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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美人谱-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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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乞丐薛山说,是凌波仙救了他,与吴尚清夜游望月湖的人说,吴尚清当晚被凌波仙选中,而吴尚清最后见的人,很可能就是这个凌波仙。凌波仙是凶手的几率至少占八成。
  怎么看,这个凌波仙都很是可疑。
  但更可疑的难道不是吴尚清临时出去躲孙朝红想诈死遁,偏偏就遇上了凌波仙,还那么巧地被凌波仙挑中?
  宋轶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吴尚清早就打算好要将诈死计牵扯上凌波仙的,那么设局用的凌波仙十有八。九就不是真正的凌波仙,而是他请来的有特技在身的女子而已,甚至可能是吴府的侍卫假扮。
  但问题又来了,既然是与他一起布局诈死计的人,又怎么会对他出手?
  这里面有四种推论:一,真的凌波仙知晓了他的阴谋,作为惩罚杀了他;二,假扮凌波仙的人良心未泯甚至是个快意恩仇的侠士,发现他要以薛山之命换自己活命时,行侠仗义了一把,将他杀了;三,逼得他不得不以死遁的人发现他的计谋,干脆一不作二不休,杀了他灭口,将计就计栽赃给凌波仙;四,跟他有仇怨的人,假扮他请来的“凌波仙”,借机杀了他。
  前两种属于临时起意,而后两种却是有的放矢,从案件本质看,后两种的几率更大,但是从薛山的口述中,似乎跟第二种情况更为贴合,因为那个凌波仙不但救了他,还将吴府两个活口留给了他,因为第三种情况是绝对不会留活口的,更别说救薛山,至于第四种,却是可能与第二种做出类似选择的,因为他的目的是要惩罚吴尚清,惩罚吴家。
  那么,综合之下,某个答案呼之欲出。宋轶并没有急着去找嫌疑者,而是先找到了薛山。按照他的口述画出了那位“凌波仙”,因为是夜晚,眉眼自然不可能看得很清楚,又因其戴着面纱,而面纱上什么标记都没有,身高胖瘦也是一般,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没有辨识度的女子。
  事实上,真正的凌波仙也是靠这副装扮为人所知的,就算真的换个身材相仿的人,模仿她的行为举止怕是也没几个人看得出来,除非是跟凌波仙近距离接触过的人。但可惜得很,凌波仙的传说是从大半年前开始的,虽然每逢天晴月朗会在望月湖凌波起舞,有幸得她一见的却没几人,偏偏连这些人都不知道她到底长得怎样。
  宋轶突然忆起,“我记得你曾说过,是靠她身上的气味辨别她身份的,而非单纯靠这副装扮?”如是这般的话,救薛山的可能是真的凌波仙,那么第一种可能又增大了。
  薛山犹疑了一下,“话虽如是说,但小的也只是在望月湖她经过身畔时嗅到过一次她的气味,细细想来,其实都不能确定那是发自她身上的。”
  同在望月湖,同样凌波起舞过,难保不是在那里沾染上的什么共同气味。
  为了证实这个推论,宋轶跟着薛山又重新勘测了当时薛山被绑架差点被埋尸的地方,甚至还在湖畔绕了一圈,还划着小船沿着凌波仙凌波起舞的路线走了一遭。
  突然薛山叫了一声,“就是这个气味。”
  宋轶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是一根横卧在湖面的柳树分枝。这棵柳树有些年头了,整个树身向湖面倾斜,有几根分枝横卧湖面,即便是分枝也有碗口粗细。临近水的分枝上生长着一些苔藓和菌菇。
  薛山所说的气味正是一种球形菌菇的气味,很淡,但汁液丰富,轻轻一捏,整个球状物便如一只水囊向四周喷射汁液,宋轶测试了一下,能喷出三四尺的距离。若是有人踩到或者无意碰到,沾染上这种气味很正常,而就像为了应证她的推测,树枝上还真有被反复摩擦的痕迹。
  “你能确定是这个气味吗?”
  薛山很肯定地点点头。
  这样说来,任何按照凌波仙轨迹起舞的人,都有可能沾染上这种气味,那么第一种的可能性便降低了一大半。虽然事情看似回到了原点,但也解决了薛山证词中的那个疑点。因为按照薛山之前所说,救他的凌波仙十有八九是真的凌波仙,这对第二种和第四种推论是一大阻挠,而现在,这种阻挠消失了,宋轶可以按照自己的推断继续查探。
  当天晚上,宋轶便夜探沁园了。
  吴邕夫妻死后,李心岚并没有回到吴家,而是依然带着儿子住在沁园,继续当佣人。
  沁园坐落于望月湖畔,李心岚不但有地理优势,也有足够的动机——吴尚清不但杀了照顾她母子十年的“丈夫”,救过她母子的杜秋娘,还对他们一路追杀,不管是为死去的人报仇,还是为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着想,她都有可能出手杀了吴尚清。
  但,这只是推测,她仍然需要证据来佐证。
  在宋轶看来,最有力的证据便是能够让吴尚清一夜肉身化白骨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岂能是寻常物,它最有可能是某种特殊配方的药物。
  可她翻遍了李心岚的房间,也没看到类似可疑的存在。她忍不住重新看向李心岚。
  李源(李心岚之子)似乎在发烧,李心岚趴在床边熟睡,手里捏着一条丝巾,白色的,没有任何绣纹。
  基于不放过任何线索的谨慎精神,宋轶小心翼翼地将那条丝巾从李心岚是有利扒出来,拿到鼻下一嗅,丝巾上有草药味,应该是给李源擦拭过喝药后的嘴角药汁,但即便有草药味,也还有一股她白天嗅到过的气味——球形菌菇。
  忽地外面传来脚步声,宋轶来不及细想,拿起丝巾翻窗而出。门很快被人推开,蜡烛点亮,入目是被宋轶翻过没来得及归位的各种痕迹。
  “快来人啊!遭贼了!”
