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传-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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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者,朝廷进止,但取决于宣仁,而嗣 君无与焉。虽嗣君有问,而大臣无对,此何礼也?苏 子容危其事,每谓诸老无太纷纭,君长谁任其咎?而 哲宗亦谓惟苏颂知君臣之礼。盖哲宗之藏怒蓄愤,已 不在绍圣亲政之日,而小人之逢君报怨,亦不待章京用事之时矣。何者?人臣而务胜其君以为忠,岂人子 而不务继述其父以为孝?上见其意,下将表异。一表 之于章X,而羁管窜逐无虚日。再表之于蔡京,而为 妖为孽,外假绍述之名而以济其私,而宋事不可为矣。 君实不当少分其咎哉!孔子曰:言必虑其所终,行必 稽其所敝。不虑终,不稽敝,乃举而委之于天,曰天 若祚宋,必无此事。天可幸乎?天而以死先君祚宋乎? 则太甲之颠覆典刑,为天实祚商;而汉惠帝之与曹参 辈,守画一而清静焉,为天不祚汉矣。
王氏(夫之)宋论云:
哲宗在位十有五年,政出自太后者,凡八年,哲 宗亲政以还,凡六年。绍圣改元以后,其进小人,复 苛政,为天下病者,勿论矣。元兴之政,抑有难于覆 理者焉。绍圣之所为,反元兴而实效之也,则元兴之 所为,矫熙丰而抑未尝不效之,且启绍圣而使可效者 也。呜呼,宋之不乱以危亡者几何哉!天子进士以图 吾国,君子出身以图吾君,岂借朝廷为定流品分清浊 之场哉?必将有其事矣。事者,国事也,其本君德也, 其大用治教政刑也,其急图边疆也。其施于民者,视 其所勤而休养之,视其所废而修明之,拯其天灾,惩 其吏虐,以实措之安也。其登进夫士者,养其恬静之心,用其方新之气,拔之衡茅,而相劝以君子之实也。 岂徒绍圣哉?元兴诸公之能此者几何邪?所能卓然出其独至之忱,超出于纷纭争论之外,而以入告者,刘 器之谏觅乳媪,而以伊川请就崇政延和讲读,勿以暑 废而已,范淳夫劝帝以好学而已。自是而外,皆与王 安石已死之灰争是非寥寥焉无一实政之见于设施,其 进用者,洵非不肖者矣。乃一惟熙丰所贬斥之人,皇 皇然力为起用,若将不及,岂新进之士,遂无一人可 推毂以大任之,树百年之屏翰者,而徒为岭海迁客, 伸久郁之气,遂可无旷天工乎?其恤民也,安石之新 法,在所必革矣。频年岂无水旱,而拯救不行;四海 岂无冤民,而清问不及;督行新法之外,岂无渔民之 墨吏,而按劾不施;触忤安石之余,岂无行惠之循良, 而拔尤不速。西陲之覆败孔棘,不闻择一将以捍其侵 陵;契丹之岁币屡增,不闻建一谋以杜其欺侮。夫如 是则宋安得有天下哉?一元兴诸公扬眉舒愤之区宇而 已矣。马吕两公,非无忧国之诚也,而刚大之气,一 泄而无余。一时蠖屈求伸之放臣,拂拭于蛮烟瘴雨之 中,暗暗自得,出不知有志未定之冲人,内不知有不 可恃之女主,朝不知有不修明之法守,野不知有难仰 诉之疾苦,外不知有睥睨不逞之疆敌,一举而委之梦 想不至之域,群起以奉二公为宗主,而日进改图之说。 二公且目眩耳荧,以为惟罢此政,黜此党,召还此人, 复行此法,则社稷生民,巩固无疆之术,不越乎此。 呜呼!是岂足以酬天子心膂之托,对皇天,质先祖,慰四海之孤茕,折西北之狡寇,而允称大臣之职者哉! 