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刑警-第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既然被称为〖法律〗的药物,对这名病人起不到任何的作用,那么,身为医生的我,就惟有亲自动手,以手中锋利的手术刀,把一切的毒瘤都切除。
这是身为医生的天职,也是不容推搪的责任和义务,更是我不惜为之奉献和放弃一切的理想。十年前我为了这理想而死,今天,我为这理想而重临。生与死的界限不能将我束缚,永恒的时间长河也无能把理想埋葬。牺牲名誉、牺牲地位、牺牲财富、甚至牺牲了最珍爱的家人,我都绝不后悔。只要一息尚存,我仍将永远挥舞着这柄手术刀,给被迫置身痛苦中的病人们带来解脱。
不期望他们会理解我,同情我,又或者帮助我,甚至,即使他们对我发出漫骂,视我为敌,对我刀兵相向,这些我都不在乎。
我永远是我,我只会做自己该做的事,走自己该走的路。
汉尼拔尼古拉斯!黑暗中的医者,永不退缩,永不动摇!
——————————————————————————————
大国手的稿费终于到了,邮局效率还真慢……不过钱到了也就什么都可以不计较啦,哈哈。虽然不多,只有二千多块。扣除上次修电脑的钱和今年的上网费以后就只剩几百了。不过还是很高兴。去买了台DVD,哈哈,终于可以不用用电脑看电影了,高兴ING^O^
拍卖场 第一章:盗墓迷城(一)
公元1902年:北非、埃及沙漠中某地
赤日炎炎,黄沙漭漭,广阔无垠的天与地之间,都尽被笼罩于一片干涸酷热之中。举目远眺,方圆数百公里内,没有水、没有牲畜、没有植物、连沙漠中常见的蝎子和眼镜蛇等小动物,也不见丝毫踪迹。仿佛自洪荒以来,这里已属于死神所有。置身其间,就恍若被投进地狱洪炉,莫说进行剧烈运动,即使仅是呼吸,也急速地将体力消耗。皮肤若直接裸露于那毒辣阳光下,不消片刻,便能隐约闻到一阵烤肉焦臭。
李查安德森教授晕晕沉沉地安坐在骆驼背上,身体跟随沙漠之舟的步伐,作出规律的上下摇晃。高达摄氏六十度以上的炎热气温,持续夺走了他大部分体力。若非心中那份对古老文明的狂热,源源不绝地给予了他继续支撑下去的意志,这位〖日不落帝国〗的大英博物馆埃及文物馆助理副馆长,恐怕早已无法保持清醒。
灼炽热风呼啸着滚滚卷来,无数沙砾夹杂在风中,暴烈地击打着安德森教授隐藏在厚厚白麻布长衫下的皮肤。尽管也学着当地人一样挂起面纱,无孔不入的黄沙依旧固执地穿过屏障,直接钻进这位欧洲绅士的鼻孔,强迫他非常不雅地大大打了个喷嚏。
“该死的风!该死的沙子,还有该死的沙漠!上帝啊,为什么我要舍弃自己在伦敦的舒适生活,跑到这地狱似的鬼地方来追寻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我绝对是发疯了!”安德森教授第一千次痛苦地低声诅咒自己。双手却不得不更加用力紧抓住骆驼,以免让自己跌落那热得可以烤熟鸡蛋的地面。数天前他曾经有过类似经历,左手手心那一块通红柔嫩的新皮,至今仍不断提醒着他莫要重蹈覆辙。
十天了,他所率领的这支包括了二十头骆驼、三名白人、五名黑奴、还有一名贝都因族向导的小小探险队,在非洲大沙漠里,已经整整走了二百四十小时。时刻包围在身周,永远一成不变的单调环境,如同毒蛇般不断地蚕食着安德森教授的耐心和判断能力。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向导究竟是否故意带着骆驼队在沙漠里兜圈子?他又是否真的知道该往哪里走?