  鸣警的锣鼓声响起,顿时,整个沁园乱做一团,原本这种乱糟糟的场面最适合逃跑,宋轶却很快发现,这些看似胡乱朝这边涌过来的人,竟然有意无意将她的出路封死了。好几次,宋轶差点跟他们撞个正着。
  沁园一座楼台上,刘煜正饶有兴致地看着下面火把灯笼如他预想的那样流动着,听说今晚要抓采花贼,曾经被采花贼鄙视过的曹沫兴致勃勃地来观战。
  “司隶台那么多人都抓不住,光靠这些护院家丁真的行吗?”
  “对阵靠的是战略部署,而非单兵强度。”知道采花贼隐藏行迹的秘密,对付起来便容易得多。在亮如白昼的地方,一团漆黑难以藏身,那么她便只能往黑暗中躲,即便正面碰不上她,也能将她驱赶到那只瓮里。
  半个时辰后,宋轶终于躲进了一个房间,看着从门口走过去的巡逻卫队,她暗自抚了抚胸口,刚转头,便见之前黑漆漆一片的地方,帘幔缓缓挽起,两个漂亮侍婢出现在暧昧的灯光下,赤着脚,光着臂,只在关键部位裹了一块红色绸缎,而他们挽帘幔的姿态,更将少女婀娜柔嫩展露无遗。
  即便见识过人间绝色的宋轶也被晃了一下眼,而两位美婢看到突然冒出来的这个黑漆漆的东西,花颜失色,齐齐瘫软在地,连个鬼字都被卡在喉咙叫不出来,前一刻还柔媚如水的美眸,此刻翻着死鱼眼,恨不能立即昏死过去。
  宋轶:“……”
  “采花贼?”这个声音就如一泓清流直达人心房,宋轶循声望去,便见一男子靠在温泉汤池中,纤长的手指捏着琉璃盏,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完全没有因为她全身的漆黑而露出不适神色。
  能有此胆魄,有此绝世容颜的,除了长留王还能有谁?
  长留王司马长青乃是前朝皇室,二王三恪之首。
  历朝历代,为了显示皇位传承正统,都会给前朝皇室封王置地,以祭祖先。
  长留王代表的便是前朝皇室,按理在大宋建国初期,他的身份应该非常敏感碍眼才对,但是这个前朝余孽从来没有一点身为前朝余孽的自觉,因为正置风华正茂的年纪,又是个才华横溢俊逸无双的主儿,虽不至于招摇过市,但绝对没有藏锋现拙,故意收敛自己光华的意思,反而比这泰康□□士还要风流,跟各方世家勋贵子弟关系都还不错,连《惊华录》都没忘记给他留个席位。
  只可惜他一年之中仅三个月滞留泰康城,能正面遇上他的几率绝对不会比遇上刘煜高。乍然看到如此美景,宋轶怔愣了一下,随即拱手道:“天下竟有如此俊逸的男子,是我孤陋寡闻了。”这翩翩风度,倒是令浴池里的长留王肃然起敬。
  “本王一回京便听闻泰康城出了一个行事诡异的采花贼,没曾想,竟然是个女子。孤陋寡闻的是本王才对。”
  能对着如此诡异的自己如此谦恭有礼,宋轶不由得对他另眼相看。
  “在下宋轶,并非采花贼,而是漱玉斋的画师。贸然打扰,令长留王受惊了。”
  “原来是漱玉斋的画师……”
  “啊!鬼、鬼!”