吾诚养君德于正 ,则邪自不得而窥 ;吾诚修政事以 实,则妄自无从而进;吾诚慎简干城之将,以固吾圉, 则徼功生事之说自息;吾诚厘剔中饱之弊,以裕吾用, 则掊克毒民之计自消;吾诚育士以醇静之风,拔贤于 难进之侣,为国家储才于百年,则奸佞之觊觎自戢, 而善类之濯磨自宏。曾不出此,而夜以继日,如追亡 子。进一人,则曰此熙丰之所退也;退一人,则曰此 熙丰之所进也;兴一法,则曰此熙丰之所革也;革一 法,则曰此熙丰之所兴也。然则使元兴诸公,处仁英 之世,遂将一无所言,一无所行,优游而聊以卒岁乎? 未见其有所谓理也,气而已矣。气一动而不可止,于 是吕范不协于黄扉 ,雒蜀朔党不协于群署 ,一人茕 立于上,百尹类从于下,尚恶得谓元兴之犹有君,宋 之犹有国也?而绍圣诸奸,驾驷马,骋康庄以进,莫 之能御矣。反其所为者,固师其所为也。是故通哲宗 在位十四年中,无一日而不为乱媒,无一日而不为危 亡地,不徒绍圣无然矣。当其时,耶律之臣主,亦昏 淫而不自保;元昊之子孙,亦偷安而不足逞,藉其不 然,靖康之祸,不能待之他日也。而契丹衰,夏人弱, 正汉宣北折匈奴之时会,乃恣通国之精神,敝之于一 役一此之短长,而弗能自振。呜呼!岂徒宋之存亡哉? 无穷之祸,自此贻之矣 !立乎今日 ,以覆考哲宗之代之所为,其言洋溢于名册,以实求之,无一是当人 心者。苟明于得失之理,安能与登屋遮道之愚民,同 称庆快邪? 案船山此文有‘为岭海迁客伸久郁之气’及‘拂 拭于峦烟瘴雨之中’二语,此失考也。荆公当国时, 未尝窜逐一人,据前表所列,已较然甚明。即荆公罢 政后,八年间,亦未闻有谪廷臣于岭海之事。故元兴 时窜蔡确于新州,而范淳夫言此路荆棘近七十年,此 可证也。
章氏(衮)王临川文集序云:
元丰之末,公既罢相,神宗相继殂落,群议既息, 事体亦安。元兴若能守而不变,循习日久,膏泽自润, 孰谓非继述之善也?乃毅然追怼,必欲尽罢熙丰之法, 公以瞑眩之药攻治之于先,司马公又以瞑眩之药溃乱 之于后,遂使国论屡摇,民心再扰。夷想当时言新法 不可罢者,当不止于范纯仁李清臣数子,特史氏排公 不已,不欲备存其说尔。不然,哲宗非汉献晋惠比也, 何杨畏一言,而章X即相,章X一来,而党人尽逐新 法复行哉?悲夫!始也群臣共为一党为抗君,终也君 子小人各自为党以求胜,纠纷决裂,费时失事,至于 易世,而犹不知止,从古以来,如是而不祸且败者, 有是理哉?公昔言于仁宗,谓晋武帝因循苟且,不为 子孙长远之谋,当时在位,亦皆偷合苟容,弃礼义捐法度,后果海内大扰,中国沦于夷狄者二百余年。又 谓可以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过此则恐有无及之悔。 由此观之,则靖康之祸,公已逆知其然,所以苦心戮 力,不畏艰难,不避谤议,而每事必为者,固公旦天 未阴雨绸缪牖户之心也。而古今议者,乃以靖康之祸 归于公,毋亦秦人枭参夷之习未亡乎? 陈氏章氏,固平昔崇拜荆公者也,其言或不免与 余同病,阿其所好。若王氏之诋荆公,盖无以异于俗 儒,而其论元兴之政也若此,彼尧舜宣仁而皋夔马吕 者,其可一省矣。且元兴诸人之可议者,犹不止此。 宋人王氏明清玉照新志云:(原书未见,据蔡氏荆公 年谱引。)
元兴党人,天下后世莫不推尊之。绍圣所定,止 三十二人,至蔡元长当国,凡背己者皆著焉,殆至二 百九人,然而祸根实基于元兴嫉恶太甚焉。吕汲公梁 况之刘器之,定王介甫亲党吕吉甫章子厚而下三十人, 蔡持正亲党安厚卿曾子宣而下十人。榜之朝堂,范淳 父上疏以为歼厥渠魁胁从罔治,范忠宣太息语同列曰: 吾辈将不免矣!后来时事既变,章子厚建元兴党,果 如忠宣之言,大抵皆出于士大夫报复,而卒使国家受 其咎悲夫!
