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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天枢-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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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同时拥有中阶武士与中阶魔法师的成就,也是打不开的,我加工完成之后连自己都打不开了,它恐怕只有神灵才能发现。

如果有可能的话,这个凹槽是准备在将来让你镶嵌众神之泪的。假如你在法杖上镶嵌了众神之泪,那么其余四个凹槽就不能再随意镶嵌其他的神石,必须依次嵌入幽蓝水心、火焰精灵、大地之瞳、风之魅舞,这与伊西丝守护女神的法杖结构是一样的,只是看上去完全不同,效果可能也有一些差异。

你知道我是一位大魔法师,但还不清楚我也许还是这个大陆上最好的工匠大师,你手里拿的这根树枝般的东西,是我平生最得意的作品了。”

老疯子一口气说完这番话,双手摩挲着精铁枝,脸上也微微露出了得意的神情。可能是虱子多了不痒痒吧,要是换一位普通的神术师见到这些晶石与这根法杖,恐怕下巴都要掉下来,可是阿蒙这段时间接二连三受到的震撼太多,神经已经相当坚韧,人也非常之镇定了,他站起身来只说了三个字:“谢谢您!”

老疯子摆了摆手道:“我们之间说不清谁应该谢谁更多,是我把你引上了一条可能是这世间最艰难的路。”

阿蒙:“那又怎么样,难道您认为我会不愿意吗?难道您希望我一辈子就只做我父亲那样的矿工,离不开都克镇,说不定现在已经被砍去一根手指?”

老疯子看着阿蒙,目光似乎在研究着什么:“阿蒙,你是一个心里能藏住事的孩子,就像这根铁枝能藏住神石让人看不出它是法杖。但你心里藏着一个疑问很久了,关于我的,今天就说出来吧,我能读懂你看见这些神石的眼神。”

阿蒙低下头道:“既然如此我就问了,开采出众神之泪的那枚矿核,是我父亲从你这里借去的。因此我才有了这么多遭遇,而且你也说了,自从我开采出众神之泪的那一刻起,很多事情就必然会发生。您是故意的吗?早知道那矿核里就是众神之泪!”

阿蒙终于把憋在心里许久的疑问说了出来,老疯子竟然被他说的有点不好意思,低头看着精铁枝道:“所有的大魔法师与大神术师中,我应该是最了解神石开采的,不可能有别人在都克镇亲自做一百多年的矿工。矿核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没有打开之前谁也不敢肯定里面一定有神石,更不清楚里面会是什么样的神石。

我用了一辈子的时间也没有完全搞清楚,只是知道那一枚矿核与我所熟悉的其他矿核都不一样,那么里面很可能就是我从未开采过的众神之泪。把它借给你父亲,你打开了它,果然是众神之泪!我没有猜错。”

阿蒙欲言又止道:“那你为什么不……?”

老疯子接过他的话道:“那我为什么不自己留着?众神之泪对我已经没有太大用处,而且是贝尔拐走了伊西丝神殿的圣女,还带走了人家的众神之泪,归根到底都是我的原因,我还一枚众神之泪外加一名圣女就是了……再说了,假如不让你开采出众神之泪,我怎么顺势进行我的计划?你说的对,我的确是故意的。”

阿蒙没有继续追问的意思,只是点头道:“哦,我明白了。”

老疯子一指那枚黑色的神石道:“特殊神石的用处不止一种,比如这枚大地之瞳,是使用土元素神术最好的辅助器物,也可以辅助某些力量系神术,同时还可以作为信息神术的载体。我以书写神术卷轴的方式,将我所知道的修炼内容都记在里面,你可以慢慢阅读它。但我用的信息神术有一个特点,只有你的神术成就到了某个地步,才可以看到某个阶段的内容,看完之后,记录的信息就自动消失了。”

然后他又一指那枚白色的神石道:“风之魅舞不仅是施展空气神术最好的辅助器物,也是空间魔法最好的载体之一,但它有时候需要加工。这枚风之魅舞在我手中已经有很多年了,我把它加工成了一件空间法器,里面可以装很多东西,但现在是空的。如果有一天你成为了一名六级魔法师,并能够使用高阶空间神术的话,就可以打开它、使用它。”

阿蒙插话问道:“六级不是中阶魔法师吗,怎么会使用高阶神术呢?”

老疯子笑了:“不是仅有高阶神术师才能使用高阶神术,实际上各种神术都可以借助辅助道具来施展,而大神术师的衡量标准是另一种含义。其实在神殿里考核一位六级神术师,其评价标准不仅是通过了‘魔鬼的诱惑’的考验,还包括能够借助道具使用高阶神术,不借助任何道具施展至少一种高阶神术等等。现在和你谈这些还为时过早,大地之瞳记载的信息中都有,你能够看见的时候自然会知道。”

阿蒙突然觉得老疯子今天的表现很有些不对劲,就像一次要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清楚,不禁问道:“您今天是怎么了,难道我立刻就要离开了吗?”

