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冰城-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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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 相爱
寂静 欢喜
很熟悉吧;读着让人心里很平和;这诗是仓央嘉措写的。我总喜欢叫他小六。就是六世达赖。
为啥突然会想到他的诗呢;就是这个飘过雪的清晨;起来早了;冬日的太阳;没有亮黄色的光桔黄色的暖;只有灰蒙蒙的白。整理书桌时;发现了小六的情诗。
连日来;所有的压力不快思念失落不安求之不得;在读“寂静 欢喜”时,已化作嘴角的一抹微笑。于丹说:这世界不是属于有钱人的,也不是属于有权人的,而是属于有心人的。只是寂静了,才能欢喜。
仓央嘉措说:高居布达拉宫,我是雪域的王;流浪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为着仓央嘉措,我很乐意去信佛。因为从此佛在我眼里不是禁锢爱的枷锁,而是给人智慧的春雨。
佛不是不让你爱,而是让你好好爱。佛不想你狠狠爱,而想你淡淡爱;佛不想你爱得“死去”,而是想让你从爱中“活来。”
在这样一人清晨,这样的文字抹去了岁月留下的印痕,心里就这样地想着一个人……
回复日期:2010…01…08 18:04:30
额~~~~ 两口子都评上了这样和那样的奖了,更新一段以示庆贺。
老公回哈尔滨3天了,我的厨房也冷清了3天。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就是连做饭的愿望和力气都没有了。
休说闲话,速速更新!
回复日期:2010…01…08 18:05:31
第十章
2、远去的淳于
楚澜兴买饭回来后我就冲她说:“我考个研吧,你觉得咋样?”
楚澜兴说:“你有病啊。”
我点点头说:“可不就病着呢吗?”
楚澜兴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我说:“此一时,彼一时。要不是地震谁喝尿啊,要不是有病谁吃药啊。现在学校对我的吸引力比农村大多了。”
楚澜兴说:“你回去,又得搅得大家鸡犬不宁,人家才安静生活几天啊?”
我说:“你放屁咋那么臭呢,我非得考回咱们学校啊,我就不能考个北大啥的让我爸欣慰一下啊?好马咋能吃回头草呢?”
楚澜兴说:“不吃回头草你考个屁老丫子研啊,你还是痛快参加工作赚钱吧,我还能跟你打打秋风借个钱啥的,就别去祸害首都人民了。”
说到这我突然想起来了,就问姓楚的:“我那房子你还住着呢吗?钥匙你都没还我吧,告诉你啊,住归住,别领啥不三不四的人回来啊。”
楚澜兴说:“没有啊,有的时候就淳于他们俩口子来做做饭,你不在家,我也懒得回你家去。”
看她明显心虚的表情,我什么都了然,于是我吓唬她说:“我妈说这两天要回来住呢,别她开门的时候,你老人家正和妞办事呢,吓着我老妈,吓着你的妞都不太好,所以,你还是注意点啊。”
楚澜兴说:“那我可得把门反锁上!”
我哈哈地笑着说:“哈,你露馅了吧,不带妞回来你反锁门干吗啊?”
楚澜兴说:“我试试你家门锁好使不好使行不行啊。”
见到小楚同志,我的心情果然好了许多,她虽然很讨厌,但每次我最倒霉的时候她都在身边,吃过她买的饭,喝过她买的汤,吃过她递的药,我就呼呼大睡了。
早晨,在我的催促下,小楚上课去了。我叫来护士,问好路径,自己去拍片了。十点的时候,回到病房,才看到手机上有许多未接来电,实在懒得依次回过去,找我的人就一定还会来电话。果然,淳于的电话就打进来了,接着是单位的。
快十一点的时候,乡领导班子和办公室主任都来了,买的水果,还带来了慰问金。中午,我得空了,我找时间跟淳于吃了顿饭,我挑了个对我来说是很好的饭店,预谋着把我的一千块慰问金给吃掉,所以,我选择了波特曼,给淳于点了很多经典的西餐菜品,看着她在对面吃得很高兴我也很开心。我微笑着看着她,突然时空转换,在某天的某个地方,淳于也是如此温柔地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着她点的东东。眼框有些湿润,就是这样,这个不再属于我的女人,依然让我心里很暖,始终有种感动深植我心,这种奇怪的感情却异常的坚固,让很多年以后,起码直到现在,想起这个人来,笑容就会不自觉地爬到脸上来。即使不在一个屋檐下,也在同一个星球上,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我这么说是有道理的,因为这顿饭后,再见淳于,她给我的是绝对的他乡遇故知的惊喜。
淳于见我看她,竟有些不好意思,她问我片子的结果怎么样,我告诉她该有的部件一个都没少,该没有的地方什么都没长,所以,偶是健康的。淳于则嗔怪地说,我要是健康的,世界上就没有亚健康这个词了。我说亚健康不是亚洲人都健康的意思吗?把淳于气得直翻白眼儿。
