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死人法则-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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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漂亮。”她忘情地说,目光被天罚吸引,迟迟不能离开。
她手指头轻轻一勾,罗岚听到咔嚓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折断。那黑发少女的手里头突然凭空多出了一张方方正正的照片,上面的内容是蓝紫色的雷霆,它如同千千万万的蛇,被做成了不动的标本。
罗岚惊恐地抬起头,他看到平静的天空中,除了破了一个洞的狼烟防护罩以外,一无所有。
天罚呢?罗岚看着黑发少女,她对罗岚说了一句“谢谢”。她将印有雷电的照片夹到书里,满意地笑了。
“雨度礼华,好久不见。”马良对那穿着和服的黑发少女说。
“早上好。”少女回答。她想了一想,对马良说:“今天我心情好,我们就不打架了。”
少女离开后,罗岚亲自驾车送马良回他住宿的酒店。在路途中,罗岚问了马良一些问题。
“雨度礼华是谁?她竟然能够将天罚捕获到一张纸片中,宛如神力。”罗岚问。
“雨度礼华这个名字不太出名,而且她在无人区里也不太喜欢出风头,你没听说过很正常。”马良说:“但是你应该听说过她的外号。”
“是什么?”
“折纸,弑神班班长折纸。”
罗岚把白色奥迪撞进了一栋当时没有人的房子里,安全气囊把他重重弹在靠背上,马良在车子的后备箱那里画了一道门,走了出来。
墙壁把车头撞得变形,车头把墙壁撞碎。车子半插入房子里,发动机制冷液流了一地。墙壁把车子卡住了,安全气囊把罗岚卡住了。罗岚也不太想走出车子,他现在想一个人静一静。
天罚雷霆,五食先生,神笔马良,雨度礼华……他今天真的是太累了,开着车都要睡着了。
马良在车外等了好久,可是罗岚没有出来的意思。于是它左手的画笔画了一辆汽车,右手的画笔画了一名司机,司机驾驶着汽车把马良载走了。
荆棘之塔那边由梦百香负责指挥禁卫队的士兵,协助骑士队的骑士收拾战场。他们分出了一些人看守荆棘之塔的出口,剩下的人继续搬运伤员与尸体。
梦百香开始的时候,很认真工作。她要求士兵们相互沟通,把死者的身份一一认出来,好清点死亡的人数,好确定死者的身份。但是渐渐地,她放弃了这样的做法,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且他们被雷霆劈死,脸黑成了一块炭,辨认工作难以进行。
她决定把禁卫队集合起来,将在场的所有活人确定为禁卫队的现有人员。至于那些逃兵一律按照死亡来处理,如果他们将来不回到队伍,禁卫队会给他们的家庭发放抚恤金。如果他们将来回到队伍,禁卫队就会革除他们的军籍,正式将他们从队伍里除名。
贪生怕死的人,要来何用?
梦百香现在很想为队长霸龙做一些事,她想要将禁卫队的风气纠正,她想要把禁卫队变成一支有战斗力的团结队伍。将废物除名,这是她要做的第一步动作。
但是,梦百香有些担心。那些逃跑的士兵不仅仅是胆子大,最重要的是他们背后代表着强大的贵族势力。虽说他们是给那些贵族跑腿的,地位低下。但是贵族的狗都有随意咬死人的权利,和狗一样低微的逃兵恐怕也相当难缠。
梦百香担心逃兵会平安无事地被贵族送回禁卫队,怕他们继续吃着国家的粮,领着国家的饷,玩着国家的女人,最后卖了国家的气魂。
而且,禁卫队死了不少人,恐怕达官显贵得到信息后,他们的家丁已经在前往禁卫队总部报名的路上。
真是头疼,如果可以和队长霸龙好好探讨这个问题就好了。
一名士兵屁颠屁颠跑过来,像是献宝一样,神秘兮兮地告诉梦百香:“头,我们找了好久,没有看到玉天流……”
“就当他死了吧,抚恤金打入我的账户里。”梦百香吐了一口口水,骂道:“没用的男人,贪生怕死。”
士兵无辜地说:“头,你为什么骂我啊?虽然我很害怕,但我还是躲在死人堆里看着你们战斗啊。”
“没说你,滚远点!”梦百香嫌弃地说。
看守荆棘之塔的人拦下了一名神色沮丧的少年,他从荆棘之塔里走出来,在没有下雨的时候撑着黑色的雨伞,实在是奇怪。
这么奇怪的人,说不定是从荆棘之塔的监牢里逃出的重要犯人,或者是神经病患者。
那人是白雨。
他腿上的大伤口被黑猫用鹿活草的汁液医治好了,在鹿活草活死人肉白骨的神奇功效下,他感觉小腿比以前更加有力了。
但是他走得特别慢,有气无力的,像是被卸了油门的汽车,被折断翅膀的小鸟,失去了前进的动力。
