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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诛鬼天王-第6部分

小说: 诛鬼天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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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间,场面乱套了。

    大敌当前,吴空空处乱不惊,毕竟,他也是枭雄之辈。拼死猛搏,他抢了一匹马,杀出血路,奔窜出城。

    “空空,我的空空……”见他要逃,贞姬无心恋战,一边妖荡的嘶喊,一边狂追而去。

    而黑狗教的天师们,也是紧随其后,穷追不舍。

    这一路奔逃,一路狂追,便是三天三夜。

    第四日,吴空空钻入山中。七转八绕,他转到一处悬崖边。前无生路,后有追兵。这可如何是好?

    不过,毕竟是山中的孩子,还自幼爬山攀崖的,很快,他就寻到一线生机。随后,他一脚把所乘之马踹下悬崖,再故意在崖边留下一只鞋。做好伪装后,他攀着崖壁凸出的嶙峋怪石,下到十来米之处,并隐身在一道狭窄的隙洞内。

    他刚躲藏妥当,古特等人便气势汹汹杀到。正如吴空空所料,检查过悬崖上的“线索”后,古特他们得出“吴空空跳崖”的结论。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古特毕竟是老江湖,相当的小心谨慎。

    于是,他们便绕到悬崖下的山坳内寻找尸首。可寻来寻去,只有那死马的尸块儿,却不见吴空空的毫发之迹。随后,他们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巡查了数遍,可依然是徒劳无功,无奈,只好空手而归。

    吴空空果然彪,担心古特他们杀回马枪,竟然生生在那隙洞内躲藏了两天两夜。直到确认安全,他才爬到崖壁之上。然后,顺着山路,继续向茅山方向奔逃。

    可是,他不知,他的处境越来越危险。

    黑狗教通令所属各堂口:毙死吴空空者,赏银元五十块;活捉者,连升三级,赏银元三百块。他的罪名很简单:豢养一个名叫贞姬的红衣女鬼,并屠杀西风堂下属包括执事犬飞在内的一百多号天师。

 第10章 人!皮!客!栈!

    在贞姬和黑狗教天师的围追堵截中,吴空空来到晋冀豫三省交界的一处集市。集市有个很俗的名字,叫“曹集”,据说当年曹操曾经在此驻军,由此而得名。

    吴空空赶到曹集时,已是夕阳西下、暮鸦归巢。这个时辰,正是鬼们蠢蠢欲动的时候:

    鬼爷努着没牙的嘴,用四处跑风的语调提醒鬼奶:“老婆子,该出去溜腿儿了。”

    鬼爹抚摸一下饿的干嚎的鬼儿的脑门,无比柔情地安抚:“宝贝,爹爹给你打食去了,今晚,一定挖个大红心回来,还吸一大盆的人血……”

    鬼妹挽住鬼哥的胳膊,情绵绵意切切撒娇:“我的情哥哥,陪我逛鬼市去嘛,我预定的项链到货了,是珍稀的‘人目项链’呢!”

    而人们,则回家的回家,投店的投店。因此,曹集上几无人踪,死静一片,店铺也几乎都打烊了。

    在这死寂中,吴空空从集南走到集北,从集西晃到集东,客栈全部闭门了。任他敲门砸门,得到的回答都是两个字:客满。无奈,他只好在集市的大街小巷转悠,希望能撞个大运寻到落脚处。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集市的东南角,一丛鬼拍手的杨树林里,他寻到一家客栈。这客栈三层小楼,青砖黛瓦,灯火辉煌。它的招牌也极其醒目:人!皮!客!栈!

    吴空空笑了。这名字,看起来恐怖吓人,其实就是个噱头。这一路上,他算是长了见识,越是招牌危言耸听的客栈,越是安全;越是招牌亲昵甜蜜的客栈,越是危险。比如,他曾经投宿一家名为“亲人”的客栈。哎,我去,果然是“亲人”,全都是去世的“亲人”。那客栈,从伙计到老板,均为厉鬼附身,要不是他警惕心强,早成那几个亲不溜溜的亲人的美餐了。

    根据经验判断,这家客栈是安全的,还很安全。

    吴空空大步入内,没有丝毫的犹豫。果然,客栈的大堂内,座无虚席,人声鼎沸,猜拳行令的,推杯换盏的,比比皆是。

    “小爷,您请——”这时,一个胖伙计迎上来,满脸堆笑地引他到角落内的客桌旁。

    这桌,共有八个位置,已经被占了六位。吴空空坦然落座。可正要点餐时,从门外进来一个约有十来岁的小乞丐。

    老板正在柜台后面“噼里啪啦”拨拉算盘对账,目光扫到小乞丐,便对胖伙计嘶喊:“给俩馒头,打发他走。”

    于是,胖伙计抛下吴空空,屁颠屁颠从后房拿出两个馒头,恶狠狠地抛给小乞丐,还厌恶的唾骂:“滚,快滚。”

    小乞丐接住馒头,但没有“滚”,而是淡定地扫视了几眼海吃山喝的客人们,然后,大步流星奔到吴空空这客桌旁。这里,还有最后一个位置,就在吴空空身旁。于是,他便大模大样地落座。

    “哎哎哎,臭叫花子,别脏了凳子。”见状,胖伙计急忙奔向这边来撵他。

    小乞丐望望暴跳而来的胖伙计,对吴空空附耳低语:“哥,我有钱,刚偷的。帮帮忙,咱哥俩好好搓一顿!”

