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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壮哉大唐少年郎-第67部分

小说: 壮哉大唐少年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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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当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扬着手中的标枪道:“大汗早有除去二汗的心思,现在好了,有了这件兵器足以确信二汗有不臣之心。”

  “首领!要不要把标枪都收集起来。”那员士兵有些不舍的看着锋利的标枪。

  乌当道:“除非你想死。你看,那支军队一直跟着,我们去收集散落的兵器,正中他们下怀。走吧!这一战,我们是输了。不过,作为骑射天下第一的我们,这只是暂时的,改天,一定经讨还公道。”

  “是!”

  呜呜呜……

  乌当吹了撤退的号角,剩余的千余众快马加鞭,顿时,风尘滚滚,眨眼间便脱离了新军,士气低落的远远而去。

  秦风回归战场中心,如电的冷峻眼眸中,凛烈的杀机一刹那化着一片喜色,再三确认突厥军已经离开战场后。

  兴奋的秦风,放声大笑。

  新军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与价值,也证明自己的苦心孤诣的打造没有白费。这一战,新军以少胜多,在一人无伤的情况下,杀了三千多精于骑射的突厥精锐,对新军而言绝对是一场辉煌的大胜。

  痛快狂放的笑声,回荡在战场上空,日上中天,正值正午。

  三军将士,无不欢呼雀跃,沸腾的喊声,震破苍穹。

  收拢标枪与箭矢,一个个士兵眉开眼笑。

  这一战,确实让他们骄傲。

  去年八月二十四日,突厥军队攻击高陵。李世民派出勇将尉迟敬德,作为泾州道行军总管,抵达泾阳,防御突厥。尉迟敬德抵达前线后,立即组织反攻,与突厥军队在泾阳打了一场恶战,尉迟敬德勇不可挡,生擒敌军将领阿史德乌没啜,并且击毙突厥骑兵一千余人。

  这样的战绩在也算是一场不大不小的胜利,可那是在兵力充足的情况下发生的战争呢,而现在,仅凭不到一千人数,就灭了突厥三千余众。不是辉煌又是什么?

  秦风大声道:“罗通!”

  “在!”

  “我派一百斥候与你,跟上溃败的突厥军,打探他们落脚之处。务必在天黑之前送来消息,突厥大军走到哪里,他们的家就移动到哪里,而他们的粮食是活着的牛羊,你只需往绿洲,或者河流方向寻找,相信很快的跟上。一切以安全为重。”

  “遵命!”罗通喜上眉梢,召集斥候,交待完毕后,望西、北四散而去。

  程处默问道:“老大,你是想夜袭?”

  “突厥人自信得很,他们从来没有像我们那样讲究,即便派人巡逻也是应付行事而已。他们又怎么会想到我们趁夜袭击呢?让大家原地休息,烧烤马肉补充一下体力,养精蓄锐,为晚上的行动做准备。”

  “是!”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喜滋滋的安排去了。

  ……

  秦风用一场畅快淋漓的大胜,提振了人心士气,坚定了新军对他的信心。

  同样也坚定了秦风自己的心,自从新军成立以来,他就承担着极大的压力,尽管在与左武卫的比试中大获全胜,可比试与实战终究是不同的。

  这些日子以来,新军也大肆屠杀、破坏着突厥的根基,可大多数是普通的牧民,实战的意义并不高。而现在,他总算可以松口气了,也证明了自己的那一套,没有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

  不过秦风虽然心情畅快,但他却并未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他知道突厥的强大,知道自己给突厥带来的破败并未到达伤筋动骨的地步,如果突厥不出现内乱,大唐想要取胜,其难度之大难以想象,如果硬碰硬,便是胜了,恐怕也是惨胜的下场,而惨胜的结果,恐怕被四周的宵小之徒拣便宜。

  默默的想着事情的秦风看着新军吃完东西,一个二个的倒头就睡,回过神来的秦风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胡思乱想了很多东西,而时间也走了近半个时辰。

  也是离开的时候了!

  心中如是想着。

  别看杀人放火是个好职业,其个中的苦楚,不是行军之人根本无法体会。

  入大漠以来,上到他秦风,下到每一个新军,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大家都打着十二分的精神,不敢有丝毫大意。这些天,大家的心弦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如果不做一次休整,还真担心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疾病。

  新军将士都是意志上上之人,或许还能坚持一段时间,可饮食方面,大家却是叫苦不迭。

  对于羊肉、牛肉。大家已经从最初的疯抢、高兴、喜爱,发展到了现在的厌恶,天天吃烤肉,对于新军士兵来说,无疑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老大!这是兄弟们特意留给你的烤前腿。”秦风思索的时候,李业诩提着一大块烤马肉送了过来。

  “谢谢了!”秦风接过马肉,大块朵颐。

  蚂蝗、蚯蚓、蝗虫、老鼠、蝎子……都吃过好几年,秦风适应得很快,对于天天吃肉,他本人是没多大反应的。

  走了过来的尉迟宝庆道:“不知罗通怎么样?”

