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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部分

云巅牧场-第210部分

小说: 云巅牧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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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离忍不住就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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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敞开心扉

    葡萄和柚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开了,正在榉木林旁边追逐着蝴蝶;泰迪和浩克趴在旁边,开始舔着自己的前爪;巴基依旧懒洋洋地握在陆离的颈窝里,没有出声。

    周围的嘈杂声突然之间就平静了下来。

    陆离没有着急着站起来,就这样躺在草地上,看着头顶上的蓝天白云,榉木林的枝枝丫丫伸了出来,以天空为背景,勾勒出一幅简易的画作,妙不可言;视线余光可以隐约看到些许轮廓,硬朗的屋顶线条、柔和的山峦线条、尖锐的树林线条,与白云的线条交错在一起,悠闲而惬意。

    在勃艮第和费萨德,陆离也看到了相似的景象,闲云野鹤,青山绿水,美不胜收,它们都有各自的特色,法国的潇洒、爱尔兰的粗犷,与众不同,各有千秋。但是,陆离却仍旧钟爱着这一片土地。

    不是因为这里多么波澜壮阔、多么秀丽峻美,而是因为这里是家园,属于自己的家园。

    叼着一根草根,翘着二郎腿,沐浴着阳光,听着耳边传来柚子和葡萄琐碎的哼声,远处还有小伙伴们嬉闹的声响若隐若现,浑身每一块肌肉都放松了下来。久违了,真的是久违了。

    “十四,十四!”东尼那亢奋的呼喊声,由远及近,紧接着布兰登的喊声也紧随而至,“跟我们一起玩橄榄球吧。来我们这一队!”

    “谁说的,来我们这一队!”东尼强烈地抗议到,两个人居然就这样开始争夺了起来。

    贾斯汀吐槽的声音穿插其中,“你们确定吗?我觉得兰迪是更好的选择,十四只是能跑而已,冲撞能力太差了。”

    陆离坐直了起来,看着熙熙攘攘的人们,大家都已经陆陆续续走了回来,直升机依旧停在那块平地上,没有离开。“怎么?你们在玩橄榄球?我可以当外接手啊。”陆离兴致勃勃地说道。

    站起来之后,陆离一路小跑了出去,然后不断挥舞着双手,“抛球,抛球!”

    布兰登拿起了手中的橄榄球,几个大跨步,奋力上前,利用双脚的力量一瞪,腰部扭转,然后就狠狠地把橄榄球抛了出去。

    那橄榄球在空中摇摇晃晃地旋转着,又高又远,饱满而高挑的抛物线,长长地划过天际,陆离一边往后跑着,一边死死地盯着橄榄球,伸出双手,稳稳当当地将橄榄球纳入怀中。

    “耶!”所有人都同时振臂欢呼起来,这一次,至少跑出去了四十米,陆离居然还能准确无误地接住橄榄球,布兰登抛得好,陆离接得更好,每个人都兴奋得不行。

    陆离接住了橄榄球之后,并没有停止脚步,顺着惯性,一路跑到了直升机旁边,将自己的行李拿了下来,感谢了飞行员,最重要的是,支付了费用。

    “考一个直升机驾照,很麻烦吗?”陆离好奇地询问到,虽然说,在牧场买一辆直升机,完全没有必要,但作为休闲活动,这却是十分特别的尝试。

    “二十个小时的教练陪同训练,四十个小时以上的飞行时间,通过FAA进行申请就可以了。”FAA就是联邦航空局,直升机的驾驶员说道,“其实和考汽车的驾照没有本质的区别,流程也是基本差不多,通过笔试,通过培训,通过路考,这就可以了。”

    陆离打了一个响指,向对方表示了感谢,然后就关上了机舱的舱门,退后几步。

    目送着直升机离开之后,陆离又朝着小伙伴们大喊着,“四分卫来了,有人接球吗?”陆离高高举起了手中的橄榄球,然后所有人都开始熙熙攘攘地呼喊起来,纷纷举起自己的双手,大声高呼着,“十四,给我,给我!”

    陆离助跑了几步,用力地将橄榄球朝天空扔了上去。

    看起来,扔橄榄球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运动,就好像棒球一样,不过是投掷球而已,但实际操作起来才知道,因为橄榄球的特殊外观,在空中飞行的轨迹就变得奇妙起来。

    陆离用尽了全力,橄榄球也只见高不见远,晃晃悠悠地就坠落了下来,引得大家一窝蜂地冲了过来,好好的抛接球游戏,又一次演变成为冲刺赛跑游戏——又或者说,障碍赛跑。

    看着大家磕磕绊绊的模样,陆离不由仰头大笑起来,连连点头,“看来,我还是继续当外接手比较合适。这四分卫的活计,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的。”