    真是天助我也!吴空空窃喜。其实,他囊中空空,一个铜板都没有。他是准备吃霸王餐,宿霸王店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他除了身上这狗皮,与乞丐并无二致。这身狗皮,是前天遇到一个落单的黑狗教的天师,他把那家伙暴揍一顿后,便扒了他的狗皮,套在自己身上。在黑狗教的地盘上,冒充黑狗教的天师,是相当的爽歪歪,不但横行无阻,还能吃白食宿白店。当然,这是没办法的办法,他还是良心未泯,也只混碗面条,坑人几个馒头而已。如果有钱,那就能心安理得大快朵颐了。于是,他就点头应承。

    “呦呵,还赖上了?”胖伙计气冲冲走到小乞丐身旁,准备暴揍他。

    “咳——”吴空空干咳一声,装模作样道:“这是我朋友,特地邀请而来。”

    当然,不能让他唱独角戏,小乞丐也急忙随声附和:“你个鳖孙,狗眼看人低。给小爷把最好的菜最好的酒都上来。小爷不但邀请在座朋友共进晚餐,还要替他们结账。”

    说着,小乞丐从口袋里掏出几块银元“砰”一声拍到桌上。

    胖伙计果然是狗眼,看见银元,气焰顿时熄灭。非但如此,还把那脸笑成了屁股,然后恭谨地递上菜谱,俯首弯腰静候。

    “大哥,你来。”小乞丐想把戏做足,就把菜谱递给吴空空。

    吴空空也是不要脸的主儿,竟然大喇喇接过菜谱,恬不知耻地点菜。其实,他也没仔细查看,就是看哪个价格高就点哪个。反正小乞丐的也是不义之财,客气啥?

    “这位大哥,古人云,无功不受禄;古人还云,不食嗟来之食;古人常云,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大哥,你这也太浪费了。”

    实在看不过眼,吴空空对面一个客人一通叨叨咕咕,批评他,“太浪费。”虽然,他这番话的前半部分与后半部分的意思丝毫不搭。

    桌上这么多人,吴空空还是饥肠辘辘、疲惫不堪,在进门后又被小乞丐骚扰,哪有时间注意别人?听他叨咕,就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这家伙,竟然是个小白脸,身着素雅的长袍,却梳了一个流行的大背头,还油光可鉴的。这模样,是倜傥里挂着文雅,文雅里藏着花心。

    “读书人?不去学堂,在这荒郊野店干嘛?喂鬼?”吴空空半认真半调侃询问。

    “兄弟惭愧,辍学了。”小白脸倒也诚实,“家道中落,世道又乱,如之奈何?”

    “不是读书人?不是读书人你穿这人模狗样的干嘛?”小乞丐对他的着装似乎很不满,因为这反衬的他更低矮挫了。

    “兄弟虽不读书了,但依然是上层人。”小白脸口气很是阳春白雪,“兄弟是医生,悬壶济世的医生。”

    一听他是医生,其他人立时投以羡慕和尊崇的目光。要知道,在这乱世,医生,就是人间的活菩萨,特别是德艺双馨、妙手回春的医生。

    “小哥儿高姓?”

    “小哥儿,年纪轻轻就是医生,真了不起。”

    众人一通猛拍,立时马屁声声。

    “兄弟许力克。”小白脸还有一个很劲道的名字:力克。受到大家称赞,他弱弱言道:“其实,我也刚行医,还一无是处。”

    哇,这小哥儿好谦虚,因而,就又是阵阵赞叹,不绝于耳。

    在众人唠嗑儿时,菜肴上齐,满满一大桌。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却也不乏硬菜大件。对于常吃粗菜淡饭的人而言,这也是神仙生活啊!

    “来来来,别客气,感情深,一口闷;兄弟情,用菜顶。吃!”吴空空以主人的身份邀请同桌客人进餐,“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千年修得同桌餐。”

    事实证明,是他自己客气了。当他热情邀请时,别人,包括许力克在内,全都手抓口咬,狼吞虎咽。此时,啥都不恨,就恨爹娘没多生几张嘴。

    不过,许力克毕竟是曾经的读书人,现在的阳春白雪版医生,还略微注意一下形象。他注意形象的方法是,口中嘟囔“君子动口不动手;子曰,孔融让梨;哎哎哎,都别抢。”

    子曰过“孔融让梨”吗?天知道,地知道,鬼知道,反正在座的人,除了许力克没人知道,更没人听他嘟囔,当然,也听不清楚,因为他口中塞的鼓鼓囊囊,密不透风。

    “呃——呃——”他抻抻脖颈,噎住了。

    吴空空笑笑,急忙递给他一碗酒,“来,顺顺气。别噎死,噎死了还得埋你。”

    许力克摇摇头。

    嗯?不需要?那就算了。吴空空把酒碗收回,“咕嘟”灌入自己腹中。

    见状,许力克急忙再用力点头,还很焦急的模样。

    你是?吴空空不解何意。

    许力克探出双手示意:左手抓一根大肘子,右手是满满的凤爪,怎么接你的酒碗?