实在是个太荒谬的想法。然而疯狂的环境,总是能够迫使人产生疯狂的念头。安德森教授再也忍不住,他勉力振作起来紧抓缰绳,右腿在骆驼腹下轻轻一踢。训练有素的沙漠之舟立刻明白了主人的心意。悠扬驼铃声韵律骤变急促,它加快速度,向走在队伍最前列位置的向导阿卜哈巴布追去。
哈巴布无奈地叹了口气,驾驳坐骑停下脚步,抢在安德森教授开口询问前,向他深深弯腰一鞠躬,无奈道:“哦,尊敬的安德森老爷,以〖住帐篷之游牧者〗的名誉发誓,骆驼队前进的方向绝对没有出现偏差。我们已经非常接近那传说中的古城了。看在真主份上,拜托,您就别再怀疑我作为向导所具有的尊严与能力了吧?”
“非常接近非常接近,每次问你总是这么回答,可是看看吧,我们前方除了沙子还是沙子,那该死的古城则连影子都没有。还有,你们那些干粮又硬又粗,吃得我满嘴都起了血泡。上帝啊,你简直无法想象,现在我是多么怀念伦敦的阴冷湿雾,多么渴望来一杯香浓手磨咖啡和刚烤起的柔软白面包。”
“用我二十年累积起来的信誉保证,用不着半天,您将如愿以偿,尊敬的安德森老爷。现在,还是让我们结束这重复又重复的对答,保留体力,打起精神继续上路吧。”
“最好是这样,哈巴布。”安德森教授抬头望了望天空,道:“日蚀即将降临,假如在日蚀出现前我仍然看不见那座〖冥者之城〗的话,那么你余下的三百英镑酬劳就永远别想拿得到手,明白没有?”
“真主啊,您真是我从事这一行以来所遇见过最麻烦的顾主。”哈巴布口里小声嘀咕着抱怨,却不敢怠慢,依旧掏出指南针和地图,再度重新确认方向。他是那样专心致志,以至于,当全队所有二十头骆驼一起仰望天际长声嘶哞时,那震耳欲聋的噪音,竟也不能使他立刻作出反应。
太过突如其来了。尽管早意识到这次探险注定不会平凡,但是竟然以如此奇景拉开帷幕,还是大大地超越了安德森教授预料范围以外。但见得刚刚还是除了沙子以外空无一物的天空,如今却仿佛要向远涉万里而来的客人们表达欢迎般,竟忽然间不可思议地浮现出了一幕奇景。
神圣、庄严的巨大神殿,在各种葱葱郁郁的茂盛植物之间巍然耸立。足以并容四、五辆马车并肩而行的平整大路之上,一支长长队伍正演奏着祭乐,抬着两具石棺向神殿大门入口徐徐迈进。崭新的衣饰华贵非常,式样奇古;精美武器在艳阳下灿然生光,使人凛然生畏;队伍每名成员都神情肃穆,几名女性祭司身披白纱,曼声长歌,回旋作舞。音调古老苍凉,舞姿虽曼妙无方,却只见其哀戚,不见其撩人。一举一动,一言一笑,甚至肌肉颤动。肢体上的淋漓汗水,亦无不纤毫毕现,使人如身临其境。
霎时间,时光急速倒流,从公元二十世纪,一直回溯上至古埃及王朝仍称雄大地的世代。混乱情绪火速蔓延,明明知道只是海市蜃楼,可是竟能把数千年前曾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如梦幻般的绚丽场面,如此绘声绘色地重演眼前,太过超越想象的情景,便足以使安德森教授为首的三名白人们为之目瞪口呆,只能不知所措地仰望天空。那五名深信鬼神的黑人奴隶,则早已滚落驼背,不顾沙地灼热,拼命磕头膜拜祈祷。
祭典队伍且歌且行,终于,连最后一名成员也走进神殿之内。“砰”地郁闷沉响,厚重石门如巨兽之口合拢关闭,把过百条生命完全吞噬入腹。清晰幻象陡然间如水波荡漾,圈圈涟漪不住向外扩散,在颤动中把所有景象尽数打碎。
时刻不停的漫天风沙,骤然间全然静止下来。安德森教授如梦初醒,难以置信地用力揉揉眼睛。原以为远在天边的古城遗迹,不知何时开始,已静静屹立眼前。除了那座巨大神殿因为千年岁月风霜侵蚀而留下的些须痕迹以外,一切一切,竟是和适才在海市蜃楼中看见的,全无差别。
这里就是安德森教授追寻半生的目标:死亡之主宰奥西里斯的圣域,〖冥者之城〗!
