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朝堂-第1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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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完竟是满脸无语表情,面色复杂的看着一脸冷静淡然的站在他面前的谢安,这本该是天之骄子,天赋傲人,却最终毁于人手………………目光不知不觉就带上了同情,以谢翡后天的特殊血脉和体质,身为他的儿子,谢安他的身体应该是世间一等一的强悍,对武道的修习天赋也会比一般人强。
而如今,徐不闻险些以为是自己喝多了,测错了他的根骨,竟然是八十岁老人的骨健,先天有余,那必然是后天受损。也不知是谁,竟然下手如此之狠,连这样一个稚龄少年都忍心下手。
“这孩子能活到现在,真是………………”徐不闻的声音喃喃说道,一脸的震惊难以置信。就这么说吧,普通的人,学过两三年拳脚功夫的人,根骨到了七八十也还是有三四十岁人的强度,像谢翡重伤道那样的地步,还是没有死,就是因为她自身的武功过于厉害,已经将她的根骨撑到了一个令人咋舌的地步,所以她就是不会死………………而,换个角度来说,谢安的身体,就是像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这还是人吗?你竟然还没死!竟然还活蹦乱跳的!?
不管是什么原因,徐不闻的神色都有些不好看。
是惋惜?还是同情?亦或是怜悯?都有吧!因为身体太差了,随时都有可能死了,所以,小谢安就像一个每一天都在靠着老天怜悯下才活着的人,万一老天哪天不高兴了,哪怕那只是一点点极小的意外,对于他来说都可能造成致命的伤害。所以,徐不闻拒绝了。
谢翡说让谢安拜入三清山门下,徐不闻就算是看在谢翡当初两度的活命之恩,也不会有什么好说的,之所以反对,除了是因为谢安身体不好之外,更多是因为三清山乃是江湖门派。门内的所有弟子都会修习武艺,其中以修习剑术的人最多,自古剑修对于体质根骨要求极高,不说骨骼清奇,至少也得是根骨上佳才行。否则,连一套剑法都耍不下来,你还修什么剑道。
“我并非让他来学武功的,我是…………想让他学道。”
徐不闻当即一愣,事实上,以谢安的体质和性子,拜入门内修习道法倒是不失为一条出路。道,一贯修的是道心,悟的是道理,结的是道果。偏重于灵根悟性和心性,对于体质的要求反而是其次。又不是门里所有的弟子都得打打杀杀的,尤其是三清山,多的是隐世不出的清修高人。大都手无缚鸡之力。但是这话从一辈子的武痴谢翡的嘴巴里说出来,徐不闻怎么听都觉得很奇怪。
“我是这个孩子的母亲,只要是对他好的事情,我都愿意去试一试。”
可是,他们都忽略了谢安自己的意见,长那么大,这是谢安第一次拒绝自己的母亲的要求。他不愿意当一个一世对着道德经的道士。最终,谢翡来不及劝服他,就撒手人寰。她死了以后谢安反而拜入了三清山,只是挂个名,他从来没有去真正的看过哪怕一本经书。
“他们都说,我适合当一个清静无为的道士,然而,没有人能比我自己更清楚,我不适合修道。修道讲究的是随性,淡然,无为,应天命。而我心中藏着一股戾气,一股杀气。我恨,我怨,我不服!我的心里藏着一团烈火,谁也压不下去,我想杀,我想斩,我想像母亲一样,可以手握着刀,斩尽这世间的不平!苍天不让我活,我就偏要逆天而活!这个世界对世人不公,那我就要掀了这个世界!纵然斩尽天下人,纵然我的手上满是鲜血,我也要求一个心甘!阿公时常说我就像是一把蒙尘了的刀,就像是一把损坏了的刀,即便是断成了两截,那锋利的剑刃依然在渴望杀戮。满腔怨气,化为铮铮杀气!”
“看的出来。”
伽清从袖子里拿出了一把小巧的匕首。“就是为了这把刀,宁远被活生生的打断了双腿,你可知道这把刀的来历?”
