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乞丐到元首-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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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希特勒肯定已出逃,与鲍曼一起在某处隐姓埋名。直至1968年,苏联的历史还是持这种说法。1968年,苏联一位新闻记者,列夫·贝济孟斯基,出版了一本书。该书透露,俄国人确曾于1945年5月4日在地堡外发现了阿道夫·希特勒和爱娃·希特勒的尸体。作为证据,贝济孟斯基还将苏联红军法医委员会的验尸报告收入书内。该报告称,在希特勒嘴里发现有毒药瓶的玻璃碎片——头上没有子弹洞。换言之,苏联人含沙射影地说,希特勒死得像个懦夫。报告还说,他只有一个睾丸——这个结论被一些历史心理学家一再引用,尽管三个曾对希特勒进行体格检查的医生都称他正常。苏联久久才披露这一情况,人们不禁产生怀疑。这份详细的报告虽然有5位病理学家和法医签名证实,但它只有希特勒的尸体照片作为依据。贝济孟斯基本人也承认,遗骸已被“完全烧化,骨灰被撒在空中”。
对此怀疑的人们不明白,明知希特勒的尸体已被发现,斯大林为何要在1945年散布希特勒已出逃的谣言。对贝济孟斯基的解释,他们一点儿也不信服。贝济孟斯基说:“首先,当局决定不公布验尸的结果,而是将之‘留用’,以防有人声称‘元首已为奇迹所救’。其次,为了排除错误的可能性或故意欺骗,他们已决定继续进行调查。”这两种理由,没有一种能解释为何要等待23年(才公布),更不能解释尸体如何毁灭。尸体之假牙照片一直存档,有案可查;1972年,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牙科法医专家雷达·索格纳斯医生发现,这些牙与1943年用X光拍照的希特勒的头壳照片所示之牙齿完全相吻合。在爱丁堡召开的第六届国际法学会议上,索格纳斯医生说,这个铁证证明,希特勒已死无疑,苏联人所验之尸确系希特勒之尸。但是,希特勒未开枪自杀的证据又在哪里?“证明”无子弹洞的头壳已被毁。另外,地堡内的目击者,谁也未去注意,希特勒的嘴唇是否因服食氰氨而变了颜色;而发现的毒瓶又只有一个。
戈培尔之死就没有什么神秘了。5月1日,在试图与苏联谈判失败后,他对他的副官昆德·施瓦格曼说:“一切都完了。”他把一副银框的希特勒的照片交给施瓦格曼,与他道了别。戈培尔夫人把6个孩子从床上弄醒。“孩子们,不要怕”,她说,“医生要给你们每人打一针,就是给孩子们和士兵们打的那种针。”一个名叫昆兹的牙医给每个孩子注射了一支玛啡令他们昏昏欲睡后,戈培尔夫人亲手在每个孩子口中放了一个盛有氰化钾的药瓶(已敲碎)。
地堡内的其他人,正在听取如何出逃的最后指示。他们被分成6组。晚9时,第一组将朝最近的一个地铁进口处跑去,沿着地铁铁轨,步行至弗莱德里希大街站,然后从地铁出来,越过施普雷河,往西或西北走去,直至找到西方盟军或邓尼茨为止。其余5组之路线相同,但要相隔一段时间出发。有些人被俘获,死者却寥寥无几。真是奇迹。
晚8时45分,肯普卡前往戈培尔居室道别。孩子们已经死了。戈培尔太太镇静地请求肯普卡向她的儿子哈拉尔德问好,并告诉他她是如何死的。戈培尔夫妇手挽着手出了房门。他泰然自若,对瑙曼之忠诚与谅解表示感谢;玛格达只向他伸出一只手。瑙曼吻了她的手。戈培尔讽刺地说,他们要走到花园里去,省得朋友们去抬他们。与瑙曼握别后,戈培尔伴着他的夫人——她一言不发,脸色惨白——朝出口处走去,消失在陡峭的楼梯上。接着便传来一声枪响。又是一枪。施瓦格曼和戈培尔夫妇的司机连忙奔上楼梯,发现戈培尔夫妇已倒卧地上。一个党卫军卫兵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是他开枪射杀他们的。他和后来的两人在尸体上浇了四瓶汽油,点着了火。他们未观察焚烧效果如何,便回地堡去了(他们原是被令要毁尸灭迹的)。他们把最后一瓶汽油倾泻在会议室里,点着了火。
