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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部分

壮哉大唐少年郎-第291部分

小说: 壮哉大唐少年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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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这种非人道的训练方式,强行让他麾下的骑兵掌握了这一门卧在马背上抱着马颈睡觉的能力。

  便是因为有擅于奔袭能够吃苦耐劳的战马又有能够在马背上生活休息的兵卒,他们追击的速度奇快。

  再加上他们这一次行军是抄了近道,所以,比颉利可汗早到了将近八天的时间。

  速度之快,颉利可汗是做梦都预料不到的。那哥们现在还在路上行走,一边提防苏定方的袭击,一边还要聆听鬼哭狼嚎的美妙音乐,也是够悲剧的。

  “有消息了吗?”瘦了一圈的程咬金顶着一双熊猫眼走了过来,兴奋的以马鞭遥指前方道:“都是那群王八蛋,害得老子累了个半死,这回一定要杀他个痛快。”

  这一路来最苦的不是兵卒,而是他这个地位仅次于秦风的副帅。

  程咬金也是出身将门,其曾祖父、祖父先后担任北齐晋州司马,父亲是隋朝大将程娄,程娄官拜济州大中正,后追赠使持节瀛州诸军事、瀛州刺史。身为程娄的儿子,自幼就得名师指点骑射之术,骁勇善战。但是就算是程咬金出自将门之家,也不曾想过马背上睡觉,这近乎荒唐的事情简直是闻所未闻,自然也从未在这方面下过功夫。

  事先秦风让他在定襄与李靖一路,可这家伙愣是不干,非要跟着秦风他们一路,他是争强好胜之徒,可不想让尉迟敬德那黑炭头比了去,让他在李靖军中坐冷板凳,受尉迟敬德冷嘲热讽万万不行。

  秦风拗不过他,又不可能因为他一人而耽误追击,只能让他现学现用。

  结果睡着睡着,也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差点摔断了老腰。

  程咬金性子倔强,况且不能在儿子面前丢了脸,再加上他也不愿意脱队,于是强撑着跟了上来,怕再一次掉下马背的他,学着士兵那样,到了睡觉的时候把自己绑在了马背上。

  短短四日的时间,程咬金亲自体会过后才发觉掌握这门技能,对于骑兵来说是多么的有用。只恨自己当初有那么多的时间,却没有想过进行这方面的练习。害得自己在一众晚辈面前出了丑,心里有些郁闷,不过毕竟是猛将,他的体质异常强悍,休息了一天,也差不多恢复到了全盛时期,他认为自己吃的苦头都是颉利可汗害的,所以十分迫切的想着上阵去干他一番。

  “哈哈!颉利怎么可能来得这么快,他们让苏定方在屁股后面吊着打,正在路上郁闷着呢。到这里少说也还需要六七天的时间。”秦风精神状态都是极好,瞧着生龙活虎的兵卒,他大笑了起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当初若不是强逼着兵卒练习马上睡觉这本事。他们也不至于追击的如此迅速,付出的努力,在这一刻也有了回报。

  秦风也仔细了询问了苏定方的信使,当他知道苏定方搞的那些恶作剧,顿时开怀大笑,不过,为了不至一击即溃,他吩咐苏定方适可而止,让他每隔一天来一次疲兵之计,而最后三天的时候再天天玩弄颉利可汗。

  他这么着重的吩咐,是担心颉利可汗的军队过早崩溃,要是那样的话,就与李靖的计划不符了,为了尽可能的打击薛延陀,颉利可汗的部队必须要具有一定的战斗力,要不然哪有好戏可看,到达预定地点时,他也派人与夷男取得了联系,得知夷男的军队又发展到了三万左右的规模,这三万气势汹汹的铁勒兵一旦遇到已陷入疯狂了的颉利可汗军,那乐子可就大了。

  “我们就这么等着?”程咬金闷闷的问着。

  秦风笑道:“不等他们,难道还要我们转向追回去不成?况且,这一战的主力可不是我们。”

  “薛延陀!”程咬金会意的接话。

  “对了,就是他们。想要称霸草原,又不想出力,这天下间那有这么好的事情。昨晚我接到了苏定方送来的消息称,颉利还有四万余众,而且人数不减反增,据说是那个沾尔忽在前头强行征集青壮入伍,到了这里的话,想必颉利又发展成六七万之数了。为了减轻我们的压力,在您休息的时候,我派遣罗通、张士贵、薛仁贵各率五千轻骑去消灭周围方圆五百里内的突厥大小部落去了,三天后,他们自行归队,我们手里目前有陌刀营、跳荡兵、破锋营组成的五千余众。而夷男的三万骑兵将于明天黄昏前后赶到。”

  程咬金皱眉道:“薛延陀的人数比我们多了一万,他会听从我们的号令?”