章蔡之兴党狱,至今稍有识者,皆深恶而痛绝之。 夫章蔡之宜恶绝无论也,庸讵知肇造此孽者,不在章蔡,而在天下后世所推尊之元兴诸贤,苟非有玉照新 志偶为记述则四十人榜于朝堂之事,迄今无复知之者 矣。夫党籍榜与党籍碑则何以异,况泐碑颁诸天下, 乃崇宁间事,其在绍圣时, 亦不过榜之而已 。(《宋 史李清臣传》云:X既逐,诸臣并籍吕公著文彦博以 下三十人,将悉窜岭表,清臣曰:更先帝法度不为无 过,然皆累朝元老,若从X言必骇物听,帝曰:是岂 无中道耶?合揭榜朝堂置余人不问。)由此观之 ,则 作俑者实吕梁刘诸人,而章蔡乃尤而效之,其罪反得 从末减也。而党籍碑为万世唾骂之资,党籍榜则无人 齿及,岂有幸有不幸耶?亦史家赋之以幸不幸而已。
蔡确之既贬也,台谏犹论之不已,谏议大夫范祖 禹亦言确之罪恶,天下不容。执政将诛确,范纯仁王 存独以为不可,力争之。文彦博欲贬确岭峤,纯仁闻 之,谓吕大防曰:此路自乾兴以来,荆棘近七十年, 吾辈闻之,恐不自免。大防遂不敢言。越六日,竟窜 确于新州今广东肇庆府新兴县即岭峤也。)。纯仁又言 于太后曰:圣朝宜务宽厚,不可以语言文字之间,暧昧不明之语,诛窜大臣。 今举动宜为将来法,此事甚不可开端也。不听,确遂 死于窜所。呜呼!此以视荆公执政时所以待异己者何 如?而荆公蒙峻刻之名,元兴诸贤,论者或犹咎其除 恶不尽,天下尚有是非乎哉!
陈氏汝锜又曰 :“杨中立当靖康之初,谓今日之 事,虽成于蔡京,实酿于安石。此语既倡,口实翩翩, 以熙宁为祸败靖康之始基,以安石为鼓舞蔡京之前茅, 其诬甚矣。今史牒具在,凡京所逢迎,如虚无是溺, 土木是崇,脂膏盘剥于下,而宫闱盘乐于上,蠹国害 民者非一政,然何者为熙宁之政?凡京所交结,如内 侍则童贯李彦梁师成,佞幸则冲勔父子,执政则王黼 白时中李邦彦辈,挑衅召乱非一人,然何者为熙宁之 人 ?'…'虽京弟卞馆甥介甫,而京不以卞故,受知介甫, 用事于熙宁元丰之间也,何与介甫事,而以为致有今 日之祸者王安石乎?推尊配享,特借此欺君盗宠之地, 而庶几弥缝其不肖之心耳。如篡汉为魏者,未尝不藉 口于舜禹之事;造作苻命弄孺子婴于股掌者,未尝不 以周公之居摄为解,岂可谓三让登坛,厉阶于让德稽首,而负于南面,乃教后世以称假皇帝成即真之谋哉?” 其言可谓隽快。窃尝论之,绍圣间章X用事,尚颇有 意于绍述荆公,犹未至于祸宋也。祸宋者实惟蔡京, 而蔡京之得跻显要,汲引之者谁乎?非荆公而温公也。 温公欲废募役法,复行差役,群僚颇以为难,京五日 而了之,温公赏其才,遂加委任。若援举主连坐之律, 则温公得毋亦有不得辞其咎者耶?夫温公亦贤者也, 吾固不敢学史家深文周内之技,以京之祸宋,府罪于 温公;独奈何山膏善骂者流,乃反以府罪于与京风马牛不相及之荆公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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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荆公之用人及交友
