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我的儿子是头熊-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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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的揉了揉伤腿,这腿平时瘸着也没什么,就是抗重物或者阴雨天的时候会酸疼,他从怀里掏出一包碱灰对墨九说:“用这个将皮毛再泡一天,咱们就可以鞣制了,到时候你是留着用还是拿出去卖都不错,若是要卖,我这边有信得过的人,你放心价钱,绝对不会亏待你!”刘清泉交代完,就开始寻找棕熊的踪影,狗蛋早就乐颠颠的进了山洞,然后快速跑出来,它看到那天特别恐怖的人类了。
冯大海追着狗蛋就跑出来了,刚要抓住就地正法,就看到狗蛋躲在一个男人身后,嗷呜嗷呜的低叫。
刘清泉看着冯大海,眨巴眨巴眼,又看了看墨九,墨九对刘清泉说:“这是我大哥!”
冯大海自来熟,直接跑过来对刘清泉一拱手,笑道:“在下冯大海,兄弟如何称呼?”
刘清泉赶紧回礼:“鄙人刘清泉,山下刘家村人士!”他抬头又看了看山洞,熊怎么还不出来?
冯大海随着他目光看去,疑惑问道:“老哥,你看什么呢?”
“看熊啊!”刘清泉尴尬的笑笑:“我每隔一段时间就来看看这只母熊,我家狗蛋跟它玩的好!”
狗蛋在主人身后回应两声。
冯大海一时难言,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感情这熊人缘还不错,连狗都是好朋友,他摸摸鼻子,跟两人打了声招呼,就跑到河边摸鱼去了。
钟子琦也在摸鱼,一人一熊占据河两边,她看了看右边的汉子,一摁爪子,摁住了一条鱼,利爪扎进鱼身,鱼血染红清澈的河水,一扬手,那半死的鱼甩到了岸边。
冯大海感觉自己被这头熊嘲讽了,他撸起袖子,眯眼盯紧河水,一见银光闪过就快速出手,一条半臂长的大鱼抓了上来,他大笑着对母熊晃了晃手里的大鱼,一扬手也丢安上了。
钟子琦觉得这男人真幼稚,于是她低下头更认真的抓鱼,绝不能输给这么幼稚的男人!
冯大海为墨九紧张了好几个月,风餐露宿东北西走,到处打听才找到了墨九,一下子放松下来反而玩心大起,就想逗弄逗弄这头母熊。
两个莫名犯二的家伙开始了疯狂的捕鱼,你一爪子,我一巴掌的不放过身边任何一条鱼,就在两人抓的兴起时,从上游漂下来一只小鹿的尸体,那尸体顺水而下,身上皮毛破破烂烂,尸体从钟子琦身边漂过,她仔细看了一眼,发现鹿身上布满了切割一般的短小伤口,皮毛外翻,肉块被吞噬了大半,却不像是肉食动物啃咬的模样,那鹿尸漂远了,钟子琦也没了摸鱼的兴致,走上岸将自己捕到的鱼收拢起来,抖干身上的水,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爬了上去,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鲜美的鱼肉,熊宝也叼了一条坐在娘亲身边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冯大海见摸到的鱼够做一大盆麻辣鱼了,也上了岸,招呼墨九和刘清泉过来帮忙生活做饭,对于刚才河水里漂过的动物尸体一点没放在心上。
刘清泉将带来的糕点放到了母熊身边,摸了摸熊宝,就跟墨九两人忙乎了起来,待吃完了麻辣鲜香的炖鱼,冒出一身热汗,他甩了甩膀子,赞叹道:“这味道太刺激了,我们这边很少吃辛辣的食物,冯兄弟这鱼做的地道,好吃的很,就是我不习惯食辣,吃的倒是少了!”
“不怕,多练练就行了!”
