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与剑-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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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老吗?杀手不老,看起来年纪不过四十。可是这样的一个人,为何会表现的如此。李有财实在想不出。
过了良久,杀手才缓缓开口,他一字一字道:“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他是对着李有财说的。
阮莺莺这时已走到李有财身旁,她一直悬着的心早已落下。当然,她也看出了杀手已经不打算杀李有财了,她对着杀手说:“你才是一个奇怪的人。”
杀手一笑,沉默不语。
李有财将长剑收回腰束,道:“阁下为何不出手?”
“杀了你太可惜了。”杀手说:“你的暗器功夫很不错,那叫什么?”
“撒手满天星。”李有财没有避讳,而是将绝学的名字告与杀手。
杀手思索良久,才道:“真是一门奇怪的功夫。”过了半响,又道:“你为何不想杀我?若你刚才那一刺攻我面门,至少还有一成胜的机会。”
“我与你无冤无仇,为何要下如此杀手。”
“可是我却要杀你。”
“但你没有杀我,我不是仍然好好地与你站在这里。”
杀手再次沉默。
李有财抱拳道:“但无论如何,在下都在这里谢过了。多谢阁下不杀之恩。”
杀手道:“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李有财。”
杀手的眼睛忽然亮了,他的目光不断上下打量着李有财:“原来那个偷走藏剑山庄藏剑的人就是你。”
“我曾经也去过一次,可是无功而返,没想到你年纪轻轻便能做到。”
李有财苦笑一声,道:“可以说是在下,也可以说不是在下。”
“此话怎讲?”
“在下的确去过藏剑山庄,可在下‘盗’走的不是剑,而是人。江湖传闻说我盗取了宝剑,也只不过是谣传而已。”
杀手听了哈哈大笑。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多久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了。
而阮莺莺听了却是吃惊万分,他抓着李有财的衣袖,惊道:“李大哥你真的就是江湖传闻的那位‘李有财’?我们先前问你,你为何要说不是你。”
李有财摸了摸鼻子说:“我怎么记得我那时候什么都没说。不过在下对两位隐瞒,还请原谅。”
阮莺莺道:“我身边有位大名人,我开心还来不及哩,为何要怪你。”转念又问:“可江湖上不是都说你已经死了?”
这回还没轮到李有财说话,杀手却抢道:“像李有财这样的人,倒是很难死。”杀手有深刻的感受,原本他也是想杀了李有财的,可李有财刺出的那一剑,与对生死的坦然,令杀手蛰伏。
“还没问阁下姓名?”李有财突然道。
“谢回天。”杀手淡淡的说道。
谢回天,江湖第一杀手。这个名字就连混迹江湖不久的李有财也听到过,可见他有多有名。可是一命二十万两,名声响彻天南地北的第一杀手,为何会是这样一副穷酸相,手中的利器又为何如此残破?
“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一直都是这样。”他说:“钱财都是身外之物,来得快,去得也快。我的剑……”说着举起了他的剑,横在自己面前。
“它是我这一辈子最好的伙计,若它哪天断了,就是我退出江湖之日。”
“谢谢你。”谢回天说。
李有财当然不知道为什么谢回天要谢他。但是他说的诚恳,毫无半点虚假。
谢回天转过身,竟然就这样要走。
“前辈等等。”李有财问:“谢前辈可是要去应天府?”
谢回天没有再回头,只是背对着两人道:“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地名并不重要。”
李有财没有再问,因为他懂。但阮莺莺不懂,她问:“那谢前辈要去哪?”
“去杀人。”这是谢回天最后所说的三个字。因为他的人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对于他这样的杀手,也只有要杀人的时候才会出现在江湖上。
“我真是不懂。”阮莺莺看了看李有财:“我既看不懂他,也看不懂你,你们为何打着打着忽然成了朋友,而你们这一场决斗又到底算什么?”
