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哉大唐少年郎-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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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史那土门凭借自身的干略,建立突厥汗国,打败了柔然成为蒙古高原新主。
人是群居生物,但凡群居生物,领便异常重要。若领是狮子猛虎,手下便是一群羊只要披上狼皮就是一群饿狼,若领是绵羊,就算手下是一群狮虎也如绵羊一样。
铁勒遇到的就算这种情况,铁勒人骁勇人所共知。不论草原是谁当家做主,他们的第一件事便是善待铁勒,将特铁勒勇士招募至麾下效力。突厥最强的精锐拓揭,近乎一半都是铁勒人。骁勇如铁勒人,却从来没有一次成为草原之主,便是因为他们缺少领袖,一个能够带领他们崛起的人物。
薛延陀夷男的出现,让铁勒人看到了主心骨。夷男除了骁勇善战之外,还仁德大度,视金钱如粪土,爱护部众,年纪不大,却令薛延陀上下归心。
夷男这高举义旗反颉利,回纥、拔野古等铁勒部落一并跟随,实力早已今非昔比。可尽管这样,夷男的实力与突利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面,只因他夷男只有可怜的五万人,只相当突利现在的四分之一。
要是,突利其他的死忠分子全部交出兵权,那么,两人的实力将会进一步扩大。甚至会引夷男不愿意看到、不可控制的“多骨诺骨牌”效应,到最后,大联盟一样集结起来的薛延陀也有可能一分为二。
“突利那里,在昨天、今天到底生了什么事?查,一定要给我查出来,一点都不能遗漏。”
夷男冷汗直流,现在的突利已经具备辗压薛延陀的实力,要是玩一招“攘外必生安内”,那他夷男只有死路一条。
“是!”
“等一下!”心腹即将离开前,让夷男叫住了,他冷静道:“让我部领今晚三更在五里外的神狼湖集会,你先把我弟弟叫来。”
“大哥!你找我啊?”
震耳的呼喊,打断了夷男的思索,夷男大笑着转过身来,一员巨汉肆无忌惮的走了过来,此时,一个巨汉提一把巨大的弯刀走了进去,他赤着上身,身上纵横交错着钢条一般的疤痕,少说也有四五十处,刀伤箭伤枪伤,甚至于猛兽的抓痕。那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乱蓬蓬的头随便在脑后扎了个大结。粗糙的脸上全是漆黑刚硬的短须,毛茸茸地露出一双虎目,仿佛有团火焰在他眼中燃烧。
直到快到夷男面前的时候,巨汉大声叫道:“大哥……”他的声音雄厚,就如打雷一般。
夷男早已习惯,笑道:“鲁汉,你帮大哥做一件事。”
“大哥你说,我包准给你办得好好的。”叫鲁汉的巨汉很爽快的拍着胸口承诺。
鲁汉全名叫乙失鲁汉,是乙失夷男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乙失鲁汉的母亲是极北处的白种人,乙失鲁汉身来似乎继承了白种人的高大壮硕,婴儿时期就比同龄人大上一撮,随着年事的增长,更加显著,不但魁梧异于他人,还力大无穷有九牛之力,能够生裂虎豹。
乙失鲁汉因天赋异禀,肤色与他们异样,受到排挤,唯独夷男待他极好,很亲这位大哥,夷男也感受到这位兄弟对他爱戴,将他委以重任。
乙失鲁汉也没有辜负夷男的器重,在战场上彪悍无匹,杀人如麻,极为显眼,被成为万人敌。
在中原万人敌一般指的是兵法,而草原上这万人敌,自是如其名字能敌万人。
这兄弟二人的关系,颇似中的李世民与李元霸,而两人的性格也与的李氏兄弟十分相似,有所区别的是这兄弟二人倚仗智慧与勇力,早早就除掉了薛延陀中的演义版本的“李建成、李元吉”等内部不稳定因素。
夷男眯眼道:“正西方向五里外有个狼神湖,狼神湖东边野草丛生,十分适合潜伏,你领一百族中死士趁夜色去那里秘密埋伏,你们到了那儿,不能出一点声音,你可做得到?”
乙失鲁汉咧嘴笑道:“做得到,做得到。”他说着好鼓起了手臂……
夷男笑赞道:“我知道我的兄弟不会让我失望,只是事关重大,不得不小心一些。”
“今晚三更,我会与各部领在那里秘密集汇,你不管我们说什么。”顿了一下,夷男杀气腾腾道:“要是大家都同意我的意见,你就不要理会,要是有人反对,你率兵出来。谁不答应,你尽管杀了便是。”
“好嘞!”夷男的话乙失鲁汉从不违背,也从不问为什么。夷男说了他也不懂,与耍心机相比,他更喜欢直来直往的方式。夷男曾经想把他培养成薛延陀的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可三年后,不得不郁闷的放弃,因为对他对乙支鲁汉都是一种折磨。
“去准备吧!”夷男阴阴一笑。
突利需要整顿内部资源,将所有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夷男也同样需要如此,只因他们薛延陀也有一些不安分的存在,生怕这些人倒向突利的夷男,也动了杀机。
清理内部,对薛延陀对夷男而言,同样刻不容缓。
“听大哥的。”乙失鲁汉扛着大弯刀,露出一丛丛噬血的狰狞,一旦夷男露出这样的笑容,他知道自己可以大开杀戒了。
*********
朔方!
