事情结束了之后,还搞不清楚。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搞清楚些什么?
  其实,我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清清。
  而且我怀疑我早就爱上了她。
  不过对于任何人,那一点也不重要。
  ◎看清事实的真相,有时候不会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只不过是使自己更清醒一点而已。
  而我也常常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看清过事实的真相。
  【第三个男人】一夜情
  1 美雪
  我很清楚在左左右右摆荡不定的爱情游戏中,跑得快的人,通常能全身而退。
  女人要的实在很多,而男人能给却真真有限。这不是推托之词,更非不负责任。我必须郑重声明,如果我能在有限的激情中,放送欢爱,又何须天长地久。
  殊不知东西放久了会腐败,爱情放久了,想当然尔也会变味。况且女人常高估爱情的保存期限。
  为了避免被腐味渗透,我必须跑得很快。
  幸好我跑得快,不然那个…那个叫做…嗯!她到底叫什么名字?美玲?美珍?美惠?还是……美雯?名字那么普通,难怪我记不得。总而言之,当时如果跑的不够快,那个叫美什么的女人,大约已经用绳子栓著我的脖子,胜利地咆哮。
  她,细细丹凤的眼,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配上大饼脸,绝非典型的美女,但这样的五官凑在一起却也一点也不难看。倒是十足的“东方”。
  “你知道吗?我这种脸,是外国人的最爱?”她笑著说。声音很淡,却掩藏不住的得意语调。
  她笑著。
  她爱笑。
  很少见女人这么爱笑的。
  连娇喘时,都妖冶绚丽地笑著。
  “呦,宝贝,我真喜欢听你的声音。”
  “什么宝贝不宝贝的。”她发嗔眯著眼,钩成了两道弯弯的弧:“我叫Michelle。”
  啊!Michelle,米雪儿。想起来了,美雪,她叫美雪。
  美雪眯著眼抬著下巴的样子特别性感。不同于一般的女人。
  台湾女生惯性地爱装可爱,不论几岁。好似愈幼稚,愈能得到宠爱。
  法国女人则喜欢装成熟,沙宾娜说那是因为法国女人相信成熟性感的女人才能吸引住男人。那时我的头埋藏沙宾娜浅棕色的卷发和枕头之间,乍然听见卷舌音浓重的法式英语,听来也很吃力,不过大意是如此应该没错。
  但美雪并不装可爱,她成熟性感的风韵,像沙宾娜。呢哝略带沙哑的声音,令人想身陷其中。虽然初见她时并不以为然。
  我承认初见面时递名片给美雪,完全是个错误。
  如果在递名片与和她上床之间,一定有一个错误的话,肯定递名片是个错。
  刚开始时,并没有打算和她有任何的瓜葛。
  你知道在那种场合,就是喜宴的那种场合,是催婚圣地,绝非挑情之处。
  女人挨著坐在男友地身旁,嗲声地说著新娘子今天多美,多幸福。言外之意是:“你什么时候才要娶我?让我也幸福。”
  至于调情,那就免了。放眼望去,不是男方亲友,就是女方亲友。除非想“一举成名”,否则谁会受得了流言缠身。
  所以我便这么不设防地和她交换名片。
  只是后来不知是她真的酒量太差,还是她自己把自己灌醉。
  眼神迷蒙,似醉未醉。
  “我头有点晕,好像喝醉了,不能开车,你载我一程?”她说。
  “啊,我可能不顺路,这样吧,我送你去做计程车。”
  “你还没问我住哪里?就说不顺路。”
  是啊,这样表态还不明显吗?“那么你住哪里?”我也只好一问。
  “我住木栅。”
  “那真的不顺路,我住芦洲。”我说的是实话。
  她似乎没站稳地全身贴在我身上。我可以感受到她的酥软的胸部随著呼吸在我的胸膛起伏。
  喝醉酒的女人有撒野任性的权利,但她没有喝醉。
  “顺路啊!”她的嘴靠近我的耳边,呼出咕浓的几个字:“绕一圈就顺了。”
  我拉了一拉衬衫的衣领,拉松了领带。大约是酒精,一定是酒精。热气呼在我的耳根,欲火烧在心底,不,不,不在心底,比心底还要再低些,更低些,在两股之间窜烧膨胀。
  我迅速把她拉往停车场。
  我不想让她失态的模样,引起别人对我们之间的关系作过多的联想。
  我原本真的打算直接送她回家而已。
  我习惯单手开车,男人应该学会单手开车。开车一只手就已经足够,另一只手是用来放在女人大腿上的。当然它现在闲置在排档杆上。
  但是她的手抓住了我的手,从她的胸侧一吋一吋的往下沉落,一直到越界,卡陷在湿濡的私密领域。
  当我再次警觉之时,我和她的身体已经混杂著汗水紧紧地交缠在一起。
  趁她洗澡的时候,我从她的皮夹拿回我的名片。
  当然,这是小人的行为。等她回家发现时,顶多让她骂我是小人便是。
  总之我怕麻烦的女人,而她看起来正是如此。
  我承认当时递名片给她,确实是个错误。
  几天之后她还是找到了我。
  她问了新娘的同事的姐姐的男友,真不巧那位新娘的同事的姐姐的男友是我同事。男人的大忌,千万别碰麻烦的女人。
  2 何丽
  八、九年前的我当然还不能了解这些。
  明白地讲:后来我所以会对女人使坏,实在也不是我所愿意。
  大凡事情的发生,总是可以追根究底。自从佛洛依德的心理论在人们的心扎根,大抵人们的行为,总要一番究因,不是追溯到童年,就是归究于潜意识。
  追忆当初少不经世之年,我也曾轰轰烈烈地爱过。
  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任何情场高手也都是从纯情少男开始。
  真实的情节在爱情的故事里,似乎不是那么的重要。
  后来有不少女人在缠绵之后听过我纯情少男的故事,每每感动的热泪盈框,这鼓舞了我更加加油添醋地增加深情的成分,以至于我自己也混淆究竟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我宛若把自己伤痛的记忆变成了滥情的肥皂剧,为了换起女人们的伟大母性。她们自动合理化我花心的行径,像是残缺的孩子偶尔任性也会很快地被原谅。
  对她们来说那只是众多爱情故事中的一个,而我自己的心情也只沉积在我自己的记忆之中。
  那是一个冷飕飕的夜,我手里拿著厚厚的一叠情书,是的,厚厚的一大叠。全是用英文写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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