  原本和谐美好的画面就因为这句迟来的惊呼碎成了渣渣,宋轶小身板一抖,小脚板一滑,不偏不倚掉进了浴池。
  刘煜踹门进来时,看到的正是早上还在对自己强取豪夺要以身相许的家伙,此刻却跟那个前朝余孽鸳鸯共浴……

  ☆、第二十三章 (修)

  长留王很有风度地将跌进浴池的人捞出来,可也不知道是被捞的人太重,还是他本身太过羸弱,竟然连带自己也被挣扎的宋轶拽了进去,好一会儿才艰难地冒出水面。
  对,绝对是艰难的,因为宋轶感觉到长留王捞她的手在抖,他单薄而美好的怀抱都绷紧了硬没把她拽出水面,幸好自己眼疾手快,挂住了他脖子,才没让自己被沐浴香汤呛死,可这往人脖子上挂的举动,却生生让他没了顶,跟着呛了两口水。当然,如此不和谐美好的事,两人几乎同时达成共识彻底忽视。
  所以,待出得水面,一个依然如娇花碧月,另一个依然黑漆漆的看不出一丝异常。
  看着这朵美艳娇嫩的出水芙蓉,宋轶略感自责,“我会注意控制体重的。”
  长留王却看着她黑漆漆的脸和黑漆漆爪子啧啧称奇,“这竟然是洗不掉的。”
  宋轶挂在人胸口,一本正经答道:“需用特殊的药汁才行。”
  这哪里是采花贼与娇花的关系,分明是一对璧人,互相看对了眼,却不知如何表达,气氛显得有点诡异严肃罢了。
  曹沫被刺激得心脏都不好了,但转头看他家殿下,面上波澜不兴,连多余的情绪也无,真正有泰山崩于顶面不改色的气魄。
  “这个赌局我输了,豫王可以将李心岚带走。”
  宋轶:“……”
  长留王很贴心地解释道:“豫王说李心岚跟吴家命案有关,身为二王三恪,就这样让他把人带走,我这个前朝余孽也会感觉很没面子的,所以,我们打了一个赌。豫王说今天必有采花贼来夜袭于我,只要他抓住这个采花贼,他要带走沁园的任何东西都可以。”
  宋轶:“……我,不是采花贼。”
  “是与不是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刘煜走过来,伸出大爪子,一把拎住了宋轶的衣服,如拎一只落水小狗一样将人拎出了浴池,看哗啦啦地流水,还和顺手地抖了抖。
  宋轶:“……”
  一行人出了院子,那厢李心岚也被赵重阳押了过来,看到采花贼真身,满脸的不可思议。
  “真的是宋姑娘?”
  曹沫早已经震惊完了,此刻他在思考另一个问题:“你说,殿下手不酸吗?”
  “手酸?”赵重阳看着刘煜提着宋轶的样子,估量了一下宋轶的身量,若只是这个程度的话,手酸还不至于,不由得笑道:“你太小看殿下的威猛了。”别看他身材颀长,看不出一般武夫的魁梧粗壮,但脱掉衣服,那身结实匀称的肌肉,是力与美的完美融合。别说一个宋轶了,再加一个随便提在手中玩也是没问题的。
  曹沫冷幽幽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同僚,就算真的拎的是一只小狗,也没必要一直拎在手上吧?难到那手感很好?还是说怕一放手她又跑了。
  身份都败露了,能跑到哪里去?
  赵重阳将李心岚押到刘煜面前交差,此刻李心岚已经从宋轶的迷香中清醒过来,看得眼前光景,那口憋了很久的气终于泄了。
  “果然,还是等到这一天了……”
  

  ☆、第二十四章 结案

  一个时辰后,所有人回到司隶台,连宋轶都回漱玉斋洗漱了一翻。
  李心岚跪在堂下,刘煜高坐堂上,旁边长留王这个前朝余孽在悠闲地品茶,作为再干净都有嫌疑洗不掉的长留王颇有风度地来陪夜审。只要他在场,这次不管审出什么结果,是否牵扯到前朝余孽,别人也说不得二话。
  “吴邕和吴于氏既然已经走了,我也没什么好继续藏着掖着的。吴尚清是我杀的。吴家几次三番追杀我母子俩,好不容易逃到沁园落下脚,本想着这是长留王的地界,其他人会有所忌惮而不会找上门来,我本也想就此安心地活下去。但是,救下我母子的杜秋娘却死了,她是为我们而死的。我如何还能苟且偷生?” 
  “杜秋娘的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沁园那个管事的很喜欢买漱玉斋的画本,不但买,闲来还喜欢跟人讨论画本中的事,听过一次我就知道这本画本映射的是什么。
  为了求证,当天我便拿了一枚玉簪去古月坊,慌称是杜秋娘在多宝阁定的玉簪,送过来看她是否满意。其实那玉簪是一对,杜秋娘悄悄将我母子带入城时我便留给她一支,只要她看到,定然会知道是我,一定会见我,但是,玉簪送进去,得到的话却是她不喜欢,叫我回去别再来了。当时我便知道,她一定是出了事。
  离开时,亲眼看到京兆尹的人去吴府,我便跟了一路,谁曾想连京兆尹的人都奈何不得吴尚清,这个禽兽等京兆尹的人一走,便从偏门离开了吴府,去望月湖与另两人喝酒到戌时,直到凌波仙出现,那两人离开。
  我也打算离开,却在回沁园的路上发现一辆隐藏在僻静处的马车。当时望月湖只有吴尚清一个人,这辆马车除了他不会有别人。我想着要不要藏着马车里偷袭他,可万万没想到这个畜生竟然为了逃避京兆尹的追查,绑了个乞丐,欲诈死。本来我并没有打算跟他们硬碰硬,听到那两人的对话,更想将这个畜生杀之而后快。但以我一阶女流,单凭一己之力,显然不可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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