这一天,秦风给自己放了一天假。
他不是那种愿意呆在家里的人,便带着长乐出去游玩。
前些时候,他已经收到了大家的回信,房杜二相已经与秦琼取得了联系,制订了一些针对单盈盈真真假假的方案。
至于李世民的回答,则有些意味深长了,他没有表示什么,只是让秦风在朔方小心一些,并给长乐委派了四位眉清目秀女侍卫,
让秦风大跌眼镜的竟然是四个千娇百媚的女子。柔柔弱弱,一副付弱不经风的样子哪里有半点死士的样子。
最重要的是四人还都是美人,其中名叫雨荷和玉露明显要年纪大点,此刻穿着宫装,扎着云髻,皮肤光滑如玉,就算比不上长乐、郑丽琬她们也差不到哪里去。
最让秦风惊讶的是灵薇与幼薇竟然是一对双胞胎,年纪跟玉濑她们差不多,两人一模一样的稚嫩面容,大大的眼睛,凹凸有致的身体,完全是后世卡哇伊的翻版嘛。真不知道李世民哪里弄来的,尽是年轻美貌的小女孩,这已经是他遇到的第二对双胞胎了,与冰兰、墨兰各有千秋。
她们本是一位剑术大师的徒弟,习得一身武艺。近年来,剑术大师前不久病逝,师姐妹不能偷不能抢,被迫着种植师父的几亩田产。只不过她们除了一身武艺,根本不通什么生存的技能,种植的水平与她们出色的剑术相比,那是天壤之别,收成那是相当的微薄,只能勉强度日而已,
李世民知道长乐遇到刺杀的消息,便想着给长乐寻找几个身世清白的厉害的保镖,念及红拂的出身,便婉转的问红拂女能不能给长乐介绍几个护卫。
红拂女很轻易的就托了朋友找到这四个师姐妹。
李世民慷慨的支付师姐妹的欠款,便将这对武艺不俗的师姐妹送到了朔方,给长乐充当护卫。秦风也便将她们安排到了院子里,充当了长乐的亲卫。
长乐也是静极思动,经秦风邀请,便一起出行,在朔方城的街道上闲逛,感受边境城市与长安不同的氛围。
至于那四位美少女侍卫,则远远的吊着。
朔方经过马周的治理,与军队铁血般的镇压,各种罪犯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已经井然有序。
朔方固然不如长安热闹,可也别有边塞的狂野的风情。
庆州的成功模式让马周运用到了朔方,效果十分显著,各种商业已开始慢慢走上了正轨。
长乐第一次正正经经的在北方城市的大街上行走,朔方的百姓比起长安少了很多,可这儿的人的精神面貌却比长安城的好,与闲人众多的长安相比,朔方的百姓一个个都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色。长乐有些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秦风笑道:“朔方在梁师道统治的时间里,过着水生火热一样的生活,我记得第一次到这儿的时候,百姓们的眼睛里没有一丝生机,充满了死气与麻木,现在,都分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田地,生活有了奔头,这精神面貌自然不同了。比起灯红酒绿、醉生梦死的长安城,我更加喜欢着朔方这种充满生机的城市。”
长乐自从出了都督府,走在大街上,脸上的笑容就不曾断过,听秦风这话,也赞同的点着头:“我也一样。”长乐随军而来,除了舍不得离开自己的丈夫,更重要的是都督府的氛围十分单纯,不像皇宫中的人那般势利。
逛了一会儿,走进了一家饰品店。
秦风在饰品架上现了一支碧玉色的朱钗,眼中一亮,拿在手上,笑道:“长乐,这个很不错的。!”
这朱钗通体碧玉,尾部雕这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凰,非常的漂亮。便是身为男子的秦风都眼前一亮,故而有心买来送给长乐,说来是秦风这个丈夫挺不合格的,结婚至今,还没有给长乐买过一件像样的饰品。
“真好看!”秦风给长乐戴上,凝神欣赏。
作为古代人,长乐对于丈夫这种直言不讳的赞美,显得格外脸薄,羞的顿住了脚步有些手足无措,但心底还是很开心的,暗想着:不枉自己花如此长的时间精心打扮。
秦风笑道:“漂亮的东西让人欣赏,让人称赞,这是很正常的,没有什么好害羞的,我们走吧!”