刘清泉笑笑没说话,茱萸粉钟良铺子里也有,价格高的离谱,还不一定有货,这味道并不是想尝就能尝到的。
他帮着收拾好了碗筷,就将大木桶搬到河岸边装了水,将碱灰按比例勾兑到清水中溶解,再将晾干的皮毛掸去灰尘,一层一层的平铺在木盆中。
冯大海和墨九找了块空地开始比划起拳脚来,两人也不用武器,赤手空拳的打,冯大海除了隗叶刀练的好,拳法也是了得,他拳拳到肉,走的是大开大合,刚劲有力的路子,墨九躲闪袭来的拳风,身法飘逸,借力使力将冯大海挥来的力量歇了去,一个转身,步伐灵巧快速的错身到了冯大海的背后,左手中指食指并拢快狠准的点在冯大海后脖颈的哑门穴,冯大海一僵,只听身后墨九浅笑说道:“你输了!”
冯大海收了势,爽快的说:“我认输!”他欣慰的看着墨九:“看来你并没有落下内伤,墨九,这个仇,哥哥们帮你报了!”
墨九抬头,只听冯大海痛快的说道:“我罗刀门劫了他们五大山门的大半生意,云老二放了话,神医谷终生不医五山门派之人,木朗卸了青云風的左胳膊,武林盟打压五山门派,百里,喝,那小子满江湖的爆五大老不羞的丑事,连奎伦山掌门最后一个关门弟子是他的私生子都翻出来了!”冯大海笑着摇头,对百里这损招也是哭笑不得,不过笑了一会儿,又收了回来,略带惭愧的对墨九说“白凡动用武林盟的势力也只能压一压五山门派对你的追杀令,那帮格老子的,说你残杀他们五门众多弟子,誓要与你讨回公道,哼,真当我们是傻子吗?若不是他们先贪图你的剑谱,又何来损失惨重一说?”
墨九感激在心,一抱拳:“谢谢哥哥们!”
“都是自家兄弟,谢什么!”冯大海拍拍他肩膀。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再次摆开架势打了起来。
狗蛋围着钟子琦烦躁的转来转去,特别想不明白一件事儿。
“汪汪汪~(你说我哪里不好?为什么它看不上我呢?我强壮,皮毛健康,四肢修长,比成天围着它转的那几匹狼漂亮多了,怎么它就不同意跟我生宝宝呢?”
钟子琦把脑袋从这个爪子上枕到另一个爪子上:“嗷嗷~(你们不同品种如何恋爱?)”
“汪?(恋爱是啥?能吃吗?好吃吗?为什么你要跟我说吃的?我这么认真的跟你讨论我的未来,我就是想跟它生宝宝一起养孩子!)”狗蛋对钟子琦的态度很不满意,它抬起爪子推了钟子琦的脑袋一下:“汪汪~(别睡别睡,快帮帮我,你说它怎样才能接受我,跟我生宝宝?)”
钟子琦翻了个身,凉起了肚皮,不想再打击它。
狼妹是族群狼王的胞妹,在狼群地位非常高,这样的一匹狼,她无法想象能够接受狗蛋,狗蛋很好,很漂亮,也很强壮,但是它身上有太浓的人类气息,狼群对人类的厌恶决定它根本融入不到狼群中去,更不会得到狼群一枝花的青睐。
更何况,就种族而言,它们并不相同。
狗蛋失落的趴在熊宝身边,搂过熊宝舔了舔,蔫蔫的趴在地上。
突然,狗蛋站起来,精神抖擞的摇着尾巴吐着舌头看着河岸另一侧,快速往这边奔跑的身影,那身影在它眼中要多漂亮有多漂亮,要多美有多美。
狼妹飞快的跳过最窄的河道,边跑边叫:“呜~呜呜~(老大,出事了!)”