  “罗通有勇有谋,放心吧!”秦风笑着说道。

  

第098章:袭

  书评区里,很多猪狗不如的家伙在放臭屁。说我写的小说、人物名字中二的大有人在。反问一句:小说、人物名字中二,连这么二的小说还看的你,岂不更二?

  奉劝一句:不要一边看,一边放屁。不看滚蛋,老子从来不求你们这些没素质的杂(zhong)看书。

  这么晚还在更新,容易么我?

  送给这种不懂得尊重人的东西的一个词儿:jian货

  …………………………………………………………………………………………

  不知名的草原深处,新军上下、马匹都用青草伪装着,若非走到近处,根本不会有人察觉到这是一群近千人众在此潜伏着。

  秦风极目四望,胸襟不觉大畅,忍不住低吟道:“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苍茫雄壮的景物,低沉雄浑的歌声,健马如龙,奔驰在千里无边的青青草原之上……这是何等壮观的图

  苍茫一碧万里,空无片云,山道都在浅蓝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薄雾,仿佛披着轻纱的美人。

  西方的天边──草原的尽头,却染着长长一抹朱霞,夕阳返照的余光,穿云而出,流露金黄,苍苍茫茫地笼罩着这一片苍苍茫茫的辽阔草原。

  草原上突地远远传来各种苍凉的声浪,四面八方,自远而近,有如战场上万鼓齐鸣,动人心弦。

  随着这苍凉奇异的声音,四面八方,波浪般卷来了一重重黑影──这便是归牧时草原的群兽。

  只见数万只牛羊,数千匹马,排山倒海般合围而来。

  十数匹骏马,领导先行,马上人直立马背,呼啸而来。

  马群的奔驰,整齐迅快,一色深黄,昂激奔放,一泻千里,有如长江大河之水,白天边倒泻而下。

  牛群的奔驰虽较散漫弛缓,但进程间不断格斗,黑色的牦牛奔窜横逸,看来亦是惊心动魄。

  白色的羊群,却在温柔而迅急地起伏波动着,在黑尘黄浪中看来,另具一种别致的情调。

  黄马、黑牛、白羊……马嘶、牛啸、羊鸣……混合成一种苍凉悲壮的音乐,宛如十万大军挺进。

  秦风只觉心中热血奔腾,差点忍不住撮口长啸起来。

  “好美的景致,可惜啊!”秦风轻声说道。

  程处默道:“染上了鲜血,更有一份悲壮的美。”

  秦风肯定的说道:“总有一天,这里会变成大唐的土地。”

  “会的!”罗通微微一笑。

  罗通不负所望,依着秦风给的方式,走了近百里,总算找到了此地。

  这是一个绿洲。

  而溃败的突厥兵就在此地休息。

  黄昏时分,新军就悄悄地在此地潜伏了下来,现在,除了巡逻四周的士兵,大家正抓紧时间休息着。

  “这是我们北上的最后一战,大家务必要打好这一战,牛、马匹能不伤尽量不伤,这次北上,咱们总不能空手而归吧。”秦风吩咐着说道。

  “至于羊么?如果战事胜利,全部宰杀干净,用牛与空出来的马匹驮运。”羊的速度太慢,他没有考虑过要着活羊回中原。

  尉迟宝庆一脸厌恶的说道:“天气炎热,半天就臭了。带回去干嘛!”天天吃肉,他都感觉自己身上有了羊臊味道了。

  秦风笑道:“回去不了多久,你又想吃肉了。其余办法也简单得很,把羊从中破开,丢弃内脏后挂在牛马身上就行了,草原晚上风大,白天温度高,很容易就晒干了。”

  尉迟宝庆道:“你是老大,听你的。”

  “好了!”秦风笑了一笑,指着东边一座能够俯视一切的小山丘,道:“陪我去看看突厥人的虚实。”

  ……

  离开了营地,兄弟几人花费小半时辰,徒步爬到了山丘之顶,站在高处,周围附后尽入眼底。

  在他们下面的是突厥连绵数里的营寨。

  想要以弱兵破营,必须要知道对方营地的布局以及军中的虚实,然后抓住对方的弱点一击而中。

  几人在山顶上凝神眺望,将突厥分布图雕刻在脑海中,突厥的帐篷层层叠叠,然则布局很乱,最最让人意外的是突厥人竟然把牲口关在中间,而现在,一些牧民正赶着牲口往圈里关。

  不大一会儿功夫,硕大的圈里已经让各种各样的牲口给填满了。

  目测了一下。

  好家伙!

