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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部分

北城长歌-第158部分

小说: 北城长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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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凯恩骑在高大的黑色种马上摇摇头,“他们中有不少狩猎好手,也有不少靠撒网而生的渔夫,村子南面有森林,北面就是珍珠湖,足以让他们活下去。”说完他扭头望向渐渐消失在雾中的村落,眼中满是担忧。

    卡米尔啧啧两声,初春的雾气冻地他牙齿直打颤。“领主,咱们为什么突然往北走?乌尔城在西面哩!”

    “我们去日光城。”肯尼告诉亲兵。很显然,昨夜的计划还未来得及告知属下,他们身后的联盟军自然也是一头雾水。

    卡米尔点点头,转身向后,可能是去将消息告知兄弟们。

    当天傍晚,他们在凯恩口中的怪叫森林外找了个小村庄,但军队只能在村外扎营。关于这点,两个落魄的领主不谋而合。“啊,你们领主也是这样?”凯恩的亲兵鲁斯睁大眼看着卡米尔,后者无奈的连连点头,然后继续卸下领主的马鞍,放马儿去吃草。

    狩猎队归来时,营火早已生好,肯尼百无聊赖的坐在空地上烤火,凯恩从村庄里弄了半瓶蜂蜜酒回来。“妈的,我说我是凯恩·艾琳,那该死的驿馆老板竟说:凯恩·艾琳是个什么东西?”快走到肯尼身边时,他骂骂咧咧的叫道,“那屁股长脑袋上的家伙居然还让我滚出去。当时,我差点就翻了脸。。。。。”

    “然后呢?”肯尼笑道。

    “我本想跟他决斗,真的,手套都脱下来了!”凯恩将半瓶啤酒塞到肯尼手中,“可没办法呀,他又不是骑士,总不能拿勺子来决斗吧?后来,他估计是看见了我腰上的剑,便想拿这瓶酒来搪塞我,还一个劲儿的打躬作揖,让我留在那儿,餐费全免。嗨,我哪能沾自己城民的光呢?不过这酒可太香,所以就留下了。”

    你真的很好搪塞。肯尼差点没把嘴里的蜂蜜酒吐出来。他发誓,这是他这辈子喝过最难喝的蜂蜜酒,比尼普尔那小酒馆里,掺了水的蜂蜜酒还要差劲。

    “喂,伙计,”凯恩坐到肯尼身边,用牙咬掉鹿皮手套丢到一旁,眼珠溜向不远处,“你那亲兵到底什么来路?带只吓人的白狼不说,还总是一个人念念有词,你清楚他的身世吗?不会半夜给我们都宰了吧。。。。。”

    “卡米尔?”肯尼扭头看了眼不远处的小鬼头,那小子似乎正跟一只待宰的山羊聊得火热。“他是禽语师,”他扭过头告诉凯恩,“从在第一大陆时便跟着我,后来。。。。。因为一些事,离开了一阵子。”

    “噢。”凯恩点点头,变戏法似的掏出昨天那张羊皮地图铺到地上。“肯尼,现在我们在这儿,”他的食指戳向地图上某个地方,“前面就是怪叫森林,穿越这片森林大概需要三天,接下来是绸缎谷,这鬼地方可以避开,咱们从西面出森林,多花两天绕过它,再之后就是奎尔斯平原了。。。。。”

    “奎尔斯平原有多大?”

    “五分之一个苏美尔,甚至四分之一。”凯恩说。

    肯尼习惯性的灌了口酒,但随后就发现这是个错误,但他还是将酒咽进肚中,接着沉思了一小会儿。“那平原上没有任何遮挡物,自然也没有山谷和丛林,倘若火焰军团撵上来了,我们。。。。。”

    “这就是我所担心的呀,伙计。”凯恩夺过酒瓶,灌下一大口,蜜色酒液洒在黑色羊绒衣上,他满不在乎的用袖子擦擦嘴,躺到草坪上。“实话说,肯尼,我这辈子从没想过,有一天会被自家人撵着跑,火焰军团的总教军杰诺斯是我亲叔叔,我人生第一把剑,就是他送的呢。他教会我用剑,教会我领兵打仗,教会我怎么与那些个嘴脸相处,他还教会我——”

    “领主,”卡米尔不知何时走到两人身后,“鸟儿说,有人正撵着我们追,距离已经不远了。”

    凯恩霍地从地上爬起。“还有多远?”