我对西餐不感冒,总有吃不饱的感觉,我的胃已经习惯了热汤热水的浇灌,因为这能吃出老妈的感觉。见淳于把甜点吃完,我就打算结束这次会晤了。领教过淳于一杯咖啡喝一下午的执着,我觉得还是速战速决的好,嘴就两功能,不吃就得说了,我真不知道该跟淳于说什么,你要我的命我可以给你,让我陪你聊天,吼吼,社会主义新农村还等偶去建设呢,我都没病了,还在医院消耗青春,浪费国家公费医疗资源,实在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再说了,聊着聊着,再聊出感情来,死灰复燃,破镜重圆这些词在我脑袋里面一闪而过,给我的感觉不是期待而是恐惧,如果连一月都不再相信,我还会相信谁呢。我现在需要的不是爱情,而是生存,而要生存下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远离女性,珍爱生命。
我买完单跟淳于告辞的时候,她说:“乐川,善待自己。”
我点点头说:“好滴!”
淳于说:“就没什么要跟我说的了吗?”
我举着一叠发票说:“吃饭钱谁给报了。”
淳于笑着说:“你愿意的话,你每天的饭钱都由我负责了。”
我拼命地点头说:“这话你记着啊,我混不下去的时候,就跟你那蹭饭,你可要找个好说话的女朋友啊,别到时候,我吃顿饭,她再给我脸色看,我可受不了哟。”
淳于笑着说:“不会的。”
我也笑了说:“那就好。”
两个人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就指了指自己的肚子说:“我还是回医院吃点病号饭吧,这些洋鬼子的东西真是吃不饱啊。”
淳于说:“我送你回去吧。”
我把小脖一梗说:“才不要呢,我下午就出院回家。对了,你告诉楚澜兴让她明天别来看我了,我一会儿收拾东西就打道回府了。医院不是好人呆的地方,没病也得让他们整出点病来,骗小爷的钱花。”说罢,我扬了扬手,既是告别也是阻止淳于再说话。
我转身离去,淳于开着车跟了我一小段,在路口右转,在我回头的瞬间扬尘而去,比我挥手可潇洒多了。爱情何尝不是一种追逐游戏呢,在同一个跑道上,绕着圈,你拼命地跑着,想甩开追逐你的人,却发现,你跑得越快,离她越近,没准一抬头,你就在她身后了,那么倒底是谁在追谁呢?
淳于的远去还是让我有些失落的,这说明我还没修炼到家,惦记别人的女人,是愚蠢的,这跟感情无关,跟智商有关。
回复日期:2010…01…09 21:49:33
一月不太好过。
回复日期:2010…01…10 20:09:44
在家躺了两天,睡了一天半,终于在下午能够起来走走了。我太累了,心情也太低落了。两天没出门,都快不适应寒冷的空气了。
走在道外的小市场里面,看到很多小摊位,听着嘈杂的叫卖声,感觉回到了小时候。摊位后面、街道两侧的一排排三层高的小楼,那时候是有钱人家才住的地方,现在已人去楼空,因为要搬迁了,一副破败的景象。不知为什么,我朝着其中一个院子走去,熟悉的灰色的院墙,门洞,连着非常狭窄的小胡同。突然想起眼皮说,小时候可以两手两脚撑着一直攀到房檐上去。
退出来,竟然有些许感动。而且,我在一个小摊上发现了论斤称的杂伴糖,里面有我小时候最喜欢桔子瓣糖了。我花一元钱,买了一点点。已没勇气吃了,只是放在窗台上看着。
如果回到小时候,如果回到十年前,我会干什么。眼皮说,她会选一个她爱的专业,会更加珍惜大学的四年时光。我会选择编剧专业,学写剧本。
我爱你们。祝福你们。
回复日期:2010…01…11 11:19:03
求之不得。无欲则刚。
回复日期:2010…01…11 16:44:59
我承认我是个记性极差的人,昨天晚上看了一部把自己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电影,今天早上就忘记它的名字。但是,情节记忆深刻,讲给大家听听吧。
男主角约翰(Johnny Depp 扮演,我灰常喜欢的一个好莱坞演员)是个银行抢劫犯,策划并实施了多起劫案,智慧高超,同时又风度翩翩,甚至会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女人质披上御寒。警察对他束手无策,同行对他爱戴有加,约翰成为当时的头号公敌。
哎呀,我想起电影的名字了,就叫《头号公敌》。
好,继续。
在一次宴会上,约翰爱上了一个身份卑微的法印混血女子比丽——黝黑而充满光彩的皮肤,明媚而诱人的笑容,都深深的迷住了约翰。约翰和比丽深情款款的在舞池里共舞,背景音乐是goodbye blackbird,两人就这样坠入了爱河。当然,约翰并没有对比丽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床上,约翰告诉比丽:“你将开始非同一般的人生。”
期间,联邦调查局对约翰的追捕越来越紧密。而约翰十分自负,在比丽流露出自己的担心时,他总是坚定的告诉爱人:“相信我!我答应你会在你身边老去,没有什么能把我们分开!”