第41章 鹿尸
刘家村的人最近经常上山采山菇; 下了两场春雨; 山里的山菇一片片都冒了出来; 不少村民赶在农耕前进山,采了山菇进城卖些银钱; 一天下来也能挣几十个铜板; 野山菇营养高,宽裕些的城里人家都喜欢买一些回去熬汤喝。
今天又有人入山了,然而直到下午人也没回来,那家人怕他出事,急的上山去找; 结果只找到了一具完全认不出来,被叮咬的破破烂烂的尸体。
那人浑身上下都是水泡; 身上布满了外翻的血窟窿,血窟窿里的肉块全没了,见的人吓得脸色都没了血色儿,浑身起满鸡皮疙瘩; 没人敢去碰那具尸体; 怕有什么传染病; 有人下山找了里正; 里正一听这事儿坐不住了; 他带着村里唯一的赤脚郎中上了山,那郎刚看到尸体模样就吓白了脸,行医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么恐怖的尸体,那尸体被叮咬的破破烂烂的; 如同一滩烂泥趴在地上,他忍着胃中翻涌的感觉,仔细的观察着伤口,迟疑的皱眉,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次确认,才颤巍巍的开口:“这是中了蜂毒,被马蜂蜇死的,他身上的肉恐怕也是被马蜂群吃掉的!”
“这是惹上多大的蜂群能变成这般模样!”郎中脸色发白,马蜂蜇人多半是自卫,驱赶进入领地威胁到它们的大型动物,它们主要吃的还是昆虫,虫子之类为主,何时连人都吃了?这要多大的蜂群,普通的猎物供给不上种群的消耗开始转而袭击大型动物,甚至是袭击人?
郎中擦着吓出的冷汗,又仔细的辨别了尸体上被蛰起的水泡,再次确认是蜂毒没错。
在场的人听后,头皮都发麻了,更有甚者直接吐了出来。
这尸体不能放在山里不管,周围都爬满了蚂蚁,可没有人愿意碰,最后里正让人找来一大块白布,将尸体裹了起来,带人抬下了山,那家人哭的都要晕了,又伤心又惊恐,这事儿瞬间在村子里传遍了,在场的村民惨白着一张脸描述当时的场景,吓得村人再不敢上山。
钟子琦跟着狼妹来到上游靠近北山的那条河岸旁,入眼的是一大片死去的梅花鹿,从数量上看,这群梅花鹿就是前不久迁移过来的那个鹿群,她还逮过好几只,此时那些膘肥体壮,味道棒极了的鹿全都一滩烂泥一样死在河岸两边,明显是被不明原因灭了群。
钟子琦不敢再上前,她想到了上午在河水里看到的那只鹿尸,身上细小的切口,没有大型动物的撕咬伤口,死因不明。
她不确定如果真有如此恐怖的猎食者,这些猎食者是否已经离开群鹿的尸体,她拦住要靠近的狼妹和狗蛋,要求狼妹待她去见黑狼王。
“呜呜~~(我们发现这些尸体,就赶着羊群离开了,这里离我们的聚集地太靠近,这条水源也是我们领地唯一的水源,如今不安全了,哥哥带着我们退到北山更深处,那里有一小滩活水,暂时可以维持生存,不过如果这个事情继续恶化,我们无法确定领地水源的安全,那么我们只能离开这里回到原来的领地!”狼妹很失落,它喜欢这片领地,这片领地的水草好吃,动物种类多,还可以养羊,它们族群的生活越来越好,最近更是添了十几匹小狼,如果再回到原来的深山里,食物就会减半,新生的幼崽存活率就会降低。
原来领地树木太密太深,没有大型猎物生活在那里,它们过的并不富裕。
往北走了一刻钟的时间,钟子琦就看到了密密麻麻的狼群和被围在狼群中间更加密密麻麻的羊群。
狼群放羊的技术越来越好,这群羊养的相当不错,更是增加了好多小羊羔。
狼妹带着钟子琦和狗蛋进入狼群,狼群骚动起来,好几匹狼烦躁的龇牙,对狗蛋发出呜呜的低吼。
狗蛋心里是发憷的,但是在自己心仪妹子面前绝对不能丢脸,于是它高仰着头,迈着稳健的步伐跟在钟子琦身边进了狼群。
“呜呜~~(被人类养的废物,你身上的人味儿恶心到我了!)”
