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雷的剑姬-第4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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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丽萨就行了。”女孩收起了水果刀以及脸上的坏笑扭头看向了货架说道,“原本是有着这样的打算,不过在路过这家店时意外于大屏幕播放的影像中发现了一名歌姬,出于好奇便走了进来。”
怪不得她会站在贩卖白莲周边商品的这块区域里呢。
由于没有人接话。丽萨便自顾自地继续说道:“不过没想到竟然会撞见周翼大哥你偷偷带着小三出来培养感情,这莫非是修罗场即将来临的前兆?但我这个人很好说话,所以你只需要请我吃顿饭本小姐就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我陪露茵一起出来这件事艾蜜琳娜是知道的。”我囧着脸打断了披肩长发的发言。
丽萨闻言顿时当场就无比惊悚着陷入了混乱状态,无意识地掰着手指喃喃道:“什么,这怎么可能?那个人可是艾蜜琳娜?哈里斯啊,你们之间的修罗场为何会如此平静祥和的呀!?”
因为咱从一开始就未曾有尝试攻略金发少女——感觉现在说出来会起到反效果的样子还是算了吧。
“那种事怎么样都无所谓了。”我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打算结束对话,“如果要找艾蜜琳娜的话,她目前正在城西的一家宾馆里,你只要到附近就应该能感受到她的气息。我们接下来还有别的事,就先走了。”
七色圣龙连本是绝密事项的总统专机抵达峫城的确切时间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在排除泄密的可能性后剩下的推测就只有对方拥有可以得知这些情报的魔法一种而已。比方说像奥瑟维娅学姐那样的占卜,某闲极无聊的神明肯定会很乐意在里面掺一脚的。
换言之对方知道祁天磊阁下目前住在何处,再怎么隐瞒也没用;既然如此,还不如让艾蜜琳娜正大光明地散发出威压给予敌人警告。让他们产生畏惧与迟疑而不敢轻易展开行动。
丽萨估计才进入西城区便能立刻察觉到艾蜜琳娜,因为此时的金发少女简直太像是黑暗中发出强光的灯泡了——后来我才知道真正在当灯泡的并非艾蜜琳娜,而是兜里揣了十几根棒棒糖的蒴夜;至于金发少女则果断溜到一边躲懒去了。
“先等等。”丽萨很快从混乱状态中恢复了过来,伸手拦住我道,“周翼大哥,由于初来乍到我对这边并不是很了解。所以有件事还希望你能够告知。”
也许她是想问去城西的路怎么走吧?抱着这样的念头我便淡淡地点了点脑袋:“当然,是什么事?”
“这附近是否设有专门的幻神斗技场?”
我和露茵不禁一阵面面相觑,均为披肩长发的问题感到摸不着头脑。然而总不能让女生一直等着,于是我果断承认了自己的没有见识:“真是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说的幻神斗技场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召唤师把各种高级位面中的强力生物甚至神明的投影在凡世召唤出来进行同场竞技以磨练彼此技艺而主办方则从观众那里收取门票钱搞活经济的地方——貌似女王陛下当初就是这样解释的。”丽萨困惑地捏着刘海不解道,“奇怪,难道没有吗?那这附近又是谁为了什么目的在进行召唤?”
那个小女王的解释总让人觉得有槽吐不出的样子……但是桥豆麻袋,这丫头貌似刚刚说了一件非常不得了的事情?
这附近有人正在召唤幻神的吗!?要知道我们这边相应的法术早已大半失传,剩下的也都无人问津。谁会蛋疼到在繁华的商业街上召唤规格外?召唤出来又是为了什么?
“要坏事!”想明白其中缘由的我瞬间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忙不迭进入到冷静模式之中伸手抓住面前女孩的胳膊就朝店外跑去,“丽萨,你赶紧跟我过来指出那个正在施法的人到底是谁。我们必须阻止对方!”
露茵急忙紧跟了上来:“周翼达令,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知道艾蜜琳娜如今正在宾馆里散发着威压警告敌人不要随便接近,鉴于她的强大实力七色圣龙那帮家伙也确实没敢造作,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老老实实地呆着不动。只要对方在峫城的心脏地带比方说这条商业街上闹出一些普通魔法少女无法收拾平息的动静,以祁天磊阁下还有艾蜜琳娜的风格他们是肯定不会坐视不管的。”说话间我已经拉着丽萨冲到了外面的街道上,不过这满大街的人一时半会又哪里能够找得到嫌疑者,“一旦艾蜜琳娜离开了宾馆。那些候在附近的敌人也就自然有机可乘了。丽萨,在哪个方向?”
等到对方召唤出幻神——无论它是什么——然后再和丫大战三百回合确实很抢镜头,但同样也很危险,毕竟周围到处都是游客;所以相比起来还是在敌人召唤成功之前将其揍成猪头更为稳妥。
丽萨当即抬手指向了我的十点钟位置:“在那边!”