    嘻嘻哈哈之间,休息玩耍的时间就结束了,大家帮忙陆离把行李搬回主屋之后,陆陆续续地就再一次准备开始投入下午的收尾工作。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每一天的日常,着实是再正常不过了,一切都井然有序。

    陆离也没有着急着回去房间,而是走到了门廊里,一眼眺望过去,那满眼的绿意盎然,迸发出勃勃生机,让人神清气爽。看到门廊的栏杆上,摆放了一盆草莓,拿了起来,一颗一颗地往嘴巴里丢。

    视线之内,花园并没有荒废,依旧修剪整齐,那繁茂浓郁的蓝色透露出一股汹涌的紫色,抓住夏天的最后一丝尾巴,肆意地绽放开来;耳边传来了叮铃作响的风铃声,那一个手工制作的风铃依旧挂在记忆中的位置,让陆离想起了宋令仪挑选风铃时的回忆。

    “陆离。”身后传来了一个呼喊声,喊的是陆离的中文名,不用回头,就知道对方肯定是李一桐。

    转过头,果然就看到了李一桐,他和初次见面时的模样已经相去甚远,一件天蓝色的格子衬衫,袖子卷到了手肘处,搭配牛仔裤和马靴,似乎已经完全适应牧场的生活了;那白皙的皮肤也已经晒得黝黑黝黑,健康的古铜色让他整个人都变得明朗起来,身体的肌肉线条似乎也稍稍紧绷了一些。

    李一桐站在原地,微微有些拘谨。

    虽然他在牧场待了两个多月,但其实和陆离并不熟稔,他还是和柯尔、杰西卡等人比较熟悉,更不要说爱德华了。可是,李一桐却不会忘记,最开始的时候,就是陆离张开了双臂,让他在这里安顿了下来。

    “你现在准备去干什么?”李一桐开口之后,就没有继续说了下去,反而是陆离主动询问到。

    李一桐看了看手里的马鞭,“我今天负责把羊群赶回来。杰西卡他们都过去帮忙东尼了,距离葡萄收获没有剩下多少时间了,最近几天,傍晚的时候都是我来负责把羊群赶回来,有葡萄和柚子帮忙,工作并不困难。”

    介绍起自己的工作,李一桐反而变得熟稔了起来,这稍稍缓解了他的尴尬和生涩,“我是想说……”李一桐整理了一下思绪,话语终究还是说了出来,“等葡萄收割完毕,我就回去洛杉矶了。”

    陆离有些意外,他还以为,李一桐是准备留下来的。

    一来,李一桐本来是打算待一个月,但现在两个月都过去了,他依旧没有离开;二来,柯尔刚才也说了,李一桐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牧场的生活,从他的话语里,完全感觉不到李一桐离开的意思——至少,李一桐没有透露出这样的意向。

    现在骤然听到李一桐的决定,难免有些偏差。

    不过,正如陆离当初对李怀南所说的,留在牧场不是重点,也不是出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重要的从来不是跟随着别人的决定,而是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

    在生活中,人们总是习惯于跟随着别人的道路,懵懵懂懂、浑浑噩噩地就这样走了下去,只有很少很少一部分人,能够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能够坚持下去。

    李一桐能够下定决心,这是好事。所以,陆离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认真地等待着李一桐接下来的后文。

    看到了陆离侧耳倾听的模样,这给了李一桐更多的勇气,他长长吐出一口气,脸上不由就浮现出了笑容。

    “我在这里……很愉快,生活也很惬意,每一天都十分充实繁忙,几乎没有时间去思考那些有的没的。”李一桐生涩地挠了挠头,就好像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一般,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没有了当初的趾高气昂,也没有了当初的抱怨戾气,整个人似乎都脱胎换骨了,几乎让人认不出来。

    但这样的李一桐,才是符合他的年纪——他仅仅只是比陆离大了几岁而已,距离三十也还有好几年。之前的模样,反而是背负了太多。

    李一桐轻笑了两声,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表达,只是想到了什么就说什么,“但,偶尔放松下来的时候,思路就变得更加清晰了,以前想不明白的事,现在似乎都迎刃而解了。”

    李一桐终于明白了,与种族歧视所带来的问题相比较,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看待问题、对待问题的心态和方式;与生活面临的重重困难相比较,更为重要的是自己时时刻刻保持一颗鲜活旺盛的心。

    当一个人太过在意周围的视线和看法时,渐渐就会失去了自己,也迷失了自己。随之而来的困惑犹如作茧自缚,自己看着自己慢慢地窒息而亡,却依旧不知道问题的根源。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困难。如果只是整天坐在原地,怨天尤人,自己不寻求改变,那么别人又凭提供帮助呢?能够帮助自己的,首先应该是自己,只有这样,别人才能够伸出援手。