“呜呜呜~(嘿,你的獠牙呢?被人类拔掉了吗?)”
“呜哦呜(人类的走狗,滚出我们的领地!)”
狗蛋眼观鼻,鼻观心,任你狂吠,就是不理你!
黑狼王被一群老狼围在中间,低低叫着交流着什么,狼妹走到黑狼王身边,舔了舔它的嘴巴,黑狼王抬头,看到了钟子琦,对老狼们短促的叫了一声,老狼们立刻散去。
“呜~~(老大!)”
钟子琦卧在黑狼王身边,抬了抬头:“嗷嗷?(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
黑狼王摇了摇头:“呜呜~~(不太确定,我们刚发现的时候,空气里有股难闻的气味,我确定那是腐肉才有的味道,可河岸边并没有腐烂多时的猎物,这股腐肉气味肯定放了很长时间,非常恶心,让我想到了豺狗那帮肮脏的家伙!那帮家伙真是太恶心了,呕~~)”黑狼王干呕了几下,显然真的是很恶心这帮爱吃腐肉的近亲。
黑狼王调整了下心态,接着说:“呜呜,嗷嗷嗷,呜嗷,呜呜~(我怀疑是虫子,不过我不确定是什么虫子,反正肯定不是食肉动物,残留的气味闻起来根本不是食肉动物的味道,那种味道只要虫子身上才会有,可我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虫子,能够一下子灭掉整个鹿群?)”
“嗷嗷?(没有巡逻的狼看到吗?)”
“呜呜!(没有,等我们听到惨叫声赶过去时,已经结束了,猎手已经撤离了狩猎场!)”
钟子琦一时说不出话来,她唯一知道具有破坏力杀伤力的昆虫群体是栖息在亚马孙河流域的行军蚁,又叫“军团蚁”,它们属于移动类型蚂蚁,群体基数超过一两百万只,行军蚁一出生就在不断移动,它们寻找猎物,发现猎物,吃掉猎物,巨大而强壮的前鄂能够轻易咬下猎物的皮肉,它们吃掉一头大象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但是这种行军蚁会完整的吃掉猎物血肉,不会留下一点食物,而河岸那边的鹿群却是被吃掉了最嫩的肉组织,留下了不适合消化的皮毛和营养不高的内脏。
正在钟子琦认真过滤自己仅知的几种食肉昆虫时,黑狼王突然跳起来吼道:“呜!(对了,我们到达之前听到了很大的翅膀煽动的声音!)”
钟子琦猛地抬头,惊愕的问:“嗷?(你确定?)”
“呜呜!(我确定,当时我们族群很多狼都听到了!)”
黑狼王的话得到了身边狼群的支持。
钟子琦坐不住了,她猛的站起来,声音低沉:“嗷嗷!(我想,我知道是什么东西了!)”
“呜?”
“嗷!(马蜂群!)”
她今天可是刚被追过的,那样庞大的族群,那样强壮的马蜂,加上死掉的鹿身上布满的切口,切口内被吃掉的肉块,种种迹象结合,钟子琦想不出来,除了马蜂,这座山林里还有哪个族群会做到这种效果,当成千上万甚至更多的蜂群攻过来,要短时间蜇死群鹿,分吃掉肉块真的太轻松了,十几只强壮的马蜂就可以蜇死一个成年男人,更何况那么几十只鹿呢?
钟子琦开始担心起来,春季是马蜂繁殖的季节,她当时看到的马蜂栖息地明显密度过大,按照马蜂的习惯,它们会扩大领地范围,可是,为什么会攻击距离它们巢穴有些距离的鹿群呢?
她对昆虫科研究的并不透彻,脑中也没有多少马蜂的相关信息,这次连智障的能力也无法帮助她,她隐隐有些不安,如果继续让马蜂群壮大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