我们几个人大幅度的动作很是显眼,顿时惹得众人纷纷疑惑地望了过来;然而就在其他人满脸莫名其妙的时候,却有一个穿着黑色夹克和牛仔裤、发型做得和视觉系乐队成员有一拼的约莫二十多岁的男子在脸上露出了惊愕的表情,急忙将目光移向了旁边。
就是他!
“咪(第四声)!”速度最快的毛球率先展开了行动,biu的一下就从我的头顶消失了,真让人怀疑小东西当初是不是全都点了敏捷。
然而毛球的这次突袭并没有能够成功,黑色夹克在人群中还藏着另一个同伙。小东西才瞬移到目标面前便被对方抬手像拍皮球那样啪叽一声狠狠拍到了地上。
嘛,两人小队展开行动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啊……
摔得七荤八素的毛球两只闪亮亮的大眼睛变成了搞笑的蚊香,“咪呜咪呜”的轻声叫个不停,好在看上去并未受伤的样子。可是黑色夹克的同伙——那位戴着墨镜裹着淡褐色风衣的中年大叔似乎不打算轻易放过毛球。他竟然抬脚径直朝小东西踩了过去!
“休想!”身后传来了露茵的娇叱,紧接着一发滚烫耀眼的光束便从旁边急速飞过,重重在大叔面前闪现而出的一面灰色护盾上撞出了漫天的火花。
帝国法律不是说平民禁止持有枪械的吗,梅姐你TMD怎么直到今天也没把露茵那把吊炸天的镭射三角尺手枪给没收掉啊喂!?就算那玩意是高科技它也属于枪械好不好!
受到攻击的大叔只能停下动作巩固自身防御,而毛球也是利用这个机会恢复清醒瞬移回了我的肩膀上,满脸心有余悸地piu了一口气。
下次还看你敢不敢再去胡乱送了。肉侦这种事要等我架好狙击枪了再做知道不?
咳咳,这句不算。总之在露茵开枪之后周围尚未弄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的人群顿时炸了锅,急忙四散着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可让我不禁为之感到汗颜的是,外地来的游客虽然显得无比惊慌,峫城本地人却一个个在远处探头探脑地举着手机进行拍摄,就差在他们那无比淡然表情的脸上写出“已经习惯了”这几个字了。
习惯你妹,围观你妹,快点给我有多远跑多远啊岂可修!
好吧现在不是吐槽家乡父老淡定精神的时候,由于风衣大叔的阻拦毛球没能干扰到黑色夹克,因此在人群逃散我们不便出手的这段时间内,他已经完成了召唤的仪式。
在那家伙头顶上方的半空中忽然出现了一道圆形的绯红魔法阵,看起来不算很大,就那么笔直地竖着,半天也不见任何动静。
丫该不会失败了吧……
事实证明每次当我往好的方面去想的时候事情总是在往坏的方面发展,这次也不例外。
伴随着某种野兽嘶哑的低吼声,一只长角的脑袋从绯红的魔法阵中缓缓钻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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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1章 干得漂亮!
根据从网络上搜索到的资料来看,我认为幻神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存在。因为它们乃是神明的投影,就算不具备意识以及规格外的实力,也不可能会弱到哪里去。在各种神话里经常被用来对抗恐怖的怪物或者抵御敌国的军队,简直就是战略兵器,拥有彻底颠覆并扭转整个战局的夸张效果。
这本身并没有错,但我却忘记了最为重要的一件事情——这些传说故事的背景通通都是随便朝路人扔块石头也有可能砸到神明或者半神各种规格外成天没事满地乱跑的神话时代,虽然已经证实大部分传说都是鬼扯可也有部分是真实的。在那个时代召唤出强力到爆的幻神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倒不如说想召唤出战5渣反而更难一些;但,现在这个时代呢?
创世神为何在上次清洗过整个星球表面后捣鼓出了低阶神明自然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他们同样是那个抖S的造物,肯定会隶属并效忠于对方。在古老的神话传说当中,随着人类的发展这群经常跑下凡间把妹子引发修罗场我是说体验生活的神明最后选择了像某个龙大虾那样破碎虚空离开此世,说是把世界交给人类自己掌管;然而我却觉得他们实际上是被创世神拿去做了各种手办,等到时机成熟时再丢下来大战人类的对神明最终决战兵器比如EVA什么的……
OK,脑洞就此打住。总之现在这个时代的魔法师就算掌握着仪式法术也召唤不出什么强力的幻神,因为那些规格外要么已经陨落要么已经自然衰老死亡要么已经被做成了装备要么已经偃旗息鼓,唯一还在活跃着的估计也就只剩蒂亚丝了。
直到看清楚从魔法阵里钻出来的那个长角的脑袋后,我才终于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并且紧接着囧囧有神了起来。
那是一只黄鼠狼的脑袋,尽管比普通的偷鸡贼要大得多但外形上仍然完全一模一样。钻出魔法阵轻轻落在地面上的所谓幻神确实就是一只黄鼠狼,哪怕它的体型大如猎狗也永远改变不了这点!
