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二大爷-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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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她等太久,如果你需要二哥的帮忙尽管开口。”
张继来面带感激之色对着丁凤军点点头,说道:“二哥,你放心,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丁凤军也点点头,然后又说道:“兄弟,哥送你一句话,宁愿站着流泪也不要哭着说后悔,做人要坚持自己的信念,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张继来答应一声,不再言语。
丁凤军将手帕还给张继来,便一头扎进夜色中不见了人影。
张继来静坐在桌前思考,他的眼睛落在手中的手帕上,这手帕上还留有淡淡的余香,像罗欣怡轻吻他时那唇齿之间游走的味道,张继来将手帕贴在鼻间,轻嗅着手帕的味道,大脑中回旋着他与罗欣怡缠绵后分手的情景。
“张大哥,这是我随身携带的手帕,你收好,上面有我的名字和家里的地址,这个手帕是我新手绣的,我就想着有朝一日遇到自己的心上人,就把这个手帕给他,我希望他能一直带在自己的身边,就像时时刻刻有我陪伴着他一样。”
罗欣怡含情脉脉的看着张继来,她又轻启粉唇说道:“如今你就是我的真命天子,这辈子你是我亲的第一个男人也将是最后一个,张大哥,你记着,我非你不嫁,就算有一天你负了我,我也不会恨,更不会负你,我说过我等你我就一定会等你!”
张继来含着泪水将手帕接下来,说道:“欣怡,你放心,这手帕我会一直带在身上,无论以后怎样我都不会忘记自己说的话,我一定会回来娶你,我张继来虽然算不上顶天立地的汉子,但我知道做人就要说到做到,我更不会负你,这辈子我也非你不娶。”
罗欣怡感到欣慰,她从衣店里看到张继来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他了,也许这就是缘分,火候到了,不用刻意安排,两个人也会一触及发。
“张大哥,以后无论去哪都记得告诉我一声,不要让我生活在没有你任何消息的世界里。”
张继来点点头,说道:“欣怡,你放心,我一定会告诉你我的行踪,你的地址不是绣在这手帕上了么,我有时间一定会学着写字,到时候我会给你写信报平安的。”
罗欣怡再次倒在张继来的怀中,感受着这即将分离的温暖。
张继来从回忆中抽离出来,他起身来到张母的灵位前,虔诚的跪下,含着泪花对着张母的灵位说道:“娘,我给你找了一个儿媳妇,你是不是很高兴,她长得可漂亮了,漂亮的连我都觉得有些配不上她。娘,你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她,让她好好的,儿子一定会努力挣钱,把这么好的儿媳妇给您娶回家。让您在那边也能开心开心。”
丁凤军回到家中的时候,丁世德还没有睡觉,他正抽着烟坐在堂屋的椅子上等丁凤军,丁凤军进到屋中率先开了口道:“爹,你还没睡哪。”
丁世德嗯了一声,说道:“你弟来信了。”
丁凤军一愣,算算也是,这丁凤河已经离家有些时日了,在这期间这个臭小子也一直没有同家里人能信,丁凤军上次回家还同丁世德埋怨过他,嫌他太不懂事,走了那么久也不知道给家里人来封信报个平安,这下一听到丁凤河来信了,丁凤军竟有些莫名的兴奋,他迫不及待的询问道:“凤河在信中都说了什么?”
丁世德微微一笑,说道:“我就知道你听到凤河来信的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诺,信就在桌上,你自己看看吧。”
丁世德冲堂屋的八仙桌上呶呶嘴,示意丁凤军去拿,丁凤军一刻也不得闲,跑过去便打开信封,津津有味的念了起来。
“爹娘,你们的身体还好么,我出来这么长时间也没有给你们写信,是不是觉得我太不懂事了,当然,最先数落我的人一定是二哥,说实话,我真得挺想二哥的,他把我送来连半天时间都没有待就走了,我也知道,他忙着挣钱,为了咱这个家他从来没有好好休息过。
爹娘,你们有时间也多说说他,别让他太操劳了,现在的我也开始挣钱了,也可以帮他分担家里的压力,对了,忘了告诉你们,我现在已经出师了,不是我自夸,我的厨艺在三爷爷的饭店里也是一等一的好,等过年我回家的时候亲自下厨为你们做饭,让你们好好尝尝我的手艺。
我听三爷爷说二哥订婚了,还要在今年结婚,替我向二哥贺个喜,我可能在那一天回不去,还希望二哥不要怪我,没有办法,那个日子真是个良辰吉日,三爷爷这边的客人早就提前订了席,我实在是脱不开身,对了爹娘,你们猜我在哈尔滨看到谁了?