    在牧场生活的这两个月,真正的收获,不是生活的巨大变化,而是心态的细微改变,整个人都变得豁然开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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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犒劳胃部

    李一桐看着眼前的陆离,两个月时间,陆离依旧是那个陆离,但李一桐却已经不再是那个李一桐了。

    回想一下,当初刚刚过来牧场的时候,他满心充满了排斥,自以为受尽了委屈,抱怨工作,抱怨同事,抱怨上司,抱怨父母,以至于抱怨陆离、抱怨牧场,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怨气。

    但静下心来仔细想想,陆离从来都不曾和他讨论过这个问题,甚至于,没有讨论过任何生活、选择、未来的话题。终究,还是他自己困住了自己。

    脑海里浮现出刚刚来到牧场的那几天,浑身沾满了排泄物的臭味,肌肉酸痛到了极点,就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那样的狼狈,简直不堪回首。但现在回忆起来的时候,那却是人生最宝贵的记忆之一,甚至可以笑着去谈论那时的狼狈。

    “牧场的生活很好,一切都很好。但,我还是想要回去洛杉矶。”李一桐总结性地说道,然后点点头,加重了语气,表达了自己的肯定。

    “洛杉矶是一个美妙的城市,十分适合生活。”陆离给出了他的意见,“至少在我看来,比这里方便多了。”

    那吐槽的口吻让李一桐畅快地大笑了起来。

    “你制定好计划了吗?回去洛杉矶之后,有什么具体的打算?”陆离愿意和这样的李一桐交谈,他身上的浮躁逐渐平复了下来,话语虽然简单,却开始有了内容。不再是简单而枯燥的抱怨。

    “我打算重新找一份工作,然后再学习一点新东西。我打算到圣莫妮卡社区大学看看,报名学习一点不同的东西。”李一桐说着说着,嘴角的笑容就勾勒了起来,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我还是更加喜欢大城市的生活,那里有更多的挑战,同时也有更多的机遇,你知道,每一天都会遇见不同的人,处理新鲜的事物,然后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束手无策。”

    “最后爆炸。”陆离充满调侃和嘲讽的语气,让李一桐畅快地大笑了起来。“我喜欢洛杉矶的阳光,和德州不一样,当然,和纽约也不一样。”

    李一桐点点头,露出了一个笑容,他就知道,陆离会支持他的。“度假的时候,我还会再过来牧场,不知道你是否欢迎?”

    “如果你愿意掏钱的话。”陆离那调侃的回答,让李一桐愣了愣,不由莞尔。

    “我爸爸……”李一桐的话语不由迟疑了下来。

    陆离没有接话,等待了一会,可是李一桐后面没有继续说下去,陆离这才主动说道,“李叔会理解的。”陆离还想要再多说一点什么,但最终还是再次重复了一遍,“他会理解的。”

    陆离可以把当初李怀南的谈话内容告诉李一桐,但他不想要越俎代庖。很多时候,家庭内部的沟通,还是需要由他们自己来完成。

    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事情似乎无比简单,根本没有值得争议的地方;但家事之所以为家事,就是因为置身其中,剪不断,理还乱。

    李一桐点点头,表示了肯定,“我必须去工作了。再迟的话,杰西卡就要吼我了。”说着,李一桐就放声大笑起来,走下了门廊,经过花园,然后在门口停了下来,转过身,“陆离,我可以把浩克留在这里吗?”

    陆离愣了愣,没有理解李一桐的意思。

    “浩克是朋友送我的,因为我为了结交朋友,和他们说,我想要养一只宠物……”解释到了一半,李一桐摇了摇头,没有再继续解释下去,简单地总结到,“我不是一个好主人,我也不会照顾宠物。经常上班,浩克在家都是饿肚子的。这真的不好。所以我想,也许浩克可以留在这里。”

    “可以。”陆离微笑地答应了下来,“如果浩克愿意的话。”

    李一桐轻笑了两声,“我知道,我会和浩克好好沟通的。”说完,李一桐就再次迈开了脚步,朝着羊群所在的方位走了过去。

    陆离又丢了一颗草莓到嘴巴里,耳边传来了调侃的声音,“准星真不错。”

    转过头,就看到了芬利娇俏的身影,“欢迎回来。”芬利张开了怀抱,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陆离顿了顿,犹豫了片刻,细细地打量了一下芬利的表情,然后毫无预警地说道,“贾斯汀终于主动出击了吗?”

    芬利讶异地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

    陆离耸了耸肩,没有回答芬利的话语,反而是开起了玩笑,“总算是没有枉费我的一番努力。”

    今天的芬利,看起来和以前截然不同,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轻快的喜悦,眉梢之间的幸福更是满溢出来。陆离一下就可以看出蹊跷了,稍稍猜测了一下,果然就炸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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