这个深情温柔的家伙,一次次的把屏幕前的我给打动了,真是的!
在一次旅馆失火的意外中,约翰的行踪被发现,联邦警探当着比丽的面将约翰逮捕,比丽的眼神中充满了惊恐,而约翰在挣扎中依然不忘给了她一个鼓励的微笑。
果然,这个了不起的家伙越狱成功了,这个精彩过程不赘述了,我主要说他们俩的爱情。
但这次越狱出去后,约翰很不顺利,兄弟朋友先后被警探打死,之前的黑帮保护伞也抛弃了他,他基本上已经陷入绝境。
但他只有一个念头,找到比丽,接走她,和她远走高飞。
约翰甚至在监视的警探眼皮底下,开着车经过比丽的窗下,焦灼的眼光仿佛能够穿透墙壁。
终于,智慧超人的约翰想方设法把比丽接了出来,逃亡的车上,比丽捧着约翰的脸吻了又吻……这样一份爱,既绝望又热切,充满血腥,却也无比耀眼。
约翰带着比丽找到一个老朋友,打算干完最后一票,和爱人远远逃亡。在某个接头地点,前去接应的比丽被早就埋伏下的警探突然逮捕,而这一切,躲在车里的约翰只能咬着牙眼睁睁的看着。
警局里,警探残忍的殴打着比丽,想从比丽嘴里知道约翰的下落。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比丽骄傲的笑着,对警探说:“约翰知道你们这样对待他的女人,不会放过你们的。”
约翰暂时躲藏在一个芝加哥的旧友家中,伺机再去救出自己的爱人。这段时间中,他还借机堂而皇之的走进芝加哥警局里溜达了一圈,潇洒的很呢!甚至还和警局里的警察打招呼,询问棒球比赛的得分。
最后,约翰还是被自己的朋友出卖了,在看完一场电影后,约翰被四下埋伏的警探击中头部,倒地后,奄奄一息的他嘴里喃喃的说着什么,一个年老的警探俯身听了听,摇了摇头,什么都没说。
这里转载一段网上找来的话:说句实话,约翰。狄林杰的故事至今才被搬上银幕实在有些出人意料,因为读他的事迹颇有种007小说的“不真实感”。他曾经假装成某公司银行警戒系统的推销员潜入银行,于是诸多银行地下室的安全系统土崩瓦解。甚至他还曾经天才地伪装成一个电影摄制组,雇佣大量群众演员为他们的“银行抢劫戏”坐场。当他们大摇大摆地逃之夭夭,无数热心地群众还向闻讯赶来的警察要报酬!能够被政府宣布为“美利坚的头号公敌”、(貌似将近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名叫拉登的人才再次享有此殊荣)一个人能够逼迫一个国家改制其执法体系,这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传奇人物就这样死去了,他的爱人依然活着。
某一天,那个年老的警探找到了比丽。比丽冷冷的看着他,问道:“你来是不是想看看你们破坏的东西怎么样了吧?”老警探深深的看着这个女人,说:“我是来给给约翰带话的,临死前他要我告诉你 Goodbye blackbird。”
听到这里,比丽泪如雨下,而我的眼眶也湿了。
真爱总是能打动人,是的!
回复日期:2010…01…11 20:12:45
哦,可爱的眼皮。你终于能想起一部电影的前因后果了。想去看看。但眼睛实在是太痛了。
真爱当然能打动人心。记得当初我写下《写给楚何》的时候,自己把自己哭得稀里哗拉的,现在,再想楚何。我觉得更多的是责任,当然仍然有深深地爱。只要有机会,我从来都没有放弃过他。
回复日期: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