    “最多半小时马程,三千人左右,一路飞驰,没有停歇过。”

    “该是火焰军团的轻骑。”凯恩猜想。

    “领主,给他们上一课?”卡米尔笑嘻嘻的问。

    “不,太浪费时间了。”肯尼从地上爬起身,“传令下去,灭掉所有营火,让你的狼把骡子赶进怪叫森林,尽量多踩踏一些灌木丛和矮树枝,制造我们进入森林的假象,军队从森林西面绕开山谷。”他转向凯恩,“让你的人跟上,别掉队。”

    驻地立刻躁动起来。刚搭好的帐篷又被重新收起,事务官搬开大口铁锅,用泥土掩灭火堆,成群的猎物被麻绳拴紧,连同锅碗一起挂上驮马背,有些较大的,列如山羊和幼鹿,则被就地放生。凯恩骑在那匹黑色种马上,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禁暗自赞叹联盟军的有条不紊。

    “还发什么呆?”肯尼策马跑了过来,“快走!”说完他猛抖缰绳,狠踢马腹,消失在夜色中。凯恩跟上去时,数千联盟军呈两列纵队跟着他,鱼贯似的冲向怪叫森林西面,那千匹白狼则赶着可怜的骡子进入森林,惹得一群落栖的乌鸦惊起,四散飞开。

    他们一路沿着怪叫森林边缘飞驰,经过河流、果园和荒废的农地,穿越小村落、破败城镇,以及建筑坚固的无人庄园,

    直到黎明来临。凯恩说:“这是北境最后一个城镇,再往前,绕过绸缎谷,我们便能到达奎尔斯平原。”

    停下歇息时,肯尼生吃了昨夜狩来的猎物,凯恩则只吃了一些野果,他们便再度上路。队伍绕着崎岖的山路,越过地图上的绸缎谷,在第三天傍晚到了达奎尔斯平原。

 第114章 日光之城

    这趟旅途远比肯尼想象中更加艰难。当队伍越过绸缎谷,眼前的一切果真如凯恩所说:奎尔斯平原就是片资源贫瘠、漫天风沙、没有任何生机的荒草泥地,且如今比大陆上任何一处都要险恶。少了树木与山峰做掩护,火焰军团指不定什么时候会追上来。

    相比而言,绸缎谷要亲切许多。虽说他们是绕着山谷西侧而行,但浓密的森林、嶙峋的乱石、崎岖的山路、强风吹刮的峰顶,每一处都会让肯尼想起龙血森林。在那儿,有间桑木屋,里面住着白鸽和老弗林,他在那里重生,经历一次又一次命运的洗礼。

    “。。。。。后来你们还是分开啰?”听肯尼回忆完亚述往事,凯恩回头眺望渐渐远去的绸缎谷,一边问。

    “没错,我到现在都还怀疑,她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肯尼很少向外人吐露心事,即便是在多年挚友劳伦斯和迈克面前也不曾,他不知自己为何会这么信任凯恩·艾琳,相处这几天来,他总觉得凯恩像另一个自己。并且,这种感觉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加重。

    “她当然遇到了麻烦。”凯恩扭头看着肯尼,“你若真的想跟她在一起,就不该带她回亚述。如今,她已是亚述女王,坐拥苏美尔最富饶的领土,而你呢,跟我一样,是个落魄到不能再落魄的倒霉领主。”他顿了顿,顺手从马鞍边解下水袋,一边拔开塞子,一边续道,“你该好好想想,她麾下那些大臣会怎么想?”