古今人之论荆公,其迳诋之为小人者,不必论矣, 即仰之为君子者,亦未尝不以好用小人为公之玷。然 则公果好用小人乎?公所用者果如史家所记述,无一 而非小人乎?则又请平心以察之。
吾尝极论荆公所以不得不用小人者,以当时君子 莫肯为之用,斯固然矣。抑考公之言尝曰:洪水之患, 不可留而俟人,而诸臣之才,惟鲧优于治水,故虽方 命圮族,而不能舍鲧。以此推之,则虽谓其好用小人 也亦宜。及其致政而归也,亦自言智不足以知人,而 险诐常出于交游之厚,则其为小人所累而颇自悔之, 当亦属于事实无可为讳者。夫小人非不有时而可用, 而能用之与否,则恒视乎用之之人。以纯粹之君子而 用小人,天下之险,莫过是也。夫人而曰小人,必其 机巧变诈之尤者也,而用之之人,必其机巧变诈能与 之相敌,且更过之,使彼虽极其寿张之技,而不能遁 出于吾股掌之外,斯能用小人矣。若张江陵则其人也, 若胡文忠则其人也,若曾文正则已非其人也,若王荆 公则更非其人也。何以故?以荆公为纯粹之君子人故, 以荆公为太无权术之君子人故。
虽然,谓荆公为专好用小人则非也,谓荆公所用者为皆小人,则尤非也。公上神宗论馆职札子云:陛 下即位以来,以在事之人,或乏材能,故所拔用者, 多士之小有才而无行义者,此等人得志,则风俗坏矣, 欲救此弊,亦在亲近忠良而已。公之所进规于其君者 如是,而岂其躬自蹈之?又制置条例司之初立也,神 宗屡以问荆公,公曰:今欲理财,则必使能。天下但 见朝廷以使能为先,而不以任贤为急,恐风俗由此而 坏 ,将不胜其敝。陛下当念国体有先后缓急。(本传 不载此语。华氏《续通鑑》载于熙宁二年三月,其见 宋史何处未暇细检。)是荆公之谆谆于进贤退不肖者; 至深且切。故与其谓荆公好用小人,毋宁谓神宗好用 小人,而荆公则虽矫正之而犹未能尽者也。夫荆公所 拔擢拂拭之人,其为后世所称为君子者抑多多矣。然 或后此以不附新法,用之不终,史家遂不认此人为荆 公所用。夫荆公既锐意必欲行新法,则凡不愿奉行新 法者,虽欲终用之而不能,此事所必至理所固然也。 而谓荆公无欲用之之心焉,不可得也。若夫始终肯奉 行新法之人,则后之史家,初不问其人平日行谊何如, 即此附和新法之一端,已指为罪大恶极。不宁惟是, 又往往虚构事实,必被以恶名而始为快,不必其与荆 公共政事者,即平昔往还稍稔者,亦无一而获免焉。 如是则荆公所用者,安得不皆为小人哉?非荆公之好 用小人,徒以其人既经荆公之拂拭,旋即经史家之锻炼,虽君子亦为小人已耳。吾非敢谓荆公所用者必无 小人,愿以为虽有之,而其不善决不如是其甚。夫以 荆公之懋德高节,而经史家之刻画,犹使后之读者, 觉王衍卢杞俨然在目,则其他操行不及荆公,而授人 以可乘之隙者,其受诬更何所不至耶?夫以韩琦而可 指为交结中官,以欧阳修而可指为盗淫甥女,且举朝 汹汹,谓为希恩固宠,巧饰欺罔,则当时争意气者, 岂尚有是非之心,而其言又可信耶?孙固濮议,稍抗 舆论,则群斥为奸邪,然则千年来指荆公所用为奸邪 者,又安知其非孙固之比耶?吾固非强欲为荆公所用 之人辩,然固有不容已于言者,今请就所可考见之人 而一一论列之。
陈升之 升之在仁宗时已为执政,非荆公所特拔。 然荆公集中有送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