******
从极度震骇与狂喜中恢复清醒,是两刻钟以后的事情了。多日以来积聚的疲累一扫而空,安德森教授抖擞精神,背起背包翻身跳下骆驼,迈开大步,向古城遗迹走去。作为一位研究古埃及文化的学者,此刻安德森教授内心满满充斥着朝觐圣地的虔诚,使他把一切可能发生的危 3ǔωω。cōm险都尽数抛诸脑后。幸好,他的两名助手仍属清醒,无奈地下令让那几名无论如何再不肯往前走的黑奴们留在原地照顾骆驼后,他们拉上了哈巴布,手里提着武器,急急追随教授足迹而去。
安德森教授如痴如醉,全不理身外俗事,只自顾自地不断前行。万里晴空越来越见黯淡,每向前多迈一步,空气中的酷暑和风沙威力,亦随之减弱一分;不需多久,脚下突显坚硬,再不复沙漠应有的柔软与虚浮。假如教授低头看看的话,他自然就能发觉,自己踏足之处,竟已是一条用方正石板砌成的道路。道路两旁那黝黑湿润的泥土上,生长着无数青葱翠绿。显然,奥西里斯的无尚威光笼罩保护了这条生命之路,任凭大漠风沙千万年肆虐,也永不能把圣域侵蚀。
他走进高大宏伟的拱门,踏上脚下流水淙淙的精巧石桥,穿越陈列了各式雕塑的大广场,径直走到整座古城核心——〖奥西里斯神殿〗大门前。在这巨大神殿之前,身为凡人的安德森教授由衷而觉,自己是多么渺小无助。纵然自持有上帝加护而不信有异教神灵的存在,他竟仍无法自制地,在那大门前的石阶上缓缓下跪。激动与敬畏相混合的复杂心情影响下,早是泪水盈眶。
似是感应到数千年来第一批访客到来。霎然,巨大阴影从神殿为中心,开始向四面八方扩散,迅即覆盖整座古城。仰首向天,只见那高悬宇宙的火轮,正慢慢被一抹黑影遮掩覆盖。日蚀,期待已久的日蚀,终于降临了。
拍卖场 第一章:盗墓迷城(二)
外在酷暑与内在狂热都同时消退,安德森教授心中回复一片清明。他伸手托托眼镜,站起来蹬上石阶,走到大门之下。高达五米以上,重达上百吨的两片岩石上,雕饰着无数精美图案。更难得是尽管暴露于光天化日下,经历悠悠岁月洗礼,那图画竟仍是色彩鲜明,毫无陈旧脱落之痕迹。安德森教授几乎把整个人都紧贴门上,人类历史最悠久的文字,在他脑海中随意游荡,终于被思维一一捕捉,将它们由单词组合成句。
“我曾游历坟墓,瞧见你强壮的身体。
我曾通过地下的世界,注视过奥西里斯播撒黑夜。
我来了,我曾注视过奥西里斯,
我的父亲, 我是他的儿子。
我是那爱着他的父亲的儿子,我也被爱。
我曾为自己开辟一条小径,
通过西方的天际,象一个神。
我曾追随他的脚步,而由于他的神通,赢得永远。
天与地间的大门,就敞开着,我的路径欢畅。
欢呼,每一个神明,每一个灵魂,我的光从黑暗中闪亮。
我走进去,象一只鹞鹰;
我走出来,象一只凤凰,
那黎明的星。
在那美丽世界,荷鲁斯的灿烂湖边, 白昼高升。”