    肯尼一边听凯恩絮絮叨叨,一边闭眼小憩,灰色狼纹披风在风中激荡。

    “女王养了个男宠,还带着一群拖油瓶!”见肯尼不搭话,凯恩憋住嗓子,装成弄臣的声音叫道。此举果然让肯尼睁开了眼,并带着深深地怒意。“叔叔从小就教我,如何跟议会里那些嘴脸打交道。”凯恩用袖子擦掉嘴角的水迹,“我打赌,一定有人在背后这么说过,或许不是这句,但意思至少一样。所以呢,从她戴上镰纹宝冠的那一刻起,你们就没有可能了,伙计。”

    “我只是希望她平安无事。”肯尼说完又闭上了眼。

    他们就这样一路往北而行,除非必要的水源补给、让马儿吃草休息外,队伍很少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逗留或扎营。

    等荒地转为田野,枯木变成果园,狂沙不再刮痛脸颊,他们距离日光城已不到一日骑程时,这支从西征转为护送的近卫军,已剩下不到八百人。这一路,他们总共遭遇了两次火焰军团的围剿,一次白天正面冲突,一次夜晚偷袭。

    白天那次,卡米尔的狼群给火焰军团好好上了一课,这也促使了接下来的深夜偷袭。当时,他们已近一周没有扎营休整,就在疲惫的士兵们睡意正酣,连轮哨的卫兵都在打瞌睡时,火焰军团如黑夜中的利剑,轻易便撕开了他们的防线。整个驻地大火四起,凯恩立时下令黑甲军断后,而当卡米尔的狼群狩猎归来时,他们已经整整损失了三百人。

    接下来是一场平原追逐战,战争一直持续到黎明,当太阳升起时,日光的边境守卫队发现了他们,并参与到这场战斗中,火焰军团最终寡不敌众,不得不退回乌尔。

    “那儿就是日光城喽!”凯恩坐在马鞍上,指着背临海洋的一片建筑群说道。近二十天的旅途与食不果腹,让他面容肌瘦,黑羊绒上衣和马裤早已破烂不堪,原就破旧的马靴此时已快磨穿了底,除了腰间那把经常打磨的佩剑依旧锋利外,这个乌尔领主活像个逃难的乞丐。

    “噢。”肯尼草草应声。相比凯恩来说,他似乎早已习惯了落魄的生活,虽说外表也是一副乞丐模样,但精神却要好上许多。

    “日光是苏美尔最伟大的领土。”他们策马跨过城门时,凯恩一边冲守城的卫兵挥手,一边告诉肯尼,“他们瞧见火纹旗便不会阻拦,这是日光城永恒不变的法则,因为纳姆·艾琳是杰弗森·卡斯维尔的挚友。父亲告诉我,他为乌尔镇守北境长达十年,他在那儿结识了当时的日光领主杰弗森,那老头在一次狩猎中受了重伤:被一大群野狗围追堵截,他的亲兵阵亡后,他坠马后摔断了两根肋骨,断裂的肋骨差点戳穿那老家伙的肺。父亲巡守时救了他,那家伙便邀请父亲来了一趟日光城,一次宿醉后,他们一起逛了趟妓院,便成了忘年交,哈!”

    “杰弗森·卡斯维尔?”肯尼捻捻自己的络腮胡。他总觉得这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再往前就是日光堡,”凯恩自顾自的介绍,“它可有不少年历史了呢,不过日光城更久。当然,仅次于给你留下悲痛回忆的亚述,啊哈!”肯尼厌恶地瞥了他一眼,但凯恩视而不见。“日光位于苏美尔西境,它将乌鲁克、乌尔、亚述沟通在一起。有人说这儿不仅古老悠久,雄伟壮丽,超越人们的记忆,更令建造埃利都的水神恩基都自愧不如,当咱们的恩基神见到日光城的第一眼,便发现他建造的埃利都简直丑陋不堪。”他笑了笑,“当然,这些话是出自日光的吟游诗人之口。”

