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与剑-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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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李有财又站了起来。人生的路上,或多或少会经历起伏。失落,失败更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但人不能经历失败与挫折就一蹶不振,那样人就毁了,你会逐渐的发现,你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你。你坚守的许多信念也早已被你抛之脑后。
站起来,生活才能继续。你才能续写你的篇章。
还有太多太多的人在等待自己,还有太多太多的人需要自己。
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别人,而是杨欢欢。杨欢欢孤苦伶仃,世上除了自己便无依无靠,若是自己不在她又会如何?
所以他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扬州城。
回扬州的路不好走,要穿过大片的林子,还有崎岖的泥路。
夜渐渐的来临。时至六月,万物早已复苏。林子中又现勃勃生机,李有财已翻身上树,栖身下来。
黑夜来临,林子中将危机四伏。李有财深知此点,故而早早休息,以便隔日行程。
深夜之中,你又在何方?
李有财将手伸直,举到天上。
他忘的了她吗?他忘不了。但他已经不是那个没有她就活不下去的人了。
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亦不是生命的全部。
凉风吹过,李有财已阖上双眼,静静的睡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子忽然喧闹起来。李有财立即睁开了眼。
从远处有稀稀疏疏的脚步声。是人的脚步声。脚步声很急,好似在快速的奔走。
茫茫黑夜,却在林子中快速行走,那这人定是遇到了什么急事。
李有财盯着远处,那脚步声传来的方向。
黑夜之中,他的眼睛就如同猫眼一般,将四周瞧得清清楚楚。
脚步声越来越近,随之而来的是沉重的呼吸声。看来来者奔的太急,已经累得不行。李有财目光凝视,紧紧瞧着来人,忽然又眉头一皱,听了另外一种声音。
这是一种很轻,但频率很快的声音。“唰唰唰”不断摩擦泥土与草丛的声响。后者是一位轻功高手,而且能拥有这样的步伐的人并不多。
显然,先头这人是在躲避后面那人的追击,可照这个情形,先头的人完全没有躲避的可能性。
那人似乎也听到了后头传来的声响。虽然仍在喘着气,但索性一憋气,卧在了地上。紧接着,后头那人就已走到附近。
李有财瞧见了后头那人,只见他穿了一身白衣,虽在林中,月光稀疏,却也能清晰的瞧见他。他立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李有财不禁对他赞叹一番,这位白衣人非常的精明,又或者说是一位追踪高手。黑夜之中夜视不远,跟踪多要依据声音。白衣人寻着声音而来,但声音在此处消失,说明敌人已经埋伏或隐藏在附近。他站着不动,却是以不变应万变,更能准确的把握时机,听声找到敌人的位置。
双方陷入了一场耐心的对决,谁先有动静,谁可能就会失去先机。
先头那人终归坚持不住,他原本这口气就未缓过来,这时处在原地大口喘起气来。白衣人一听见声响,身影立马消失,再出现之时,竟已在那人的身后。他的手上握着一把十分锋利的利刃,月光之下能依稀看见寒光倒影。
“好,我认了。”这时先头逃命之人所说的话。
他的声音十分冷静,竟丝毫没有临死之人的胆怯。李有财听到此声之后,身子不由得为之一震。
“但且等等,容我说完最后几句话。”那人连忙又道。
“好,你说。”白衣人就好像玩弄猎物一般,他知道,无论这人怎么变戏法,也难逃他的手掌。因为他的匕首已经抵住了这人的脖子,只要轻轻一用力,就能要了性命。
“唐霸刀多少钱买你来杀我?”
“八千两。”白衣人淡然道。
李有财从他们的对话中听出,这白衣人倒是一个杀手,和谢回天一样的杀手。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只不过他们是通过杀人来消灾。
前头那人略一踌躇,沉声道:“我出一万两,只求你放过我。”
白衣人笑了,轻声的笑了。
“你不答应?”
“何来答应不答应?你根本没有资格和我谈。”
“我知道,可我不想死,我也还不能死。所以,一万两,只求你放过我。”
白衣人忽然将嘴巴靠近,靠在前头那人的耳边,轻声道:“据我所知,你已倾家荡产,你那点家底早被你的弟兄们挥霍一尽,一万两这个数目,你如何拿得出来?”
白衣人这么说,那人却是心头一喜,他没再迟疑,立马道:“我曾经也是一个商人,我总会只拿出部分的家产,还留着一点银子做备用,这些银子普天之下,除了我谁也不知道藏在何处。”
他的话又好像在说,你若杀了我,必然也拿不到这笔银子。
白衣人道:“哦,这倒有些意思。那你总共还有多少银子?”