挟带着尼罗河湿润气息的古代语言,如河水般从安德森教授唇齿间泊泊倾泻,流畅得就仿佛此刻正诵读这段神圣赞歌的,并非蛊格鲁—撒克逊英国人,而是从小即生长于斯的埃及子民。每当教授念出一个词汇,门壁上相应的文字就立刻作出回应,发出朦胧荧光。当整段祈祷文的最后一个音节也完美无误地完成后,紧闭大门的背后,骤然发出了一下清脆的“咯哒”之声。
隆隆雷鸣接踵而至,本是严丝合缝的大门徐徐向左右滑开。从死亡国度吹出的寒风欢呼着扑到客人们身上,和探险队每位成员都作出了最亲密的拥抱。由〖日不落帝国〗首都而来的三名白人们显然对这种程度的寒冷并不在乎,惟有哈巴布禁不住连接打了好几个寒颤。看看神殿内部那深不见底的幽暗,再看看那些已经开始从背包中翻找照明用具和火柴的白人老爷们,认命似地长叹一声,放弃了想要劝告同伴小心谨慎的想法。
四盏煤油灯被先后点燃,然后尽可能地将光芒调节到了最大。立刻,他们就被神殿内部那广阔无垠得几乎可以媲美宇宙穹苍的无尽深邃所彻底震撼,几乎连呼吸也忘记。超越人力所能的鬼斧神工,犹如巨大旋涡,把所有接近者的精神都牢牢吸引,再不放松。
安德森教授强行抑制着自己再度下跪鼎立膜拜的冲动,行走在千万颗宝石构成的日月星辰之下,穿越在以纯金塑就身躯的上下埃及所有神灵们之间,绕开地板上堆积如山,每一件都凝聚了古老埃及文明结晶的精美艺术品,径直向神殿尽头,那张代表了至尊权力与地位的高台走去。
它在那里。伟大的奥西里斯,正端坐于墙壁上的黑玉御座之中,以慈悲、怜悯、严厉、睿智、却又不失公正的目光,审视世间一切兴衰变迁。冥界之王张开双臂,向那位沉睡于由阿努比斯与马特共同守护的黄金棺枢内的王者,送出了祝福之拥抱。轻轻抚摩着光洁如新,片尘不染的棺枢,再一次,安德森教授轻声念诵起了,献给奥西里斯的赞歌。
“我是田野中的王子。我是奥西里斯,
我就是何鲁斯与拉,并与奥西里斯合而为一。
我在他诞生之室中守着他的门户。
我在他诞生之时出世,我就是奥西里斯。
具有他的心和力量,
我的青春永远与他的青春在他所到之处一同更生。
将他的杀害者杀害,我也从黑暗中上升;
于是,我为了他的报复,也为自己复仇。
把这一切奉献给他装饰我的祭坛。
他携带了我一同从死亡中上升。”
一如神殿大门那般,对神圣颂歌产生反应的黄金棺枢,在“格格”声中,由内而外地自动开启了。雪白麻布紧紧包裹之下,古埃及的不知名王者,将双手交叠于前胸,正躺在自己床塌上沉沉安睡。精美的黄金面具,在摇晃灯光下显得栩栩如生,既安宁,又祥和。死亡并没有给予他丑陋与毁灭,反而带来了永恒的呵护。
而所有的呵护,都经由他尊贵头颅上所佩戴的冠冕,而得到具现化。
比黄昏更昏暗,比鲜血更鲜红;深沉胜过黑夜,灿烂超越太阳。无人能清楚分辨出构成它的质材,也不知道究竟需要何等巧夺天工的技艺,才能凝聚出这优美得浑然天成,竟全无人工修饰痕迹的华丽。虽是静止不动,却自有荡人心魄的魅力不住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