    肯尼认为凯恩·艾琳更适合当吟游诗人,这家伙说话向来添油加醋,但这座伟大城市的华丽宏伟不可置否。几乎整个苏美尔的色彩都在日光城,正如太阳的光是七彩一般,街道两旁挤满了建筑物,呈现着深浅各异、如梦似幻的玫瑰、金桔橙、翡翠绿、紫罗兰、以及棕褐色调。

    他们经过一道雕着太阳纹章的青铜拱门时,肯尼发现那些光芒是精致的翡翠、黑曜石、猫眼石、祖母缘、和天青石。无数纤细的尖塔高高耸立,甚至连卡尔塔和亚述的都没有如此高大的塔楼,除此之外,每个广场都有太阳纹形状的精巧喷泉,而在喷泉旁,吟游诗人们弹着各式乐器,歌手则唱着悠扬婉转的曲调,在他们身旁,还有身着彩衣的姑娘舞蹈。

    “倘若你生在日光城,每一天都是盛大节日。”凯恩笑着说。

 第115章 携光之母

    太阳堡每每近在咫尺,道路却转偏偏向另一边,令他们不得不再次疏远。“这样建造的好处是,倘若有人能攻破五十尺高的城墙,他们也无法很快到达太阳堡,这样领主便能借机撤离。”凯恩坐在马鞍上说,“虽然,这世上没有哪支军队能攻破日光城。”

    于是,他们就这样一直弯弯绕绕,近千人的队伍还是引起了不小轰动。日光人纷纷驻足观望,或罗列于街道、或在精致的阳台上。他们是苏美尔最白皙的人种,偏爱亚麻、棉织衣服,而在肯尼的眼里,那些家伙个个都是领主和贵族:连街边卖菜的妇女都至少戴着一至两件饰品,男人的手指上更是戒指无数。相比日光人,我们简直穷疯了。他想。

    凯恩凭着记忆,领着肯尼与队伍穿过一条巨大的拱廊街道,这片领土的历代领主站立在白色石柱上,大小是真人的两倍。接着他们又穿过一处集市,队伍在这儿遭遇了一次拥堵,肯尼瞧见沿街店铺上方的平台长着茂密的树木花草,而在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店铺之内,商铺琳琅满目,似乎把纳穆神和人类创造的一切都囊括其中。

    当巡逻卫兵赶来疏散时,他们也花了半个钟头才从集市里出来。今天轮班执勤的是个长两撇小胡子的中年骑士,他建议凯恩将军队暂且交给他。凯恩照办,然后中年骑士领着他和肯尼,以及两人的亲兵一同前往太阳堡。

    太阳堡远比肯尼预想中要大,要宏伟,要奢华。

    透过主堡深广王座厅的狭窄高窗,暖阳遍洒金色大理石地面,墙壁上挂着黄金雕刻的太阳纹章,与青绿和棕褐的石墙相称。卫兵在大厅两端森然站立,身披金色披风,头戴太阳纹半盔,通往王座的阶梯两侧有近十名剑甲加身的骑士,廷臣罗列廊中。而他们却穿着破烂衣衫,如乞丐般站在台阶下。

    肯尼这才发现日光人也不全是和颜悦色,他们也有严谨肃穆的一面。至少,太阳堡里的人全都是这样。

    凯恩目不斜视,双眼紧紧盯着台阶上那把纯金的王座。“喂,伙计,”他小声说,“你说那把椅子得用多少黄金啊,如果我们能把它搬走”

    “他们会把你的脑袋也搬走。”肯尼用下巴指指站在台阶两侧的骑士,轻声道。

    两人说话之际,一名身着白袍,脖戴数种宝石穿成的项链的老人,悄无声息的从侧阶走向王座。他在距离王座几尺外站定,双手交叉叠在腹部,清了清嗓子,昂起头朗声道:“日光城代理领主,携光者生母,倾听诸位觐言”

    老人唱完,台阶两侧的骑士转向王座,大殿众人纷纷跪下。

    凯恩也入乡随俗,单膝点地,随后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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