士兵们才不管他走路走得怎么样呢,他们两个人夹上白雨,一左一右打算把他夹走,关进荆棘之塔的监牢里。
“松开他,放他走。”霸龙说话了。
士兵一看,带着金色兔子面具的霸龙从荆棘之塔里走了出来,正好目睹了这一幕。
白雨走了,他的伞撑在头顶上,或许是想让苍天下一场雨吧。然后,他的伞搭在了肩膀上,他认为自己的背影太像一条落水的狗,狼狈不堪。
他很想回头,回头看看那荆棘之塔,回头奔跑,强行将林娆从荆棘之塔里救出来。
可是他不能,因为林娆拒绝了他。
第一百四十六章 不会下雨的地方
其实也没有被拒绝吧,白雨想。他觉得只是自己把事情想得太严重了,或者说他把自己的分量想得太重了。
林娆从始至终没有和白雨说过一句话,她静静地看着白雨气喘吁吁地跑到地下室,费劲地打开地牢的铁门。她听完了白雨的循环语句,白雨一直在说:“跟我走。”
“为什么?”良久,林娆终于回应了白雨。她面无表情的脸上有些不耐烦,看着白雨的眼神如同看着一只鼻涕虫。
难道我比外头的食血鬼还要恶心?为什么你看我的眼神让我那么卑微,我又不是跳梁小丑,我可是在充当救出你的英雄。白雨心想。
林娆脸上的寒冷,是比荆棘之塔的棱角还要锋利的尖锥,她在白雨眼中是纯色的白莲花,但是根茎上却布满了玫瑰的刺。
白雨看明白了,他的到来就是多余的举动,甚至引起了林娆的反感。房间里除了他和林娆以外,还有一名被埋在沙子里的女孩,但是那与他无关,他现在心情低沉到了无视除了林娆以外的一切存在。
林娆衣裳整齐,活动自由。她惬意地坐在老虎凳上,或许刚才在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女孩聊天。
“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哦。”女孩说,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她肯定在和白雨说话。
我知道啊,我又不傻,我看出来了。白雨想:我就说那铁门为什么没有上锁,为什么外头的守卫都一一倒下。原以为有人趁着天罚引发的混乱洗劫了地牢,没想到是有个想到处走走的少女除掉了挡路的家伙。
难怪黑猫说,白雨一个人就可以见到林娆了,他可以一路顺风,他在路上毫无阻碍。
“但是俺不行,俺被他们那群滚蛋绑在锁链上,埋在沙子里,他们没日没夜地欺负俺……英雄,你能不能救救俺?”女孩问。
白雨心想,林娆都救不了你,我又能做什么呢?
但是他还是向铁链伸出了双手,想要试着帮女孩挣脱枷锁。这时,地牢的铁门打开了,戴着金色兔子面具的霸龙,站在门口,外面的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当俺没说。英雄,你快走吧,你打不过他的。”女孩吐了吐舌头。
白雨如同一具行尸走肉,听着女孩的指挥。女孩让他救她,他就向前走,女孩让他离开,他就向后退。
白雨也不想在此地久留,他安慰自己,自己只不过是为了报答林娆对奈何桥学校的恩情,因为担心她的生命安全才来到这里。如今林娆平安无事,自己也就完成了任务。
从此两清,互不相欠。
但是,但是!心里总不是滋味。白雨离开了地牢,他狠狠地把身子倚在墙壁上,他本来只想找个地方依靠,休息一会儿,但是这个动作却把自己肩膀撞得生疼。
“放心吧,俺跑不掉的。”地牢里传来声音,是那个女孩在说话。她在和谁说话呢?是和刚才那戴着面具的男人说话吧。
她又说:“那个男的那么拼命地来救你,你怎么不给人家一些好脸色啊?”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白雨听清楚了,是林娆的声音。
原来我在她眼里,只是非奸即盗的小人吗?那么我穿越了雷霆,硬刚了虎鲨,被食血鬼吃掉,喂饱了乌鸦……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天地真是无情啊!世界你赢了,藏起了所有的幸运。白雨仅仅是动了动嘴唇,他现在说话都有气无力。
背后有人走了上来,他在白雨身旁停下。那是戴着金色兔子面具的战士,他或许沐血沙场,他或许是一尊杀神,但是戴着的卡通面具是多么滑稽。
老兄,你是想要笑死我吗?白雨疲惫地笑了起来。
“谁愿意忍受爱被轻蔑的剧痛,但是有些事情我们无法控制,所以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时间越长,感情越来越淡。就象不断稀释的茶,你最后想起她的时候,也不过像是在喝一杯白开水,哪有那么多的心酸泪水。”霸龙看了白雨一眼,说。
拜托,老兄,你在安慰我吗?我在笑啊,你哪里看出我的心酸与泪水?