  总量不下四万头(匹)!

  静静的观望了良久,待所有牲口入圈后,秦风笑了,剑指山下突厥营帐,道:“正面是突厥军队,左右两翼是普通牧人。我们可以兵分两路,快速攻击左右两翼后于圈中汇合。采用中心开花的战术,吸引突厥人靠拢,相隔一定距离后四下纵火,纵牲口为前锋,全军拧成一股绳杀向军营,一举捣毁敌方军营。罗通、业诩、处默你们领一半人马迂回至马厩右侧;我与宝庆迂回至马厩左侧。”

  讲解了心中的战术后,秦风问道:“业诩,说说你的看法,看有没有补充、完善的地方。”

  “与我所想一样,我没什么说的。”作为大唐最伟大的军事家的孙子,李业诩深受李靖的熏陶,看了突厥的布局后,瞬间就得出了与秦风一样的战术。

  “老大与业诩说的也是我之所想。”罗通在李业诩说完,立刻站出来道:“不过,行动必须保持一致,而且,我想知道老大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秦风点点头,出战的时机很重要,配合与默契也很重要,如果一方慢了,不但贻误战机,还有陷入重围的危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事先抵达目的地的一方,放牲口不是,不放也不是。

  放了的话,怕友军受累;不放吧,很可能让敌方分割包饺子。战场往往让人难以预料,就像李广这样一代名将,因为不辨方向,最终没有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预定的地方,使得他突袭不成反而获罪,若非卫青能力强得逆天,否则,那一场会战,谁胜谁负还不一定。所以说,在瞬间万变的战场中,友军要达到百分百的默契度,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

  罗通说完,秦风道:“突厥人对危险有天生的洞察力,所以,什么三更时分袭击不是保险之策,我的想法是突厥人饭后两刻内攻击。”

  至于程处默与尉迟宝庆,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要是秦风问他们,他们多半说:“老大让我怎么打,我就怎么打!”

  听了秦风的话,李业诩倒抽一口冷气,道:“老大,过于冒险了吧?”

  “不!”秦风笃定道:“这个时间才是最佳时间。我问你们,当你们饱餐一顿后,你们在两刻内想动吗?还能动得了吗?”

  程处默用见鬼一样的眼神看着秦风,道:“老大,你,你太阴险了。”

  “饱餐过后,我是一动都不想动了。”

  秦风道:“突厥人的习俗是先拜祭祖宗、亡灵,之后活人才用餐。也就是说,我们最少还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去准备,在膜拜的时候,男女老少都要参与。”

  “突厥人膜拜的时间,就是我们就近渗透的时机。富贵险中求,不搏这一把,我实在不甘心。我相信我们新军能够分毫不差的汇集在一起。”最后,秦风做了一个总结。

  “好!”

  “干了!”

  “有心算无心,我们赢定了。”

  “突厥在白天损失惨重,士气不高,正是我们一举歼灭的最佳时候。”

  …………

  “出发!”

  当斥候将突厥用餐完毕的消息送达,在秦风的号令下,新军九百余兵卒雄赳赳,气昂昂的向突厥部落走去。

  当他们抵达的时候,竟然一个巡逻的士兵都没遇到。

  抹黑到了左右两翼后,一切正如秦风所料,饭后是人最容易犯困的时候,一些突厥兵无精打采的来回巡逻。

  若是换成往常,这些士卒此刻早已抱着武器打瞌睡了,不过今天比较特殊,为了防备或许的夜袭,乌当下了死命令,让他们不得有丝毫松懈,乌当是首领,也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主,这些士兵自然不敢违抗。

  虽然两个时辰会换过一次班,可是突厥士兵根本不在意,一个个还是困的直打哈欠。

  见到士兵巡逻不力,见到牧民三三两两的闲聊,秦风笑了,胜券已经在握。

  一支点燃了的火把在突然射向半空,这是进攻前的信号。新军忽然齐声暴喝,紧接着他们依照计划,分头快速冲向各自的目标。声势犹如排山倒海一般!霎时间那种宁静详的夜空就如玻璃遭到了重击,粉碎了。

  “敌……敌袭!!!”

  回过神来的突厥人在惊慌中用带着颤抖的尖锐吼叫,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嘹亮,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石头被扔进平静的湖面,飞溅出来的水花将突厥人一个个都泼成落汤鸡的同时,也让他们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吼!”

  既然已被对方察觉,新军索性也不再蹑手蹑脚,漆黑的原野突然亮起无数的火把,就好像一团团森冷的鬼火,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就犹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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