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的爱情位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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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最美丽的地方是她的手,白酥稣的,柔弱无骨似的,像洋葱般的光滑,细细的五跟手指头像是算好比例般的完美。我从没想过一个女人的手可以美到这样的程度。
我坐在她的隔壁,我也把手挂在椅背上,假装恰巧在她的手的隔壁。
两个椅背,两条垂挂的手,靠得很近的两只手。
撞球碰撞进袋的声音显得很乏味,空气滞塞的地下室中,烟味和人气相混变成了一缕缕的烟,凝聚又飘散,一切都变得有气无力。
她的身体几乎是完全放松地陷在椅子里。
大概是坐久了很无聊,她双手一撑从椅子上起来,有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她的手碰到了我的手。
是电流吗?
原来男女之间会有触电的感觉是真的。'
一丝酥麻的感觉从右手掌的小指侧边,沿著手臂的边缘滑上肩头。
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生的手,严格说起来是她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然后一切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不管我的手有没有刚好在她的手旁边,不管她的手有没有碰到我的手,一切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意义。
她太漂亮了,女人太漂亮,就应该跟我没什么相干。
那时的我下了那样一个结论。
现在我应该怎么对她才好呢?
“我不知道你会爱上我,其实我早在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已经爱上你。”
很蠢!活像偶像剧的台词。
“别难过了,他会原谅你的,最后他会祝福我们。”
也蠢!我连自己会不会爱上她,都不清楚。
也许等浩宇当完兵,他们又和好了,而我只是其中的小插曲。那我呢?
明智的抉择,我应该让自己全身而退。
所以我只好说:“我…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我…我…我是同性恋。”
她用诧异的眼光看著我,好想我说的是外星人的话。
“啊!是这样啊!同性恋也很好。”她的回答更让我一头雾水。
蠢!只有这个字能形容自己。我怎么能够天才的想出这样的话?虽然我确实长得很女人,是这样的,所以浩宇才放心地脱我好好照顾她。可是我并不是同性恋啊!
接著我们两个一阵静默。
喔,不只是一阵静默,是一直静默至送她回到家。
2
送走清清之后,我一个人独自开著车。
已经是深夜,环河快速道路上车子不多,我踩紧油门,沿路奔驰。
家里一片愁云惨雾,望著回家的路,有点心却。
兜了一大圈,车子开到了河堤,熄了火。
一个人静静也好。
忽然发现我活到今天,好像还没有谈过恋爱。
如果我明天死了,会不会感到惋惜?
我想起了那个有著两个小虎牙的女生。
那个青涩的年代。
十一点多的末班公车。
手指还沾著画壁报留下的颜料。
我坐在公车座位上闭目养神,公车颠簸地厉害,反正睡不著,索性子看著座位前写得密密麻麻的字。都是一些歪歪斜斜的字,写著谁爱谁,谁喜欢谁,其中有些还夹了一些脏话,还有不少的人留下电话。
我学著那些歪斜的字,写上“江美晴喜欢刘宗毓。”
从车窗上的倒影,我看见自己在傻笑。
想想觉得愚蠢,又看了“江美晴喜欢刘宗毓”那些字一眼,把它涂掉。
一时兴起,我抄下了所有的电话号码。
然后高高兴兴地下了车。
找了一个公共电话亭,一个一个地打。
大部分的电话都是假的。
有电信局、殡仪馆、甚至还有学校的电话,而绝大多数都是空号。
“喂,你找那位?”一个女人低沉的声音。
居然接通了,不是公司行号,是住家的电话,我一紧张,喀一声挂下电话。
觉得很好玩。又再拨了一次。
这一次我对著话筒唱起了歌。
咿咿呀呀地唱。
对方著著实实听完了整首歌。
这次却是一个年轻稚嫩的声音喊著:“刘宗毓”。
我认的出她的声音,她是江、美、晴。
我用力挂上电话,心扑通扑通地跳。
突然厌恶起和江美晴同班这件事,如果不是和她同班,我就不会认识她。如果不认识她,那么即使她听到了我怪异的歌唱也无所谓。
偏偏我认识她,她是我同学。
第二天醒来,想过各种逃课的方法。
可是我毕竟什么也没做一切的一切都很烦。
难熬的一天。
教室里有冰箱的味道。
而我变成一条冰冻的鱼。
可是她竟然什么都没有说。
我以为她会没有把它当笑话一样地说给同学听,一群女生会交头接耳,然后吱吱地笑。
但是她没有,连小声和同学说话,任何一点可能引起我误会的低声说话都没有。
我感受到她的善良,可是我没有跟她说谢谢,而且我也还没跟她说我其实真的喜欢她。 我心里一直挂记著这件事。
高三的那年暑假,我终于在她家门口徘徊了二十三次后,按了她家的门铃,想跟她说谢谢。
“我路过这里。”
“喔,路过啊!”她浅浅的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嗯。”
“你找我有事吧?”