马丁·鲍曼的命运比他的主子的更有争议。人们一般认为,他在逃离柏林途中死于非命,但已撤销机密的英美两国的情报资料表明,他可能已逃亡意大利的波尔萨诺;他的妻子带着9个孩子,从贝希特斯加登逃出来后,就在那里等候。在尔后的27年中,对鲍曼的露面报上时有报道,特别是在阿根廷。1972年年底,美国作家拉狄斯拉斯·法拉戈宣称,他有确凿证据,证明鲍曼仍活着,是在南美。这个消息轰动了一阵。数天后,又是一阵轰动。德国当局宣布,他们在元首的地堡附近发现了鲍曼的尸体。曾验明希特勒的尸体的索格纳斯医生,要求检查头骨,以便与牙齿相对证。开始时,由于他未获准,人们便更怀疑这是一具假尸。后来,及至1973年秋,索格纳斯才获准去检查头骨和在头骨出土3个月后发现的门牙和额骨架。索格纳斯医生返回加利福尼亚洛杉矶分校后,便着手准备法医分析报告。1974年9月,他向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牙医联盟世界大会”提交了他的材料。他的结论是,这个头壳确是鲍曼的。希特勒之最忠实的奴仆之谜终于真相大白。
(2)
一直到最后,海因里希·希姆莱都希望能与盟国作出某种安排,但又小心翼翼,生怕出一点差错。希特勒死后,他逃至北方,要求元首的接位人委任他为德国新政权的第二号人物。邓尼茨却说:“这是不可能的。我没有工作给你做。”在绝望中,希姆莱向施维林·冯·克罗希克求教。“请告诉我,我会变成什么人 ?'…99down'”他问这位新外交部长,“你或别人会发生什么情况,本人一点儿兴趣也没有”,他愤怒地回答说。“我感兴趣的是我们的使命,不是我们个人的命运。”
克罗希克给他提供两条出路:自杀,或隐姓埋名。“不过,我若是你,我就开车去找蒙哥马利,说‘我来了,我是党卫军首领希姆莱,准备替我手下的人承担责任。’”
当晚,希姆莱只对亲友们简短地说,有件新的重要任务未完,只能让几个人与他一起前往。他刮掉胡子,往一只眼上贴了块布片,改名换姓——同行共9人,包括他的武装党卫军的首席副官维尔纳。格洛特曼在内——躲藏起来了。当格洛特曼发现他的主子有个氰氨药瓶并准备在必要时使用它时,他指责希姆莱企图走捷径逃避责任——这条道路又是不对他的追随者开放的。他说,作为帝国长官,你希姆莱的责任不但是要替下级官兵之行动承担责任,而且要明确宣布,武装党卫军,党卫军保安队,以及集中营的卫队是属完全不同的组织的。希姆莱踌躇了。“在我服毒后”,他说,“你们这些青年军官要将发生在德国的事情告诉全世界——我干了什么和我没干什么。”两星期后,希姆莱被英军俘获。有位医生在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他嘴里有东西,待他伸手去取时,希姆莱咬破了药瓶,立时死于非命。自杀事件仍时有发生,但数量却比估计的要小,尤其是在政府人员中。只有位叫罗伯特·雷伊的,在纽伦堡等候审判时自杀。
在纽伦堡,最顽固的囚犯显然是戈林。他来到监狱时,身上带着一大包巴拉多辛丸,每天服用40丸之多。然而,到他出庭作证时,他已完全戒掉了服毒的习惯,体重减了百分之四十,只有153磅。在法庭上,他几乎单枪匹马地为他的元首辩护。与其他许多被告不同,他从不把责任推给别人,或拿希特勒作挡箭牌。他负责领导犯人,咄咄逼人地发号施令,采取统一策略进行辩护。回到牢房后,他热情地搓着手,称自己为最佳球队队长,还吹嘘说,他会令原告和听众激烈相争的。若被告中有人反对或软弱下去,元气得以恢复的戈林便会进行恐吓,把他们骂得不敢吭声。“看到德国人向敌人出卖灵魂,令我作呕!”在一次进午餐时,他这样说,还以拳击桌。“他妈的”,他又说,“我只希望大家有勇气把我们的辩护词归结为简单的五个字:舐我的屁股!”在22名主要被告中,只有3人(莎希特、巴本和弗里茨彻)被判无罪,8人被判长期徒刑;其余被判处死刑。1946年1月15日晚10时45分,戈林用一瓶氰氨欺骗了绞刑刽子手。两小时后,处决开始了。
第一个走上绞刑架那十三级台阶的是里宾特洛甫。“让上帝保佑德国”,他大声说。“我的遗愿是保持德国的统一,让东西方达成谅解”。只有在纽伦堡看到许多无可争辩的证据后,他才相信确有成千上万的犹太人被杀害,因为希特勒曾一再对他说,犹太人的问题将用驱逐出境的办法解决。“我做梦也未想到”,他对美国心理学家G·M·吉尔伯特说,“事情会落得这个结局!”