长乐喜滋滋的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行程,将是去草原纵马驰骋。
第342章:剑术
就在这时,街上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匹马像风一般飞快的冲了过来,惊得路人纷纷闪避。秦风一眼瞥见离自己不远处一个小孩子正蹲在地上捡东西,眼看马匹就要撞上那个小孩子,当机立断,闪电般的冲了过去,抓住缰绳,将马匹奋力一拉。高速狂奔的马匹吃痛,发出一声嘶鸣,前蹄高高扬起,愣是让秦风制住不动。
这时候,小孩子才省悟过来,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
秦风制住疯马,弯腰察看小孩是否伤着。
“咴!”
“呀!”
秦风耳中却先后听到战马的嘶鸣声与一个女子的惊呼。接着一道纤细的身影从天而降,头上脚下的往坚硬的地面砸来。
“啊!”
旁观的人不由惊呼,要知道颈椎可是最脆弱的地方,这么一撞的话,不死也是残废的下场。
秦风临危不惧,闪电般的冲了过去,双手将天上掉下来的身影接了住。
十根手指陷入软肉之中,紧接着甚至能够感受到一丝温热的气息透着裤子挑动着那宝贝命根子,那玩意受到这种刺激,不由自主的跳动起来。
那女子更是已经能够清晰的感觉到那玩意在自己的脸上不住的动着。
“好圆!”
秦风发现自己双手环抱的是一个女子的丰臀,难怪入手滑腻,白色的武士裤紧紧的贴着一双修长的美腿,两腿中间的正对着秦风的下颚,低头瞧了瞧有点遗憾。穿的又不是开裆裤,怎么能看到裤子里面的景象?
“不对!”秦风突然打了一个激灵,生怕女子回神过来一口咬下去,吓得抓住了女子的小蛮腰,拔萝卜似的将对方高举了起来,四目相对,甚至能嗅到彼此的呼吸。
本来幸灾乐祸的路人好奇的看着这次意外,露出了古怪的笑脸,但在下一刻却忍不住嫉妒起来。
大街上寂静无声。
那个“受害人”竟然是一个美女,而且是一个娇艳无比的大美人儿。
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彩照人,当真是丽若冬梅拥雪,露沾明珠,神如秋菊披霜,花衬温玉,两颊晕红,霞映白云,双目炯炯,星灿月朗。体态婀娜,娇如春花,丽若朝霞,风致楚楚,秀丽无伦,明艳不可方物。
遗憾的是这张脸的主人似乎不那么友好,那张美艳的脸庞已经有些扭曲,那双迷人的双瞳透露着丝丝羞愧以及恼怒。
“放我下来!”她说的是汉语,但腔调古怪。
秦风把她放正,远远躲开,听了古怪的汉语,不由多看了一眼,不由又是一怔:她个子很高大,匀称的骨架,修长的双腿,大约十九、二十岁左右,一张白玉般的脸蛋,高耸的鼻梁和一对又大又亮的眼睛。
她腰插匕首,长辨垂肩,一身雪白衫子,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了一根长长的翠绿羽毛,革履青马,旖旎如画。看装束是突厥的打扮,衣着样式相当的华丽。
秦风余光以见白衣女子右手已经握在了腰间匕首上,随时等着出鞘。
便主动离开她三丈左右,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
“郎君,郎君,你怎样了?有没有伤着?”长乐与四剑侍跑了过来,长乐一脸惶恐。
秦风摇头,也不理会那突厥女子,将小孩哇哇哭啼的小孩子抱了起来,点了点他的鼻子,脸上露出和蔼笑容道:“下次注意了,一个人在大街上千万小心!”
小孩子破涕为笑,秦风摸了摸他的脑袋,将他放了下来。
“孩子,我的孩子。”一个材质的农妇跑了过来,抱着小孩子痛哭不止。
“大嫂子,这一回,是不幸中的万幸。以后要看好孩子了,不要当街玩耍了。”
“谢谢公子,谢谢公子。”农妇抱着孩子重重的磕响头。
“大嫂子,无须客气。”长乐也不嫌弃农妇一身的污泥,将她扶了起来。
“你们是好人,谢谢。”好说歹说,农妇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秦都督,您是秦都督。”人群中一个人,大声的叫唤出来。
这声音,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百姓们宛若见到明星、偶像一样风涌而来。
秦风牵着长乐的手,就想逃跑,可前前后后的百姓都涌了过来,逃,又能往哪儿逃?
无奈,秦风只得即兴发表了一番热情洋溢演讲。
他说得很简单,可百姓们却很开心。
因为这个年青的将军不但是他们的父母官,而且还是他们的守护神,他,杀了突厥的走狗梁师都,也数次深入大草原,将如狼似虎的突厥人给打跑了,让突厥狗闻风丧胆,使这一带成了大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