“也没什么事。”
随著她的目光,我突然发现我的手正捏著裤管搓揉,于是我把两手插在口袋里。
“我爸妈在家,不能请你进来坐。”
“没关系。”
“你找我真的没事吗?”
“我想跟你说谢谢。”
“什么事啊!”
“就是那件事,电话的那件事,你没告诉别人,不然我会很窘,嗯,总之,就是谢谢你。”
“你很可爱,那又没什么!”
我很可爱吗?我看著自己的脚。
“嗯,就这样,谢谢,再见。”我说完最后一句话,僵硬地挥一挥手。
我不知道自己会什么要挥手,我平常说再见时,是不挥手的,那样看起来像女生的动作。
我究竟为什么要挥手,我也不明白,很多动作在我自己做完之后,我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做。
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很难明白的。
我想起来我还没跟她说我喜欢她。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还站在门口。
我又对她挥了挥手。
她家的狮子狗跑出来安安静静地站在她的脚边。
她又笑了,她笑起来像狮子狗一样可爱。
而清清的笑却像新月。
3
隔天我一大早就出了门,昨天发生的事好像一点都不真实。
现在才五月阳光却异常的毒辣,我走向医院的门口,这是仁爱路上有名的癌症医院,白色坚硬的四栋建筑,冷森如冰窖。
医院门口种的整排的椰子树依旧茂盛,苍翠的树影投在人行道上,斑驳。
我抬头上望,天空湛蓝的出奇,几片云丝在远远的边际聊作点缀。
这么好的天气,任何人都不应该将命浪费在医院之中。
我想起隔壁病床的老先生,得的好像是胃癌,一股熟烂苹果的味道,不断地从他的口中呼出。从此苹果好像被亵渎过一样,我再也不愿吃它。
坐在病床旁的孙子兴高采烈地讲著电话,正计划著烤肉,眉飞色舞的神情和躺在病床上的老先生成了荒谬的对比。
以前我也想过癌症的种种,不过当时只是一份通识课程的报告而已。我记得我笃定地在结尾写上心得,如果我得了癌症,已经到了末期,我一定会选择“安宁病房”有尊严的死去,不让医生在我身上插满无谓的管子,苟延残喘的存活。写完还为自己的见解得意一番。
现在想想当时的想法真是天真的可以。事不关己时,一切都洒脱。
那时知道的都不过是文字上的资料,写完报告后三天就忘了。
可是如今任何人问我,我都可以背出一连串的药名。
我还可以告诉你,副作用是是什么。
我忽然有股想嚎啕大哭的冲动,我抱著椰子树,额头顶著树干,眼泪潸潸地流下。
在癌症医院门口痛哭,应该也不是件怪事吧!想想于是更嚎啕大哭了起来。妈就只有我和哥这两个儿子,如今她就快要失去一个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情何以堪?
自从爸离开之后,两个儿子就好像是她的一切,严格来说,不是两个儿子,是一个,老哥才是她的一切。
而我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她甚至对我没什么期待。
老哥就比我优秀很多,可是相较之下,妈对他却是说不出的严格。
我还记得小时后我和哥去学钢琴,我学了一个学期不想学了,妈咾叨了几句便作罢。倒是哥扎扎实实学了下来。
那时我便发现我和哥是不同的。
小学的时候,老师总要在学期结束时在联络簿上写上对小朋友的评语,但是事实上老师只会注意到特别调皮或是功课特别好的学生,对于那些平常没什么特异举动的小朋友,可能也不知道要写些什么。
“乖巧懂事”,这就是老师给我的评语,我不太满意,好像在赞美女生一样,老妈却很高兴,她对我向来没什么期待,所以任何评语只要不是负面的,大概都会很高兴。 “呵……”是妈的笑声。
自从癌症的阴影垄罩在我们家,家里气氛惨澹至极,现在却听到家里难得的笑声。
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我拿著钥匙的手搁在半空中,这声音,不会吧?
我不知道清清来家里做什么?