说出来也许你们都不相信,我看到诗语姐了,就是那个时候一直喜欢二哥的马诗语。她现在成名星了,还唱了好多好多的歌,我们饭店里还循环播放着她的歌呢,我最喜欢听她唱的那道《思念》,我感觉那首歌是她为二哥写的,诗语姐变得可漂亮了,跟原来简直是叛若两人,我原本想和她打个招呼的,可是她的身边有好多保镖,再加上喜欢她的人那么多,里三层外三层的,我根本挤不到她的跟前。
唉,要是二哥当初答应了诗语姐的求婚也许我现在就可以天天听她唱歌了,只能说二哥没这个福气。
最后,祝爹娘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也祝我二哥财源滚滚来。
您们的儿子,丁凤河!”
丁凤军笑笑,这个淘气的丁凤河,真是正事没有散事不少,他写了这么一封信,唯一让丁凤军欣慰的是看似这封信是写给父母的,实则是写给丁凤军的,里面大部分的话都是关于丁凤军的,这个丁凤河真是人小鬼大,没算丁凤军这个当二哥的白疼他。只是这最后面的话却让丁凤军的心有些莫名的悸动。
关于马诗语这三个字,丁凤军的脑海中似乎已经有些模糊,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三个字已经不知何时被湮没在心中一个不知名的角落里,像是秋天泛黄的叶子已然飘零在流逝的水中,随波流向远方奔去,而当这个名字再次出现的时候,仿佛这逝去的时光正在飞速的倒流,过去的种种重新浮现在脑海中,竟是如此的清澈如此的透明,丁凤军只轻松的一笑,畅快的摇摇头,他突然想到张继来,笑容毫无征兆的僵在他的脸上,也许张继来的选择才是对的,若不趁着年轻的时光疯狂一把,放手去追逐自己的爱,等到同丁凤军这样已然失去的时候,也许只能感叹命运的捉弄。
丁凤军的心境是豁然的,他一直秉承一个观点,是自己的终究会留在自己的身边,不是自己的就算强求也终有一天会释然,当然,也唯有留在自己身边的才是真正意义上最好的。
做人不懈地努力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是没有问题的,但过分的选择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东西,纵然你比别人奔跑的再快也只是徒劳,像精卫填海夸父追日般,所有的东西犹如泡影,转瞬即逝。
第二天,丁凤军起了个大早,他吃过早饭便去找张继来,今天要去见李二狗,这么多年未曾见面,丁凤军还真有些迫不及待。
丁凤军想着赶早去镇上,他还要在镇上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买的东西,只是令丁凤军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没有见着李二狗,倒先遇到了另外几个熟人。
第四十六章 偶遇旧相识
丁凤军带着张继来在集市上逛了逛几个摊位,他买了两双布鞋,分别是给丁世德和王玉珍的,打丁凤军记事以来家里人的鞋都是王玉珍不辞辛苦为大家亲手纳的千层底,以至于王玉珍因辛劳过度而患上了眼疾。
纳鞋是个细致活,得眼力很好才行,当王玉珍的眼睛从花眼开始,每次做针线活都得让家中的孩子帮她穿针引线,那个年代,这寻常百姓家还没有花镜这一说,渐渐地,王玉珍的眼睛就出现了多种并发症,迎风流泪,白内瘴等。
丁凤军粗略的算了算,大概已有两年多没有再为王玉珍穿过针引过线了,幸好之前王玉珍纳的鞋比较多,才得以没有让家里人赤脚干活,也正因为纳鞋太过用功,王玉珍的手上都磨出了许多老茧。
丁世德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身为村长的他除去到村部的时间外,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都是赤脚而行,他说这样可以让鞋的保持期长一些,无论寒冬还是酷暑,他从来没有间断过,他的脚掌上也结满的厚厚的老茧,脚裸外尽是磨出的血道子,夏天还好,天气热,也不觉得咋样,这一到冬天,这些血道子就会裂开,加之寒气的侵袭,而让他疼痛难忍,但丁世德是坚强的,无论再如何疼痛,他也不会当着自家的孩子抱怨。
丁世德的坚强深深地影响着丁凤军,也正因如此,丁凤军才借着这个机会为二老买了双鞋子,他总是听别人说买得鞋子既耐穿又舒服,耐不耐穿的先放一边,只要舒服就行,二老辛苦这多半辈子了,也是时候该舒服舒服了。
丁凤军正与张继来穿梭于各个摊位前,前面不远处的一片喧哗声却招引到两个人的驻足。
“你撞了人还想走?我告诉你,今天你不拿钱你哪也去不了!”一个恶狠狠地声音带有威胁性质的味道。
“我,我根本就没有撞到你,你,你,明明是你自己躺在我车子前面的。你你,你这不是讹人吗?”平静中带有些着急,着急里又夹杂些委屈,这是个戴眼镜的白面书生气的男人说的话。
“我告诉你四只眼一,我可是有本事的人,你若拿了钱这事也就罢了,如若不然,我让你骑车子出来躺车子上回去!”依旧是不依不饶的声音,说话中带有蛮不讲理的意味。
“我说你这个人也太霸道了吧,看你四肢健全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不学好,哪怕的个活干干也总比在这里用下三滥的方式讹人强吧。”这回说话的是一个女人,语气高傲冷艳,句句透着寒气,字里行间写满了气势。
丁凤军听着这个声音有些耳熟,但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是谁。
“臭老娘们,这里没你的事,别在这里坏了老子的好事,要不然……”
“要不然怎么样?”
