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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小团圆-第33部分

小说: 小团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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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3月12日写给宋氏夫妇的夹带着遗嘱正本的信中,曾出现“《小团圆》小说要销毁”的决定性字句,似乎为这部令她及宋氏夫妇都噤若寒蝉的小说指明了付之一炬的命运……
  1995年9月,张爱玲孤死异乡;1996年12月,宋淇随之而去;2007年11月,邝文美驾鹤西游。曾经想借机翻身的“无赖人”胡兰成更是早在1981年便已撒手人寰。没有谁再瞻前顾后战战兢兢了。2009年2月26日,经由张爱玲新一任遗产及版权执行人、宋氏夫妇之子宋以朗的同意及授权,《小团圆》于台湾首次出版、绝无删节,甫一上市,书中大量的家族隐私甚至骇人情事,以及张爱玲与胡兰成的虐恋始末、床笫风云,无不令读者目瞪口呆、难以置信,即便是铁杆张迷也要生出“重读张爱玲、重识张爱玲”的惊奇念头,围绕着该书的出版是否有违张爱玲本意、甚至有违道德的争议亦甚嚣尘上,堪称炸响在华语文坛的一枚世纪炸弹。
  《小团圆》该不该出?只有死人能评判
  “出版上合法,道德上非法”
  家族秘史、骇人情事、虐恋始末与床笫风云自然好看诱人,但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张爱玲泉下有知,到底愿不愿意被普天下的窥私者、窥淫者一探究竟、一一对号?也就是说,她情不情愿出版单凭一时意气写就的《小团圆》?如是,则宋以朗一方面助她完成遗愿,且为文学史解密增注,可谓善莫大焉;如否,就成了昧着良心发死人财的唯利小人了。难怪书一上市,在港台地区便引发“出版上合法、道德上非法”的大争议。
  宋以朗既已决定出版,势必料到扑面质疑,于是写了几千言的序文,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找到最大限度的合情合理。
  “让胡兰成得了意,实在不犯着”
  序中大量引用张爱玲与宋氏夫妇的通信,铺陈交待他们当初之所以不敢出版《小团圆》的来龙去脉。张爱玲起先在信中说出自己赶写出《小团圆》的动机之一是“朱西宁来信说他根据胡兰成的话动手写我的传记”——朱乃胡落魄台湾时的接济者、作家、宝岛文坛三姐妹朱天文、朱天心、朱天衣之父——张爱玲岂能任由自己的传记出自“无赖人”之口述,所以才决定自写一部自传体小说以正视听,同时也可谓对胡兰成前作《民国女子》中关于两人恋情的一厢情愿、沾沾自喜的描述的反击,但写完了却又“矛盾得厉害”,因为以两人“爱情”经历为重心的《小团圆》一旦出版,势必引发民间乃至文化界对张及胡的疯狂议论,“胡兰成现在在台湾,让他更得了意,实在不犯着”。
  宋淇看完初稿后更是深感焦虑,“不要忘了旁边还有一个定时炸弹——‘无赖人’,此人不知搭上了什么线,去台湾文化学院教书,大写其文章,后来给人指责为汉奸,《中央日报》都出来攻击他,只好撤职,写文章也只好用笔名。《小团圆》一出,等于肥猪送上门,还不借此良机大出风头,写其自成一格的怪文?……洋洋得意之情都想得出来。一个将近淹死的人,在水里抓得着什么就是什么,结果连累你也拖下水去,真是何苦来?”
  “张爱玲早已去世,什么批评都不再可能给她切肤之痛”
  1976年的政治时局与文化氛围又是何其肃穆死寂,《小团圆》虽似反击,千回百转却还是对汉奸文人的半生痴恋,所以宋淇当时怕张爱玲被“拖下水”绝非杞人忧天,他在信中着重“点醒”她说:“……官方默不作声,读者群众只听一面之词,学院派的辩护到时起不了作用,身败名裂也许不至于,台湾的写作生涯是完了……以上所说不是我危言耸听。”另外书中篇幅较多的极端赤裸的家庭隐私细节披露及性描写也与张爱玲以往作品的隐晦华美大相径庭,宋淇深恐毁掉她的“偶像”声誉,“从好的一方面说,你现在是偶像,不得不给读者群众好的一面看;从坏的一方面说,你是个目标,说得不好听点,简直成了众矢之的……恨不得你出了什么大纰漏,可以打得你抬不起头来。”