第二个上绞刑架的是凯特尔。几分钟前,当牧师为他最后一次祈祷时,他哭了。现在,他鼓足了勇气。“我呼吁全能的上帝饶恕德国人民。为了德国——一切!谢谢你们!”他转身面对牧师——是个美国人。“我衷心感谢你和派你前来的人们。”郐子手约翰·伍兹上士早就盼望行刑。他将绳索套住凯特尔的脖子,给他的头蒙上黑布。在最后的时刻这位陆军元帅高呼:“德意志高于一切!”在审判过程中,凯特尔曾私下对吉尔伯特说过,希特勒出卖了他。“他若不是以弥天大谎故意欺骗我们,那他是故意让我们蒙在鼓里,让我们在虚伪的印象下打仗!”
(3)
在激烈的动荡的最后的日子里,一大批希特勒的贴身人员竟活了下来:4名秘书;两名最得意的建筑学家,施佩尔和吉斯勒;他的飞机驾驶员波尔;他的司机肯普卡;他的仆人林格;偷录餐桌谈话的两人:海姆和科本;他妻子的挚友施奈德太太;他的两个得意的战士斯科尔兹内和鲁德尔;他特别崇敬的3个女人:里妮·莱芬斯达尔、格迪·特鲁斯特和赫仑纳·汉夫斯坦格尔。
他的许多副官和军官不但活了下来,且对其经历侃侃而谈:普卡默尔,恩格尔,贝洛夫,伍恩施彻,舒尔兹和根舍。在苏联和东德被监禁12年后,根舍回到了西德。看见青年留胡子和长发,他大吃一惊。“亲爱的朋友”,舒尔兹对他说,“我们输掉了战争,现在一切都变了。现在的青年已不像我们那时了。”为了让根舍回到现实中来,舒尔兹带他去了一次贝格霍夫。建筑物早已于1945年5月4日被党卫军放火烧为平地,剩下的败瓦残墙也被美国人逐渐毁灭了。一切都不同了,连通向房屋的那个大阶梯的位置都难以分辨了。两人在察看这个地方时,舒尔兹的妻子给他们拍了照。从他们的惊异的脸上,她拍下了——这是语言做不到的——曾被他们佩服得五体投地的那人的最终结局。20世纪历史上最不平常的人物消失了——除一小撮忠实信徒外,谁也不为他悲伤。
译后记
本来不想写什么“译后记”,但有件事情始终令我耿耿于怀,我想把它如实写出,记在最后,权作“译后记”。
翻译本书所费时间长达一年零四个月。这是因为,一方面我日常工作较忙,家庭杂务多。另一方面,想找个助手助我一臂之力,也未找到,我只好单枪匹马驰骋在这本浩繁的巨著里。我把业余时间、节假日几乎全花在它身上了。工作性质决定我要经常出差——我把出差之余的时间也用上了。
在某种意义上,本书译成于旅途,系我心血之结晶。谈了这番话后,读者自然会理解,想起下面所记之事,我何以会如此气愤!
本书的前40万字是“死里逃生”的。事情是这样:某晚窃贼爬入我的卧室,窃走了我一架价值千元的收录两用机。我一笑了之,妻闻讯后责备了我说:“辛辛苦苦买的录音机被偷走了,你不去报案,还若无其事,你家存多少钱?”我说:“小偷偷它,说明他需要它!物质不灭,这台录音机还存在于世界上嘛!只不过是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所改变罢了!”“你……”妻被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事情发生一周后的一天早晨,我起床后想看看译稿(译审交叉进行,这是我的习惯),发现号码手提箱不翼而飞!“我的译稿哪里去了?”在厨房赶制早餐的妻随口答道:“不就在手提箱里吗?”“不见了!”“什么?!”“哎呀呀,小偷给你顺手牵羊了!”
译稿丢了!小偷大概以为那提箱贼沉贼沉的,必定是装满了钞票!
我怒发冲冠,顿足骂道:“窃贼!我……我……我枪毙你!”
“枪毙”之类的话,纯属气愤之发泄。我没有枪,即使有人给我枪叫我毙死囚,我也未必有胆量去扣动扳机。译稿丢了,这却是事实,一年来的废寝忘食呀!气愤之余,我指天发誓,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要将丢失的部分重译出来!我不相信还有小偷再来偷它。
大概是我要“枪毙小偷”的豪言壮语传了出去,整个宿舍区的人都对我表示同情,连小孩也要问上一句:“胖叔叔,书稿找到了吗?”
大概是在译稿被窃后的第九天,一个红领巾急急忙忙跑来找我:“胖叔叔,那门后边有一大堆稿纸,是不是你的?”
我扔掉手中的笔,三步并作两步冲下楼梯,跑过院子,拐进另一楼区(跑动间不慎一脚踩在钉子上),进了那扇门,像饿虎扑羊似的,一下子扑在那“一大堆稿纸”上!译稿!我的译稿!在兴奋之余,我不免想到了那个小偷:他还真有点儿良心!但他也不够朋友,他把我那只手提箱拿去了。
几年已经过去了,但我对此事仍耿耿于怀,并以此为题作了“译后记”,是不是我心胸太窄?也许是吧!
不过,我要告诉你们,我的读者:我爱自己的劳动,更爱你们!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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