“一万两。”
白衣人握着匕首的手忽然先前一顶,那人的脖子上有道鲜血流了下来。那人立马慌了神,“好,你别动,你别动,我说。一共还有三八千七百两白银,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白衣人又笑了:“既然你有这么多钱,却只拿一万两来救自己,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
那人冷汗直流,“这剩余的钱我真是有用,但,但你若真要,你和我去取,我全全给你罢。只要你不杀我。”
“我不杀你,这些银子真的归我?”
“万万不敢骗你。”
“可惜,可惜。”
那人慌了神:“可惜什么?”
“可惜你愿意,我却我不愿意。”
“你,你为什么不答应?这是必赚的买卖。”
“可惜你是一个大傻瓜。走了江湖几年却也不知道规矩,干我们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信誉。哪怕你现在给我十万两,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你。这规矩,你还是到地下去学一学吧。”
他的手已经用力刺了下去,这样的一刀,他已经练过不下上万刺了,从杀动物,到杀人,就算这样杀的人也不止一百了。他还从未失过手,更不说这样势在必得的一刀。
可这一次,他失手了。
他惊奇的发现自己的短刃没有刺进那人的脖子里,而是停在了空中。又或者说,停在了自己的手上。
“哈哈哈。”白衣人却仰天大笑。
前头那人已经吓坏了,他的双腿一软,顺势向前倒去,离开杀手的手,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一次他是真的给吓到了。无论是什么人,鬼门关前爬回来总会心有余悸的。
“梨花大侠!没想到你一直在附近。”白衣人冷声说道。
李有财却是有些惊讶,他从黑暗中缓缓走出。“你如何知道是我?”
“哼,江湖上能隔空点穴,又爱多管闲事的也只有你了。”
“哦,这名头倒是不太好。”李有财又走进几步。他终于瞧清了白衣人的面目,只见白衣人五官精致,但脸色苍白,好似生了重病一般。
“你是白鬼无常?”李有财问。
白衣人哈哈大笑:“没想到梨花大侠知道小子的名号,看来小子我几年江湖倒算没有白混。”
李有财轻叹一声,又道:“我要带走他,可你身上的穴道我不会帮你解。明日太阳初升之时,自会解开。”说完,他就要走过去,拉先头那人。
白衣人突然道:“等等。”
李有财转过头,盯着他。
“你不杀我?”
“我为何要杀你?”
“可我杀了许多人,其中有许多都是你们正道人士。”
李有财又是一声叹息,忽然举头望着天,“我也不是正道人士,其实江湖之上本无正邪之分,差别只是心而已。”
李有财背过身,伸手去拉那人,将他拉起。那人只是不断道谢,“谢谢大侠,谢谢大侠救我。我将我的银子都给你,都给你。”
李有财拉着他走了两步,又忽然顿住,背对着白鬼无常说:“我也曾有一个杀手朋友。”说完,他就已经步入了黑暗。
白鬼无常立在原地,也不知心头是什么滋味。
而李有财的心头却是百味陈杂。走了许久,他才停下。
那人看他停下,倒也很识趣的停住。
李有财试图平静自己的心,但他发现无论如何也冷静不下来,他终归还是冲口而出:“哥!”
这一下倒是将那人给惊住了,他本以为眼前这位大侠是在作弄自己,但细听他的声音,再借着月光瞧他的面目。眼前这人恰恰不就是自己昔日的三弟,李有财吗!
“你是,有财?李有财?”
“大哥!”李有财再也控制不住,一下抱住了他。
他是李有财的大哥,李有宝。三年前提前出府,逃过这生杀一劫的李有宝。原来方才李有宝一开口,李有财就已认出了他的声音,确定他就是自己的大哥,所以李有财早早就在等待机会,将白鬼无常制住。
再见亲人,李有宝也显得激动无比,他泪流满面,久久说不出话,只是用力抱着李有财。
良久,李有宝才道:“三弟,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李有财却忽然惭愧的低下了头。他想起了那段火海的过往,想起自己贪生怕死的过去。
李有宝瞧着李有财的面目,道:“弟弟,你的脸上如何有这么大一条疤,还有你的衣服为何如此残破?”