  “会的!”秦风信心十足道:“夷男是聪明人,是绝对不会在关键时刻与我们争权夺势的。他为了获取大唐的支持,十多万精锐之士都舍得牺牲,在这节骨眼下,他又怎么可能得罪咱们?况且,只要我们干净利落的打赢了头阵,他们自然会乖乖的听从。”

  “头阵?”程咬金有些意外了,在草原上打仗没有多大的技巧,一般是双方拉着大部队干架,头阵之说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秦风道:“正所为吃一堑长一智,颉利在恶魂岭吃了大亏,在明知前方不安全的情况下,定然会派人充当前锋探路。颉利手头已经没有什么心腹之将,前锋应当是那个沾尔忽,沾尔忽一路上强征壮丁,他们的人数不在少数,等我们击破了他们,薛延陀对于第二阵自然没有丝毫异义,夷男想要取颉利而代之,那么,破颉利之事就让他来做吧!嘿嘿,他需要威慑草原群雄的威望,那么,我就大方的给他这个机会。”

  “你小子一肚子的阴谋诡计,会有这么好心?”程咬金摇了摇头,好奇道:“这其中一定有阴谋。”说完之后,一双虎眼死死的盯着秦风,等待着秦风的解释。

  秦风苦笑道:“阴谋肯定是有的,不过这个阴谋得以实现,都是因为苏定方他们的疲兵、骚扰之计,至于结果会如何,现在还不好说,反正一定热闹便是了,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儿来形容,绝对非疯狂二字莫属了。”

  一个疯子已经够可怕了,如果一下子来了几万个疯子,那结果又将如何呢?

  秦风不知道,他没见过。所以,他心里同样非常期待着那一幕,结果到底会如何呢?

  一切用结果来说话。

  “疯狂?不至于吧?”程咬金俨然不信。

  “程叔叔,你没见过不表示不会发生,对于未来的事情,谁也无法预料,咱们就拭目以待吧!不过无论如何,咱们都必须做万全的准备,我们还是用陌刀营当坚盾,然后用强弓硬弩给与支援。”

  见秦风如此肯定,程咬金将信将疑、不置可否。这是最后一战,他相信秦风绝对不会乱来。

第432章:流云


  第二天清早,无所事事秦风在众所见证之下,与马云萝干了一架,一百余合后马云萝惜败,可大家也为军中这唯一的女性叫好不己,她的粉丝团把秦风的粉丝拉了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一介女子与举世闻名的秦风缠斗了这么久,足以愧煞九成九的男同胞了。

  失败在意料之中,可马云萝虽败尤荣!秦风无语的看着骄傲得如一只大孔雀一样的马云萝,心里是郁闷到了极点,这比试到底是谁赢了啊?怎么觉得自己成了马云萝的手下败将一样。

  稍作休息,马云萝嚣张道:“这一走就是多日,少了人喂招,有些不懂的地方,兄长万夫莫敌,不如指点一二。”

  “可以啊!”秦风十分爽快的应了下来,“是枪法还是剑法!”

  但凡战阵杀敌的马上将军,一般都会精于两种兵器,一种是利于驰骋屠杀的长兵器类似于枪矛。另一种自然是马下拼杀的短兵器,当然是以刀剑居多,当然也不乏秦琼的熟铜锏,尉迟敬德的浑铁鞭这类的奇门兵刃。以长短两种兵器,应对战场上可能生的不同情况。秦风这伙主将也逃不出此例,秦风佩湛泸剑,罗通、李业诩、薛仁贵、程处默配唐刀,而尉迟宝庆则与他老子一样的标配。

  不过也存有一种例外,就类似于房遗爱那样,弄个不长不短的武器。房遗爱的兵刃就是那把名叫啸风的陌刀,以百炼钢千锤百炼打造而成,刀长一米五,重达一百二十斤,啸风比短兵器长一截,却又比长兵器短一撮,马下不嫌长马上又不会短,算得上是一把凶煞异常的利刃。

  秦风亲眼见过房遗爱持着那把啸风的英姿,那一身华丽的铠甲配上威猛的身影,仿若霸王降世一样威猛,刀刀力道十足,划破空气,虽没什么华丽的招式,却也不负啸风之名。

  秦风没用过类似于啸风这样的中等兵器。不过武学这一道,一法通万法明。他秦风也没有混到令狐大侠那个悲剧的地步,宝剑在手就是天下我有的独孤求败,没剑就成了任人践踏的废材。

  马云萝则是枪剑双绝,枪是神威天将军之天罡神枪,剑则是马之妹夫常山赵子龙的乾坤剑法,不过相对于单一的枪法,马云萝的剑法则复杂多了,不仅有冷若御风的乾坤剑法,还有她师父的剑法,故而,秦风才有如此一问,不过,他更偏向于马云萝询问的是剑法,因为她在长安的时候,得到秦琼亲自指点之后,枪法是一日千里,与秦琼这宇内著名的枪术宗师相比,秦风实没什么好教的,况且,两人之路不同,便是传授也仅是一些理论的常识而已。