“要不然我弄死你!”坐在地上的小子眼露凶光,直愣愣地瞪着这个女人。
女人冷哼两声说道:“你也不去打听打听,老娘像是被吓大的吗,就你这样一个还没有断奶的娃崽子,敢这么放肆的跟我说话,别说你弄死我,我动动手指头就能把你皮扒下来!”
旁边的眼镜男悄悄的扯了扯那女人的衣服,唯唯喏喏的说道:“大姨,算了吧,我给他点钱就算了,就当打发要饭的了。”
那女人转过头换作另一副嘴脸,笑着对那眼镜男说道:“放心,这事有我在,谁也别想欺负你,就这种地痞无赖还如乞丐呢!”
说完,她又对着坐在地上的小子说道:“我可告诉你,若是聪明的话,你就赶紧给老娘滚蛋,不然,哼哼,你可知道我亲家是谁?”
坐在地上的小子一愣,而后不屑的一笑,说道:“你他娘的是谁我都不知道,我能知道你亲家是谁吗?告诉你,就算你亲家是天王老子,我也不怕!”
说完,这小子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那女人又是冷笑一声说道:“我亲家可是公安局长,你信不信我让他把你关监狱里吃牢饭去!另外,这个少爷就是局长的儿子,我未来的女婿。”
此言一出,引来周边人的一阵唏嘘声,这也让丁凤军的心不由的咯噔一下,他终于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了,想想也是,除了她还会有谁能有这么大的勇气在这里大言不惭的说自家亲家是谁!她就是李素娥!而她旁边的少爷便是丁庆奇!
丁凤军本来是不想多管闲事的,但看到李素娥如此飞扬拔扈趾高气昂,他还是无法接受,此次丁凤军过去并不想插言,毕竟他与李素娥之间有太多的纠葛纷争,他可不想再陷入一种僵局,避免大家都难堪。
丁凤军想着这李素娥好歹也是马诗语的近人,怎么说在她处于下风的时候,丁凤军也是可以看在马诗语的面子上帮她解解围的,至于李素娥领不领情的就另当别论吧。
“哼哼,”坐在地上的人冷哼两声,连抬眼看都不看李素娥一眼,直接没好气地说道:“就你这穷了巴馊的样子,还想跟人家公安局长攀亲戚,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熊样。”
周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笑。这群人中有过路的,有逛街的,自然也少不了摆摊卖东西的。经常在这里摆摊的人都认识地上坐着的人,这个人就是喜欢讹人,尤其是喜欢讹那些穿着打扮斯文的人,人们也都很佩服这小子的眼光,他看过的人是穷是富,有脾气没脾气都不过他的眼睛,空闲时这摆摊的也喜欢同他闲扯淡,从他的口中也可以得到一些似真似假的小道消息。
他在这一片混得很熟,虽然他有时给人的感觉是傻里傻气的,但还是很得人心,自然这里的熟人都不会揭穿他。
李素娥听这小子如此一说,顿时火冒三丈,气势汹汹的嚷道:“你奶奶个腿的,看来今天老娘不收拾收拾你,你是得作上天了。”
说着话,李素娥已经开始把两边的衣袖撸上去,看样子她是要动真格的,这一旁的熟人也都替坐在地上的小子捏一把汗。再看那小子,仍旧是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样子,高仰着头,誓有一种宁死不屈的壮举。
此时丁凤军也已经挤到人群前头,他不经意的瞥了一眼坐在地上的人,不由地心中又是一惊,怎么会是他?
今天真是大丰收,居然在这里同时遇到三个旧相识,看来今天果然不虚此行啊。
坐在地上的这个小子正是丁凤军前段时间要寻找的张铁蛋,眼看着李素娥就要走到张铁蛋的面前,丁凤军赶紧高声制止道。
“住手!”
李素娥被丁凤军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她转身看向说话的丁凤军,丁凤军正对着李素娥显露他最纯真的笑容,李素娥认出丁凤军的一霎那也是感到意外。她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丁凤军。
愣过之后,李素娥的脸上便露出嘲笑的模样,而后冷冷地说道:“哟,这不是丁凤军吗?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