李有财叹了一口气。
李有宝道:“弟弟,哎,想来你这些年来吃了不少苦。哥哥我从未想到这辈子还能见到亲人。这回遇到你,我是好欢喜啊。”
李有财道:“哥哥,我也是欢喜的紧。我们真是好几年没有见了。”
两人好好互叙一番,李有宝得知了李有财的遭遇,也知晓了他就是当今武林阔步高谈的梨花大侠,心中正是喜不自胜。而李有财也听了大哥这几年来的遭遇。
李有宝说:自李家被一把大火烧尽后,他就下定决心要给家人复仇。但摆在他面前的有许多困难,向谁复仇?谁去复仇?
他不知道下手的真凶,只知那是逐日教所下的毒手,但逐日教早已在江湖上销声匿迹,在茫茫人海中要找到这样的一批人谈何容易。而谁有能去复仇呢?是他自己?当然不是,他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要复仇,还要找帮手。
所以李有宝寻到了他的三叔,与其筹划之后在山头立下山寨,招揽江湖人士。
不久,果真有一些人上山应招,其中也不乏几位有些名头与身手的好汉。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些汉子先前还对李有宝与三叔尊敬有佳,但时间一长,他们骨子里那股好吃懒做的性子逐渐透露出来。
李有宝发现,他们越来越无力统御这些人。说到底这些好吃懒做的江湖好汉只是盯上了他的银子而已。李有宝所剩的所有银子,也逐渐被吃喝花完,这些人开始抱怨,接着,有的人拍拍屁股就走,也有些人过意不去,还留在山寨之中。
但一个人员良莠不齐的山寨,早晚会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唐霸刀就是其中之一,他早与李有宝的山寨有仇,此番趁其山寨空虚,买了杀手百鬼无常来要李有宝与其三叔的性命。哪知三叔早早听闻风声,竟带着“逐日之宝”偷逃而出,且带走了山寨中为数不多的金银。
金银少了,汉子们便不干了,他们竟自家将山寨闹得天翻地覆,后集体走人,只留下后悔万分的李有宝。
所以,李有宝恨,他恨他的三叔,恨这些好吃懒做的江湖恶人。还恨自己,恨自己的无能。
李有财听闻了哥哥的遭遇,也是万分感慨。他的哥哥为了给家人复仇,几乎献出了自己的一切。李有财越想越伤感,所以他只能不再考虑。
夜,越来越深了。
两人挑的一处高木而栖。隔天,天未亮便步出了山林。
第七十六章 追踪
李有财没有说错,也没有骗他。
白鬼无常的穴道已经解开了,这时大地才渐渐的染上玫瑰色。
他活动了一下自己疲惫的身子,踏步而行。
倦意早早的涌上了他的心头,但他却好似浑然未觉,一双冷酷的眼睛死死的注视着前方。或许像他这样的人,早已忘了什么是疲倦。
他已走到了林子外,不过这会儿已经是正午。他花了几个时辰在林子中,就为了寻找李有宝。他当然也没再寻着李有宝的身影,不过他找到了两双脚印。一双很深的脚印,与一排很浅的脚印。
很浅的脚印自然是李有财的,因为李有财的轻功已十分高强,就连这松软潮湿的泥地也很难留下他的印记。而这较深的脚印自然就是李有宝的。
白鬼无常跟着这排脚印而走,走出了林子。
林子外有一条小道。
道上土质结实,早已留不下印记,白鬼无常却面无表情,走上了小道。
小道的尽头是一座小镇。
白鬼无常赶到小镇时,天早早的黑了。这时的镇子已被夜幕席卷,一切都是这么的宁静。偶尔有几间亮着灯的屋子,添上几分人烟色彩。
白鬼无常已经翻到了屋檐上,他在找寻镇上的客栈。
杀手是不会住客栈的,住客栈的人也一定不会是杀手。因为杀手一直活在阴影之中,在没有割下人头前,不会让任何人瞧见自己。
小镇很小,平常过路的人也少,所以整座镇子只有一间客栈。白鬼无常目光如鹰,寻着了这家客店,身子“嗖”的一声弹出,在砖瓦排列的屋顶只留下稀稀疏疏的轻响。
他已经站在了客栈的房顶上。这是一个极度隐蔽的位置,整个院子中只有最角落能瞧见这儿,而在这个位置上只要稍换角度,就能瞧见院子的全貌。而这个位置并不是他找出来的,只是凭他的感觉,杀手的感觉。
院子中没有人,每一间房内都已熄了灯,看来今夜客旅不多,且都已入睡。
白鬼无常轻轻的坐下,眼睛却仍睁得很大,不知何时,他已将匕首握在了右手上。
一个时辰。
他就这样一动未动,坐了一个时辰。黑夜中,已偶尔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