姑且就算一场闹剧吧。
第四十六章 十里亭
风疾走,树抖擞,枝条不断打着有规律的节拍,在空中翩翩起舞。
只是上头已少有绿叶。
这颗杨柳树也不知在此地伫立了多少年,弯曲粗老的枝干透露出一股沧桑之感。
杨柳树前头,便是十里亭。
这儿曾经只是一个亭子。
但现在已经作为从南到北,前往应天城的必经之路。
因为是必经之路,所以这儿的人很多,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他们匆匆忙忙,在这里饱腹、歇脚。所以就算现在这儿已经变成了一个镇子,它还是叫十里亭这个名字。
亭子,不就是歇脚餐饮的地方吗?来亭子的人,永远只是过客,却不会长留。
而现在,这里倒没有风尘仆仆的商旅与游人。十里亭里充满着江湖气息,四处都是背着兵刃的江湖中人。
因为从这往西北十里地,就到聚义盟。
还有五日便是郭松仁之子郭明的婚宴。这些前来道贺的人也当然不是真的为郭明来道喜的,多数人也只是来送送礼,与聚义盟攀一份关系罢了。
李有财携着汤落生与阮莺莺两人,走在镇中的小道上。他们打算在此地歇息一日,以洗去一身的疲惫。
那日,谢回天走后,李有财带着阮莺莺找到了汤落生。到时,汤落生以醒转过来,正坐立不安的跺脚。汤阮两人见到后自然是道歉一番而后互相吐露心声。
现在可好,两人如胶似漆,倒叫李有财夹在中间难以做人。
天空忽然下起雨来。
点点滴滴、淅淅沥沥,倒像是一场春雨。
可熟悉的人都知道,这只不过是冬日大雨的前奏。
果然。没过多久,雨下大了。大到李有财三人躲在屋檐下还是成了三只落汤鸡。
冬日淋雨可没什么意境,也不能带来诗意,最多只能带来疾病。
“这下倒好,连澡都不用洗了。”汤落生傻笑,将躲在他怀中的阮莺莺抱得更紧。两人竟然都在开怀的笑着,好像对于这样的场景很是开心。
可是李有财不开心。
被冷雨淋着总是不好受的。
所以三人躲到了就近的一家布店里。
布店不大,装潢的倒是很漂亮。四周的墙壁上都挂上了色彩艳丽的布料,如同在墙上开满了鲜花。从大雨中跑进店内,仿佛有一种从冬天瞬间步入春日的错觉。
能找到这样一个避雨的场所,还是很叫人开心的。
人生总是这么的奇妙。
该开心的时候不开心,伤心的时候偏偏会开心。
店里还有几个避雨的人,这几人也是几个被大雨逼着躲到店里。他们的身子上还滴着水,水溅到地上,渗进地板的缝里。
按理来说,此店的老板就应该拿出愤怒的眼神瞪着几人了,可这位老板却乐呵呵的。他正满脸笑容的使着大剪子,在给一位客人裁剪布匹。
柜台上还放着一锭大大的银子。也难怪,银子是最容易让人笑的东西了,这么大一锭银子,给谁谁不会笑。
汤阮两人情意绵绵,在共叙情话,李有财却紧紧的盯着买布的那位客人。
那位客人身穿白衣白靴,头戴斗笠,斗笠围着轻纱,将面目盖住。而且,他还是一位女人,一位身材曼妙的女人。
不过只要是男人,闭着眼睛也能猜出面前这人是一位女人。
她穿着一袭朴素淡装,从后头看来是让人这么的舒服。
但她的头上戴着一根簪子,簪子上镶着一颗硕大无比的珍珠。这样的珍珠却是不常见。
她的身上还散发这一股香味,那是兰花香。
女人们总喜欢往自己的身子上喷香水,因为这不仅可以掩盖一些不必要的味道,更能在男人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不过,江湖上有两个门派的女弟子们从不在身上喷涂香水,其一是峨眉,出家人又何需香味点缀。另一派弟子不是不用,而是没必要。
因为她们生活在开满鲜花的山谷中,那个山谷四季如春,所以山谷中每天都是花香四溢,她们身上很自然的带着一股花香。
山谷中只有一种花。
兰花。
江湖人也知道,兰花香是凝华派特征。
女人在布料店里买绸缎,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店里的汉子也只关心那姑娘曼妙的身姿,却不会关心她买什么,就算这姑娘要买一座皇宫,这些男人也只会看着她的屁股,而不看她手中的银子。
不过这些汉子虽然目光轻薄,但却不敢真的动粗,毕竟凝华派在江湖上还是非常有势力的。
李有财也在看着女子的身姿,只不过他不是在看女人的屁股,而是心中在奇怪。“凝华派的弟子为何要远赴万里,赶到这十里亭来买布缎子?”
疑问还未有时间思考,老板已经裁好了布,取出一个黑布袋子,将所有裁剪的布匹都装进袋子中。
袋子已经交到了凝华派弟子的手上。她动作很快,也显得有些匆忙,带着布,撑起伞便步入雨中。
李有财在汤阮两人耳畔留下一句“等我”,便要闪身追出。
那老板突然大喊一声:“臭小子,别把水溅到布上。”原来李有财身上实在太湿了,走起路来将水甩到了墙边的布上。
道歉一句,再冲进雨里,那凝华派弟子的身影却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有财为什么要追出去?因为他发现,这位女子的身影他感到非常熟悉,仿佛挥之不去。李有财心中有一种直觉,这个女人他一定认识。
可是到了外头,却已看不见她的身影。
她会是谁?