  “剑法!”不出秦风之所料,马云萝问的果真是剑法

  “你先来演练一下,让我瞧瞧!”秦风也没有驱散围观的士兵,双手环绕胸前,站在了一侧。

  马云萝跳下马背,步入场中,竟然把厚重的流云剑高举过顶,太阳闪耀下,冷艳四射,气势如虹,她以剑代刀,使出了一招寻常的劈砍,剑如一抹流星,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冷艳的光芒,剑刃流转下,含有千钧雷霆之势,犹如堂堂正正之师,简单明了却威力无穷,这种剑法十分适合沙场之争,这就是常山赵子龙晚年之际,结合了自己生平之各种大小战役凝聚而成的心血之作,赵云效忠于刘备,而刘备作为一方君主,几乎是刺客不断,作为刘备的的保镖之一,赵云的近战经验不可谓不丰富,他的剑法就是为了战决,招数直接却十分有效。

  “漂亮!”

  秦风拍手而赞,虽然是简简单单的一招,但在力量度无比拿捏到极致,展现出了无比扎实的功底,剑意与枪意甚是相符,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马云萝听得秦风的赞许,甚是开心,她精神徒然一震,刹那间剑光四溢,腾云化作一道电芒,一招七变,刁钻狠辣。

  秦风瞧了却皱起了眉头道:“停停停,你这练的是什么玩意,乱七招不是好好的吗?怎么说变就变了呢?而且你这七式里六虚一实,招式是华丽了,可是力道却也一分为七,华而不实的东西,在战场上没有半点益处。”

  马云萝听了他的话,手上停了下来,带着小小的委屈之状道:“不会啊,这是师父教我的杀招,也是非常厉害的……”本想着秀一秀,让他多赞几句,结果杀招一出,反而受到了斥责。

  原来如此!

  秦风明白缘由后,不客气的道:“不行,不行。不能这么打,你也是上战场的人,也知道时不我待,大家一哄而上,哪里给你耍花招的机会。上次定襄之战你也看到突厥人的样子了,他们人挤人之下,连刀剑都挥不出来,那种情况之下,刺是唯一的方式,其他都是无用多余的空架子。当然,也不是说你师父的剑法不行,我反觉得这也是非常不错的剑法。女人的体质先天不如男性,这套剑法于守中突出奇兵,正可取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可你与令师不同,你是士兵,需要的是直接简洁、干脆利落的沙场武艺。令师是侠士,故而更适合这种类似于市井游侠华丽技术,两者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也有一定的差别。你一种风格的武技都学不到家,也没有练至完美,更没有得心应手,花时间学那么多杂七杂八的路数干嘛?博大精深的另一层意思是博而不专,与其如此,你还不如安安心心的学好风格相同天罡神枪与乾坤剑法。”

  马云萝若有所悟。

  秦风见她若有所悟,趁热打铁的接着道:“武道之路不仅仅是一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武道,按照自己选择的方向走下去,就可以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片蓝天。令师的武艺确实在你之上,但不意味着她的功夫就适合你。说句简单的话,她身灵手快,动若狡兔,比轻身功夫,可以轻轻松松甩你一截,故而十分适合这类迅敏快捷的招数。你不一样,你没受过她那般训练,挥不出这招的一半力量,临到头来不伦不类,画虎不成反类猫。”

  马云萝默然许久,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近来我一直在战场中厮杀,每当我用家传剑法的时候,效果十分明显,一旦用了师门剑法,效果却是大减,甚至十分费力,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我练不到家,我心里其实也挺纳闷的,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是了,以后凡是多想一想,别人的不一定适合自己,西施捧心、东施效频,是两个词语,一个是千古美谈,一个却是千古笑柄,这道理是相通的。”

  秦风沉静如水,平和道:“将你功夫里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去掉,回归你原来的本色,耍一便给我看看。”

  见秦风带着些许威严,马云萝不再大意,流云剑再度出手,剑光飞舞,一招一式,干净利落。这一次不及先前绚丽,但是流畅非常,一套沙场刀法一气呵成,毫无生涩之感。

  不仅是秦风、程咬金看得不住点头,马云萝自己也是畅快淋漓,收剑而立道:“果然还是我家传剑法用得顺畅一些。”

  秦风笑了笑道:“我看你就适合走迅猛的路线,我教你一套技巧。保管盏茶功夫,让你的武艺提升一截。”

  马云萝惊喜道:“这么厉害?”

  说着有些迫不及待的将流云剑递给了秦风。

  流云剑较常剑为短,剑刃却阔了一倍,入手甚是沉重,可刺可劈。

  秦风接过流云,挥舞了片刻,试了试长度道:“我记得你有三招是这样的……”一边说,他一边比划起来。

  马云萝道:“这三招**秋点笔、汉宫晓月、问鼎中原,一式三变,算是一套连环,三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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