白雨把黑色雨伞打开,他在光线暗淡的走廊上行走。他打算顺着来时的路,穿过能够离开地牢的走廊,走上那通向地面的楼梯。离开荆棘之塔后,他将要在一片废墟或者建筑宏伟的街道上行走,回到青空酒店后,好好睡一觉。
可惜皇城不会下雨。
“我爱的那个人,一定也喜欢雨天。并不是因为下雨时大地上布满了我的名字,而是因为下雨的时候,世界很安静。我拿着伞,在雨中行走,痛痛快快地淋雨。或者,我为她撑起了伞,那个时候,我和她两个人与世隔绝,我和她只差了一柄伞的距离。”白雨说。
若琳喜欢雨天吗?不记得了。
林娆呢?管她呢,毕竟皇城不会下雨。
白雨想:活着真难,今天又做错事了。我不知道什么事情是对,什么事情是错,但是睡觉总没错。有什么事情没解决好的,明天再说吧。
霸龙忧心忡忡地看着白雨,他有些不放心,或者是担心白雨乱碰了地牢里的宝贝,霸龙一直跟在白雨后头,将白雨送出了荆棘之塔。
由于注意力都被白雨转移了,作为高阶能力者的霸龙虽然感知能力很强,但是却忽视了荆棘之塔顶层的动静。
一具完全**的尸体摆在王六郎面前,他拿着打火机,一寸一寸地碳烤尸体的肌肤,不知道王六郎用了什么手段,仅仅是打火机的微小火焰,却将尸体烤得外焦里嫩。皮肤下的脂肪被高温化开,尸油慢慢流了出来。
恶臭笼罩着整个房间。
王六郎只穿了一只鞋,光着的那只脚粘上了温暖的尸油后,在地面上留下一个又一个脚印。银色的龙虾躺在王六郎脱下的鞋子,它十三只腿时不时抽搐一下,龙头下的虾身有些泛着熟了的红色。
第一百四十七章 千年的王八
被天罚洗礼了之后,龙十三闻着还挺香,王六郎从刚刚开始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要不要把龙十三吃了,它看起来好美味,那可是五分熟的龙虾。
虽说龙十三被王六郎用一些特殊的方法保护着,但是天罚毕竟是天罚,被沾染上一些都不是小事了,龙十三被天罚劈了那么久可不是说着玩的。它现在陷入深度的昏迷中,没有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可能连眼睛都睁不开。
除掉龙十三吗?它居心叵测,王六郎对它有些不放心。什么“我要当龙王”,“我只要八诈神的一个虚名,不要神位的力量”,放屁!王六郎还没见过,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毫不动心的人或者妖怪。
“要不是留着你还有些用处,我现在就把你放到嘴里练练牙口。”王六郎说。
龙十三意识昏迷正好,它先前在青空鸟里凭借尸体的美色,混得比王六郎好。于是王六郎就将那局美人尸体烧掉了。
一来挫挫龙十三的威风,二来可以让尸体**散发的气息掩盖龙十三和王六郎的气息,隐瞒神笔马良以及其他强者的窥视,保障自身安全。
王六郎觉得龙十三胆子大到了和他谈条件的地步,完全是因为它把自己看得太重要,认为它对于王六郎的意义是唯一而且不可或缺的。
好啊,那我就让你的重要性直线下降,没了青空鸟妃子的地位,我看你还有什么底牌与我抗衡。王六郎想。
皇帝虽然看上去很喜欢这具尸体,但是迟迟不和这具尸体同房,这导致操控尸体的龙十三没有吹枕头风的机会。不知道是皇妃蔷薇的原因,还是说爱德华五世看出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总之,不能够利用这具尸体操控一部分政权,甚至用来操控皇帝,那么这具尸体也就毫无意义。
反正尸体已经高度**,用阵法或者药物都已经无法逆转蛆虫生长的势头。如果龙十三在用这具美人尸体来和皇帝**时,一直白白胖胖的虫子突然从鼻子里钻出来,从毛孔里钻出来,那么王六郎他们可能要面对一个国家的怒火。
一个国家的怒火不可怕,可怕的是那大将军蔷薇。王六郎想起那如同蓝色妖姬一样冷艳的女人,浑身打了一个颤。
他把弄了一会儿打火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房间里的**气味差不多可以掩盖他的气息后,自我感觉良好地伸了一个懒腰。
此时,天罚还没有停止。王六郎在房间的窗口上偷偷探出了脑袋,观察塔底的神笔马良和虎鲨罗岚。
“天罚已经引来了,但是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收集天罚的力量,可是有些难办啊……”王六郎说。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王六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