    “呃——呃——”他努嘴示意:你送佛上西天,好人做到底,把那碗酒倒入我口中吧?!

    吴空空苦笑,遇上一个比自己还无耻的人。无奈,他先清理干净许力克口中食物,再把酒缓缓灌入。

    咕噜呃啊呀……嗝……终于,在一阵诡异声中,许力克的食道被强行打通了。

    “呼——”他长吁一口气,感叹道:“想当年,山珍海味吃的腻歪;而今,这猪食都是香饽饽。时也,命也!”

    在他感叹时,他身旁一个老头儿“噗”一口把唾沫吐到他那根大肘子上。

    “哎,我去,真恶心!”许力克急忙把大肘子扔到盘光碟净的桌上。

    老头儿狡黠一笑,一个狼扑把它抢到手,然后张开只有几颗牙的大嘴,囫囵吞枣的一扫而光。当只剩下骨头时,他还是恋恋不舍地干啃,“嘎吱,嘎吱……”他啃的津津有味,啃的欢乐无边。

    “咯嘣!”用力过猛,他的一颗牙被崩断了。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心情,依然沉浸在那“嘎吱”中。

    ……

    当然,吴空空也是吃的肚皮滚圆,摁一下都硌的手指疼,最后,还打了一个悠长悠长的饱嗝。

    风卷残云、酒足饭饱后,就该结账了。可是,那小乞丐呢?

 第11章 少主请入房

    小乞丐无影无踪了。他何时离去,众人竟然丝毫不晓。更悲催的是,见他们这帮饿狼餐毕,那胖伙计便适时来到桌前。

    “哪位爷,把这个——”胖伙计满脸堆笑,言犹未尽。这意思很明显,就是要结账了。

    “稍等片刻,我朋友马上就回。”吴空空表面很镇定,其实,心里有那么一丝惶惶。

    为掩饰心慌,他还翘起二郎腿儿,一边剔牙一边呵斥胖伙计,“来壶上等茗茶,麻溜的!”

    可是,胖伙计诡异一笑,非但不“麻溜的”,还贴到他身旁,然后,也不言语,也不威吓,只是笑,笑的皮笑肉不笑,笑的“我是你肚子里蛔虫”的笑。

    那干啃骨头的老头儿见势不妙,便诺诺而言,“要去茅房”。可是,倏然间,几个彪形大汉围了上来,把他逼回座位。见状,其他人便怯然俯首,默不作声。

    而此时,吴空空的脑瓜正在急剧打转儿,思考良策。现在,必须面对现实。现实是,自己被那小乞丐耍了。至于为何耍自己,权且不提。当务之急,是这饭钱。

    饭钱,如果他是土豪,这就是毛毛雨。再退一步讲,是挥金如土的款儿爷,也是不在话下。问题是,他是穷光蛋,穷的叮当响还光溜溜的蛋!

    其他人呢?他扫一眼他们,除了许力克还穿的人模狗样,其他都是皮黄骨瘦、衣衫褴褛,一看就是下里巴人。这些人,如果不是厉鬼太猖獗,绝对不会花费半个铜板来投宿,最多也就是在某个避风挡雨的房檐下蜗居一夜。为何安排他们在这角落内?他们要么吃面条,要么吃馒头和咸菜。对于这样的人,吴空空一向的风格是:一个馒头分一半给对方。

    此时,他怎么会忍心让他们摊付饭钱呢?指不定,他们年迈体衰的爹娘和嗷嗷待哺的孩子正渴盼着他们口袋里那寥寥无几的铜板呢!

    况且这事,自己是肇事者,绝对不能牵扯无辜之人。

    如果来横的,吴空空继续权衡利弊,倒也不会落下风。对他而言,别说七八个大汉,就是十七八个,也只是裤裆里抓小鸟儿——手到擒来。可问题是,己方失理在先。而且,自己又不是无恶不作的混混,还算有良知:吃白食可以,混个馒头就行。可这么海吃山喝的,比霸王餐还霸王餐,实在于情于理不合。

    “在你点菜前,我就一直警告你,子曰,‘不食嗟来之食,’子曰,‘无功不受禄,’看,子曰,‘落入圈套’了吧?!”见他一直默不作声,许力克就表示不满。

    不食嗟来之食?你小子比谁都吃的欢,比谁都打的饱嗝多!无功不受禄?是不受禄,只受大肘子,只受烤乳猪,只受熏羊腿!吴空空心里骂道,你个事后诸葛亮的龟蛋。

    “子曰,落入圈套!”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许力克再次强调这句话。

    蓦地,吴空空心里一动,落入圈套,是啊,落入圈套!于是,他豁然起身,猛拍桌子,威风凛凛呵斥:“我堂堂黑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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