“知道。”谢安复杂的看了那把刀一眼,似乎是承担不住再看第二眼,立刻移开了目光。
“这是我母亲送给他的生辰礼物。”
“嗯。”伽清打量着手里小巧的匕首。
“有些事情,纵使你有天下间最详细的情报网,你也是不会知道的,只因那些事情说出来,都不会有人相信,毕竟它是那样的巧合。你知道,轮回教有很多所谓的秘药,其中有一种,是可以保住人的年华的丹药。几乎每一届轮回教的教主都会服用这种药,毕竟谁不想长生不老呢?只是这种丹药,需要大量的血气,同时也给服药的人带去了一个致命的弱点。”
谢安听伽清这样说,顿时就明白了,难怪自从王陌出现后,大周忽然就多了这么多的战争。
“轮回教在很久以前还不是一个像这样的邪教,历代的教主服用丹药,同时也将自己的克星交给教里的圣子保管,那是一块用一种奇异的血铁打造的一把剑,长期服用保持容颜的丹药的人,只要被这种剑伤到,就会全身血气瞬失,不到一刻就会全身干枯而死。后来,这位教主登位以后,就将那把剑废成了两段,埋在了一个山涧里。谁料到,数十年前的一场地动,让这把已经断了的剑重见天日。它被一个路过的樵夫捡到,樵夫将它交给了村子里的铁匠,想要重新打造一把柴刀,当时那个铁匠老板正忙着为村里的富户打别的东西,所以他就干脆让自己的小学徒来接这单活。”
“……………………”
第一百六十章 还心
故事听到这里,谢安的心里顿时有了不祥的预感。
“然后,那个学徒手艺不到家,将好好的一把柴刀打成了一把四不像的破刀,樵夫不要,铁匠老板赔了银子,气的将这个学徒打了一顿,并且要求他三天之内将这个东西卖了,否则就赶他出去。就是这么巧,一个离家出走的姑娘急着买一个防身的刀,而他也急着卖刀。最后,这把天下无双的血铁就这样以两钱银子,卖给了那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是谁,我想我不用说了吧。”
果然,是个说出来都不会有人相信的故事。
巧合么?
其实更像是命中注定吧,****最后选择的那个人,就是那个可以杀了他的人。
“血铁,因为它能吸取人的血气,所以得名,刺进你的身体,你会生不如死。”
“我自己来吧。”
伽清顿时愣了一下,看着谢安平静的模样,犹豫了一瞬,缓缓地将刀递了过去。
谢安拿过刀,反手就狠狠地C进了自己的心脏。谢安浑身一震,伽清不必去想,就知道自己眼前的身体在承受着怎样的巨大痛苦,那活跃在自己经脉里的血Y,内力无章的在体内乱窜,撕扯着经脉,丹田肺腑,仿佛随时都要破体而出,爆体而亡。那必然是常人难以承受的痛苦,可是谢安不但承受了,脸上竟未露出丝毫痛苦的神色,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伽清的神色有些审视的盯着谢安,目光若有所思的看着他嘴角不断淌出的血迹。是不疼?还是不够疼?
亦或是……………………习惯了?
谢安所走的那条道,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要充满鲜血、死亡、报复、怨恨,所有的世间一切的憎恶怨恨,一切负面的情绪充斥其中。这样的道路,或许就注定了谢安会做好承受这一切的准备,在别人看来短暂的二十年的时光,对于这个人来说,其实已经足够的漫长。在这条路上,他没有软弱的权利,他要在活着的时候,将那些恨他人,他恨的人,给通通拉到地狱里来陪他!一起沉沦,一起痛苦,一起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他不能得到解脱,他们亦然!他所受的,他们通通都要陪着他!
长久以来,他的心里囚禁着一头凶兽,日夜在嘶吼,呐喊,渴望发泄,但是他却要压抑自己**,在善恶之间痛苦的挣扎。
不分白昼黑夜,漫长时光的痛苦和煎熬,一点一点堆积的怨恨和不甘,让他早已经分不清,他是人,还是那头被囚禁的凶兽。从谢安杀光王家的人,放任周定宇屠城的那一刻,坠入黑暗的那一刻,谢安已经有了觉悟,拒绝阳光和温暖,唯有鲜血才能让这一抹深沉的黑暗染上鲜艳的色彩。种子埋藏在心,用鲜血来灌溉。这么多年以来,他流了多少血,他们就要割喉放出同样的血!那一直一直捆绑着他的锁链镣铐,终有一天会被他斩断。
他会堕下地狱,但是他会自己下去,而不是带着任何人给她的枷锁。
谢安歪了歪头,深黑的眼睛看着伽清,那双眼睛漆黑深邃宛若夜空一般,其中点缀星辰,浩瀚深远。凝视着他的双眼,恍若凝视夜空,让人不禁要沉醉其中。伽清看着他的眼睛,神色一下就怔住了,恍然间,她起了曾经有人说她:“你觉得我漂亮?你也太肤浅了,殊不知,容貌乃是皮下白骨,真正的美人经得住时光岁月的沉淀,哪怕是生死之间,周身狼狈,一身风华亦难掩盖。”当时,她嘲笑他,都是快死了,哪有什么风华可言?