老疯子:“可怜的孩子,你真聪明,明天一早你就将被放逐,今天是你在都克镇的最后一夜!还有最后几件事,我会在明天送你走的时候再交待。现在我想问,我是否从来没有说过你是我的学生,而你也从来没有叫过我老师?”

阿蒙这才意识到自己真的从来没叫过老师,一直只是称呼尼采为老疯子,并不是不尊重,而是从小到大早就习惯了。一听这话他跪了下去,亲吻老疯子脚前的泥土,然后说道:“尼采老师,在我心目当中您早已是我的老师,我当然是您的学生。”

老疯子并没有阻止阿蒙行最隆重的大礼,反而哈哈大笑道:“阿蒙,如果有一天你能解开神灵的秘密,甚至被称为神灵,那么今天这个场面一定很有纪念意义,或者说有绝妙讽刺意味!我已经在大地之瞳中记录了这个场景,孩子,你不必叫我老师,其实我教你的并不多,也不希望你成为我的学生或是另一个我,只是要你完成我的愿望,这一点好像没有任何人能教,为难你了。”

阿蒙恭恭敬敬的答道:“我不会忘记的。”

老疯子似是无限感慨道:“忘记或不忘记,谁又能说得清呢?我在这大地之瞳中记录了两条信息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一条是你刚才跪在我面前行礼的场景,至于另一条嘛,与玛利亚有关,你想看看吗?”

阿蒙很好奇:“玛利亚?我想看!”

老疯子:“你还没有修炼信息神术,我先给你演示一遍罢。”

话音未落,阿蒙就看见桌上的那枚黑色神石变的无色透明,棱角在发光,成了一个十二面体水晶光球的样子,然后这个光球在膨胀变大,里面出现了一幅立体画面,是写在墙上的一行埃居草书——“阿蒙,我的名字叫艾蔻。”

见阿蒙疑惑不解的神情,老疯子笑眯眯的解释道:“那是玛利亚在她的房间里写下的一行字,她想告诉你她的名字,却没有说,只是写在房间里某个角落,但后来又擦掉了。这恐怕是她最后一次使用这个名字,也是最后一次书写世俗文字。你说,她究竟是忘记了还是难以忘记?这恐怕连神灵都说不清楚!”

……

第二天人们还在吃早饭的时候,穆芸神殿中召集镇民集合的钟声又响了,当人们匆匆吃下食物赶到神殿前的广场上时,发现这一次的钟声是达斯提亲自敲响的,镇长大人的神情十分肃穆。

见人们来的差不多了,达斯提镇长打开了一卷文书高声念道:“接埃居帝国与哈梯王国联合下发的、永不撤销的法令。叙亚城邦所属各地,都应派出勇士协助追缉邪恶的魔法师贝尔,他最后出现的地点是叙亚城邦都克镇以西的幼底河谷丛林中。”

念到这里,达斯提合上文书,语气顿了顿又说道:“贝尔是一位邪恶的魔法师,追辑他的人必须是真正的勇士,他从埃居的伊西丝神殿逃到了幼底河丛林中,能找到并消灭他的人,必然得到了伊西丝女神与穆芸女神共同的祝福,本镇终于出现了这样一位勇士,我决定派他去执行王国的法令。”

萧咕不在,镇上除了老疯子和阿蒙,只剩下达斯提镇长自己识字了,没人注意到他手里拿的那张羊皮卷很旧了,更不清楚那上面写的已经是三十年前的法令。

第019章 三十年前的法令

三十年前,当埃居帝国得知贝尔已越过海岬城邦的边境、穿越叙亚沙漠逃往幼底河谷时,不仅调集下埃居一批神术师和武士随后追杀,而且还通过官方下公文,要求哈梯王国尤其是靠近幼底河谷一带的各城邦协助追缉贝尔。

于是哈梯王国下了一道法令,象征性的送到了各地,这多少是一种敷衍,只说让各地派勇士追缉贝尔,却没说如果不派人会怎么样。各地的大人们谁心里都清楚,派人追杀一位九级大魔法师,且不说能不能找到,就算找到了也和找死差不多,事不关己,顶多有消息通个风报个信而已。

都克镇也接到了法令,他们怎么可能有贝尔的消息,更不可能派铁匠去追杀大魔法师,所以根本就没有任何举措,当然也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后来伊西丝神殿宣称贝尔已被圣女葱霓消灭,但官方对此事的经过讳莫如深,谁都不愿意再提起贝尔这个名字,这件事就算结束了、成为了历史。偏偏还留了个谁也没注意的尾巴,哈梯王国当时下的是一道永不撤销的法令,事后也忘了撤销。其实谁也用不着再做什么,事情都过去了,没人会没事找事再去追杀一位早就没了消息的大魔法师。

更有意思的是,都克镇当年只接到了协助追缉贝尔的法令,事后埃居帝国并没有通告哈梯王国贝尔已经被消灭的消息,哈梯王国自然也没有将与自己无关的公告转发境内各地,理论上来讲,都克镇对此毫不知情。

而实际上,都克镇上的人们对此确实一无所知,三十年前的法令根本就没听说过,除了老疯子之外,其他人连贝尔是谁都不清楚。今天达斯提却把这条法令翻了出来当众公布,而这条法令仍然有效!