  综合以上,原本“把心一横,写了出来”的张爱玲也决定放弃在当时出版《小团圆》。宋以朗在序言中认为当时最大的隐忧就是“胡会利用《小团圆》出版的良机而大占便宜,亦不会顾虑到张爱玲的死活”,但“今天的情况又如何呢?”胡早死,“有关他的一切隐忧现已不复存在”,政治上的敏感度亦与当年“有天渊之别”“这重顾虑亦可放下了”。对于“有毁偶像声誉”的疑虑,宋以朗深觉今非昔比,“假如张还在生,且看到现时互联网上那些谈论她的文字,她便会明白当年的顾虑是多么微不足道了”,最重要的一句是“事实上她早已去世,什么批评都不再可能给她切肤之痛”,竟有些死无对证的意思。
  宋以朗在序文最后摆出张爱玲于1993年回复给催促她出版《小团圆》的皇冠出版社编辑的信,信中说“《小团圆》一定要尽早写完,不会再对读者食言”,以明证她“根本舍不得销毁《小团圆》”。但无论如何,张爱玲在生前是否有愿出版此书便只有天知晓了,纵使她最亲密的挚友宋氏夫妇,至死也未敢令其问世,因其内容纵使放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足以令人惊得合不拢嘴。
  《小团圆》有多惊人?有违人伦、溺于性爱
  亲朋好友,一一对应
  如果你能拨开张爱玲人为设置的文字迷宫与细节障碍,便会藉由《小团圆》看到一个最真实、最扭曲、最自卑、最疏离、最冷酷、最焦虑、最低下、最痴傻、最可悲,亦是最纯挚的张爱玲,所经之途是必须以极大的耐性深挖细品方可曲径通幽、初见端倪的种种细节:没落大家族内部的暧昧情事乃至不伦之恋、母亲与姑姑的惊世行径、对母亲至死不休的恨、对胡兰成卑贱已极的绝望之爱、对性从蒙昧到畸变的惊惧与迷恋、对至亲好友枕边伴侣人情世故的极端敏感阴郁排斥绝望、对“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的爱情的不死心的苦苦徒留……
  自传式小说中的各个人物虽尽是化名,但全盘照搬作者本人、亲眷、挚友、恋人等大大小小上百人的真实经历的描写,令明眼人立时便能看出女主角“九莉”即张爱玲本人,“邵之雍”即为胡兰成,“蕊秋”与“楚娣”即为张爱玲的妈妈及姑妈,“比比”即为张在香港读书时的好友炎樱,“燕山”即为张在胡之后的恋人桑弧导演,“荀桦”即著名作家柯灵,还有张爱玲的好友、另一位文坛才女苏青,以及胡兰成的诸多“民国女子”一一对应的各路声色人物……
  张爱玲自荐跳脱衣舞
  书中与“性”有关的情节尤为惊人,简直有悖伦常,香港作家迈克戏称为“张爱玲自荐跳脱衣舞”。最令人惊诧的是她对姑姑和妈妈的描写——两位勇敢到超乎想象的“旧时代新女性”在全世界勾三搭四,同时又大玩同性之恋,她俩甚至共同分享一个男人,于英国郊区湖畔三人齐乐!此外家族里的男人们都是吃喝嫖赌抽的颓废之徒,她的弟弟后来竟爱上了继母!还有种种惊人细节:张在被胡抛弃后竟查出自己患了“子宫颈折断”的难言大病,后又与桑弧有过性关系,但桑弧亦另有所爱;胡兰成与张的好友苏青上过床,之前互问对方“你有没有性病”;胡兰成与其侄女或许亦有不伦之恋;柯灵在张爱玲最落魄时竟于偶遇的公车上对她进行性骚扰,“趁着拥挤,忽然用膝盖夹紧了她两只腿”,张乃颓然暗想“汉奸妻,人皆戏”;张曾在美国堕胎……
  少儿不宜,启发李安
  书中着墨虽少却极度赤裸异色的性描写亦令人面红心跳。张爱玲写九莉与邵之雍的性事,“有一天又是这样坐在他身上,忽然有什么东西在座下鞭打她。她无法相信──狮子老虎掸苍蝇的尾巴,包着绒布的警棍。看过的两本淫书上也没有,而且一时也联系不起来”,将九莉对性的极度恐惧与极端渴望深入刻画到淋漓尽致。其实最高潮的“儿童不宜”是在邵之雍第一次带九莉去他家过夜,“秋天晚上冷得舒服”,九莉由之雍引领着到得他家三楼一间“很杂乱的房间里”,然后之雍带门出去,房间里灯光微弱。忽然“一个高个子的女人探头进来看了看,又悄没声的掩上门”,九莉猜测是之雍有神经病的二太太,于是“想起简爱的故事,不禁有点毛骨悚然起来”。一番惊心动魄的前戏铺垫过后,之雍回来,高潮慢涨,“他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像鱼摆尾一样在她里面荡漾了一下”,“他忽然退出,爬到脚头去……他的头发拂在她的大腿上,毛毵毵的不知道什么野兽的头,兽在幽暗的岩洞里的一线黄泉就饮,汩汩的用舌头卷起来。她是洞口倒挂着的蝙蝠,深山中藏匿的遗民,被侵犯了,被发现了,无助,无告的,有动物在小口小口的啜着她的核心……”简直不让最顶级的色情描写。
  所以有深入钻研过《小团圆》的港台书迷甚至认为李安在拍《色·戒》前绝对看过尚未出版的《小团圆》,否则单凭《色·戒》小说中关于性事的寥寥数语,实在不足以延伸成大银幕上那极尽痛苦却又极尽疯癫的十八般做法,甚至拍出了SM般的抵死压抑与酣畅淋漓,电影所传达出的王佳芝对性事又恐惧又痴迷的心态完全与《小团圆》中的九莉如出一辙。