雨已经停了,但天空依旧昏暗。
已到饭点,酒楼里挤满了人。
有大人、有小孩、有女人、有男人、还有老人。总之这酒楼里几乎什么人都有,他们正品尝着饭桌上的餐点,卸去一天赶路的疲惫。
有人在畅聊,有人在低头吃饭,也有人不怀好意的盯着四方,饭馆里好不热闹。李有财三人坐在一个角落,这时肚里已吃了七八分饱,再叫上了两壶茶与一盘炒花生一盘糖酥饼,便聊起天来。
汤落生喂阮莺莺吃了一口花生后,对李有财说:“李大哥,你定是认错了人,凝华派的弟子可不轻易在江湖上走动,这次来应该是来送礼的。”又道:“天下女人这么多,总会有几个相似的。”
所以说汤落生不会说话,而不会说话的人总是比会说话的人要多遭点罪的。
他的鼻子已经被阮莺莺捏住,捏的通红通红。
“你说什么相似?”阮莺莺的话音中带着几分调戏。
“天下间的女人就算都相似,你却是独一无二的。”
阮莺莺的手捏的轻了一些。
“就算天下有女人和你一模一样,哎呦你轻点……”
“怎么样?”阮莺莺嘟着小嘴,狠狠的说。
“就算有女人和你一样,我也只喜欢你。”
阮莺莺听了突然“嘤咛”一笑,靠到汤落生怀里。
桌上的蜡烛,也没这对小情侣打的火热。
所以李有财觉得有些热了,想要把衣服松一松。
桌旁却突然站着一个人,李有财低着头正在松衣扣,所以先看到的是这人的一只脚和一根铁棒。他只有一只脚,一只赤着的左脚。
他的右手拄着一根铁棒,拐杖很长,却很细,用以代替右腿。
身有残疾的人,总是让人觉得可怜,少了腿的人尤甚。因为缺了一条腿,就连路都走不了了。
但这个人的动作却很快,李有财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动作比一般人快得多。快到自己刚反应过来,人就已经站在跟前。
再往上瞧,这人的裤子上有无数的破洞,原本一条蓝色的裤子,却已经变得都漆黑漆黑。他的衣衫也是如此,而且他只穿着一条薄衫,破洞之中露出他糙烂的皮肉来。
不用看他的脸,李有财也能猜到,眼前这人是位乞丐。只有乞丐才会这么邋遢,邋遢到令人作呕。
这么寒冷的天气,他却是一点也不怕,穿的如此单薄,身子连却一丝颤抖都没有。这让李有财不禁想起了庞胖子,那个一年四季都只穿单褂,袒胸露乳,瘦弱的假胖子,不知他现在又在何处?
“就你这里有空位子,我能坐下来讨两口饭吃吗?”乞丐一边用手挠着胸口,一边与李有财说。
李有财抬起头,终于看到了他的脸。
他有一头几年未洗的白发,他的左脸上还有一块烂疮,这块疮上尽是腐烂的皱皮,更有白肉翻出,瞧者触目惊心,让人说不出的恶心。
酒馆中所有看过他脸一遍的人,都不愿再瞧他第二遍。
但李有财仍注视着他的双眼,因为这是对他的尊重。乞丐的眼睛懒懒散散,这是许多乞丐都有的眼神。这些人之所以会变成乞丐,不是天生的命运,而是骨子里的懒散劲。
懒散的人,总是没有勤快的人收获多。
“请坐。”李有财的眼角带着笑意,“这么寒的天,你不冷吗?”
“冷啊,冷死我了。”说着他抖起了身子,“可我没钱买衣服穿。”
可怜的人,他们最需要的或许只是温饱而已,更或许连温饱也谈不上,只不过是想要能活下去。
乞丐还没坐下,一双笑眼紧盯着李有财。
李有财脱下自己的外衣,在馆子里众人惊讶的目光下,将衣服交到了乞丐手上。
“你不冷吗?”乞丐的眼睛还是紧紧的盯着李有财,盯着他的眼睛。
李有财轻轻一笑道:“冷。”
“那你为何还要将这破衣服给我?”他竟然将李有财给他的大衣说成是破衣服。
若是给一位乞丐施舍一枚铜币,乞丐却嫌你的铜币脏,问你再要一个新的,你说你气不气。
气,当然要生气的。
但李有财却没生气,反而笑道:“倒被你看出来了,衣服后头的确有个小洞。”
乞丐已经穿上了这件衣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