我忍不住满头黑线着抬手捂住了额头:“毛球,咱们还是趁早回去洗洗睡吧。”
“咪啪。”
可谁曾想对于我的无语和蛋疼附近的丽萨竟然表现出了相当大的震惊与愕然:“周翼大哥你在说什么呀,面对这样危险的存在怎么可以回家洗洗睡?”
这回意外的人变成了我:“哎。难不成那只黄鼠狼很厉害?”
“从它身上能够感觉到非常强大的火元素,其活跃程度简直就像是即将喷发的火山,在数分钟之内便足以让整条街笼罩在熊熊烈焰之中!”丽萨面色严肃地盯着远处那只硕大的黄鼠狼认真道,“当然我并不是在说它本身有多强。只是如果放任不管的话会造成极大的平民伤亡,而且还是毁灭性的。”
啊,说的也是呀。这货的毛皮哪怕看起来再适合拿去做大衣它都绝对不是凭借一杆猎枪就能够解决掉的,不管怎么样丫也是正牌的幻神!七色圣龙选择这家伙是为了让它在峫城商业街搞破坏,并非表演搞笑节目。别的不说至少对付普通小规模军队肯定没有问题。
“没错,确实是不能回去洗洗睡呢。”意识到自己肤浅的我正色着从手镯里取出了血咒刻魂之击,“丽萨你往后站,救治伤员的奶妈自己率先受伤了岂不是要让人抓狂到死?露茵负责限制黄鼠狼的行动,毛球负责扰乱那两个敌人,我来解决对方的幻神!”
这应该是最为合理的安排了吧,虽说咱不擅长排兵布阵可无论敌人还是自己人数量就这么几个,也没多少战术可以实行。
敌人那边几乎也是同时展开了行动,两个法师立刻开始持咒,而黄鼠狼也是竖起尾巴并从顶部冒出了淡紫色的火焰。一边飞快地跑动着一边用力甩起了尾巴。
尾巴上的火焰被甩了出去,大部分都是朝我们飞来的;还有一小部分落在了附近某家无辜的服装店门口的塑料模特上,原本只有鸡蛋大的火苗当即“忽”地窜了老高,瞬间就将模特给整个点燃,让它仅仅数秒便在淡紫色的烈焰中没了踪影。
由于丽萨刚刚提到过有在黄鼠狼身上感受到火元素,我便毫不犹豫地径直迎向了飞来的火焰。生物体会发电我相信,但生物体会发出火焰就有些那个啥了,所以这些火焰不用怀疑绝对全部都是黄鼠狼捣鼓出来的魔法。既然是魔法,我又何必回避呢?
在淡紫色的火焰落到身上时我甚至都没有感受到其温度,丫只眨眼间便“噗”的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是被吹灭的烛火。
“是周翼,那小子是周翼!”对面已然在手中凝聚起一团黑色能量的风衣大叔满脸蛋疼地向搭档大声提醒道,“魔法对他没用,让火貂不要理会对方。直接攻击周围的平民!而且赶快启动那个玩意,别让火貂被秒杀了。”
我自认除了使用血咒刻魂之击外根本没可能秒杀掉小BOSS级别的怪物,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可以避免黄鼠狼被本人一枪秒呢?难道说……
黑色夹克的年轻人从怀里掏出来了一张硬纸卡,还没来得及使用一道小型空间裂隙便在其右手附近突兀出现,不由分说地卷走了卡片。随后我只觉得肩膀上多了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扭头看时毛球正在嘴里咬着那张卡。眯起眼睛满脸骄傲地看向了本人。
尽管这句话如今的含义相比原意已经产生了令人哭笑不得的改变,但这里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上一句:干得漂亮!
将毛球嘴里的东西从卡片换成棒棒糖后,我认真仔细地将它弄来的战利品收进了手镯,随后继续展开了冲锋。不管是名为火貂的幻神还是敌方的两名男子全部都是魔法系的,他们的攻击对我来说根本无效,在没有前卫、后排又是两个女生的情况下,我再不主动站出来的话未免有些说不过去。
靠近火貂并不是什么好主意,它的体型直立起来绝对比人还高,说丫没有近战能力打死我也不信。可我却又不能不靠近对方,因为如果不去纠缠这只黄鼠狼的话,它便会摆脱我遵从命令袭击街道。而这是无论如何都要避免发生的!
见鬼,难不成又要把狙击枪当成烧火棍来使用了吗,要是让梅姐知道了百分之百会被她狠狠敲头的喂!
当然变身成魔法少女梅露露是个相当不错的主意,这样就算和火貂打近战我也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