镇民们都很意外,贝尔是谁?听镇长说的话好像是一位魔法师,一位让埃居帝国和哈梯王国联名下令追缉的魔法师,那一定是非常难对付的人,有那么多神术师和武士,用得着从小小的都克镇派人吗?镇长大人干嘛这么热心,就算想媚上也用不着拿这种事来表功啊?

大家正在面面相觑、窃窃私语间,老疯子尼采上前一步问道:“镇长大人,您说本镇出现了一位这样的勇士,他是谁啊?”

达斯提面无表情的一指人群中某处:“被神灵眷顾的人,我们都亲眼见证了神迹,知道守护神是怎样赐福于他,就是阿蒙。”

阿蒙一听镇长宣读这样的法令,立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就是昨天夜里老疯子和歌烈与达斯提商量好的,找个借口让他离开都克镇或者说将他放逐。可是别人并不明白,立刻就有人喊道:“什么,阿蒙!镇长大人要派一个孩子去消灭魔法师?”

荒唐,简直荒唐透顶!且不说追杀魔法师,就算将一个孩子送到险恶的丛林中也是胡闹,如果这话不是达斯提镇长说的,恐怕早就被人们骂得狗血淋头了。

达斯提镇长冷冷的反问了一句:“哦,那么派你去?”

这一句话打消了绝大多数企图质问的声音,但有一个人却颤巍巍的走了出来,向着镇长跪下道:“大人,请派我去吧……”

这个人就是阿蒙的父亲,今天他难得没喝多。达斯提镇长看着他,面无表情的问道:“你是勇士吗?你得到过守护女神的特别眷顾吗?很抱歉,我已经决定了,就派阿蒙!”

阿蒙的父亲嘴唇嗫嚅着还想再说些什么,阿蒙与老疯子已经一左一右把他扶了起来,分别在耳边低语了几句。他听见这话显然很震惊,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阿蒙作为被都克镇派出的勇士,深入丛林去追缉邪恶的大魔法师贝尔,执行王国的法令。镇长大人只给了阿蒙一个时辰,让他回家收拾行装立刻出发,并不允许任何人去送出镇外。

作为监督,令众人散去之后,达斯提亲自陪着阿蒙回家。在阿蒙的印象里,这位镇长大人还是第一次走进自己家的院子。阿蒙是都克镇“选”出来的“勇士”,理应享有荣誉,镇长公事公办,以全镇人的名义送给他一个钱袋和一把刀。

勇士出门也是需要花钱买东西的,同时也要有武器,镇长给阿蒙的这把刀,自然是打造的非常好的精铁刀,既锋利又坚韧,很耐磨损还不容易折断。就是尺寸稍微小了点,连把不到一尺长,与其拿去追杀大魔法师,还不如用来给猎物剥皮切肉更好用。

阿蒙没太多东西,他只带了那根树枝和两个皮囊,一个小皮囊可以揣在怀里放贵重物品,一个大皮囊可以挎在肩上装不少东西。他将手里那二十枚神石都要留给父亲,而父亲却坚持要他带走一半,在外面肯定需要用钱。

达斯提镇长在一旁道:“阿蒙出门需要的钱应该本镇出,我已经把钱袋送来了。”

阿蒙的父亲打开了钱袋,发现里面有五枚神石、五枚金币、十枚银币和几十枚铜币。阿蒙看了一眼,将五枚神石拿了出来道:“父亲,这些留给你,我带剩下的就够了。”

父亲直摇头:“你还是全带神石,多带些神石,这样方便。”

达斯提又忍不住插话道:“老酒鬼,你并不太了解外面的世界,在很多地方的乡村小酒馆,喝一杯酒只需要一个铜币,如果拿一枚神石付账,恐怕连酒馆都能买下来。必须带零钱,这样既方便又不容易惹麻烦!”

一枚神石相当于二十铢黄金,大陆上通行的金币每枚重量就是一株,银币与铜币每枚重量是半铢,每枚金币价值二十个银币,每枚银币价值一百个铜币。换算一下,假如某个地方一杯酒卖一个铜币,阿蒙喝了一杯酒拿一枚神石付账,酒馆得找给他三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枚铜币!

阿蒙的父亲嘴张得老大,他在都克镇买一瓶酒需要一个银币,自己家不大的杯子最多只能倒五杯而已,他愣了半天才说了一句:“孩子,你确实应该去外面的世界!”

达斯提镇长走了,阿蒙与父亲分钱,最终阿蒙只带走了镇长给的钱袋,把手头的二十枚神石全部留给了父亲。而父亲听了达斯提的话,又拿了三十枚银币一定要阿蒙带着,这是上次法约尔给的钱。

老疯子和阿蒙都告诉这个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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