那人摇了摇头,难得一本正经的说道:“真正美的不是皮相容颜,而是一身的风华气度。当然,像你这样的人是不会懂得。”当时她不懂,现在她却懂了。哪怕眼前的这个人没有那雌雄莫辩,惊艳世人的脸庞,单只是那双眼睛,都是绝美的。如同夜空一般蕴含了星辰的眼眸,你在凝视他,宛若凝视夜空。
谢安嘴里都是血,但是他的甚至还是清醒的,他跪在那里,喃喃的自语:
“我身…………陷烈焰火海之中,身若烙铁,心如冰川,世人不解,我已无悔,…………但求……慈悲,留在这世上的…………可以和乐余生…………“
谢安深黑幽暗的眼眸垂头看着手中的匕首许久。许久之后,谢安猛地将刀又推进了一寸,刀的作用似乎猛地增加了,一寸寸疼痛自经脉传来,谢安的脸色刷的一下白了,毫无血色。咬紧了牙关,痛的神色扭曲。仿佛听到了体内骨骼破碎重组的声音,霸道的吸力一遍遍的冲刷经脉,骨骼一次又一次的似乎被钢刀刮擦。唇角的血迹流出,而后是大口大口的吐血,浓稠的结块的血。被活生生的吸干全身的血Y而死,谢安没有试过,甚至都没有想过,但是现在他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后来的人,这绝对是可以列进十大酷刑的酷刑,难以忍受的是疼痛的过程。即便是身体强壮健康的汉子都难以忍受,更别说是谢安这个病秧子。不过病秧子有病秧子的好处,长期处于病痛折磨中的谢安,忍耐力远比一般的人强。所以即便是疼的感觉骨头都碎了,疼得恨不得满地打滚,谢安却依然承受着,忍耐住,一**的疼痛传来,以惊人的忍耐力承受住,丝毫没有过拔刀的念头。
谢安的浑身都开始渗血,透过毛孔,血浸透了他的衣服,浑身都是血,血糊了一脸,当真是像是从血水里捞上来的一样。
“他只要你血Y里的精华,是彼岸在你身体里改造过的血Y,其余的,对于他来说就是废血。”
“你说过,这血,是用来救寒歌的,对吧?”
“………………”
伽清沉默了一瞬,艰难的点了点头。
“那就好。”谢安艰难的扯出了一个笑脸。“这是我的心头血,也可以说是我的心了。”
“我可以,把心还给她了………………”
第一百七十章 带着亡者的期望
伽清带着沾满谢安心头血的匕首离开了,巫璃守在已经变量的谢安的身边。谢安躺在那里,脸上是从未有过的平静。
无论生前如何,呼风唤雨,还是懦弱平凡。现在都是一样的,不过是一具皮囊。回头看着那高高鼓起的雪堆,他一生的挚友就躺在那里。巫璃的眼泪早就已经流干,说到底是自己害死了这个人,正是自己嘴里说着的爱,将他推进了地狱。
“至少,你不可以死在他的面前,让他的轮回路都走的不开心。”
巫璃这样喃喃的念着,有些失神的双眼逐渐聚焦。她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小巧的瓷瓶,打开塞子,一只红色的小甲壳虫从里面探头探脑的露了出头。
“我用我多年的血养着你,现在就是你发挥作用的时刻了。”
如果宁远还活着,他一定能一眼就认出,这个甲虫的来历。这个甲虫虽然不及谢安和严晚照所中的彼岸朱颜更稀有,但是在整个湘西,这种家中也是寥寥无几。他的名字千奇百怪,但是有一点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替身换命。
也就是说,凡是养育了这种本命蛊虫的人,他的一生会有三次机会,用这种蛊虫完成他们的一次替身换命。每一次都会耗费养蛊人三分之一的生命。每一次使用的时候,原本雪白的蛊虫身上都会染上鲜血的红色,当蛊虫身上的颜色达到最红的时候,也就是养蛊人殒命的时刻。
看巫璃拿出的这个蛊虫,可以看得出来,她已经用过两次了。
“我第一次用这个蛊虫的时候,是在我的家乡。我用它救回了我的哥哥,但是,我救了他第一次,却救不了他第二次,他摔下山崖,尸骨无存,我的家乡毁在王陌那个混蛋的手里,或许从一开始,我就不应该选择妥协,而是应该向我的哥哥一样,和他同归于尽。至于第二次………………没有任何人知道,但却是我最后悔的一次。我用在了肖笑的身上…………”
巫璃心里涌上了巨大的悲哀,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似乎才有了继续说下去的勇气。
“你应该已经看到了,肖北给你的那封信,那的确是肖笑亲手写的,却不是他想要写的。就在那一日,他决定要舍身救你的那一日,我将这个蛊虫用在了他的身上。你是如此高傲的一个人,只有让你众叛亲离,才能让你露出你的破绽。虽然我也是被逼无奈,但是我到底…………到底将你还到了如今这般,众叛亲离的局面。这是我欠你的。当初初见你时,我说,我是想要找你要那把镇魂刀,我是真心的。当时我还想着要用那把刀将王陌杀死,手刃仇人。但是,…………或许是天意吧,你的武功已废,而…………而他一直等待的那个人,却已经出现。我已经没有杀死他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