我希望她自己能够明白。
我开了门进去。
“你不是到医院去陪你哥吗?”妈狐疑地看著我。
“我今天很累不想去。”
“这孩子真是的。”
“他大概很累吧!昨天开车送我去台中看一个朋友。”她很巧妙地把分手的那段省略。“那让我去医院照顾宗华好了。”
“还是我去,你昨天才从台中回来。”
结果妈去了医院,清清留了下来。
这些日子妈几乎以医院为家,今天在家是为了把堆积如山的衣服洗一洗。
可是我明知如此,我还是跑了回来。
我赎罪似地把衣服全丢进洗衣机里。
“喂,深色衣服不能和白色衣服一起洗。”清清在我背后大叫。
“喔。”
我把白色衣服从洗衣机捞出来,湿漉漉地都到洗衣栏里,衣服像梅干菜一样地绉成一团。
清清替我煮了晚餐,她煮了红烧鱼、姜片牛肉、柠檬鸡丁、酸辣黄瓜肉片汤、炸茄饼、还有一盘菜,是青菜花炒玉米笋、红萝卜、香菇、兰豆,她说那叫“素食锦”。
我很惊讶她煮菜的技术怎么进步那么多。
我也很惊讶她为什么煮这么多的菜。
“我们只有两个人,吃不完这么多。”我呐呐地说。
“我心情不好时就想煮东西、吃东西,煮很多菜、然后全部吃光。”
“喔。”可是其实把菜吃光的是我。
从那时候开始,我便有荣幸常常吃到清清煮的菜。
妈、清清和我轮流去医院照顾哥,当妈去医院的时候,清清就会出现在家里。
她好像已经变成了家里的一分子了,我这么地想。
也从哪时候开始,清清便如影随形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你下午过来接我,我的摩托车坏了,发不动,你可以现在过来吗?”
于是我翘了两节课去载了她。
“我从医院回来,肚子很饿,买了便当,现在又不想吃了。”
于是我在吃完晚餐后的一个小时,又到她租的小套房里吃了一个便当。
“你打字快吗?我明天要交报告。”
于是我用一分钟十五个字的速度,帮她打完了三十页的报告,然后叫醒睡眼惺忪的她。
一切理所当然。 “你还在家里,快来不及了,你先过来接我,在去接宗华。”清清在电话的那头说著。下午是宗华的钢琴独奏会,她似乎比任何人都紧张。
这是大哥的愿望。
一个属于他的舞台的钢琴独奏会。
我不时地从后照镜看著他的脸。
英挺的鼻子,深陷的眼框,两条浓黑的眉毛在腊黄的脸上显得太过刚毅。
他一直低著头。
如果不是癌症,他璀璨的人生才正要开始。
但是他却正在凋谢了,他的任何愿望都值得身旁的人努力为他实现。
原本以为办独奏会是件难事,没想到却出奇的顺利,不但很快获得演出的机会,门票还在一个月内销售一空。
大多数艺术家都是在死亡前或死亡后声名才达到颠峰,因为不可能再有更好的作品问世。
因为死亡,不能重生,所以才具更具价值。
是这样的吗?
海报上左边是大哥的侧脸的特写,低著头专注弹琴的样子,头上戴著绿色鱼纹的头巾,遮掩因为化疗快要掉光的头发。
上面写著“新世纪钢琴奇才——刘宗华告别钢琴独奏会”。
“告别”两个字特别刺目。
确实是告别。
这是哥的第一次独奏会,除非奇迹,否则也是最后的一次。
大哥是不是奇才,我不知道,但人生就是这么荒谬,先前大哥还因为申请不到学校而抑郁,笑说自己沦落到钢琴酒吧卖笑。
“沦落”是他说的,钢琴酒吧的女客人十之八九是为了看他才去的。
看到那些女人对大哥痴迷又故做矜持的模样,大概一辈子我也不会遇见。
后来大哥终于申请到朱丽亚学院的全额奖金,但是去了才半年,却发现患了血癌,而不得不放弃,匆匆回国。
这就是人生吗?
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月光”在空气中流泻,忽然间钢琴声停顿了好几分钟。
大哥的手抖抖颤颤,举起来又放下。
“不要弹了,逞什么强呢?我们回家吧!”我在心里喊著,声音梗在喉咙里出不了口。
我依然坐在位子上,一动也不能动。
全场一片寂静,只有眼泪湿润眼框的情绪流动。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热爱钢琴的癌症少年的告别之作。
每一个人都引领等待著。
终于一个音符落下,全场爆起热烈的掌声。
当天晚上大哥的病情就恶化了。
当医生宣布死亡的讯息。清清像瘫软的棉花,哭著伏在宗华的身上。我惊讶地倒退一步。清清她哭的如此伤心。我终于明白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