  《小团圆》之性事
  远比张胡恋骇人听闻
  姑姑和母亲占的比重非常大,一开始就登场了。这里头的线索远比《对照记》《私语》等多得多,也关键得多。甚至可以说题目《小团圆》不仅指男主人公间的处境,更是指女主人公与母亲、姑姑的关系——放浪周旋于外国情人间的自私的母亲对女主人公造成的长期压力;与之监护人般相依为命的姑姑的秘密恋情……母亲、姑姑及家族堂表间奇怪的男女、女女关系,常态性乱伦,其实都远比张胡恋骇人听闻。
  ——黄锦树(马来西亚·教授/作家)
  张对性是压抑和明显的无知
  张对性是压抑和明显的无知。所谓的“大胆性描写”,看上去纯是“志异”,有种自外于己身的天真。我不以为她是性洁癖,只是经历太少,无知而已。书里的母亲“阅人多矣”,对于爱情的无情和多情,几乎和胡兰成如出一辙。她其实是在拿胡与母亲对照。张或许明白,最适合胡的,大约就是她母亲“这种”女人。然而张从小学到的是“走到母亲的反面去”。母亲正是张爱玲永远不会成为的女人。
  ——袁琼琼(台湾·作家)
  无一不在梦游般无情与滥交
  上至父亲、家族长辈、母亲的男友们,无一不在名媛女伶有夫之妇间梦游般无情与滥交。父不父母不母、搞三人行的姑嫂……一种不知怎么给初剥光人皮、古老的情欲找到现代性衣装或交欢礼仪的集体迷惘。
  ——骆以军(台湾·作家)
  唯有撕皮剥肉的性,才能表达这种荒凉感
  这酒池肉林般的荒凉是怎么来的?正好刚读过李楠的《晚清民国时期上海小报》,千几百种小报,通通是从捧妓文起家,专栏作家一律靠“肉稿”发达,色情小说连篇累牍,以妓女为主人公的小说在报纸上连载,续集又续集,百多万字足足连载了三年,作者要罢手,连报馆老板都来哀求,希望能够继续写下去,因为报纸全赖小说才得以存活。这样的上海,大概并不是我们熟知的那个烟雨斜阳中的上海滩,只是,几十年乌托邦下来,全体中国人都有种灵肉分离、本我超我互不干涉的洁白天真,自己做过的,也不大相信自己竟然会做过,自己身上分离出来的病毒,也肯定和自己毫不相干。
  有人怀疑李安提前看过《小团圆》,电影版《色·戒》里才有那样骇人的场面,但使得《色·戒》在性爱尺度上释怀的,大概不是《小团圆》里“狮子老虎掸苍蝇的尾巴,包着绒布的警棍在座下的鞭打”那样的字句,而是那种黑沉沉、死寂寂的荒凉感,唯有剥皮撕肉的性,才能表达这种荒凉感。李安比大部分斯文扫地争抢张爱玲私有权的“张迷”更懂张爱玲。
  ——韩松落(北京·作家)
  食得咸鱼抵得渴
  作家本来就是向人展示自己的内心,以寻沟通,也是撩拨别人的内心,以寻共鸣。因此身为作家便是有了让人观探内心的“责任”,你甚至可以说这是“食得咸鱼抵得渴”。而作家的文学遗产,亦注定是属于大众的,不能再用个人(张爱玲)的interest考虑──除非她自己把手稿销毁。正因为如此,出版《小团圆》,在道德上完全是应该的。
  ——韩子亭(香港·作家)
  死后事没法管
  这是我一直在想的问题,人从没有中来,再回到没有中去,你怎么管?譬如现在别人说要把我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我说不好不好,拍得不好我会很生气。但若我去了,拍得好与不好,我都没办法去讲话了。我只能管活着的时候,没法管死后的事情。
  ——琼瑶(台湾·作家/《小团圆》出版人平鑫涛之妻)
  拒买、拒读、拒评
  张爱玲1995年过世时,在公寓里几天没人发现,当然也不会有人来得及问她《小团圆》改好了没?决定要出、不出还是仍在犹豫?更进一步想,若以写作者将心比心,就算张爱玲生前不完全放弃出版的念头,想她也不会愿意以修改中的“未完成”稿出版。但这一切的一切,我们无从猜测揣摩,我们唯一的共同根据是她的遗愿,《小团圆》“小说手稿应该销毁,不予出版”。因此《小团圆》的出版,在法律程序上是“合法”,但在情感道义上是“盗版”,和那些被控“非法盗版”的出版社一样,都是未经授权擅自印行。作为一个张爱玲的忠实读者,在伤心难过与愤怒之余,也只能以“拒买、拒读、拒评”《小团圆》,聊表对张爱玲写作生涯最基本的敬意。
  ——张小虹(台湾·教授)
  《小团圆》的文学价值
  她不肯再做偶像,她要写一部最本我的集大成之作
  首先关心的当然是八卦与私隐——必须斟词酌句、千思万想,方能一窥究竟、对号入座。经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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